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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检测整改方案

时间:2022-12-29 02:19:20 整改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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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检测整改方案

为了有效应急处理学校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的减轻事故造成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食品检测整改方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机构设置:

(1)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蔡旺德

副组长:张 宁 高志茹

组 员:冯俊新 张 芬 张 蕊

(2)监督检查组:由教务处和卫生室负责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张泽 李小亚)

(3)医疗救护组:当发生一般轻微食物中毒(3人以下的轻微呕吐、腹泻)先由卫生室观察。当发生较为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救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工作。(马晓梅 郑娟)

2、机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全面领导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意见,并对预防检查小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面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定期组织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并负责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与评价。

(2)监督检查组: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指示,在学校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预防工作,并组织人员对开展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

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3)医疗救护组:发现食品卫生安全疑似病例,及时处置、观察,发生严重卫生安全事故,在上报校长室的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送患者到医院救治。

二、日常工作

1、完善制度 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和市、区卫生,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的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要求对本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制度修订完善。

2、强化监督 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学校。

3、落实责任 校长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监督员为直接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校长考核实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4、加强教育 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形式,(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培训合格证和体检合格证方可上岗)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 学校要对配备标准,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卫生设施的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 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师生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向学校监督小组报告,再由监督小组逐级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或出现5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下同)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区教育局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同时启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机制 一旦发生较为严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校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

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救援 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进行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工作。

4、联系家长 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长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 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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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员调度 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具体安排,必要时可向卫生防疫部门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 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处理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言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马岔乡中心小学

2012年2月12日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整改方案2017-01-21 14:36 | #2楼

根据市新密市食品监督管理局检查情况通报,我校食堂操作间和食品留样环节还存在问题,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上级要求对食堂卫生工作展开了全面、认真的自检自查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强化责任意识

为了加强对师生集体用餐、食品卫生的安全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强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明确管理责任。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实行分工负责,层层落实。领导小组分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学校专门召开食堂卫生工作会议,明确职责和具体分工,针对各项具体安全工作制定计划明确责任。同时召开学校教职工、后勤人员会议,学习上级文件,要求学校后勤人员提高食堂卫生工作意识,增强食堂卫生常识,切实认识到学校安全卫生工作的重要性。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学校通过课堂教育、板报、视频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大教育力度,告诫学生不吃霉变食品,不买三无产品,不喝生水冷水,教育学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专题讲座,开展健康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倡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

同时,也使食堂的工作人员自觉按照《食品卫生法》进行操作营业。

三、健全卫生、食品管理制度,签订了《牛店镇高村小学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状》,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到人,做到了层层分管,人人有责。

四、把好四个关,杜绝食物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1)、把好采购、加工关:采购时实行索票索证制度,认真做好验收工作;加工做到烧熟煮透,特别是及时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做到了:1、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2、学校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超过100g,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部分食品还要带些汤汁。3、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4、等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留样人。 5、食品留样在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6、用于留样的容器必须满足消毒、无菌要求。 7、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间、食品名称、留样人,便于日后备查。8、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超过后方可倒掉。9、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保证从原料(成品)的采购、签证、验收、保管、加工等各环节严格按章操作,消除卫生安全隐患,杜绝一切事故发生。

(2)、把好“消毒”关。本学期将餐厅的1台大容量消毒柜进行了检查维护,每天按时对所有的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浸泡消毒和高温消毒。

(3)、把好“个人卫生”关。八月份学校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

了健康检查和食品卫生培训,工作人员进入食堂必须穿工作服。

(4)、杜绝非工作人员进入储藏室和操作间。

五、切实做好督餐工作,做到每餐有值周教师,每班有督餐教师。 与此同时,学校还举一反三,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努力打造平安和-谐校园,主要作法:

1、 维修更换监控设施,保证校园重点部位全天候电子监控。

2、 签订并落实班主任班级安全责任状、值周教师责任状、路队护送教师责任状、任课教师课堂责任状和相关工作制度,实行班主任包班、任课教师包课堂、值周教师包周、路队护送教师包队的责任包保体系,做到了校园每一时段、每个区域都有教师在监管学生的安全。

3、 加强了对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并教育学生不做超员车,不做无证车等教育。

我们深知学校教育无小事,安全责任大于天,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在思想认识上牢固树立对生命强烈的敬畏感、对人民高度的责任感,切切实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平安,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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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店镇高村小学

2015年11月19日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2017-01-21 14:32 | #3楼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切实规范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二)工作目标

用两年左右时间集中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销售者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帐制度得到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有序,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紧紧围绕消费者举报多的食品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按照《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一)集中开展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深入贯彻《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以及总局的实施意见,严格监督奶制品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特别是继续仔细查验对2015年9月14日前生产的奶制品经生产企业重新检验合格的报告和标识;突出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和重点奶制品销售者,严格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奶制品市场秩序,促进奶制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集中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

