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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用水 调研报告

时间:2022-05-18 10:03:00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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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用水 调研报告

水是生命之源!农村饮水问题至关重要!民生问题是急需解决的根本问题!

农村饮用水 调研报告

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建设,改善了农村生活环境条件,提高了群众生活质量,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欢迎,但工程建成后的运行维护正常与否、收费价格是否合理公开,更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为全面掌握目前我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和管理运行情况,促进我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更好地发挥作用,我委对全区范围内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运行管理、供水价格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了我区xx-x5年10月以来陆续建成投用的66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这66处的设计日供水规模总量为25992立方米,解决和改善了23.8263万农村人口饮水问题,工程主要分布在23个建制镇70个行政村(居),其中通过建制镇供水企业扩容扩网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4个,实现独立供水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62个;全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至xx-x年12月底共投入建设资金17982万元;工程属国有供水企业管理的有2个,属建制镇供水企业管理的有2个,属于原撤销的乡镇政府所在地的供水站(小水厂)管理的有13个,属村集体管理的有40个,属用水协会管理的有7个,属个体管理的有2个。

从调查的情况看,供水企业管理的饮水工程运行的情况要好于村集体管理的运行情况;供水价格除建制镇供水企业扩网扩容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外,均由管理机构自主定价,供水价格1-4.5元/吨,其中建制镇供水企业扩网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供水价格2-3.5元/吨,行政村(居)独立供水的安全饮水工程供水价格1-4.5元/吨;取水水源主要来自溪河、水库、泉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机制不健全,服务不到位。水价的制定未充分征求广大用户意见,水价制定随意性强,有不管用多少都要加底吨水现象。由于水价偏高,约20%的用户不愿意用安全饮水工程自来水,并出现了投诉信访现象。工程没有维修经费和大修基金保障,一旦主要设备损坏,就可能因缺乏资金维修而停止运行。

(二)水质难以保证。由于受制水工艺水平和缺少必要检测设备的制约,供水质量难以得到真正有效保证,水质只能“顺其自然”。有时管道维修恢复供水后,因管网高低起伏并距离较长,用水户在放水时有一部分数量较大的管道污水,这部分污水已进入用户水表计量,用户认为这部分污水不应该收费,部分远端用户反映强烈。

(三)农户普遍用水量少“抬高”了单位供水成本。由于受农户用水习惯和农村经济条件的影响,农户用水主要用于做饭、饮用等,或者只在缺水季节才饮用安全饮水工程自来水。据调查了解,大多数用户月用水量在4吨左右,这就造成整体用水量少,供水规模不大,难以形成规模效益,水费收入难以维持正常运行费用和管理人员工资。

(四)管网维护投入大。由于受自然环境条件的限制,农户居住分散,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管网分布范围较大,地形复杂,管网的运行维修难度较大,供水中的跑、冒、滴、漏难以及时发现,造成水损严重,增大了供水成本。

(五)缺少有经验的工程运行维护人员。目前,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维护管理人员,绝大部分未经过相应的技能培训,缺乏专业技能和管理知识,基本上不能满足有效运行管理的需要。维修维护水平低、管理方式粗放,一旦设备出现故障,维修困难,就会出现较长时间停水现象。

三、建议意见

(一)健全基层管理服务机制。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是政府投资建设,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应提高群众的参与度。镇、村两级要完善农村饮水工程服务体系建设,镇政府主要负责组织领导、协调监管工作,村委会主要抓好安全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维护工作。行政村独立的饮水安全工程,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公开选聘有制水技能、责任心强的管理人员。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安全饮水工程运行台账,实行专款专用专管。安全饮水工程的水价、电费、维修费实行公示制度,定期向用户公示。

(二)建立运行维护保障机制。针对当前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无有效资金保障运行的实际,应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顺利运行提供资金保障。维修基金和大修基金,要作为一种制度按时从水费中提取,同时政府财政每年可以安排或向上级争取一部分资金专户存放,统一管理,合理支取。实行优惠政策,建制镇水厂扩网供农村饮水的部分电价执行农民生活照明电价政策,减少电费支出,降低供水成本,减轻群众用水负担。

