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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土地流转合同

时间:2022-05-18 13:39:14 土地改革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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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土地流转合同

甲方:水城县都格乡龙井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合作社土地流转合同

乙方:水城县泽能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响应国家“三农”政策,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甲方将龙井村承包责任地的经营权出租给乙方试种新农产品,并每年向乙方收取固定租金400元/亩的土地流转金支付给土地承包农户。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形成共识,达成如下协议:

一、流转承包责任地地点、期限、数量、租金及付款方式

1、地点:水城县都格乡龙井村

2、期限:自2012年8月10日至2032年8月9日止(20年);

3、数量及租金:亩,每年租金/亩,折合人民币万元,乙方每年应付甲方租金共计人民

4、付款方式:乙方每年农历腊月二十日前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当年租金,甲方在腊月二十五日前支付给土地承包农户。

二、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土地,不能丟荒或闲置,对土地的利用要符合国家的农业政策,乙方在经营期间,国家对该宗地实施项目所给予的一切补偿及扶持归乙方享有,甲方有收取租金的权利,同时必须保证乙方使用该宗地不受他人干涉,且不得对通往土地的道路进行破坏;

2、乙方规划投资种植、养殖、地面配套设施等所有附属物的所

有权属乙方;

3、甲方必须在年并将土地交给乙方,乙方即行使该宗地的使用权,甲方无权干涉乙方的经营行为;

4、乙方的管理制度及管理措施,甲方必须自觉遵守,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5、如国家征用该宗土地,对土地的赔偿归甲方土地承包农户所有,对其附属物的赔偿归乙方所有;

6、如甲方土地承包农户有老人去世,需在该宗地上安葬,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应与乙方协商,所损失的附属物,按实际损失赔偿给乙方;

7、如因市场前景不好,乙方确需转产或无法经营时,乙方可要求终止合同,但需在终止合同该年腊月二十日前支付当年的土地流转金;

8、在合同期内,乙方有权将该宗土地租用权及附着物和设施等进行转包他人经营或转让;

9、如甲方辖区内农户需参与管护或务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违约责任

本合同约定的上列条款,双方必须自觉遵守,如甲方违约,甲方应赔偿因违约而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支付400元/亩.年的损失,按所误时间计算,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四、合同期满,乙方如需在该宗地继续经营,应根据甲方的下一轮土地承包合同另行签订流转合同,且在合同期满半年前签订;如甲

方不再租给乙方,对该宗土地所有附属物及农业科技成果归乙方所有,如甲方需再对外流转,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所签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未涉及内容,均按《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办理。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及鉴证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鉴证方代表(签字):

(盖章)

签订日前: 年 月 日

专业合作社村土地流转合同2017-01-09 10:47 | #2楼

甲方:

乙方:XXX合作社

XXX合作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为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化水平,发展特色、生态农业,加快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设施农业转变,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就土地流转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共同信守:

一、 流转土地坐落、四址、性质、面积

甲方同意流转的土地坐落组一带,东至为界,南至为界、西至界牌为界,北至 为界。总面积约为 亩。

二、流转的土地用途、范围

甲乙双方商定流转土地为现代水稻种植地等。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化水平,以现代农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农业、农村、农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共同发展、共同富裕。

三、流转土地期限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土地承包期的相关法规,甲、乙双方商定上述土地流转期限为15年,即从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 止。

四、流转土地补偿价格、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土地补偿价格为:每亩年补偿为: 元整;乙方于每年 月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土地流转费用 元。

五、甲、乙双方权利、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

1、甲方流转的土地系甲方拥有合法有效所有权的集体所有土地。

2、甲方流转的土地须经全体村民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者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经村民大会表决同意并签名画押,并向乙方提供土地原始资料。

3、甲方在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前,应会同乙方将该土地上附着物登记造册,需要赔偿的按照双方商定的价格合理赔偿。

4、甲方应协商解决乙方正常经营和开发建设涉及的村民利益纠调处,如发生村民武力取闹,由甲方协调解决,由此给乙方正常经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落实赔偿责任。

(二)乙方:

1.按照合约约定足额向甲方一次性-交清上年土地流转费用,不得无故拖延。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2、合同生效后,乙方按照双方的约定,有权自主开发建设现代农业种植基地等设施,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提高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之目标。

3、合同期内,乙方独立投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4、合同期内,乙方依法享有对所投资项目的所有权、转让权、继承权、收益权。

5、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政策重大变化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终止该合同。

