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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协会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服务、维权、自律、管理”的协会宗旨,以建设学习型协会为目标,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开展民办教育行业内部的自律与监督、管理与服务、调查与研究、学习与交流、规范与提高等方面的工作,促进昆明市民办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充分满足社会对教育多样化的选择性需求。
二、工作要点
(一)做好组织建设工作,确保协会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建立协会工作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为做好协会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奠定基础。
1.建立协会各项规章制度,实现协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建立会长办公会议制度,研究协会重要工作。建立副会长月会议制度,总结当月协会工作,研究布置下月协会工作。建立常务理事半年会议制度,总结协会上半年工作,研究布置下半年工作。建立财务制度、开展会费收缴工作、为开展协会提供保障。
2.建立协会工作机制,确保全面开展协会工作。协会分办公室、财务室、宣传联谊会、学前教育联谊会、小学教育 1
联谊会、初中教育联谊会、高中教育联谊会、高职中职教育联谊会、培训教育联谊会等九个工作组,充分调动每一位副会长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协会工作覆盖每一个办学层次,做到协会工作人人有事做、事事有落实,全面、有序、有效地开展协会工作。
(二)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3.开展民办教育布局结构调整规划调查研究。根据我市民办教育发展目标任务,对民办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规划开展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民办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规划建议。
4.开展民办学校教师的社会保险政策落实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结合、市政府出台的政策,以及我市民办学校的实际情况,提出实施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政策的建议。
5.开展民办学校扶持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结合省市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进一步落实民办教育扶持政策的建议。
6.积极开展对民办教育实施品牌战略、特色战略、整体化战略的课题研究工作,提出实施民办教育品牌战略、特色战略、整体化战略的建议。
7.对民办学校内部法人治理结构、民办学校的资产监督管理与财务规范制度等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提出 2
改进工作建议。
(三)开展行业监督管理与服务,逐步规范民办教育行业
8.积极开展对民办教育行业中存在的带有全局性、关键性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比如发布虚假广告、招生工作中存在的不正当竞争、教师招聘不规范、学校管理不规范、不讲信誉、不注重办学质量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与分析,制定行业规范和自律要求,加强监督与管理服务,逐步规范民办教育行业,树立民办教育行业的良好形象。
9.协助做好民办学校的年检年审工作。按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安排和要求,严格执行标准、公开、公正、公平做好民办学校的年检年审工作,为民办学校办学上水平、创等级提供服务。
10.开展民办教育行业评比、评选活动。结合民办学校、民办培训机构的年检年审、办学水平的评估工作,开展民办教育评比、评选活动,公开向社会发布,促进民办教育的办学信誉建设工作。
(四)开展宣传服务,维护民办学校的合法权益 11.开通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网站,实现民办学校网上查询,扩大民办学校宣传范围和影响面,促进使用信息化手段服务民办学校。
12.开展信息咨询服务,为民办学校举办者、求学者及社会各界人士提供政策、法规、信息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切
实维护民办学校的合法权益。
13.筹办昆明市民办教育发展论坛。通过开展论坛活动,开拓视野,启发思路,了解情况,交流经验。
14.开展与省市有关媒体的沟通协调与合作,促进民办教育的正面宣传。创设一些展示活动、新闻媒体专访等形式,宣传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民办教育扶持政策、民办教育成果,展示民办教育风采,扩大民办教育的社会影响。
(五)开展学习交流活动,提高民教育办学质量 15.开展民办学校教师和管理干部队伍的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对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学校负责人、教师、财务管理及学生管理人员开展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民办学校管理水平和教学水平。
16.积极为民办学校建立学习交流平台。组织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广泛参与国内外民办教育各种培训和会议,充分利用国内外民办教育集会交流的平台,学习交流经验,提高我市民办教育的办学水平。
17.组织教科研活动,促进教育教学水平提高。开展选拔优质课活动,优秀论文、案例教学评比活动,教师技能竞赛活动、教学经验交流,促进民办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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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协会工作安排
18.会长汪叶菊负责协会领导及协调联系工作。
19.副会长姚宏负责协助会长工作、主持协会工作。
20.副会长兼秘书长唐丕权(法人代表)负责协会日常工作。
21.副会长郭跨存、邹 静(先策学校)负责宣传联谊会工作,宣传联谊会负责人郭跨存。
副会长王 焰、赵文瑶负责协会办公室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王 焰。
副会长张连生、肖 薇负责财务室工作,财务室负责人张连生。
副会长陈淑平、黄艾兰 负责学前教育联谊会工作,学前教育联谊会负责人陈淑平。
副会长鲁 直、蔡荣高 负责小学教育联谊会工作,小学教育联谊会负责人鲁 直。
副会长詹大年、李 享 负责初中教育联谊会工作,初中教育联谊会负责人詹大年。
副会长邱钟英 、邹 静(北大附中)、段建军负责高中教育联谊会工作,高中教育联谊会负责人邱钟英。
副会长骆林超、郑文伯负责中等职业教育联谊会工作,中等职业教育联谊会负责人骆林超。
