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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管处增进民族团结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跨越发展,不断扩大创建工作成果,根据伽师县克孜勒博依乡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的目标任务, 合我工作组住四乡7村、34村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的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民族政策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少数民规定》、《民族区域自治法》一系列政策措施与建设示范村的实际举措结合起来,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民族地区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把民族干部群众的思想引导到发展生产、改善生活、优化环境、增进团结上来
三、实施步骤
创建活动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筹备阶段。本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为:
1、成立组织机构。在乡政府的领导下,两村成立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创建促进会工作领导小组,由喀管处工作组组长喀地尔·艾山同志与两村共同推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
2、建立健全少数民族信息档案。由村委会负责少数民族人口(包括常住、流动和辖区内各单位的少数民族)基本情况调查工作,要组织专人深入辖区内对各家、各户了解情况,建立少数民族信息档案。对7村1组的35户汉族村民聚居区也应加强民族团结管理和教育工作。
第二阶段(10月10日至11月10日):深入组织开展创建工作阶段。本阶段是创建工作的重要阶段,主要工作任务是紧紧围绕创建活动内容全面开展工作。
第三阶段(11月10日至12月10日):总结提高阶段。本阶段的主要任务为不断把创建活动推向深入的基础上,总结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的成功经验,推进创建工作向深度发展。
四、保障措施
1、健全领导机构。村支部书记和工作组组长为示范社区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社区成立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创建工作在乡政府的领导下,村支部要密切协作、动员村少数民族广泛参与、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工作机制,以形成社区管理和服务的合力。
2、两村充分认识创建民族团结示范村的重要意义,增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地在村落实工作责任,提供必要支持;要形成合力、相互协调、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
3、两村党支部和工作组经常深入到各族群众中,要注意及时发现和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并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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