(三)理顺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水价应按照“补偿成本、保本运行”的原则进行定价,为保证水价处于合理区间,可分为行政村独立供水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和建制镇供水企业扩网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定价两种定价方式。工程所在地镇政府和区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水价的监管,防止出现安全饮水工程供水过程中的乱收费和不合理水价现象。

一是行政村独立供水的安全饮水工程的水价制定。此类水价的制定,可采取在镇政府的指导下,按照村民“一事一议”的民-主议事规则,向用水户公开供水成本,召开用水户大会集体议定。

二是建制镇供水企业扩网的安全饮水工程的水价制定。供水管网由政府投资修建,交由供水企业管理维护。此类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水价可在建制镇水价的基础上优惠10%左右执行。

(四)强化群众参与管护维修。行政村独立的饮水工程也可以利用建制镇上的供水企业

的管理、技术优势实行联合维护维修;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共同维护,共同监督,积极参与用水管理,管网实行按户分片监管,保证及时发现供水中的跑、冒、滴、漏水现象,及时组织维修,减少水损量,降低供水成本。)

关于我县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的调查报告12016-12-25 15:14 | #2楼

今年,县政协把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作为解决民生的重要调研课题,纳入工作要点。从6月1日以来,调查组按调查方案要求,认真听取了水利、环保、卫生、农业等相关部门汇报,先后深入全县9个乡镇,到水厂、入村屯、访农户,实地察看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和水源水质情况,随机询问了基层干部和群众,并召开乡镇、村干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会,详细了解了我县农村饮用水安全情况。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辖10镇1乡,有145个行政村,462个自然屯,总人口36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9.05万人。

近年来,县政府非常关注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在加强水源保护工作的同时,抓住国家政策机遇,积极争取资金,全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使农村饮用水安全状况得到了较大改善。主要做法是:

1、政府高度重视,稳步推进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县政府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先后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和“三统河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辉南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1

和《辉南县三统河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别由水利部门和环保部门牵头,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三统河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工作统一调度和指挥,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稳步推进,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有序进行。

2、抓住政策机遇,加快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县政府紧紧抓住近年国家加大力度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机遇,有针对性的做好前期工作,千方百计争项目、争资金,在2015—2015年5年中,共争取上级投资2694万元,其中国家资金1500万元,省配套资金1194万元,为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奠定了基础。政府在组织工程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政府组织、水利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原则,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合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几年来,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投资2964万元,完成了84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任务,解决了6.46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截止2015年底,全县农村饮水安全人口达到9.4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32.36%,一定程度的缓解了农村饮水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

3、以水源地保护区为重点,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县政府对水源保护区内的相关乡镇,制定了《辉南县三统河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工作责任制》,实行百分制考核。2015年,又将该项考核纳入到《辉南县2015年农村重点工作目标 2

责任制》中,进一步提高了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了水源地保护和监管的长效机制。各乡(镇)政府也设臵了专(兼)职管理机构和人员,制定岗位责任制,对工作进行责任分工,加强监管。

县乡两级积极投入资金进行水源保护工程建设,进行河道清淤、清理垃圾,设臵防护网、防护墙,建立沿河标准化石砌边沟和水源护岸堤,划界立标、绿化、改厕等,加快治污工程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生活饮用水源地保护的硬件水平。沿河乡镇还采取新建沿河标准化卫生箱、配备垃圾专用清运车、设立警示牌等一些保护设施。

县政府加强了河道两岸护岸和水源涵养林的保护和管理。对一级保护区内的耕地,在土地规划修编和水源保护工程中进行了必要的修改,为水源保护工程的实施提供了保证。在三统河两岸进行8.72万亩“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减少施肥量239.8吨,从而降低了农田对水源的污染。

在加强对保护区水源进行管理工作外,县政府还对散落在各乡镇、村、屯的集中式饮用水源进行了卫星定位、自然情况和供水人口调查、环境分析等工作,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地随机抽查,及时处理水源保护中产生的问题,并进行了存档备案,逐步纳入水源保护工作中,拓宽了水源保护工作范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3

