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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餐饮行业调研报告

时间:2022-05-18 11:21:54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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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餐饮行业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我县旅游事业不断发展,餐饮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为满足人民群众饮食需求、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由于餐饮服务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80%分布在城镇,因此也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

县餐饮行业调研报告

一、餐饮服务(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现状

截止目前,全县共有餐饮服务单位578家(其中大型、特大型餐馆2家,中型餐馆27家,小型餐馆436家,小吃店7家、快餐店4家、饮品店18家),学校食堂73家 ,机关食堂11家。其中:**镇有餐饮服务单位473家,持证经营210家,无证经营263家,占**镇餐饮单位的55.6%。

二、存在的问题

(一)食品安全意识淡薄,食品安全隐患突出。我县现有小型餐馆436家,占餐饮服务单位总数75.4%。由于其成本小,人员要求不高,进入门槛较低,小餐饮成为许多就业者、特别是再就业者择业的首选。其经营面积大多只有几个平方米到十几个平方米不等。大多是一半做厨房,一半做餐厅。大部分小型餐饮业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低,不愿过多投入卫生设施 1

设备的配备,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流动性强,整体素质低,直接影响到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部分餐饮单位自身卫生管理滞后,单位负责人对食品安全管理不重视、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台帐的建立不落实,流于形式,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造成了潜在的危害。

(二)古城区餐饮无证经营,负面影响严重。**县作为旅游大县,2015年来我县旅游的人员已达520万人次,大部分游客喜欢在古城区就餐,特别是沿河两岸。截止目前,我县古城区内共有餐饮服务单位162家(其中沿河的餐饮服务单位78家),拥有合法证照的38家,古城区餐饮服务单位持证率只有23.4%。而且原来核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大部分已到有效期,少部分的有效期在2012年也即将到期。古城区内许多餐饮服务单位法律意识高,都主动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但由于我县当时为了保护古城及沱江河,所以要求在**县古城区内沿河两岸严格控制办理《食品卫生许可》,**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后,也一直未敢受理沿河两岸的餐饮服务单位的申请。由于不能受理沿河两岸餐饮服务许可,致使无法对古城区及沿河两岸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有效的监管。古城区内无证经营现象比较普遍,其他餐饮单位有不少意见,认为证照齐全、合法 2

经营和无证经营一个样,甚至比无证经营户每年交的各种税费还多,在餐饮服务执法时有严重抵触情绪,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处境十分尴尬。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责任重大,餐饮服务无证经营的食品安全风险性极高、危害性极大,广大游客在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得不到保障,而且我县现在正在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古城区沿河两岸餐饮服务无证经营行为,严重损害我县旅游事业的发展。

(三)监管力量和经费不足,难以适应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需要。由于餐饮服务单位经营形式多、范围广、数量大,发展不平衡,加之政策法规不配套,致使监管工作难度加大。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办公室、餐饮服务监管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股、药品监督股、下辖两个直属机构即县药品检验所、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现有在职工作人员13人,领导职数6人,餐饮服务监管股2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股2人,药品稽查2人,工勤1人。办公室和药品监督股均由局领导兼职。餐饮服务监管股两名工作人员,要负责全县餐饮监管的行政许可、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监管和餐饮服务日常监管,往往是力不从心,只能抓大放小,不能面面俱到,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严重制约了餐饮服务食品消费环节监督执法的顺利开展。2011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下

划地方,食品药品监管的财政预算拨款只够发放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和维持局机关运转所需的基本公用经费。食品诚信体系建设、食品检验、人员培训等项目资金未列入财政预算,也给工作的开展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四)执法装备和检测设备落后,制约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目前食品检验检测设备和检验人员缺乏,尚无法开展食品样品的检验工作,抽样还需送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检验设备设施和执法装备难以满足现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一定程度影响了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工作对策及措施

(一)强化政府参与,部门配合。

对于我县餐饮服务环节存在的无证经营行为仅依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很难处理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处理餐饮服务环节无证经营行为,手段仅限两种:没收违法所得以及相应的违法物品和罚款。《食品安全法》对于无证经营行为没有提到"取缔"这一措施。因此,要解决餐饮服务环节无证经营行为,必须依靠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由政府部门牵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商、公安、执法局等相关部门配合,落实责任,统筹规划,

合理制定许可标准,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引导企业合法经营,逐步提高餐饮服务单位持证率。

