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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保健整改报告
为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行为,保护母婴安全,推进政府十件实事产前筛查工作的进展,9月30日,市卫生局组织对我院进行执法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立即督促整改,现将整改检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执业许可管理
我院进行产前筛查的均是流动人口,自愿到我院来检查的。根据上级领导的精神,即日停止开展产前筛查工作。
二、产科安全管理超声诊断仪管理
我院B超室管理制度已经上墙,明显位置已标识“禁止胎儿性别鉴定”,中晚妊门诊登记已经执行双人签字,现已整改完善,相关检查资料存入电脑。
三、下一步要求
(一)加强执业许可管理,严禁超范围执业
产前筛查诊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项目。
(二)加强产科安全管理
我院严格按照国家卫计委《加强产科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和《关于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推销宣传母乳代用品的通知》的要求,做好产科安全管理和母乳代用品管理工作。建立新生儿身份识别、交接制度和流程,新生儿交接由医护
人员和家属签字确认,新生儿检查、治疗离开病区的有家属陪同,建立24小时监控管理制度。对胎儿、婴儿遗体纳入遗体管理范围,按照规定程序处理。严禁买卖和非法处置胎儿附属物的行为。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新生儿出生缺陷登记报告和新生儿出生医学信息的管理,严禁泄露新生儿出生医学信息。
要加强产科病区管理,防止无关人员进出病区,杜绝影楼、母乳代用品等机构人员进入病区宣传产品、索取新生儿及家属信息资料。医务人员不得向孕妇及婴幼儿家庭推销宣传和提供母乳代用品。
(三)加强超声诊断仪管理
超声诊断涉及胎儿性别鉴定,是打击“两非”治理重点。规范执行中晚妊诊断双签字制度,杜绝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行为。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自查情况汇报2017-01-19 13:45 | #2楼
按照卫生计生局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校验的要求,我院结合相关考核标准,组织全院进行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专项检查,现将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组织管理
我院切实加强此项的领导和组织工作,每年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会,增强相关科室医务人员知识掌握能力和操作能力,对违反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严重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的行为进行处罚。同时坚持整治与规范相结合的原则,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组织整改,提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水平。
二、 人员条件
我院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6人(包括今年考核通过2人),其中助产技术人员6人,终止妊娠术人员2人。做到了全部人员持证上岗。自查中没有发现超出考核内容开展相应技术服务行为。
三、 业务开展
1、我院禁止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我院进行了广泛的医务人员和居民宣传教育活动,自查中未发现上述行为。
2、我院坚持“支持保护和促进母乳喂养的各项措施”禁止向孕产妇及其家属推销母乳代用品。自查中未发现在科室内张贴
母乳代用品关高、发放有关宣传资料及展示、推销或代售母乳代用品的行为。
3、我院深入贯彻《母婴保健法》,坚持以保健为中心,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积极开展各项妇幼卫生服务。以高危妊娠的管理为重点,切实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我院结合《孕产妇、儿童系统保健分级管理实施意见》和《孕产期系统保健工作规范》,加强了督查指导,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公共卫生信息员的妇幼卫生工作职责;二是以高危筛查为抓手,把孕产妇高危筛查管理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切实落实每位孕产妇初筛评分和高危筛查。严格按照《孕产妇孕情追踪管理制度》,切实落实孕情月报,对高危孕产妇追踪报告、分级管理;三是引导高危孕产妇提前住院待产,使孕产妇高危管理关口前移,更好保障母婴安康。
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成效提升显著,无严重差错和事故发生。
5、我院还向孕妇发放了《孕产妇健康手册》、《孕产妇保健教育手册》、《婚前保健知识》等妇幼卫生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四、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1、学习方面:妇幼卫生知识面广,对我院妇产科和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素质差强人意,培训和督导工作有待加强。 孕产妇系统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管理面不足和资料不
完善的问题。
2、儿童保健工作,存在系统管理面不足,资料记录欠完善。重视预防保健,对病重和病危婴儿的会诊、转诊和转院和抢救工作有待规范。
3、助产技术和节育手术有关设备、药品配备有待完善。
201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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