尽管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目前我县农村尚有饮水不安全人口19.65万人, 占农村总人口的67.64%,任务依然很重。在调查中,我们感觉存在以下问题:

1、生活饮用水的水质仍然较差。我县自来水普及率低,农村饮用水多为地表水或浅层地下水,饮水多为自取水。一些农村集中式供水消毒净化设施简易,无卫生防护设施,水质达不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从卫生部门掌握的情况来看,全县农村饮用水总体来看存在铁、锰超标现象的村屯比较多,庆阳镇15个村、53个自然屯经县疾控中心20项农村饮用水指标检测,结果8个村、22个自然屯水质不合格,大多数为铁、锰超标。朝阳镇至团林镇一带有的村屯氟超标,如朝阳镇文家屯、团林镇西宁屯属于饮水型氟中毒病区,已在2015年率先进行了改水。庆阳镇、石道河镇一带含碱高。疾控中心在全县范围对涉及饮水人口达3万余人的64处水源进行了抽样,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合格率53%。不合格指标主要为铁超标20处,占31.3%;锰超标22处,占34.4%;色度超标8处,占12.5%;浊度超标14处占21.9%。

2、有的地方饮用水缺乏。我县有辉发河、三统河、蛤-蟆河、石道河几条较大河流通过,水资源比较丰富。所谓缺水主要是缺乏合格的饮用水,即属于水质型缺水。我县许多村屯,象抚民青顶子屯、单草沟屯等都属于这种情况,直接饮用的河水、地表水、控山水,都严重超标。目前解决的办 4

法是就地打深井取地下水,经必要的处理后饮用。但有的地方打深井也找不到水源,石道河镇大场院村打了三口井,三岔村打了两口井都没有找到水源。石道河每年出现季节性缺水时间都在6个月左右,地下水位逐年下降使部分水井出现干枯缺水等现象。杉松岗镇岗后屯,由于煤矿采煤,人为将该村地下水抽降至地面300米以下,导致该村断水,多年来饮用三井供的井下水,遇有三井停产,该屯500多口人就只好买水吃。

3、水源污染还比较严重。有的农民随意设取水点打手压机井,基础设施达不到卫生要求(无井裙、井台、井盖等),周边环境较差,有的与厕所、禽畜圈舍、垃圾堆较近,没有超出渗透范围,渗漏严重,机井水因此而受到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还很严重,河流沿岸农田在生产期投放大量的化肥、农药,在天然降水、地表径流的冲刷和淋溶作用下,被带入河流中,造成河流水体中有机物浓度升高,造成河水污染。农业固体废弃物与生活垃圾一起四处堆放,大量农膜残存于耕地、土壤和流入沟河中,在降雨的冲刷下,其大量渗滤液排入水体或直接被冲入河道,严重污染水源。

4、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力量严重不足。广大农村地区,由于水源地规模小,分布分散,水质水量不稳定,开展例行监测工作难度很大。 由于政府对农村饮用水检测没有专项经费安排,疾控中心进行检测多为有偿服务,一些村镇由于不愿承担水质检测费用,应对农村饮用水开展的水质检测工

作无法开展,没有针对饮用水源开展过系统全面的调查与评价。致使农村饮用水水质缺乏相关部门的水质评估,对是否达到饮用标准缺乏科学依据,总体情况无法掌握。给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

5、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运行管理不够完善。目前,我县已建成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一般由受益乡镇水利所或村屯进行管理,收取的水费也只是当年的运行成本费用,没有计提设备维修、折旧等费用,设备出了问题,没有维修资金,将会导致工程无法正常运行。特别是近年安装的供水设施,里面有一些精密设备,我县又缺乏专业维修人员,一旦损坏维修困难。辉南镇反映供水没有享受到农村自来水电价政策,电价过高,运行成本高,而水费相对较低,经营困难。

6、改水难度较大。我县原有的农村改水工程因当时资金、认识、技术问题及未考虑长远发展规划,已建的工程到现在不少已处于瘫痪或半瘫痪状况。拿抚民镇来说,该镇镇区自来水始建于70年代中期,时间较长,加之水源供水不足,管道渗漏,用水量的增加等原因,镇内8500多人,目前能够吃上自来水的户数不足800户,人口2800人,占镇区人口的33%。样子哨、楼街、杉松岗、辉发城、石道河等乡镇也都存在类似的情况。尤其是村屯相对不集中,村民居住分散,地质构造复杂,给管网铺设带来了不便。抚民牟家店屯、北关屯、下集场屯等地下常见连片的玄武岩,开挖的