(二)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为了能满足我县餐饮服务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立足现实,加强基础工作,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餐饮服务监管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支持,改善监管条件,配备相应的食品监管队伍,按照1:30的比例,我县现有餐饮服务单位578家,最少应配备餐饮服务执法人员19人,因此、县政府应在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原有2名餐饮服务监管人员的基础上,再增设餐饮服务监管人员编职17名,使餐饮监管队伍能够适应发展需要,高效运转起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则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切实抓好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监管能力。自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确保监管到位,不留死角,筑牢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绿色”屏障。

(三)推进监管创新,全面履职。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快建立与现行体制相适应的工作机制,推进监管机制改革和创新,切实履行监管新职能。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加大对小餐饮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提升餐饮服务经营水平。二是深入实施餐饮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开展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三是突出抓好重点人群、重点地

区、重点部位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不断提高城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开展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活动顺利、有序进行;四是加大学校食堂、学校周边、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打击违法使用“地沟油”、变质原材料以及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有效规范餐饮服务各项经营行为。

(四)强化食品安全培训,建立长效机制。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餐饮服务企业的培训教育,专门组织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做到“两证”(培训证、健康证)齐全才能上岗。其他从业人员要不定期接受在岗培训,提高餐饮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企业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餐饮服务提供者、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和服务能力,提升从业人员守法经营和规范操作水平,引导企业守法生产经营,诚信生产经营,逐步实现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

(五)搞好宣传普及工作,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利用各种宣传教育载体,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针对性。广泛深入地宣传《食品安全法》,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让食品安全知识进入千家万户,让消费者掌握和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伪劣食品鉴别能力,指导消费者正确消费,引导消费者

去消费环境卫生、信誉良好的餐饮店就餐。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工作任重道远,关乎大局稳定,社会和-谐,直接影响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惠及民生的一件大事,也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重要性的工作,只有在政府参加,部门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才能把这项工作做好,才能确保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让人民群众满意。

关于我县餐饮价格的调研报告2016-12-26 22:53 | #2楼

一、基本情况

随着全县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县餐饮业也得到较快发展,一是餐馆数量明显增加。目前,全县餐饮企业554家,其中大型餐饮3家,中小型餐饮316家,清真餐饮188家,饮品店3家,学校(幼儿园)食堂213家,建筑工地食堂6家,纳入监管的餐饮食品摊点15家。二是普通餐饮价格略有上涨。以普通餐馆为例,如炒面10.00元/碗、牛肉拉面5.00元/碗、青拌面13.00元//碗、生氽面10.00元/碗、烩面8.00元/碗、酸汤面6.00元/碗、臊子面8.00元/碗、新疆拉条子13.00元/碗、均比去年上涨1.00元/碗。三是中高档菜品价格较大幅度上升。从经营情况来看,中高档饭馆综合毛利率为40%左右,生意良好,收入可观;低档餐馆以面食为主,综合毛利率为30%左右。从调查情况来看,周边县区餐饮价格和我县相同,近几年都是逐年上涨,我县普通餐饮门店菜点、面点价格和周边基本持平,高档餐馆一些菜点价格略高于周边。通过我县三家餐饮业菜价对照,彭阳宾馆餐饮价格明显高于红阳酒店和梦亦香酒店,一些高价菜都是独家推出的,且服务费也相对高于其它餐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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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因分析

1、房租费上涨。以县城兴彭大街为例,2015年房租费每年430元/平方米,2011年上涨到每年486元/平方米,较2015年上涨13%。

2、原辅料费用上涨。各种菜、肉、调料、配料价格逐年上涨也是餐饮业价格上涨原因之一。据监测,我县粮、油、肉、菜等农产品及副食品零售价格基本稳定。面粉、桶装胡麻油、菜籽油、鸡肉、牛肉、草鱼(鲤鱼)价格有所上涨;红、白糖、酱油、醋、鲜牛奶、绿豆、带鱼价格平稳;鸡蛋价格与上期相比有所下降;蔬菜价格有涨有跌。

(1)粮、油、豆类。粳米(家常兴唐贡米500克)130元/袋,与上期相比价格上涨2.4%;胡麻油8.00元/500克,与上期相比价格上涨3.8%;菜籽油(金龙鱼5kg)66.00元/桶,与上期相比上涨5%;绿豆6.00元/500克,面粉73.00元/袋,与上期相比价格平稳。

(2)肉、蛋类:鸡蛋4.00元/500克(一盘14元/30个),与上期相比价格下降13.3%;牛肉20.00元/500克,与上期相比价格上涨5.26%;鸡肉8.50元/500克,与上期相比价格上涨6.67%。

