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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方案
永川服务外包园区是重庆市服务外包产业示范区之一。为抢抓国际国内服务外包产业转移机遇,加快推进永川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加大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储备力度,满足落户我区服务外包企业用工需求,根据《重庆市永川区服务外包人才万人培养工程方案》(永川府办发〔2015〕200号)和《重庆市永川区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及引进优惠政策暂行规定》(永川府办发〔2015〕20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1年力争培养6000名入门级员工和100名中高级管理人员;2012年力争培养10000名入门级员工和200名中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到2015年,力争每年培养20000名服务外包入门级员工,用五年时间全面完成70000人的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储备工程。2011年建成永川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公共平台,形成有效的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机制,为我区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提供强大的人力支撑。
二、鼓励建立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
把基地作为外包人才培养的主战场,2011年至少建成5 2
个基地,达到以下标准后经区政府认定予以挂牌:
(一)对服务外包产业有较深的认识和较强的参与热情;
(二)具有不低于500平方米的专门用于服务外包人才培训的场地;
(三)具有专供服务外包人才培养的电脑设备不低于200台套;
(四)具有相对稳定和一定数量的服务外包师资队伍;
(五)采取学历教育加短期培训等方式与园区外包企业建立校企合作机制,根据企业需求设置课程体系、教学计划和开设服务外包相关专业;
(六)每年与区内服务外包企业签订就业合同不低于300人,实习实训不低于800人次;
(七)对参加服务外包从业短期技能培训的学生免收培训费。
三、服务外包产业人力资源补贴政策
(一)基地补贴政策
1.对已认定挂牌的基地,每年培养输送人才到区内服务外包企业工作,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达到300-500人的,给予一次性补贴20万元;达到500-800人的,给予一次性补贴35万元;达到800人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60万元。
2.鼓励职业院校积极建立永川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对在2011年5月31日前挂牌成立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鼓励基地开展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师资培训,其师资培 3
训费和交通费经申请批准后给予50%的补贴。
4.被确定为永川区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的,可推荐评选“重庆市服务外包培训机构”,获评单位按照《重庆市促进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办法》(渝府发〔2015〕78号)规定,享受市级相关补贴政策。
(二)院校补贴政策
1.输送学生到区内服务外包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就业的,给予院校500元/人的一次性定额补贴。符合以上条件的永川区外户籍学生转为永川区城镇户口的(含区内农转非),给予院校600元/人的一次性定额补贴,不重复计算。
2.对开办服务外包专业(获得教育部专业代码),专业办学规模达到200人以上的,经认定后给予一次性补贴10万元。
(三)学生补贴政策
1.就业补贴。与区内服务外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满6个月的,给予300元/人的一次性定额补贴,工作满一年的,按700元/人的一次性定额补贴标准补足。
永川区外户籍学生转为永川区城镇户口(含区内农转非)与区内服务外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满6个月的,给予400元/人的一次性定额补贴,工作满一年的,按800元/人的一次性定额补贴标准补足。
2.学费补贴。
(1)中职院校:凡在永川就读中职的区外户籍学生毕
业后与区内服务外包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就业的,可享受我区免费中职教育政策学费补贴,具体补贴方式为:转户到永川的学生就业满一年的发放一半,满两年全部补贴到位;不转户学生就业满一年发放三分之一,满三年全部贴补到位。
(2)大专(高职)院校:凡大专(高职)学历毕业生与区内服务外包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就业的,未转户到永川的学生就业满一年的补贴1500元,满两年的补贴3000元,满三年的补贴5000元;凡转为永川区城镇户口(含区内农转非)的学生就业满一年的补贴2000元,满两年的补贴5000元。
(3)本科院校:凡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毕业生与区内服务外包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就业的,未转户到永川的学生就业满一年的补贴2000元,满两年的补贴4000元,满三年的补贴7000元;凡转为永川区城镇户口(含区内农转非)的学生就业满一年的补贴3000元,满两年的补贴7000元。
就业补贴与学费补贴分别计算。
(四)社会人员就业补贴政策
与区内服务外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满6个月的,给予300元/人的一次性定额补贴,工作满一年的,按700元/人的一次性定额补贴标准补足。
永川区外户籍转为永川区城镇户口(含区内农转非)与
区内服务外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满6个月的,给予400元/人的一次性定额补贴,工作满一年的,按800元/人的一次性定额补贴标准补足。
此项补贴与学生补贴政策不重复计算。
(五)中介机构(含社会培训机构)补贴政策
劳动用工中介机构(含社会培训机构)每输送1人到区内服务外包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就业的,给予500元/人的一次性定额补贴。
此项补贴与院校补贴不重复计算。
四、部门职责
区服务外包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全区服务外包产业人力资源保障的统筹协调,统计入驻企业人才需求,制定服务外包人才岗位目录,组织师资培训、企业化课程嵌入等校企合作事宜,牵头组织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认定、人才培养扶持政策兑现等工作。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劳动用工中介机构、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服务外包企业用工培训输送,为服务外包产业劳资双方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服务,负责按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输送年度任务的10%给各镇街和社会劳动中介培训机构划分任务,积极协调市级专项资金,为服务外包产业储备和推荐就业人员。
区教委:负责区内各院校学生资源情况统计,引导院校
在招生、专业设置、课程设置、学生择业教育向服务外包产业倾斜,引导符合条件的院校积极建立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负责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输送年度任务的90%给各院校划分任务,负责组织学生到服务外包企业实训、就业的组织选送工作。
区经信委、区外经委:负责为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协调争取市级专项资金。
区财政局:设立专项资金为服务外包产业招用工提供资金保障。
区国房局:对全区公租房及富余的廉租房进行统筹协调,解决服务外包企业员工住宿问题。
区交通局:负责调整交通路线运行安排,在服务外包产业园附近设立公交站点,方便员工出行。
区公安局:在服务外包产业园附近设立警务室,达到条件时设立交巡警平台,保障员工安全。
工业园凤凰湖管委会:按照包括重庆先特服务外包产业有限公司凤凰湖基地在内的入驻企业员工比例,在其新建的公租房内统筹解决服务外包企业员工住宿问题。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以蒋又一区长为组长,区委、副区长许宁,副区长董乃军为副组长,区教委、区经信委、区外经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国房局、
区交通局、区户改办、区公安局、工业园凤凰湖管委会、区服务外包园区管委会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永川区服务外包产业人力资源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服务外包园区管委会,由洪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服务外包产业人力资源保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区服务外包园区管委会牵头,原则上每两个月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一次联席会,通报工作情况,分析困难问题、研究解决措施。
(三)落实补贴经费保障。对于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院校、员工和中介机构的补贴,由区政府设立每年3000万元的“永川服务外包人才培养专项资金”支付。从2011年起,以新城-管委会2015年财政收入为基数,新增部分全额留于服务外包园区用于产业发展,该专项资金在新增部分中列支。
(四)纳入目标考核。将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输送年度任务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镇街,对分解任务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六、其他事项
1.永川区外院校及培训机构、中介机构培养输送学生及员工到永川服务外包企业就业的参照以上政策执行。
2.本方案由永川区服务外包产业人力资源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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