工程量巨大,给供水改造带来了相当大的困难。

7、资金投入不足。目前供水工程建设主要依靠国家投资这一主渠道。由于我县农民收入水平不高,多数村集体又无资金积累,县乡财力极为有限,不但无力进行自主改造,甚至连改水配套资金都无法到位。2015至2015年,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需要县、乡镇及农民自筹资金270万元,而实际配套资金121.8万元,尚有148.2万元资金没有配套到位。其中县里配套资金100万元,乡镇仅配套资金21.8万元。2015年项目县、乡配套资金没有到位。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饮水安全工程改造步伐。

8、有些村屯农民改水的积极性不高。部分群众的安全饮水意识淡薄,认为只要有水喝就行,“不干不净,吃了没病”,进不进行供水改造无所谓。甚至有的农民觉得花钱改水没必要,吃自来水还要交水费,存在部分农民不配合、入户不及时、接电不及时等情况,影响施工进度。更有甚者还阻挠施工,如2015年在团林镇潘家街实施农村饮水工程时,村民把已打完的水源井用土和石头进行填埋,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展程度。

三、几点建议

1、因地制宜,科学规划。要在对全县水资源和饮水不安全人口分布进行全面普查的基础上,按照合理供水、循序渐进、先急后缓的原则编制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规划。规划既要立足当前又要放眼长远,既要处理好供水的需求矛盾又要

确保水质达标。对距城镇现有供水管网较近的农村,可依托已有自来水厂的富余供水能力或扩容改建已有水厂,辐射延伸供水管网发展自来水。对人口较多,水源水量充沛,条件适宜的地方,可新建适度规模的跨村跨乡镇联片集中供水工程。有良好的山泉水、浅层地下水,农户居住分散的地方,在保证饮水环境和水质达标的前提下,可采取一村一井或一户一井的灵活方式,建造分散式供水设施。

2、保护环境,管好水源。一是切实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工作。要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除三统河外,争取将我县其他规模较大、服务人口较多的水源(比如辉南镇水源)划为保护区,加强监管。二是大力防治产业污染。要严禁在饮用水水源地附近发展有污染的产业,杜绝产业废水直接排放。三是积极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指导农户合理施用化肥、农药,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推进畜禽粪便处理和村庄河塘整治,开展农村环境治理。严格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围网等形式的水产养殖活动,防止水体的富营养化。四是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建设并重,集中建设一批乡村垃圾处理中心和养殖小区,实行人畜分离,推进农村改厕和沼气池的建设,对生活污水和人畜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从源头上确保饮水安全。

3、严格管理,强化服务。要建立和完善农村饮用水安全监测体系,定期不定期地对农村供水站进行水质监测,通报水质状况,指导农民安全饮用水。要进一步健全供水安全

责任制,对检查不合格的供水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督促限期整改。要不断提高供水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责任制,做好设备维护工作,降低损耗,提高经济效益。要兼顾农民承受能力和供水成本,由物价部门合理确定农村水价标准。

4、多方筹资,加大投入。一是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争取国家和省市专项资金。要紧紧抓住确定我县2015—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机遇,争取重新填报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数据库,最大限度地将我县饮水安全改造工作纳入国家投资规划中。二是加大政府投入。在争取上级部门大力支持的同时,县乡财政要有适当的投入,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步伐。三是鼓励农民出资出劳,建设饮水工程。对农民自建的饮水工程,经验收合格后可实行以奖代补,调动群众兴修水利的积极性。

5、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建议在全县开展大规模的饮用水安全和节约用水科普宣传,要使宣传活动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户,普及节水和卫生知识,增强农民群众的水资源忧患意识、环境意识和饮用水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中国农村饮水安全调研报告2016-12-25 17:41 | #3楼

