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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履职尽责自查报告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
(一)全面动员部署,积极组织实施。一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该市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柯友如同志任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区、开发区、街办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市民政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全系统的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二是积极动员部署。全省民政系统加强履职尽责接受督促检查工作动员会议召开后,该局随即召开全市民政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动员会议,结合工作实际,对全市民政系统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三是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鄂州市民政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使督查工作做到了机构健全、目标明确、措施得力,确保各阶段工作不走过场,取得成效。
(二)建立健全制度,保障督促检查工作进展顺利。一是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建立领导联系督查工作责任制,由局领导带队,相关科室参与,组成5个工作专班,分片包干负责各地、各级民政部门履职尽责督查检查工作的督导检查,各工作专班每周要到联系片区进行督查,每周二召开碰头会,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8月4日、8月11日召开了两次碰头会,并发布了两期《履职尽责督查情况通报》,对三个没有按要求开展工作的督查专班以及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部分民政服务窗口、基层民政站所个别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淡漠、服务效能低等问题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确保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聘请了《鄂州日报》前任总编组建了民政系统宣传专班,制定了《鄂州市民政系统履职尽责宣传方案》,要求在本次活动中在各类媒体上发表各类宣传报道不少于100篇,各单位、科室按照《宣传方案》开展宣传工作,截至目前我们已在《鄂州日报》等媒体发表各类宣传稿件21篇,如《鄂州日报》对我市兜底保障工作进行了长达10期的系列报道。同时,要求各区民政局、各单位在服务窗口设置宣传栏,做到服务标准上墙等,扩大了民政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知晓度。
(三)开展多项活动,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有效。一是开展群众走访活动。由局机关党员干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对500名重点民政服务对象进行逐人逐户走访慰问,详细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和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广泛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并筹措资金30万元,为困难群众送上慰问金、慰问品。二是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该局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服务对象中聘请了曹振书等九名同志为政风督察员,指导检查和督办履职尽责工作情况。通过《鄂州日报》、鄂州民政信息网等媒体公开鄂州市民政系统履职尽责承诺书,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印制《鄂州市民政局履职尽责征求意见表》2000份,在婚姻登记处、优抚医院等窗口单位向服务对象发放,在社区、街道等人流量多的地方以不记名形式发放,经统计,问卷回收率达到90%,市民对民政工作的满意率为98%以上,基本满意率为2%。不满意率为0。三是开展明察暗访活动。抽调了15名工作人员组成5个暗访组,本着深入细致、准确、客观、真实的原则,采取事前不打招呼、不暴露身份、不听汇报的方式,对全市8个区(开发区)、街办民政部门,10个民政窗口服务单位进行了暗访。通过暗访共查处违纪违规事件5起,处理8人,约谈干部30余人。四是组织业务知识培训。为提高市民政系统履职尽责能力,组织了2期全市民政系统业务知识培训班,印发了《鄂州市民政业务知识培训资料》1000余册,《特困群众兜底保障宣传册》10000多份,对各区(开发区)民政局班子成员、低保办主任;街道(乡镇)民政办主任、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进行了民政业务知识和履职尽责督查工作培训,有效提高了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向全市各级民政系统工作人员发放《鄂州市民政系统履职尽责问卷》3000余份,通过问卷测试提高了全市民政系统工作人员履职尽责的能力。
二、提升服务能力,全面落实民政各项政策
(一)社会救助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一是加强以城乡低保为基础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出台了《鄂州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二是积极推进特困群众兜底保障工作。《鄂州市特殊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实施意见》实施一年来,近2万的最无助、最无能、最无奈的“五类”特困群众的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改善。《鄂州日报》从生活、医疗、住房、教育、服务等方面对特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进行了数十期的系列报道,在鄂州反响很好。截至2015年6月底,生活保障6403人,累计发放资金2685万元;医疗保障8027人次,累计发放资金482万元;城镇住房保障165人,累计发放资金27万元;农村危房保障28人,累计发放资金26万元;教育保障2501人,减免费用和补助资金201万元;服务保障8043人,累计发放资金587万元。三是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后市社会救助标准全市城镇低保城区为460元/月,各区为440元/月,农村低保280元/月,城乡集中、分散供养“三无”对象供养标准分别为550元/月、440元/月,城市福利中心、西山福利院集中供养“三无‘对象供养标准分别为840元/月、630元/月。截止7月底,共为城乡44210名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7869.10万元;截止目前,共为4946人次提供医疗救助917.59万元;为城乡低保对象共发放春节慰问金719.51万元;共为823户发放临时救助金750.86万元。四是有效实施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截至目前,共对4032户、12682人次进行了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确保了社会救助工作更加精确、公平、公正。
(二)养老事业取得了新成绩。一是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工作稳步推进,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站点建设覆盖率逐步提高。今年按照省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要求和省厅部署,新增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站点12处,总数达到166处,惠及农村老年人近6万人,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空巢、留守及失独老人的养老需求。二是加快社会化养老服务建设。加大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政策扶持力度,继续按照600元/床/年的标准对年检合格、安全运行的福利机构发放床位补贴,我市现有民办福利院8家,养老床位1060张。组织民办福利机构管理人员及护理人员参加省级业务学习培训,提高民办福利机构的管理水平,提升为老服务质量。三是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以市城市福利中心为基地,构建了符合中心特点的结构合理、层次分明、内容具体的标准化体系,并将其切实贯彻到管理服务之中,通过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养老福利机构整体协调发展。
