- 电力工程青苗补偿协议 推荐度:
- 相关推荐
工程青苗补偿协议
项目名称:XXXXXXXXXX
线路名称:XXXXXXXXXX
杆塔编号:XX/XX/(共XX基塔位)
协议编号:XXX工程青赔XXX号
签订地点:XX市
时间:20XX年XX月
甲方:广东电网公司(地方)供电局
乙方:XXXX村委会
丙方:XXXX(施工单位)
见证方:XXX(当地政府)
根据XXX市规划局对(地方)XXXXXXXX输电线路走廊的规划意见, (地方)XXXXXXXX输电线路经过乙方境内农耕地,在乙方境内共有输电线路XX基塔位。为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确保工程顺利开展,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甲方委托施工单位(丙方)就工程塔基占地的青苗补偿以及日后运行维护等问题与乙方进行磋商,经甲、乙双方确认,达成以下协议:
一、补偿标准
根据《(地方)市电力建设征地拆迁和青苗补偿办法》(江府办[2017]60号)的补偿标准,结合(地方)市实际经济水平,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标准进行补偿:
二、补偿范围
补偿范围包括(地方)XXXXXXXX输电线路经过乙方境内的XX基
塔位(杆塔编号:xx\xx\xx\xx\xx)的地上附属设施及青苗补偿。
三、补偿金额
青苗补偿总额为:人民币XXXXXX元(大写:人民币XXXXXX元整),详细清单见附件:《XXXX青苗补偿明细表》。
四、付款方式
在本协议签订后XX个工作日内,甲方委托丙方,按照乙方提供的银行账户,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将全部补偿款支付给乙方。
五、甲方的责任
1、甲方必须督促丙方按照第四条的约定,按时支付青苗补偿款给乙方。
2、甲方必须督促丙方文明施工,在施工阶段对补偿范围外的青苗造成损坏的,丙方承诺根据实际损坏数量进行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照第一条约定。
六、乙方的责任
1、乙方收到青苗补偿款后,乙方必须统筹将补偿款支付给土地上的承包人,同时承诺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有效票据给丙方。
2、乙方收到青苗补偿款后,必须在7天内对补偿范围内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进行处置,逾期甲方有权处置补偿范围内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并且不另外进行任何方式的补偿。
3、乙方必须支持甲方的现场施工,不能对施工单位(丙方)进行无故刁难,影响施工进度。
4、乙方收到青苗补偿款后,不能在危及铁塔基础安全的范围内耕
种、推土、开挖土方、打桩钻探、倾倒酸碱盐及其它有害化学物品。如因上述或其他行为导致架空线路的杆塔及其基础、导地线、接地装置等电力设施受损害的,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
5、在线路沿线防护区内,乙方不得再种植危及线路运行安全的树木或农作物(导线与树木考虑自然生长高度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5米),不能搭建临时或永久建设物;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责成乙方限期砍剪或拆除。如乙方在限期内仍未砍剪或拆除的,甲方有权进行砍剪或拆除,并不再作任何方式的补偿。
七、丙方的责任
1、丙方必须按照第四条的约定,按时支付青苗补偿款给乙方。 2、丙方必须承诺文明施工,加快施工进度,尽量减少对乙方农业生产的影响。
八、协议各方必须严格遵守《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法》等法律法规。
九、本协议经各方签名盖章后生效,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丙方执一份,见证单位执一份。
十、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附件:XXXXXXXXX线路青苗补偿明细表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丙方代表(签名): 见证方代表(签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广东电网公司(地方)供电局 XXXXXXXXXXXX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日期: 年 月
丙方(盖章) XXXXXXXXXXXX 丙方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日 日 日期: 年 月
乙方开户银行:乙方银行账户: 见证方(盖章) XXXXXXXXXXXX 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青苗补偿协议》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青苗补偿协议2017-02-09 14:33 | #2楼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结合本市实际,本着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信的民法原则,就施工用地及青苗补偿等有关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主体)
甲方因电网建设需要,经国家电网公司批准为 项目的承建方。
乙方有部分青苗和附作物位于该项目施工场地之内,为该项目的补偿人。
第二条(甲方施工用地及青苗具体情况)
甲方施工用地位于 塔至 塔。
第三条(补偿方式及金额)
用地补偿标准:根据现场施工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对永久性用地及施工用地实行货币补偿。参照补偿标准,为一次性终结补偿(补偿内容为塔基占地、施工用地、青苗及地面附作物)补偿款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