2015年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五年内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为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2015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和卫生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15-2015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15]2880号,以下简称《通知》)。2015年6月5~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农经司、水利部规计司和农水司、卫生部疾控局在河北保定市主持召开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座谈会,会议分析了当前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了工程实施和《规划》编制中遇到的问题,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工作。根据会议精神,受水利部委托,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中心组织专家制定了《2015-2015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人口调查复核工作大纲》。

一、调查复核范围

全国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北京、上海只上报省级表1、表2和表3)。

二、调查复核内容

以县为单元,开展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调查及规划人口复核工作。调查复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全面掌握农村供水基本情况。重点对2015年和“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实施情况,已建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情况进行调查。

(二)各省(区、市)在认真调查复核的基础上,科学

确定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数,并将拟列入《2015-2015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的不安全人口(包括总体规划剩余饮水不安全人口和新增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逐级落实到县、乡、村(行政村),落实到农(林)场。

具体调查、复核数据要求见附表。

三、调查复核依据

(一)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15)进行复核。农村日供水1000m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小型集中式供水及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质指标,可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15)的放宽限值。

(二)高氟、高砷、高碘、血吸虫、包虫、涉水重病等形成的饮水不安全人口以卫生部提供的数据为主要依据。

(三)污染等引起饮水不安全人口要区分责任,有明确责任主体的,要按照“污染者付费,破坏者恢复”的原则给予解决。

(四)2015年以后新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因建设标准低和采矿引起的水源枯竭造成的饮水不安全人口不列入《规划》,由地方和责任单位负责解决。

四、调查复核的要求、程序、方法

(一)有关要求

1、在调查、复核工作中,应严格程序,认真审核,层层把关;应注重考虑城镇化进程和农村人口变动趋势,并结合3

工程布局,确定不安全人口;应区分轻重缓急,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避免工程建成后出现闲置和浪费。

2、发展改革、水利、卫生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密切合作。调查和复核的有关数据要与2004年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调查评估、2015年水利统计年鉴、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卫生部门近两年提供的防病改水地区范围等与农村饮用水有关数据相校核。

3、县级首先将2015年和“十一五”规划解决人口和剩余的不安全人口分解落实到行政村,规划集中式供水工程受益人口要进一步落实到工程。

4、“十一五”规划尚未安排投资的剩余人口已列入今年或明年计划,不重复列入2015-2015年规划;对已有集中式供水工程受益的地区,水质不达标的由当地安排资金解决,不列入本规划。

5、本次县级规划人口调查复核的范围包括原规划剩余人口和新增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县级规划人口调查复核完成后,经专家审查和同级政府领导审核把关,正式上报市级水利和卫生部门,市级进行复核后上报省级水利和卫生部门,省级审核后上报水利部和卫生部。逐级上报的纸质调查表要求填报人、审查人签字,并加盖水利和卫生部门单位公章。

6、原规划剩余人口和新增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中属于水质超标问题的,要提供近年水源水质化验报告,没有水质化

验报告的不列入规划,水质化验报告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水质化验主要指标包括:(1)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度)、浑浊度(ntu)、臭和味(描述)、肉眼可见物、ph、铁(mg/l)、锰(mg/l)、氯化物(mg/l)、硫酸盐(mg/l)、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mg/l以caco3计)、耗氧量(mg/l)、氨氮(mg/l);(2)毒理指标:砷(mg/l)、氟化物(mg/l)、硝酸盐(以n计)(mg/l);(3)微生物学指标:菌落总数(cfu/ml)、总大肠菌群(mpn /100ml);(4) 水利、卫生和环境保护部门已经查出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其他指标。

7、由于水量不足、水源保证率低、用水方便程度不够引起的饮水不安全问题,要详细说明相应行政村的具体情况和影响人口及其形成原因。

(二)调查、复核程序

本次调查、复核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办法。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有关标准和本工作大纲的要求,开展相关调查。根据地方规划人口上报情况,采取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逐级抽取适当数量的典型县、乡、村进行复核。

1、各县在基本情况调查、饮用水水质抽样调查和典型调查的基础上,对乡镇上报人口进行复核,提出本县新增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数、类型、分布情况等,并按要求提交有关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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