6、合同执行期届满,甲、乙双方可另行商定续约事宜。

六、违约责任

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均应信守合同,自觉履行双方各自权利和义务,如果一方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七、其它事宜:

1、国家补助涉农基金由农户所用;

2、本合同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3、此合同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变动而变更;

4、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一致,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 与正式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5、此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鉴证方、镇政府、 镇国土所,镇财政所、镇农经办各一份。

甲方盖章:代表人签章: 乙方盖章:代表人签章:

鉴证方盖章:代表人签章:

二0一 年月 日

专业合作社土地流转协议书2017-01-09 11:29 | #3楼

甲方:

乙方:

根据《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政策规定,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将土地承包给乙方经营,在礼县洮坪乡石青村建设生态农业合作社,发展中药材种植、经济林、养殖业。为保护和合理使用土地,维护双方权益,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主体

乙方分配承包土地的合作社成员共 人,名单为:

二、乙方承包土地共 块,面积合计 亩,其中基本农田 亩。

三、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承包土地交付乙方。

四、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土地用于从事中药材种植、经济林、养殖业等农业用途。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2.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3.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或解除合同。

4.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1

5.依照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6.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臵产品。

2.享有在剩余承包期内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

3.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4.依据法律政策享受国家有关土地和种植作物的补贴。

5.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6.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弃耕抛荒土地,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7.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承担经济责任。

七、经营利润分配:

八、承包地流转

乙方转包、出租、互换承包地,或者承包方之间以土地入股合作,均应告知甲方,转让承包地应书面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土地流转合同或者入股合作章程应报甲方备案。乙方若自愿放弃承包经营权将土地交回,应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在 2

本合同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除转让以外,乙方以其他方式转出承包地,仍应履行本合同。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不得因代表人或户主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违法收回乙方承包地,或者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使乙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农业用途,或者造成土地永久性损害、土地荒芜的,甲方劝阻制止无效时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土地恢复费用。

3.其他违法违约行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处理。

十一、其它约定

1.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乡村相关机构调解解决;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1)项处理:⑴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⑵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 3

理机构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字):

村委会意见:(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专业合作社村土地流转合同(修改)2017-01-09 9:58 | #4楼

甲方:

巴东县金麦利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为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化水平,发展特色、生态农业,加快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设施农业转变,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就土地流转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共同信守:

一、 流转土地坐落、四址、性质、面积

甲方同意流转的土地坐落巴东县官渡口镇马家村组一带,东至为界,南至 为界、西至 界牌为界,北至 为界。总面积约为 亩。

二、流转的土地用途、范围

甲乙双方商定流转土地为冬枣等农作物种植地。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化水平,以现代农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农业、农村、农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共同发展、共同富裕。

三、流转土地期限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土地承包期的相关法规,甲、乙双方商定上述土地流转期限为15年,即从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四、流转土地补偿价格、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元整;乙方于每年月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土地流转费用 元。

五、甲、乙双方权利、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

1、甲方流转的土地系甲方拥有合法有效所有权的集体所有土地。

2、甲方自愿流转的土地,表决同意并签名画押,并向乙方提供土地原始资料。

3、甲方在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前,应同乙方将该土地上附着物登记造册,需要赔偿的按照双方商定的价格合理赔偿。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后,由乙方投资增加的土地上附着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4、甲方应协商解决乙方正常经营和开发建设涉及的村民利益纠调处,如发生村民无理取闹,由甲方协调解决,由此给乙方正常经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落实赔偿责任。

(二)乙方:

1.按照合约约定足额向甲方一次性-交清上年土地流转费用,不得无故拖延。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2、合同生效后,乙方按照双方的约定,有权自主开发建设现代农业种植基地等设施,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提高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之目标。

3、合同期内,乙方独立投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4、合同期内,乙方依法享有对所投资项目的所有权、转让权、继承权、收益权。

5、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政策重大变化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终止该合同。

6、合同执行期届满,甲、乙双方可另行商定续约事宜。

六、违约责任

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均应信守合同,自觉履行双方各自权利和义务,如果一方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七、其它事宜:

1、国家补助涉农基金由农户所用;

2、本合同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3、此合同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变动而变更;

4、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一致,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式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5、此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鉴证方、镇政府、 镇国土所,镇财政所、镇农经办各一份。

甲方盖章:代表人签章: 乙方盖章:代表人签章:

鉴证方盖章:代表人签章:

二0一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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