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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市场的调研报告
农业生产资料是农业生产的必需物资,是农村流通的重要商品。加强农资市场管理,稳定农资价格,搞好农资供应,是关系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的大事。本人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现代农资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对东城坊镇农资市场供应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全镇农资市场基本情况
(一)农业生产资料供需状况
某镇位于某市西部,总面积107平方公里,辖31个行政村,总人口47273人。耕地面积59450亩。粮食生产历来是本镇的支柱产业,对农业生产资料的需求较大。随着国家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农民种粮积极性逐步提高,农资需求量呈现增长的态势。据调查统计,全镇农业生产每年共需化肥7500吨,其中尿素2000吨、碳铵2000吨、磷肥1000吨、钾肥600吨、各种混合肥1900吨;共需农药490吨、农膜1550吨;种子1086吨。
(二)农资经营基本情况
目前,全镇具有农资经营资格的单位共有5家,各行政村均有农资销售点1—3个,从事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的经营和技术咨询服务。
二、农资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经营渠道纷杂,市场秩序混乱
由于农资经营网点数量多、规模小、承担经营风险能力低,造成市场经营混乱,无序竞争加剧,市场管理难度增大。特别是近几年,由于缺乏统一管理,农资进货渠道复杂,经营行为极不规范,一些不合格的劣质农资产品,流入市场,坑农害农。
(二)价格控制体系欠缺,随意涨价现象普遍
去年以来,受各种影响,农资价格涨势加剧,涨幅惊人。如尿素近期的零售价格每吨已达210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远远超过农民的心理预期。同时其他农资费用也有不同程度的增加。而粮食价格则相对稳定,农民种粮收益下降较大,制约了农民生产的投入,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埋下隐患。
(三)农资经营资金不足,经营成本偏高
去年以来,化肥价格的上涨,导致经营化肥资金的需求量大幅增加,进一步加剧了农资企业资金周转的困难。化肥生产企业取消赊销,采取现金结算并大幅提高预交款比例,进一步加大了农资经营的资金压力。国家对化肥储备贷款贴息的优惠政策难以落实到位,贷款难上加难。资金的压力造成化肥在经营中成本居高不下,经营利润难以保障。
(四)化肥冬储难以实施,市场供应不足
近年来,随着农资市场供求情况和农民购买习惯的改变,农资化肥储备期相应拉长,冬储资金大幅增大,造成资金周转困难,农资储备不足。春耕及时组织货源困难,脱销断档现象时有发生。
三、建议和对策
(一)发挥整体优势,加快构建农资服务网络体系
构建农资服务网络体系是建立现代农村流通服务网络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是健全农资市场体系、创新机制、提升为农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应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建设覆盖全镇的农资连锁配送网络体系。
(二)建立化肥储备制度,落实冬储措施
建立用经济手段调节化肥市场的机制,加强和完善化肥宏观调控,保证化肥市场长期稳定,通过淡储旺销、调剂余缺来稳定化肥生产和市场价格,确保农业生产用肥。建立储备化肥基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三)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农资经营秩序
1、认真执行农资经营市场准入制度,严把准入关。做好农资经营网点的布设、经营资格的认证、审定、登记、注册工作,对已经发放《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要定期进行清理核查,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或有违法行为的,要按有关规定注销其经营资格。
2、强化农资市场的整治工作。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资产品,铲除制造、加工、销售窝点,并对已查处的重大农资产品违法案件进行严厉打击。
3、加强协同配合,确保农资市场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工商部门要在规范农资市场准入的同时,取缔和打击无证经营和各种违法行为,严把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关;质监部门要加强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农资质量的监查,杜绝假冒伪劣农资流入市场;物价部门要加强对生产销售企业农资价格的监查,确保农资价格稳定;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农资经营企业的督查管理,督促企业守法经营、优质服务。
民以食为天,农业生产关乎国计民生。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一系列惠农政策,目的就是要确保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的大局。地方政府和农业部门要把做好农资供应作为促进本地农业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件大事,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做好农资供应管理工作。使农资经营更加适应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让农民买着满意,用得放心。
农资市场监管调研报告
“三农”问题始终是我国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事关深化改革的大局。农资商品质量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抓好农资市场监管是工商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红盾护农”行动的重中之重,更是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推进和-谐新农村建设的职能所在。我局对从去年开始至今,对农资市场监管进行了初步探索。
一、县农资市场现状
共有农资经营户217户,其中,按经营品种分:种子经营户51户、化肥经营户63户、农药经营户84户、农膜经营户19户;按经营类别分:企业127户、个体户90户。
二、农村农资市场及监管工作中的问题
1.农资经营行为“乱”。主要是进货渠道乱、价格乱、品种乱、管理乱,无序竞争的现象普遍存在。主要是一些经营户,在农资销售旺季时经销农资,多以杂货店、百货店的形式出现。极少数经营户对食品、服装、化肥、农药等混和经营,未能严格分开,危及食品安全与生命健康,存在着二次污染的可能。
2.农资经营主体“弱”。调查发现,农资市场经营主体有三种类型,一是个体工商户,这是当前农资市场经营的主要力量;二是农技人员自己承包经营,有一定的技术服务水平;三是原供销社解体后,原职工个人经营。多数农资经营主体实力较弱,一旦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无赔偿能力。