(3)水产类:草鱼(鲤鱼)10.00元/500克,与上期相比价格上涨17.6%;带鱼13.00元/500克,与上期相比价格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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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红白糖、酱、醋、鲜牛奶类:醋(800毫升四兴香)10.00元/瓶装,红糖4.00元/斤,白砂糖4.50元/斤,鲜牛奶(夏进)1.50元/袋,酱油(500毫升)4.50元/瓶装,与上期相比价格持平。

(5)蔬菜、水果类:进入春季,天气慢慢转暖,本地90%以上的蔬菜要从固原、平凉拉运,由于运输、人工、油料价格的上涨原因,监测的15种蔬菜价格有1种下降外,其余大部分有所上涨且涨幅较大。显示上涨的有11种,下降的有1种。其中:生姜5.00元/斤,与上期相比价格上涨40%;芹菜2.00元/斤,与上期相比价格上涨66.7%;大白菜

1.50元/斤,与上期相比价格上涨100%;黄瓜3.00元/斤,与上期相比价格上涨40%;萝卜0.80元/斤,与上期相比价格上涨33.3%;茄子3.50元,与上期相比价格上涨14.3%;西红柿2.50元,与上期相比价格上涨20%;土豆0.80元,与上期相比价格上涨14.3%;青椒(羊角椒)6.00元,与上期相比价格上涨66.7%;豆角7.00元;与上期相比价格下降75%。蒜台5.00元,与上期相比价格下降5.7%。其他蔬菜价格与上期相比持平。

3、人员工资上涨。2011年最低雇工工资700.00元,2012年最低工资900.00元,涨幅28.57%。

4、消费需求拉动。我县城区餐饮店每逢用餐高峰几乎都很爆满,一是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观念发生变

化,婚、丧、嫁、娶等招待基本上都在饭店,朋友生日、聚会、上学、搬迁新居等举办都在食堂;二是经商、打工群体等流动人口的增加拉动了餐饮业消费;三是集团消费、公费消费也是餐饮业价格上涨的原因之一;四是上班族,(包括中、小学生)也是餐饮业消费群体之一,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饮食业消费。

5、理性消费观念落后。一些消费者消费不理性,收入不高,还不愿在一些价位较低的小餐馆用餐。

6、市场管理体制不完善。1997年之前,政府对餐饮业实行分等定级,毛利率控制,价格主管部门监管到位,我县餐饮价格基本稳定;1997年之后,政府取消了餐饮业实行分等定级,毛利率控制这一政策,餐饮价格转入市场调节。

三、几点建议

1、政府应大力支持餐饮业的发展,特别是扩大中、低档饭馆规模和数量,适时建设星级酒店,提高对外接待能力,充实并完善现有的饮食市场,建立新的较多饮食市场,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

2、饮食行业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努力降低成本,提高饭菜质量,为群众提供价位合理、美味可口的饭菜。

3、提倡群众根据自己的收入水平选择价位比较适中的消费场所,一定要理性消费,切不要讲攀比、比阔气,崇尚利于健康节俭的生活作风。

4、集团消费、政府公费消费不仅要看重消费环境,更重要的是注重价格和质量,谁家的饭菜美味可口就选择谁,切勿定点消费。

2012年7月15日

某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调研报告2016-12-26 16:36 | #3楼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作为食品消费的终端环节,事关民生福祉、事关经济发展、事关社会和-谐。《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6月1日正式实施,为食品安全分段有序监管提供了法律保障,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进入了新的阶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为了尽快适应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需要,采取全面调查、重点抽查、典型分析等方法,对全县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现状进行了深入调研。

一、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现状

(一)餐饮服务业基本状况。宿松县地处大别山南麓、皖江之首,是皖鄂赣三省八县结合部,为皖西南门户,辖9镇13乡207个自治村(社区),总人口80多万,国土面积2394平方公里。辖区内共有餐饮服务单位593 家,城区餐饮单位为322家,其中:大型餐馆12家、中型餐馆233家、学校食堂54 家、从业人员2600多人。

(二)监管职责及监管部门情况。2015年1月,根据省政府批复方案,取消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县政府设立宿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卫生部门承担的餐饮服务许可、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保健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成立了县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

(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现状。2011年1月,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以“树形象、升业务、保安全、创一流”为工作目标,以争创省

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为抓手,全面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一是对全县餐饮经营户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建立了全县餐饮经营户档案,并实行一户一档的户籍式管理。加强对新开业的餐饮服务单位的现场指导,严格按新办证要求发放餐饮服务许可,截止目前已新办餐饮服务许可证546户。