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执法检查。

按照卫生部、工商总局等九部、局《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的部署和总局《实施方案》的要求,监督流通环节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经营者进行自查自纠,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经营者适时开展集中检查行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以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建立健全有效的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销售和使用的监管机制。

(三)集中开展重点食品以及季节性、

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

各地要把开展重点食品专项执法检查作为整顿工作的重要任务,着力解决本地区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要集中开展重点品种的专项执法检查。要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突出抓好奶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禽蛋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豆制品、饮料、糕点、月饼、干果、调味品、食用油、酒类、腌制食品、冷冻食品等品种以及超市自制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二是要集中开展重点区域的专项执法检查。要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为重点,依法抓好小食品店、小摊点、小市场的专项检查,集中执法力量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坚决依法取缔无照商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三是要集中开展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要以“五一”、中秋、“十一”、元旦、春节为重点,突出抓好对节日性食品以及季节性食品的检查,重点整治价实不符、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保障节日食品和季节性消费安全。四是要集中开展对重点食品经营企业和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要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突出抓好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自查自纠和自律工作,认真监督落实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安全的法定责任和义务,由基层工商所按辖区逐户检查排查,监督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自查和整改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四)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各地在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中要紧紧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整顿力度。一是要加大对农村城镇、集镇、乡村举办的食品交易会、庙会和旅游景区景点、车站码头等经营食品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二是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乡镇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特别是食杂店的监管力度,狠抓重点场所和经营者的整治,严格规范经营行为;三是要加大对消费者反映强烈和与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品种的监管,狠抓重点品种的整治,强化对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严格规范食品市场安全准入行为;四是要加大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的力度,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进程,不断扩大覆盖面,努力提高规范化水平。

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广告的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含有虚假、夸大内容的食品广告,严厉查处涉及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食品广告;坚决制止和查处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协会违法推荐食品的广告;严格监管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广告,广告宣传的产品功能和成分与标签、说明书不一致的,要责令停止发布,并依法查处。对于被确认为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食品,要立即停止发布该食品的广告。(一)加大食品生产经营者经济户口和信用分类监管力度,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

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审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的许可文件,未获得相关许可文件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继续按照《关于对食品经营主体予以特别标注的通知》规定,对食品经营主体及时进行特别标注,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经济户口和信用分类监管力度。建立与许可证发放机关的信息沟通机制,根据许可机关通报的信息依法及时吊销违法经营者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其变更经营范围。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和协调下,按照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加大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力度,严格食品质量市场准入。

加大对食品销售者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的监督力度,切实提高食品经营者自律水平。依法监督食品销售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和进货台账制度,监督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建立销售台账,监督市场开办企业、柜台出租企业、展销会举办企业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严格监督从事食品批发和配送业务的销售企业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和购销台账制度并出具票据随货同行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和落实既符合规定又符合实际情况的“两项制度”(进货查验制度和购销台账制度)建设,积极鼓励有条件的销售者建立电子台账,积极探索和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加大食品质量监管力度,切实提高食品质量保障水平。加强对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监督检查,按照“上下联动、内外结合、资源共享”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和新“三定”方案,完善和创新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测机制和方式,针对流通环节特点和消费者投诉、申诉和举报的情况,科学确定食品监测的范围、品种、项目和方式,加强对食品安全监测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利用,及时进行消费警示和提示。同时,要充分利用相关部门检测、行业协会检测、销售者自检、消费者送检所反映的信息,对经法定检验机构依法确认的不合格食品,有针对性地依法开展市场清查。要加大对不合格食品退市的跟踪监管力度,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控水平。建立健全行政监管责令退市和销售者主动退市相结合的监管机制,监督食品销售者对被告知、通报或者自行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追回已售出的食品并造册登记等退市措施,对有关部门通报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依法责令销售者退市,并加强对不合格食品退市后的跟踪监管,严防再次流入市场。

(三)加大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力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各地要认真贯彻《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按照“六查六看”要求,将监管重心下移,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突出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销售者,采取增加巡查频次、完善巡查内容、提高巡查效率等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巡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章行为,依法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规范食品销售者的经营行为。要将食品市场巡查与经济户口管理、食品质量监测、食品分类监管与信用分类管理等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录制度,建立违法案件信息库,完善监管档案,并加强对监管数据的统计分析,切实提高日常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切实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针对商场、超市、批发企业、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店经营食品的不同特点和不同经营管理状况,有针对性采取分类监管措施,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效能。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及食品批发企业,重点监督其落实进货查验和购销台账制度等法定责任和义务,鼓励和督促经营者建立和完善协议准入、质量自检、质量承诺和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严格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和保障销售食品质量。对农村集贸市场,重点是推广“一户多档”、“实名登记”、“证明登记”、“标牌公示”等四项制度,引导其规范和诚信经营。对食品店尤其是农村食品店,重点是监督其落实进货台账制度,仔细查验和妥善保管食品批发和配送经营者出具的销货单据,引导其积极参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配合商务部门推进食品物流配送和连锁经营,确保食品质量合格、经营行为规范。

