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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死亡补偿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家属:
1、甲乙双方确定乙方是因未干活自身原因而造成的意外死亡。甲方对乙方的死亡无任何责任。鉴于 曾在工地施工,且乙方家庭生活困难。甲方出于人道主义精神,自愿一次性补偿乙方人民币: 元。
2、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及其亲属不得就死亡所产生的各项权利,再向甲方主张任何补偿费用。并不得申请仲裁或起诉。
3、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有关人员户口本、身份证及相关证明。
4、甲方不参与乙方补偿款的分配。如由此引发争议,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本协议签订后,就此事一次性了结。以后与甲方的任何人、任何单位无任何关系。双方再无其他任何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6、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年 月 日
施工意外死亡补偿赔偿协议书(AA)2017-02-08 13:55 | #2楼
甲方包工头: ,身份证号:
甲方东家( 有限公司):
乙方(死者父亲): 姓名 ,性别 ,民族 , 年 月 日生,通信地址: .身份证号 .
死者母亲:
经各方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诺,是死者的全体被继承人或接受全体被继承人委托.有权处理死者的相关善后赔偿事宜。
二、死者是包工头雇请的人员,于 日在 进行装修施工时,不幸 受伤,当场打120抢救无效死亡。乙方对死因不持异议。死者生前未婚,有父亲母亲: 、 ,哥哥: ,姐妹: 、 。
三、甲方包工头基于雇主责任和人道等等考虑,经与乙方自愿协商一致,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赔偿款(包括但不限于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等)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四、东家代表意见,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代包工头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项,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东家与包工头之间的法律关系,按双方另有约定办理。
五、上述款项支付完毕后,甲方与乙方之间法律关系终止,与乙方不再有任何法律关系,各方损失及费用自行承担,各方没有其它任何争议,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对方(或任何第三方)主张相关权利.
六、乙方负责赔偿补偿款项在供养亲属间依法合理分配,如由此引发争议,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无关。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包工头保存一份,东家保存一份,乙方保存一份。
甲方包工头: 乙方(死者父母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东家代表: 乙方(死者哥哥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在场人员: 附:甲方包工头身份证、东家营业执照,乙方(父母)身份证、医院
诊断死因证明书等 (均为复印件).
意外死亡赔偿协议书2017-02-08 13:55 | #3楼
甲方:******限公司
乙方: (系***的父亲)。
(系***的母亲)。
用工及因工意外死亡概况:
2011年8月5日,***自愿到***公司*****施工队打工,2011年8月6日与单位签订用工合同, 2011年8月18日,***在***工地二层排水洞抬钢筋时,因钢筋较长,采取人工拖拉钢筋过程中,在桩号0+126m处,触既380V电缆线接头,造成触电伤害。
事发后现场技术人员和值班电工全力抢救,并与***120急救中心取得联系,组织抢救。因伤势过重死亡。送***县殡仪馆存放。并及时通知***家属前往***参加善后处理工作。
2011年8月19日,***的亲属: (系***的父亲),现年 岁, (系***的母亲),现年 岁。与甲方就***因工意外死亡一事协商一次性按工亡解决赔偿。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调解,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因工伤害意外死亡一事按工亡给予赔偿及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由于***未婚,且父母等均未达到法定供养亲属条件,经双方友好协商,丧葬补助金赔偿金额、抚恤金、一次性工
1
亡补助赔偿金额共计 拾万元。
2、乙方负责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等相关要求的资料。
3、此协议一经甲、乙双方签字发生法律效力后,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违反此协议,由违反方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4、此协议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司
甲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系***的父亲), 日期: 年 月 日(系***的母亲),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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