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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督察督办工作汇报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逐步提高办理信访事项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贵州省信访条例》等相关条规,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督办的工作原则
督查督办本着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的原则,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一致的原则,督促检查与指导帮助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原则与注重实效相结合的原则。
二、督查督办的主要范围
1、上级党政机关和信访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
2、县领导批示、交办的信访案件;
3、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知名人士批转的信访案件;
4、重大集体上访事件和突发性群体事件;
5、3次以上重复来访来信和5人以上的联名信;同一天内有3人以上反映同一问题的来访来电来邮件,或者3天内5人以上反映同一问题的来访来电来邮件;
6、其他应予立案督查督办处理的信访案件。
三、督查督办的主要职责
1、检查反馈。由督查督办部门负责对各部门、各街道办理信访案件的措施、进度、效果进行跟踪检查,并向、县政府领导和组织部、纪委监察局报告。
2、督促落实。由督查督办部门督促各部门、各街道及时处理信访案件,对进展缓慢的责任单位进行催促,并要求其限时处理。
3、提出建议。由督查督办部门指导各部门、各街道依法依规、合情合理处理信访案件,及时为责任单位处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4、综合协调。由督查督办部门对涉及多个地县、多个部门的信访案件,会同有关部门理顺关系,协调和推进案件的处理。
四、信访事项的办理流程
1、信访事项的交办
信访事项由县人民来访接待中心负责受理,并统一交办。 一般转办信访件,承办单位自收到之日起15天内办结并上报;一般交办信访案件,承办单位自收到交办单(函)后,20天内办结并上报结果;重大复杂信访案件,应在30天内办结并上报结果。若不能按期报结的,要上报延期报告。上级机关及领导交办的特殊或紧急案件,应按要求提前办结并上报结果,确需延期办结的大案要案,应在规定时限内上报案件处理进度及情况说明。承办单位在重大复杂信访案件调查过程中,每月要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案件进展情况。
2、信访事项的催办
信访事项交办后,经办人应认真做好催办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由经办人建立案卷,定期检查,并通过电话、发函等形式进行催办。一般情况下,交办案件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结,不能办结的要书面说明原因,由县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决定是否延期办理。
3、信访事项的会办
(1)涉及多个部门或办理难度较大的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先由县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牵头,召集相关单位进行专题会办。通过会办,明确每件信访事项的处置主体、化解方案、
稳控措施等内容,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促使矛盾纠纷尽快化解;
(2)对个别短时间内,暂无法调处或无法推进的信访案件,由县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报请、县政府有关领导征得同意后,由县相关领导直接召集会办;
(3)对超出县级层面调处范畴的信访案件,经县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商议后,建议书面报市级层面进行调处。
四、督查督办的责任追究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组织部、纪检监察局对单位有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或通报批评:
(1)对交办信访案件搁置不理、敷衍推诿、拖延不办; (2)不能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合理解释,不给信访人处理结果,导致信访人重复来县上访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
(1)对借故或无故不参加信访联席会议或案件协调会议,延误案件处理时机,成为信访积案的;
(2)迟报、漏报、瞒报重要信访信息,贻误处置时机或对重大集体上访苗头信息掌握不及时,造成较大规模集体上访的;
(3)无故不落实兑现处理结果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相关法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的行政处分:
(1)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工作作风简单粗暴,造成严重后果的;
(2)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及时处理重要交办案件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
(4)拒不办理上级机关和信访工作机构交办、督办的重要信访事项,或者编报虚假材料欺骗上级机关,造成严重后果的;
(5)拒不执行有关职能机关提出的支持信访请求意见,引发信访突出问题或群体性事件的;
(6)不按有关规定落实信访工作机构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等建议,造成严重后果的;
4、其他违反信访工作机制的行为,按照管理权限,由信访领导小组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意见,由组织部、纪委监察局审核并作出处理决定。
信访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办法
为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和中央关于“事要解决”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区信访督查督办工作,健全和完善职责明确、协调统一、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推动信访督查督办工作及时、准确、高效运作,根据《信访条例》和省、市有关信访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督查督办工作原则
(一) 实事求是和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 注重时效的原则;
(三) 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一致的原则;
(四) 督促检查与指导帮助相结合的原则;