二是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重点时段专项整治,严格监督检查。第一季度重点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针对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消费旺季以及年夜饭食品安全,实行餐饮单位年夜饭备案制度重点加强对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全面检查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加工过程卫生控制等;严厉打击采购、使用非食用原料、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工业用盐等行为。第二季度重点开展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集中开展中、小学校食堂和幼儿园食堂特别是农村食堂的整治,严格规范学校食堂承包经营行为,重点加大对高风险食品和餐饮具消毒、索证索票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畜禽肉类及其制品、食用油、调味品等原料的采购、贮存和使用的监管。第三季度重点开展农家乐、旅游景点和城乡结合部等小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整治,严格检查餐饮服务加工场所、用具等卫生状况,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原辅料。第四季度重点整治无证经营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取缔各类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的无证无照餐饮食品经营行为。今年对全县学校(幼儿园)食堂、城区大中型餐馆、风景名胜区餐馆、规模农家乐、城区饮品店、

夜市烧烤等进行了集中检查,按照发出整改意见书350多份,取缔无证经营户20多家,对违法经营的餐馆、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三是开展专项抽查和重点品种调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餐饮消费环节抽检工作计划,加大对熟食、盒饭、水产品、食用油、餐具、等高风险食品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抽检力度,共抽检食用油、熟食餐具等30余批次。

四是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和“地沟油”监督检查。食品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规使用“地沟油”是当前食品安全焦点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大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题下发了《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和防止“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专项工作的通知》,县政府也做了专项部署,针对今年前一段时间国内媒体不断曝光公安部门集中力量捣毁“地沟油”制造窝点事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地沟油”专项整治活动;我市怀宁县江镇“香精包子”事件是一件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事件,严重危害了公众的身体健康。县政府部门高度重视,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食品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和“地沟油”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的危害,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严格检查,从严查处。

五是抓好节庆和县内重大活动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保障

工作,要求承办餐饮单位向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并书面承诺,派人从原料采购到餐桌实施现场监督,保障了元旦、春节、中秋、国庆、党代会、人代会等重大会议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

六是做好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采取城区分区域培训、乡镇现场培训等方式,举办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班。

七是抓好餐饮服务安全制度建设。要求各餐饮单位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并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各餐饮单位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统一制定了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台账登记、索证索票、餐厨废弃物管理等制度,并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这些制度

八是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工程。成为全市唯一一个创建省级餐饮服务安全示范县的推荐名额,同时打造孚玉西路为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

二、当前餐饮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餐饮服务监管力量薄弱。全局从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人员仅为4人,而目前食品安全形势严峻,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餐饮监管面大、战线长、餐饮环节监管基础薄弱、动态性强,从业人员素质偏低,流动性大,即使执法人员超负荷工作,也不能保证监管频次、监管覆盖面达到100%。作为县级监管部门,抽检力量薄弱,没有任何检验检测设备,执法过程中仅凭经验靠眼看、鼻闻、手模和查供货发票、查检验检疫证明等原始手段来判别假劣食品,支撑食品安全执法工作的物质技术力量无法保障,难以及时发现、

及时有效地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二)城郊、农村餐饮服务水平低。我县餐饮企业小型饭店、小吃店及其它占到60%,全县餐饮业普遍存在小、散、乱、差等问题,缺乏有序的竞争力,具体表现在:一是人员素质低。过去入行门槛低,造成从业人员卫生意识、法制意识淡薄,违规经营行为和无证经营现象屡禁不止。二是硬件设施差。大部分小餐饮经营单位场地狭小,卫生设施不齐,消毒措施不落实,交叉污染隐患严重,经营条件达不到最低许可要求。三是管理水平低。大部分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欠缺必要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安全意识差,责任心不强,没有有效实施餐饮管理制度,卫生管理混乱,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三)餐饮安全消费环节隐患多。部分消费者重价格、轻餐饮食品安全,未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食品安全意识不强。食品添加剂的安全状况不能令人满意,由于食品添加剂的检测工作比较复杂,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掺杂使假的现象很难发现。食品监管体系亟待健全,从初级农产品生产、食品加工,到食品流通、餐饮业等消费环节的“一条龙”监管不够到位。

(四)农村群体性聚餐监管存在盲点。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家庭红白喜事举办的群体性聚餐次数和规模有不断增多和扩大的趋势,据初步统计,我县目前共有流动厨师46名,涵盖10个乡镇,形成了一条龙服务的产业体系。因为农村群体性聚餐属非营利性,现行法律法规对它的卫生审查和许可、农民厨师的健康检查和培训以及造成食物中毒的处罚等都没有明确规定,监