3、农资经营秩序混乱,准入制度形同虚设。据对我县一些农资销售单位的调查统计,他们中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经营户占30%左右,有近30%无经营资质,存在大量的"挂靠"、"假集体"现象,经营资质严重不规范。甚至有少数小贩走村串户销售各种农药、种子、肥料等,擅自从事农资产品经营;有的村干部、种田大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也以服务农民为借口,组织大批农资直接在田间地头进行摊派销售;还有一些化肥公司通过与政府部门合作在乡镇进行垄断经营;超范围销售情况也存在,一些农村集镇经营其他商品的店面未经许可也在从事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经营。
4.农资经营布局“散”。由于农村存在着自然村落和农村地域广博,无论交通是否便利,农资经营户都会在各个村落中存在。这样农资经营网点星罗棋布,既形不成规模,其布局也不尽合理,又无相关证照。给行政执法监管也带来一定难度。
5.法律法规的滞后,门槛较高,导致农药经营挂靠和无照现象较多。《农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单位可以经营农药:(1)供销合作社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单位;(2)植物保护站;(3)土壤肥料站;(4)农业、林业技术推广机构;(5)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6)农药生产企业;(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经营单位”。我县乡镇供销社已改制完毕、在乡镇基本上没网点,而农业“三站”基本上是瘫痪状态,农民又需要农药,怎么办?只有个体户才行,而个体户要经营农药要么挂靠、要么无照经营,因此农药经营挂靠和无照现象较为普遍。
三、对农村市场和农资市场监管的建议
1.要严格涉农经营的市场准入。尤其是经营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农资、种子、农药、化肥等
企业,不仅要审查经营主体资格,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把好农资商品的货源进出环节,建立完善农资商品质量保证制度。
2.加强对涉农企业的信用监管。指导和督促农村市场经营者在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基础上推行农资“一单通”。选择一些管理规范的农村市场经营者,建立进销货台帐、进销货发票,农村食品质量信誉卡、农村食品质量责任书,推动诚信经营,不断提高农村市场监管效能。对涉嫌坑农、害农、损农的违法企业,也要进入企业信用体系“黑名单”,对其实施市场禁入,并追究其违法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把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事件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监督,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3.加强对农药的管理。在农药市场管理中,工商部门负责农药经营的注册登记(即颁发营业执照)、假农药、劣质农药、虚假农药广告的查处,依照《农药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务院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农药登记和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县农业部门设置有专职农药监督管理机构,农业部门是农药监管的主管部门,工商部门应主动与农业部门加强协调配合,整合执法资源和执法技术,进一步加大对农药市场的监督管理,清除高残留剧毒农药。
4.按照《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化肥的管理。按照工商总局《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严格执行其规模和资金要求,同时,按国务院“三定”方案的规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生产领域的商品质量管理工作,工商部门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管理。为了杜绝劣质化肥进入流通领域,从源头上加大管理,要加大抽检力度,彻底杜绝不合格化肥流入市场,确保农业增产增收。
5.严把农村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加大对超范围经营的查处力度。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先证后照,把好农村食品市场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凡未取得前置审批许可、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一律不得核发营业执照,坚决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
四、我局对农资市场监管的初步探索
(一)制作农资监管公示栏张贴上墙,促进监管公开化。
为优化农户维权诉求方式,促进农资经营户信息公开透明,我局制作了《农资市场主体信息公示栏》,印制采用工商蓝背景、标有红盾徽章,同时含有以下信息,一是按工商总局《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将重新整理的县农资市场经营质量监管六项制度,即《农资经营预警制》、《农资商品准入制》、《购假农资预赔制》、《问题农资商品退市制》、《种子留样备查制》和《重要农资商品备案报检制》列入公示栏内容,方便农户了解维权信息和申诉渠道。二是将辖区工商所监管干部的照片、姓名和申诉举报电话,以及农资预警信息向社会主动公开,强化信息公开力度,促使工商干部公平公正执法。三是按《省农资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实施办法》审定公示农资经营户信用等级信息,引导经营者加强经营自律,提高农户购买农资的甄选能力。四是在公示栏上划定营业执照张贴区域,既公示了主体资格,又解决了《营业执照》办照率、亮照率不高等问题。
(二)首创建立农资经营“电子台帐”,台帐管理电子化。借助网络和电脑的速普及,我局探
索在电脑上建立农资电子台帐,这样既节约了纸张,又便于长期保存,还可避免出现纸质农资购销台账毁损或乱扔乱放现象。我们在河边工商所辖区,选定河边供销合作社正西街农药门市部,按照“两账两票、一书一卡”的要求,分农药和种子两个类别,在电脑上建立规范统一的农资购销电子台帐,取代了手工书写的农资购销纸质台账,取得良好成效。现已在全县100多农资经营户建立了电子台帐。
(三)试行农资经营户票证“一单通”,票账管理便利化。在农资监管中,我们发现“两账两票、一书一卡”存在诸多弊端,一是填写单据较多,且存在重复项目,无形中增加了工作量;二是单据多造成经营户和农民保管麻烦,增大投诉难度;三是单据过多纸张使用量较大,致使经营户成本不断增加。因此,农资经营户对建立“两账两票、一书一卡”的热情不高,敷衍、抵触情绪较重,在台账建立和索证索票制度执行等方面成效不甚明显。于是我们创新推行了农资商品“一单通”制度,即将“两账两票、一书一卡”中的农资商品经营者使用的销售票据、农资商品经营承诺书和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三合一”,统一粘贴在一张单据上、不再做书式纸质台账,简变为“两账两单”,使索证索票更为便利,经营户更容易接受和使用。并在农资经营“一单通”的进、销货单据封面内页印制了总局《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和《工商所巡查记录表》,既进行法规宣传又留下了监管痕迹;还在进货单据封底印制《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目标责任书》,强化对农资市场监管慢作为、乱作为和不作为的处罚力度。现已在全县100多农资经营户中推行,受到市局的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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