副会长杨衡展 负责培训学校联谊会工作,培训学校联谊会负责人杨衡展。
协会办公地点:经市教育局研究,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
的办公地点设在昆明市民办教育服务中心(青云街25号)。
(七)工作要求
22.协会各工作小组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于2017年2月10日前交协会秘书长。
23.协会各位副会长要从发展昆明市民办教育的大局出发,分工负责、团结协作,牢固树立为民办教育服务的思想,开创性开展好协会各项工作,为我市的广大民办教育工作者树立榜样。
24.协会会员要自觉参加协会组织的会议和活动,积极做好协会安排的工作。
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
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2017年度长沙市民办教育工作要点2017-01-22 15:05 | #2楼
2017年,全市民办教育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创新思路,大胆深化改革,继续倡导依法办学、诚信服务,加强重点领域、难点问题的研究和体制机制建设,巩固和发展规范社会办学专项治理成果,鼓励和引导全市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民办教育,为促进长沙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突出抓好如下几项工作。
一、巩固发展规范社会办学专项治理成果
1、强力打击非法办学。立足基本实际,创新工作方法,争取部门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在打击非法办学方面取得实质性成果。将打击非法办学纳入区县(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按区县(市)统计上报的未审批机构总量的一定比例下达硬性指标,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组织打击非法办学现场督查、跟踪核实和案例评选,积极推广各地先进经验。
2、清理整顿社会助学。组织清理以专修学院、中等职业学校为载体的自学考试助学点、成人高考函授站,重点清理学校办学内容是否符合审批核定范围,清查设点、设站资质及其合作院校资质,清查法人治理结构及财务管理情况,清查历年学生注册收费情况、历届毕业生毕业证件发放情况。对不具备设点设站资质、管理混乱、拖欠费用、拖欠学生毕业证、存在重大隐患、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实行整改,对拒不配合、整改不力的建议省有关部门依法取缔。
3、突破治理工作难点。针对近年专项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设定若干课题,广泛动员相关人员开展调查研究,集思广益,力求突破。重点研究民办学校退出机制、财务监管机制、非法机构治理机制等,并出台相应政策措施,促进研究成果转化。对有实质推广价值的课题研究成果给予表彰奖励。
二、继续深化民办教育优质诚信服务计划
1、抓好标识发放和网站建设。强化区县(市)教育局、各民办院校和民办教育网站管理维护部门的对接与沟通,进一步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全面盘清民办学校认证标识发放和网站信息上传情况,切实做好标识发放和信息上传计划,确保6月底以前全部发放或传送到位。加强长沙民办教育网站建设,不断丰富网站内容,增强网站的吸引力和实用性。
2、抓好系列规章制度的落实。强化优质诚信服务意识,兑现和落实好系列规章制度。突出抓好三个“备案”、两个“公示”,即民办学校招生广告备案制度、民办学校收费备案和公示制度、民办培训学校教师实名备案制度和身份公示制度,确保备案和公示面达到100%,准确率达到100%。突出抓好校名规范工作,确保6月底以前全面规范到位。完善民办培训学校教师身份公示制度,全面推行教师挂牌上岗。
3、组织策划优质诚信活动。认真总结,不断完善,精心策划,办好以“依法办学、诚信服务”为主题第二届民办学校形象展示活动。发现和培养依法办学、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典型,适时举办优质诚信服务示范校(园)典型经验交流会,组织优质诚信服务示范现场观摩活动。
三、切实提高民办教育管理规范化水平
1、规范民办学校设置评议工作。指导和督促区县(市)成立民办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制定和完善民办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章程,规范民办学校设置评议程序,提高民办学校审批质量。全面做好专项治理期间民办学校设置审批扫尾工作,严格民办学校设置标准,合理控制新设置民办学校。
2、规范民办学校年度评估工作。以省有关要求为基准,结合长沙民办教育具体实际,适时修订评估细则,规范评估程序,改进评估办法,提高评估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及时做好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评估结果公示。
3、规范民办学校党建党务工作。以公民办学校党组织共建为抓手,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民办学校党组织共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党建指导员岗位职责,加强考核管理,推进民办学校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在民办学校的战斗堡垒作用。举办民办学校党务工作培训班,规范民办学校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工作。
4、促进民办教育内涵发展。继续抓好民办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突出抓好民办学校环境文化、制度文化建设,倡树民办学校形象。加强民办学校教育科研工作,提升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加强民办教育协会建设,支持协会开展工作。
四、积极营造民办教育发展良好环境
1、争取政策支持。进一步完善《关于长沙民办教育发展的调查与思考》,适时向市政府有关领导做好民办教育工作专题汇报,争取召开全市民办教育工作大会,出台《支持和扶
植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决定》,重点突破民办学校招生政策问题、民办学校教师待遇落实问题、民办教育专项奖励经费问题,为民办教育发展营造更加宽松的环境。
2、理顺工作机制。树立大教育观念,强化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划和管理民办教育的职能。将民办教育列入区县(市)年度教育工作总体规划,完善民办教育统筹谋划机制、定期议事机制和为民办教育办实事机制,在教育内部形成重视和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氛围。
3、加大宣传力度。建立民办学校信息员队伍和信息传送考评机制,及时反映各地和各学校民办教育工作动态。设立“长沙民办教育坚守奖”,根据从教年限对长期坚守民办教育工作岗位、实绩突出、深受学生和家长赞誉的民办学校优秀教师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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