管困难,隐患较多。

三、加强餐饮服务监管的几点对策建议

(一)、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进一步明确各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加快对口衔接,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交叉和盲区,切实形成从源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监管链;建立县、乡镇食品安全监管网,设立乡镇食品安全监督员,强化各级餐饮安全的监管责任,政府部门和职能部门权责一致,联合执法,对农家宴的管理出台法规加以管理。

(二)加大经费投入。一是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的投入;二是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费的投入;三是加大检验检测设备的投入,提高食品安全执法工作的技术检测手段。

(三)加大监管力度。一是严格餐饮业市场准入,对于达不到卫生条件要求的餐饮企业不予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对经营条件十分差、安全隐患严重的无证小餐饮店依法予以取缔;二是是加大惩处力度,对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要出重拳,下猛药,严肃查处,发现一起重处一起,并在媒体上给予曝光;三是开展学校食堂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堂及周边饮食店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强化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四是对中心城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加强常态监管,确保依法履行职能切实到位。

(四)建设学习型机关。在干部队伍中开展“四个一”活动,即上一堂课(机关干部小讲堂或对从业人员培训)、熟悉使用一部法律(《食品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办一件案子、记一本学习工作笔记。有

计划的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各级培训,重点加强业务知识、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业务能力。真正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食品安全执法队伍。

(五)创新监管模式。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创新监管机制,推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的重要举措。宿松县作为全市唯一的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推荐名额,将严格按照标准认真组织实施,督导餐饮服务单位健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一是倡导“绿色食品、安全消费”,提高社会大众对食品安全的意识。1、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从事餐饮服务人员的有关食品卫生条件、质量安全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特别是《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款及意义的宣传,提高其守法意识和守法自觉性;

2、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厂活动,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人人监督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提高群众辨假识劣的能力,逐步树立正确的食品消费观念。3、充分发挥媒体的导向作用和舆-论的监督作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认知能力,擦亮眼睛,把好入口关,同时要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管理混乱、卫生条件差、食品安全难以保证的经营户予以曝光,以教育群众,警示违规,营造珍爱健康和生命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逐步建立起餐饮经营企业对原料食品的采购、保管和使用的

动态管理,完善以大宗食品的索证索票、建立台账制度,建立起以产品追源为主要内容的源头管理。以诚信引导经营,进一步规范餐饮环节的生产和服务行为。进一步强化餐饮服务经营企业的自律意识、诚信意识,完善餐饮服务经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及守信褒奖、失信惩戒机制,让违规者付出代价,使其认识到规范和诚信就是生存之本,发展之基。要定期公布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过程中不合格餐饮经营户名单,及时向社会发布不合格食品信息,企业不良记录信息,提醒消费者注意防范和监督,促进并形成了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餐饮服务市场环境,真正以诚信引领企业规范经营。

三是变监管为服务,着力提高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的管理水平。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观,坚持严格执法与优质服务相结合,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大力强化服务,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寓服务于监管之中,通过监管体现服务。一方面,就是依据《食品安全法》和《关于做好<餐饮服务许可证>启用和发放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5)257号)精神,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申请新发、变更、补发许可证进行认真审查,指导整改,督促办证;另一方面,在谋划工作、出台制度时,要充分考虑社会现状和实际,对餐饮业主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认真对待,诚心诚意为他们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多说“怎么办”少说“不能办”,为守法经营的餐饮经营户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真正把想经营,懂经营,既出效益,又能服务社会的企业留在市场上。

四是完善分类管理,建立健全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信用宣传活动,培养餐饮

服务经营者安全信用意识,努力形成“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1、完善小餐饮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回访,及时掌握餐饮经营户内部管理、商品质量和社会信誉情况,记入信用档案,并以此为主要依据评定信用等级,建立健全餐饮服务经营者安全信用档案。2、完善制度建设,将餐饮服务的监督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制定统一的信息报告与发布制度、举报投诉制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等,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以便政府和社会公众及时掌握食品安全信息动态,时刻保持自警、自省。3、充分发挥消费者在食品安全中的积极主动作用。食品是“经验产品”,消费者在消费之后的体验及其反应对于发现假冒伪劣食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积极探索和创新有效的激励机制,促使消费者在消费了假冒伪劣食品之后进行举报。

五是堵疏结合,分类治理。餐饮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饮食安全,是一项民生工程,在实际工作中,坚持科学发展观、把整治和宣传疏导结合起来,既要关停取缔一批无证照的问题严重的餐饮单位,又要整改帮扶一批餐饮服务单位达到规范要求,方便群众生活,根据餐饮服务单位存在的具体情况,分类制定整治标准,打扶结合、疏堵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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