(五) 坚持原则与注重实效相结合的原则;
(六) 坚持领导授权的原则。
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注重时效,就是对于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的信访事项,要认真负责地按规定期限解决;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一致,就是立足“事要解决”,按照上级机关或领导的要求,在对大局予以充分考量的前提下,切实解决好群众的诉求;坚持原则与注重实效相结合,就是对有些疑难问题,要在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本着“宜粗不宜细、宜宽不宜严”的原则进行处理,提高信访事项的处结效率。
二、督查督办工作范围
按照《信访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对下列情况要及时进行督查督办:
(一)未按规定程序办理信访事项的;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的办理期限办结信访事项的;未按规定反馈信访事项办理结果的;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的;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的。
(二)贯彻落实信访法规、政策规定、制度等情况;
(三)上级机关和区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信访事项;
(四)重大集体上访事件和隐患;
(五)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六)3次以上重复来访来信和5人以上的联名信、同一天内有3人以上反映同一问题的来电来邮,或者3天内5人以上反映同一问题的来电来邮;
(七)其他需要予以立案处理的信访案件。
三、督查督办工作的职责
(一)检查反馈:对各单位信访法规政策的落实情况和责任单位办理信访案件的措施、进度、效果进行跟踪检查,必要时,向上级机关和领导报告。具体工作中可采用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和重要时期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增强督查督办工作的覆盖面和时效性。
(二)督促落实: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处结信访事项,对进展缓慢的及时催促,对久拖不决的限时处理,避免出现重复和越级信访事项。强调信访案件“首办责任制”,重视解决好初信初访案件。
(三)提出建议:指导责任单位依据政策、法规,合情合理处理信访案
件。对处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违反条例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提出行政处分的意见和建议。
(四)综合协调:对涉及多个区域、多个部门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分清责任、理顺关系、加强协调调度,积极推进案件的处理。案情重大或情况紧急,报请区分管领导协调,提高信访案件办理质量。
四、督查督办工作程序
(一)拟办。立案处理的信访案件,由经办人提出拟办意见,明确责任单位和办理期限,报有关领导审批后交办。
(二)交办。立案交办后,经办人认真做好督查催办工作,重要的信访案件进行重点督查,必要时进行现场督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1、催办。经办人建立督查案卷,定期督查催办。督查催办可采取电话、发函、听取汇报等催办方式。一般情况下,对逾期3天仍未回复的案件进行催办。
2、查办。对信访案件处理情况不清,需派人调查核实的,一般情况下安排2人以上同往现场查办。
3、督查。对涉及多个部门或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可联合有关单位组成督查小组进行督查。
4、反馈。经办人对督查情况及时记录;对领导交办的督查案件,在督查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督查情况书面报告有关领导。
5、追究。对多次催办仍不回复办理情况,又不说明理由的责任单位;或多次督查仍处理不力的责任单位,将采取责成说明情况、责成书面检查和通报等形式,实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
(三)处结。信访案件的办结要求事实清楚,结论正确,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手续完备,材料齐全,并落实处理意见。
1、重办。经督查符合结案要求的,作办结处理;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原责任单位重办。
2、回复。需复函上级机关、有关领导或信访人的,及时回复。
3、归档。信访案件办结后,经办人将督查资料连同结案材料一并整理归档。
五、督查督办工作方法
督查督办工作坚持经常性督查督办与专项督查督办相结合。根据轻重缓急,采取相应的督查督办措施。
(一)实行督查督办事项“包案制”。对重大、紧急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督办制,由区分管领导包案督办,向承办责任单位、承办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下发督办通知单,要求相关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抓好落实。 对区域内的重大、紧急信访案件由区信访局综合提出,报分管领导审核后,确定区级包案领导和具体的承办单位,并由包案领导协调督促案件的办理和稳控。
(二)实行联合督办。对难点或需要多个部门(单位)协调处理的信访事项,由区委办公室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和区信访局进行联合督办,以增强督查督办工作力度,加快案件的处理。
(三)组成督查督办工作组。对重大、紧急和疑难信访事项成立专门督查督办工作组,明确告知责任单位督办事项,提出办结时间要求,并
适时进行督查。督查组要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督查工作建议;对确需解决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按照政策尽快解决;对信访反映不实的问题,督促责任部门向信访当事人做出解释;对信访事项重视不够、办理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建议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四)协调调度会督办。信访工作协调调度会根据需要提请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随时召开,信访事项涉及单位或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主要内容为研究重大信访问题,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听取案件查处情况汇报,部署具体的处置措施。
(五)督查督办的方式。根据反映问题的情节和轻重缓急,督查一般采用发函督查、督办单督查、派人督查、约谈督查、电话督查等方式。
