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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负惠农整改报告
根据县人民政府及县教育系统有关减负惠农的会议精神,扎实安排,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1、及时召开教师会传达上级部门有关减负惠农的会议精神,布置相关工作任务,通过学校行政、各处室及班级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方式,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的好格局。对于农村义务教育收费执行及教育系统涉农收费等,以各种教育乱收费现象的反面案例为教材,对全校教职工进行教育,从正面全校教师遵纪守法,严格执行上级规定。
2、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xx-x xx-x
二、涉农收费自查情况:
学校严格执行宜章县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三家联合下发的2015年秋季收费文件精神以及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教科书费”的政策,规范教育收费。老师不收取学生一分钱,针对教辅等费用采取坚持“一教一辅”和实行 “自愿原则”,向新华书店等部门聘请的代办员订购。学校或教师没有向学生收取班费、捐赠费、补课费等费用。报刊费、试卷费等一律由学校的办公经费列支,不向学生收
一分钱。幼儿园食堂严格执行按月收取学生伙食费,对于请假等原因没能来校的学生,也会急时扣除当日的伙食费,决不多收取学生一分钱。
三、减农政策落实情况:
严格规范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积极开展“四联帮扶”活动。对上级和社会捐助的贫困生补助资金及时全额发放给学生。营养餐的发放也是每天及时发,对于节由于放假学生请假等原因没能领到的营养餐也在第二天进行补发。
宁远县开展涉农价费检查及落实省减负惠农政策检查组整改意见的工作情况汇报2017-01-19 22:42 | #2楼
根据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全国涉农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湘价检[2012]34号)文件和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治理涉农收费问题的通知》(湘价检[2012]63号)文件精神,结合2011年12月23日省减负办对我县的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后提出的整改意见,宁远县政府对检查组的意见高度重视,以“全面落实省减负办的整改意见”为目标,以“检查组提出的整改问题”为抓手,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涉农价费大检查。通过进一步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强化措施,逐项抓整改,逐项抓落实,已将省减负办提出的问题整改到位。其他涉农部门的收费检查也正在有序地进行当中。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省减负办对我县的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后,宁远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刘卫华任组长,唐慧云、刘庚旺、李亚峰任副组长,督查室、减负办、物价局及相关涉农价费单位为成员的专门办公室,具体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减负惠
农问题的综合治理。各乡镇和涉农收费补贴单位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各单位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农民负担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步骤、方法,落实了工作责任,细化了工作措施,提出了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措施,整改彻底到位
在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时,县政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按照“对待问题不隐瞒、不推诿,对待整改抓重点,抓落实”的工作思路,对照检查组提出的问题一项一项地明确任务,明确责任,一项一项地抓整改、抓落实,对省检查组没有发现问题的部门从2012年1月起开展自查自纠。县物价局要结合省市对涉农收费的专项检查工作安排,开展为期半年的重点检查。
1、认真清理涉农收费政策,进一步做好涉农价费政策公示
今年以来,县物价局对现行的涉农收费政策进行了认真清理,对不符合我县农村实际的一项收费,停止执行。通过文件政策的清理,县政府下拨专项经费,各乡镇和收费单位重新制作了涉农收费公示牌,并扩大了公示面,及时更新公示内容,便于农民群众及时了解政策,监管政策的执行。
2、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检查
(1)教育收费检查情况
今年春季开学期间,县物价局会同教育、纠风等部门,对全县中小学校进行了教育收费检查,检查中未发现有学校
自立收费的行为,少数学校未体现自愿原则强制征订教辅资料的行为,我局对学校负责人进行了价格政策宣传,责令限期予以清退。截止3月底,已将款项全部清退给学生,共清退1839人,累计退款262260.48元。
县物价局会同教育、纠风等部门对中小学生教材进行了会审,实行了品种和费用额度双向管理,减少了《音像教材》这一品种,同时坚持农村学校费用限额低于县城学校费用额度。
针对省减负办提出的“我县农村中小学生参加了新农合保险后,学校还收取了每生20元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问题,县减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物价部门已经决定将2011年9月向53269名农村中小学生收取的1598070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全部退还给学生。
(2)国土收费专项检查
2012年3月,我局根据县政府的安排,对我县国土部门的收费进行专项检查。经查,我县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至2011年向农民建房户按照耕地每宗80元、非耕地每宗30元的标准收取中介代办服务费,共计100520元;2011年向128户农民建房户违规收取耕地开垦费275648元。县物价局已向县国土资源局下达责令退还多收价款通知书,限期将违规收费全额清退给原交费农民。
(3)电信收费专项检查
今年以来,我局先后对移动公司、电信局的电信资费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未发现有向农民乱收费的现
象。
(4)农机收费专项检查
2011年4月,我局对农机系统收费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农机监理部门在2011年度自立项目收取了违法驾驶员教育培训费11405元,并依法对该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罚,收缴非法所得11405元。
(5)医疗收费专项检查
我县乡镇中心卫生院自去年6月20日开始实行药品零差率制度后,有效缓解了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让广大老百姓真真切切得到实惠。今年我局已对部分乡镇中心卫生院进行了专项检查,在检查中未发现乡镇卫生院有自立项目收费、提高收费标准的违法行为,个别乡镇卫生院医疗收费公示牌已经过期,未按现行医疗收费政策重新制作公示牌,我局已责令其重新制作并予以公示。
截至2012年5月底止,我局正在对县电力公司的农电价格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工作正在进行当中,其他涉农收费单位,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有序开展,针对违规行为,我局将严肃对待,力争把涉农收费长期控制在规定的水平之内,切实保护好广大农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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