(五)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查

处各类食品违法行为。

要强化案件查办工作,尤其要抓好对食品大要案件的排查和督办工作。对流通环节食品违法案件涉及生产环节的食品质量问题,既要依法查处经销不合格食品及其它质量违法行为,又要将有关情况及时移交和通报质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对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要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的作用,及时受理和处理食品安全方面消费者的申诉举报,依法调解消费纠纷,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加大食品安全信息化网络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

各地要加快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网络建设,努力形成从总局到工商所五级纵向贯通以及与地区间、部门间、经营者和社会公众网络间横向联接的体系,逐步实现“网上查询、网上咨询、网上受理、网上查办、网上调度指挥、网上应急处置、网上动态监管、网上发布信息”的目标。要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联网应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采集和综合分析利用,及时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努力做到事前调控、事前把关,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运用无线执法平台、移动查询终端等现代科技手段,有效开展网上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各地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机构、队伍、车辆、物资、设备保障,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系统检查,切实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职能机构按职责分工协作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积极认真负责地抓好整顿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地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充实执法力量,加强业务培训,保障执法装备和经费,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二)健全责任制度,严格责任追究。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属地监管领导责任制、职能机构指导监督责任制和食品安全基层监管岗位责任制。总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牵头,会同有关单位,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的综合协调工作,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要明确一个内设机构牵头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的综合协调工作,并明确各内设机构的分工。内外资企业登记注册、监督和个体私营经济监管机构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登记管理,查处违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取缔无照经营;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要及时受理和依法分流、处理消费者的咨询和申诉举报,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食品流通监管机构要依法加强食品市场监管,依法查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市场监管机构要加强对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安全的监管,加强食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规范食品市场秩序;竞争执法、直销监管、商标管理、广告监管等机构要分别加大对食品市场不正当竞争、传销、商标侵权、虚假广告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纪检、监察机构要对食品市场监管执法工作进行行政监察。要将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责任落实到基层,按照划片分段、责任到人的要求,把监管任务落实到工商所每一名执法人员。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发生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问题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其他相关职能机构在工作中既要坚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内部间的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形成合力。要加强区域间、地区间以及与卫生、农业、质检、公安、商务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优势互补,信息互通,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整体合力。要密切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强化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舆-论引导和监督。

(四)强化督导,狠抓检查落实。

各级工商机关要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督查督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导干部和职能机构都要深入执法监管第一线,认真调查研究,了解一线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要把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人员力量和经费保障等逐项落到实处,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总局将适时组织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行督查。

2015年12月24日,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整顿办)第二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整顿办主任、卫生陈竺,整顿办副主任、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边振甲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整顿办副主任、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主持,主要研究了2015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

陈竺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从农田到餐桌整个链条。整顿办成立以来,在加强整顿工作综合协调,建立高效畅通的联系机制,形成整顿工作合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整顿办各成员部门共同努力下,2015年各项整顿任务正在逐步落实,部分年度工作目标已完成,食品安全长效工作机制逐步建立,一批典型案件得到了查处,一些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正在逐步解决。

陈竺表示,尽管前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有很多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尚待解决,整顿工作形势依然严峻,整顿任务仍然紧迫艰巨。2015年有关部门将贯彻“行动要加快、整顿要到位、措施要扎实、成效要牢固”的要求,下大决心和气力,开展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保证整顿目标按时完成。

陈竺要求,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要统筹全局、重点突出。对照国务院《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及其实施意见要求,逐项落实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生产和进出口、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禽畜屠宰和保健食品等7项整顿任务,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加强检验检测、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强化行政执法、加强行业自律等6项整顿措施,逐级狠抓责任落实;系统深入分析典型案例和当前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尤其是可能造成系统性风险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避免食品安全问题演变为危害人民健康的食品安全事故。继续加大案件和事故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顶风作案、屡教不改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配套法规标准,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验、风险评估监测能力建设,加大对基层执法单位投入,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强化企业责任主体意识,提高自律水平,营造守法经营、诚信有序的环境。

据介绍,整顿办将于2015年初对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行督查。主要目的是督促各地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同时了解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整顿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听取地方对整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整体评估全国整顿工作打一个基础。

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卫生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宣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纪委、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法制办、国新办)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主会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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