(三)优抚安置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一是提升优抚保障水平。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医疗保障、义务兵家庭优待等政策全面落实。共下拨了优抚经费1900多万元、医疗补助经费196万元,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好“两参”退役人员“两个补齐”政策的落实,“补齐”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对象手中。二是加强双拥工作。有序组织开展新一届全省双拥模范城考核评选工作,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城“六连冠”。认真组织春节、“八一”期间双拥走访慰问活动。三是切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大力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积极做好与市职业介绍服务机构、税务、工商等部门的协调工作,保证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工作健康发展;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确保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到位。共接收移交2015年冬季退役士兵501人。共培训退役士兵109人,直接推荐就业91人。四是涉军群体稳控工作得力。截至目前为止,我市已连续五年未有赴省进京上访事件。
(四)社会管理改革创新上有新作为。一是提高民政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婚姻登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共理结婚登记55893对,离婚登记1244对,群众满意率、登记合格率、档案完好率均达到100%;主动救助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接待救助对象1985人次,实际救助1043人次。二是加快推进社工人才试点建设。将街办、社区等纳入社工人才考试培训范围内,对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和转化,扩充社工人才队伍。三是开展地名普查工作。召开鄂州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推进会,全面部署2015年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
(五)社会组织党建和登记管理力度取得新成效。一是开展社会组织专项清理。组织专班对全市415家社会组织进行清理,重点清理政治方面、业务活动、财务管理、组织人事、遵纪守法等10各方面的内容。同时,对社区社会组织进行摸底调查,目前已完成47个社区228家社会组织的调查工作,促进了社区社会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组织仿佛倡廉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对市银行行业协会、医学会等8家社会组织进行了检查,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单位进行了整改。三是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制定了《鄂州市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推进各社会组织围绕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完善内部规章制度,推进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四是建立社会组织培训基地。对全市100多名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党组织书记进行了培训,与鄂州大学、凤凰街办等单位协商,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打造社会组织的公共服务平台。五是大力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下发了《鄂州市关于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的工作方案》,确保2015年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和工作覆盖率分别上升10%;4月上旬,社会组织工委深入到部分社会组织开展了调研工作,重点做好22家社会组织单位巡回督导工作;6月11日至6月23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组织反腐倡廉专项检查工作,规范社会组织的业务及财务行为,使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开展“三讲三促”和“我是党员”等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员和党组织的先锋模范和战斗堡垒作用。《湖北日报》在6月28日、29日连续两期对我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了报道。
(六)基层政权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是做好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要在全市50个社区开展“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现已成立了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审计专班,做好社区换届前的筹备工作,确保社区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开展社区公益创投服务。对程潮社区、月畔湾社区、花园社区、飞鹅社区等4个社区公益服务项目开展绩效评估;组织社区干部参加全省社区公益创投示范培训。三是建立社区行政事务准入制度和指导性目录。整合社区人力资源,承接政府服务职能,实行“一人多岗、一岗多责”服务模式;梳理政府下沉到社区的各项事务,建立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和指导性目录;推行社区自治组织依法协助办理的服务事项以政府购买方式实行“费随事转”。
三、积极主动作为,民政重点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我局统一部署,对全市福利院、救助站、优抚医院、光荣院等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切实保障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分工。成立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负总责,亲自安排、组织、部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制定了《全市民政系统2015年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二是深入排查整改,建立工作台账。由各分管领导带队,成立检查组,与消防、安监等部门联合行动,深入责任区各类福利、救助机构,对各机构安全防火、危险化学品、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建筑安全、内部治安等进行了逐一检查,共排查出消防安全设施不到位等各类安全隐患110处,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会同有关部门联合下达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确保整改工作有章可循、有的放矢。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到位。在排查整治工作中,做到有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坚持整改零容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由分管领导进行包保,做到措施、资金、人员、责任、时限“五落实”。8月份,对36家民政服务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整治效果进行检查,110处安全隐患已完成整改98处,各单位消防安全隐患基本按消防执法部门下达的《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完毕;鄂城区沙窝福利院、杜山福利院、长港福利院存在部分d级危房,现正在进行危房加固工作,把建筑安全检验作为对新建成福利院验收的一个重要标准;各单位均已制定了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将随机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督促各单位认真执行,确保运行安全,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保障服务对象的安全。四是加强学习教育,建立长效机制。要求各地各部门重新梳理本部门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制定安全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和安全知识培训,多渠道普及安全知识,增强民政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的防范和应对安全事故能力;建立季度检查制度,每季度对民政服务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并实行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配合食品药品监督局对民政服务单位开展定期检查,严格执行食品药品安全制度。