第四条(付款方式)
现金支付
第五条.工程完工后,原线路铁塔周围用地给予恢复。
第六条
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后,如对本协议存在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附则)
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后续施工,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线路施工完毕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项目经理: 证明单位: 协调员: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青苗补偿协议书2017-02-09 14:32 | #3楼
甲方:
乙方:
因甲方发展需征用乙方土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征用方应对所征用土地上的青苗予以补偿。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相关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本次青苗补偿的范围:东沿 ;南至新水渠;西至甲方公司围墙;北至 。(见甲方新增用地红线图)
二、 此次补偿的青苗品种及数量经甲乙双方现场验收后确定,甲方按与乙方协商确定的单价,支付乙方青苗补偿费 元。(详情见附表)
三、 本协议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所有青苗补偿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费用后,应负责做好甲方征用土地的协调工作,确保土地征用的落实。
四、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新征用地青苗补偿及鱼塘损失赔偿费用清单
制表: 复核: 审核:
青苗补偿协议书2017-02-09 14:34 | #4楼
甲方: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吉安县供电分公司
乙方:
35kV敦厚至固江线路改造工程全长约8.02km,新建杆塔43基,全线单回路架设。涉及到杆塔约24基,其中铁塔约17基,杆子约7基,总长约4km。为确保重点工程项目施工顺利进行,工程征占地和苗木补偿委托乙方代为实施,工程补偿标准参照吉县府字【2017】19号文件执行,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公平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补偿范围
补偿包括:铁塔基础征地补偿、开挖临时用地补偿、地锚桩、铁塔材料堆放、铁塔安装及基础材料和铁塔运输所经过道路损坏的农作物以及必须砍伐的各种树木;接地线埋设用地及损坏的农作物和砍伐的各种树木;导地线、光缆架设所占用的通道损坏的各种农作物及必须砍伐的各种树木等 。
二、甲方责任
甲方应认真做好职工、民工思想工作。教育工人树立保护农民利益的思想,保护好农民的庄稼,保护好森林资源。甲方不得随意损坏农民的各种农作物以及乱砍乱伐各种树木,做到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砍伐的树木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公分。尽量确保不跟当地群众发生不必要的冲突。积极配合乙方青苗工作,按
时支付乙方青苗补偿款。
三、 乙方责任
乙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
1、 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甲方正常施工。
2、 乙方必须出具真实有效的证件(身份证复印件、林权证复印件),不得以任何手段欺瞒甲方,骗取甲方青苗补偿款,以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四、补偿标准及付款方式
1、所有补偿按吉县府字【2017】19号文件执行:
(1)耕地按30000元/亩,除以每亩667m,得出45元/ m。
(2)旱地按20000元/亩,除以每亩667m,得出30元/ m。
(3)水稻按650元/亩,除以每亩667m,得出1元/ m。
(4)水泥杆按每洞占地2 m计算。
2、杆塔号 ,地形 ,杆塔 占地 m,补偿金额 元。
3、协议签订后,甲方基础施工完成以后付占地费总价款的50%,立完杆塔以后再付占地费总价款的30%,架线施工完成后将余款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4、基础施工时损坏的青苗及树木经双方确认补偿面积22222222
及棵数后记录在案并双方签字,杆塔组立、架线施工如有损坏青苗经双方确认补偿面积及棵数后继续累加,等本工程施工完以后,不再损坏青苗及树木时,一次性付清青苗补偿款。 5、甲方每次支付乙方青苗补偿款前,乙方应出具符合财务制度的收费收据。
五、其他
1、协议签证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协议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任何理由违反协议规定。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工程完工补偿款付清后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身份证: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见证方(盖章签字):
电话:
【工程青苗补偿协议】相关文章:
电力工程青苗补偿协议11-05
电力工程青苗补偿协议模板05-21
征地及青苗补偿协议05-21
土地青苗补偿合同03-07
青苗补偿协议书06-09
青苗补偿协议书10-28
征地青苗补偿标准05-21
青苗补偿协议书范本05-21
征地补偿中青苗费补偿标准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