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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雷锋精神已经过时一辩稿伍文
谢谢主席!各位辩友,评委,同学,大家晚上好!
今天我们讨论的主题是在当今按劳取酬的社会下,帮助别人不求回报是否过时的问题。大家知道新中国自1949年的新生中,60年的风风雨雨,有哪一项变革不是在质疑,反思与坚守中产生的呢?
今天这个艰难的辩题也是如此,帮助别人不求回报的重要性相信将是反方辩友论述的重点所在,我方洗耳恭听,然而对于“过时”一词的解释,请注意,现代汉语词典有三条:1.超过一定时限;2.相当时间以后;3.过去流行现在已经不流行,陈旧不合时尚。可见对于过时的定义中,并非完全贬义,而是包含了诸多客观的判断。
据此,我方认为:当今社会按劳取酬,帮助别人不求回报是过时的,原因有三。
其一,科学来看,帮助别人如拾金不昧者,本身要付出对于失物的保管,时间,金钱等成本,道德主流如果不要求失主对自己的粗心大意负责,反倒对拾金不昧者求全责备,于理难容啊!
其二,翻开近来的新闻,从郭美美事件到诸多慈善资金的去向不明,从彭宇案中老太太反咬一口到肖雨生案中老人跌倒无人搀扶致死的新闻上写着十个大字:慈善有风险,帮助需谨慎,在帮助者缺乏立法保护的国情中,不考虑给予帮助者以基本的权利与报偿,反倒还空谈帮助他人要不求回报,无异空中楼阁,于情也难容啊!
情理之外,其三,古诗云:“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道德标准紧随时代步伐构成自然的和弦,帮助别人不求回报也不例外,现代志愿者精神不同于雷锋精神,它不是为国家,为民族的宏大叙事,帮助精神强调的不是高调施予,它不以崇高,伟大,成功为皈依,而是平等看待自己的服务对象,强调了互助性,它要超越的正是种种传统的道德优越感与自傲感,去做回一个普通公民。新时代里,帮助别人有求回报并不意味着善行沾上了铜臭,无私奉献如雷锋者形象受损,而是要在一种新的道德体系下,将帮助者与被帮助者放在真正平等的位置.
在罗尔斯的《正义论》中,我们知道社群存在的原因在于人们互相帮助的意愿与需要,我方强调,帮助别人是永远的美德,对不求回报过时的观点并不等于对它的彻底否定,而是让大家看看这个社会中,经济,公益和人群背后那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在过去业已遥远的崇高道德基础上,让我们在此时发出每一个普通人对新时代新道德的呼声。蝙蝠侠,夜魔侠,超人总是一副神神秘秘,大义凛然的面孔,不,让我们的帮助他人就像史塔克在电影最后对媒体所宣布说的那样:
“我就是钢铁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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