(二)规范殡葬行业管理服务。一是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六月中旬由柯友如局长亲自带领殡葬改革工作专班到鄂城区、华容区整治棺木市场,重点整治违法违规制售棺木等丧葬用品、套棺重葬、非专用车辆接运遗体、乱埋滥葬、城区丧事扰民等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已妥善处置了6起欲套棺重葬事件,查处违规棺木制售商户30多家,清理违法生产销售棺木1886具。通过宣传教育,群众观念得到逐步转变,已有群众自愿交出家中所存棺木,目前正在研究制定相关补偿方案。二是规范殡葬服务标准,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制定了《殡仪服务七项标准》,做到规范操作、文明服务,建立了服务“六公开”制度,方便群众办事。三是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针对现有的场地与丧户需求之间矛盾,该市积极规划殡葬设施用地,目前,计划扩建的500亩生态公墓已完成规划审批手续。四是积极倡导文明殡葬新风尚。不断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除每年4月份开展“殡葬宣传月”活动外,在其他传统祭祀节日期间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引导群众转变传统丧葬观念,树立文明节俭办葬新风。五是开展党员干部带头节俭办丧事活动。向市民发放“节俭办丧事倡议书”1万多份,对在全市提倡节俭办丧事,对党员干部超标准办丧事实行举报制度,凡举报属实将给予500元奖励。截至目前,我市未有党员干部超标准办丧事。
(三)积极推行“按标施保”工作。全面推开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与统计局经过联合调查制定了统一的农村居民收入测算标准,开展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今年3月起,在全市范围推开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截止6月份,通过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累计新增保障人口1366人,清退751人,调整1445人。
(四)认真开展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及家属经营销售福利彩票清理工作。4月上旬,局组织专班对全市城乡116个(城区64个,农村52个)福彩投注机责任人资料进行了认真清理核查,未发现鄂州辖区内的投注点有民政系统在编人员情况。
(五)落实民政系统党组织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促进工作落实。局党组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了2次党组会议、1次专题学习会议,认真对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及规定等进行传达学习。同时,研究制定《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推动各级党组织切实贯彻从严治党要求、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二是严肃党的纪律,保证证令畅通。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全面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制度,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组织观看《焦裕禄》等先进人物事迹宣传片,开展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三是改进工作作风,维护群众利益。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项意见,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及机关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带队下基层调研15次,走访慰问困难群众500余人次,帮助解决和协调处理群众实际困难30余个。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上级有关规定及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进行清理,切实改进了文风会风,各项公务支出得到严格控制。四是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局党组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等制度。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民政服务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近年来,在省厅的大力支持和我市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等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得到明显改善,深受群众的好评。但由于基础较差,各地发展不平衡,民政服务设施建设与人民群众的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二)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缺乏。尤其是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不足,由于乡镇一级缺乏社会救助工作从业人员,客观上导致城乡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不及时、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等现在的存在。
(三)社会救助资金压力较大。一方面市城乡低保、医疗救助资金支出增速较快,尤其是医疗救助资金;另一方面上级补助增加幅度不够,尤其医疗救助资金几乎没有增加。因此,社会救助资金压力较大。
下半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一是争取各级财政加大投入,推进特困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织好民生保障安全网。二是加快推进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进一步规范按标施保信息采集等工作,在年底实现农村按标施保全覆盖。三是加大对农村福利院安全排查整治力度。定期对农村福利院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的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整治,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服务对象的安全。
(二)全面推进防灾减灾工作。一是推进因灾倒(损)房恢复重建工作,确保12月底前符合条件的倒(损)房重建维修户完成建设任务。二是加强救灾资金的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救灾资金评议、公示、审批、发放等程序。
(三)大力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一是实施“清基固基” 工程,确保全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二是积极探索村级事务管理新模式,进一步提高村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四)着力规范专项事务管理。一是继续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深化我市殡葬改革工作。二是加快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建设,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三是推进救助站、婚姻登记处等单位的硬件建设,争取达标升级。四是继续做好福利、救助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五是认真开展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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