群众工作督查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XXX街道在加快提升城市建设品质的进程中,为全面做好、做实群众工作,我们根据全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创先争优为动力,以服务民生为重点,以文明和-谐示范社区建设为抓手,积极创新社区管理和群众工作服务体制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建设,深化宣传教育,确保群众工作运转良好 为顺利开展群众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确保群众工作运转良好,街道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和纪工委书记兼人大工作室主任为副组长,管区书以上领导干部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责任领导体系,设立了群众工作室,实现了与综治维稳中心合署办公(同时悬挂群众工作室牌子)。在社区设立了群众工作站,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群众工作站站长,“两委”成员兼任群众工作站成员,同时指定了1名社区调解委员会委员作为社区群众工作站专职人员。明确了街道和社区专兼职工作人员职责,制定了相关制度并将制度上墙,真正让群众反映诉求找得着“门”、办理事情行得通“路”,生产生活放得下“心”,为扎实开展好群众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自群众工作室成立以来,努力做好群众工作,提高群众的满意度成为街道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街道多次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并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和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对影响群众幸福指数的所
有现实问题都进行了彻底整改提升,有效保证了群众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为进一步深化宣传教育,街道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动员大会和工作部署,对全街道群众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目标要求。各村居分别召开了“两委”会议,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了各自的实施方案。同时,通过开辟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悬挂展牌等形式,加大群众工作宣传力度,广泛吸引群众参与,形成正确舆-论导向,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实化内容,强化服务,确保群众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一是强化服务功能。重点围绕群众工作室(站)服务功能建设,切实规范办事程序,将村级土地流转、国家惠农资金补贴、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审批、群众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信访接待、综治维稳等方面的便民服务工作,以流程图的形式公示上墙并发放到每个科级干部、社区和所有管区成员手中,让工作人员明白办事程序和办事流程,为群众办事提供了便利,提高了工作效率、融洽了干群关系。同时结合创先争优、机关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年和建党90周年等相关活动,就当前发展形势、群众工作政策法规等内容开展了集中学习培训活动,对服务群众的内容进行了广泛扩容,增强了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做好群众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扎实为民办事。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拓展为民服务渠道,强化解决问题措施,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好事。1、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完成了高家楼、小崖头2个建制村的回迁任务;加快了康家、徐家、武家“城中村”改造开发进度,回迁徐家、武家居民户257户;对14个“城中村”全部签订了开发改 2
造协议;对小庄子、华家两个“城中村”改造协议进行了补充修订,提高了分成比例,保证了村民利益的最大化。2、保持社会持续和-谐稳定。(1)创新公共安全管理。先后投资240余万元,在所有村居、企业、商场、学校安装“电子监控系统”87套,摄像头678个,密切与公共安全巡逻员队伍搞好24小时监控巡防,为居民的生产生活奠定了一个安全社会环境。另外,街道还投资10余万元为4所街直学校(幼儿园)全部安装了电子监控设施,配齐了安保器材,配备了3名以上安保人员,实行了校园封闭式管理。(2)强化应急防范处理能力。在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安装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及消防水系统3套,配备、更换消防器材67件,在“佳世客”潍坊店、潍坊小商品城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2次,有效提升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反应能力和火灾处臵能力。(3)突出社会矛盾化解。按照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的工作思路,广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和矛盾纠纷等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积极预防和妥善处臵各类群体性事件,认真化解突出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3、民生工程取得了明显突破。(1)积极开展弱势群体帮扶。年初以来,共开发公益性岗位84个,安排就业人员76人;低保救助102户314人,发放救助金15.7万元,为低保优抚对象申请大病医疗救助金4.2万元。(2)积极做好农村养老及医疗保险工作。办理农村养老保险业务1555人,参保资金35.1万元;办理新农合参合业务11679人,参合资金35万余元,参合率达100%;报销医疗补助39人次,共7.2万元;解决织带厂退休职工92人医疗保险80余万元。(3)加大村居财务管理力度。对辖区22个村居财务全部实行了帐目、资金、公章、合同“四
代管”,代管率达100%,1-6月份节约非生产性开支23万元,实现了村居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民-主化,有效消除群众疑虑,避免了村居干部因经济问题引发的违法违纪现象,化解了干群矛盾,减少了各类不稳定因素,为社会长治久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4)社区服务全面提升。新建、提升标准化社区服务中心12处,新建文化活动中心、儿童俱乐部、老年会所、四点半学校9处,综合整治老旧和开放式居民小区与单位宿舍32个。规范完善了14个农村社区居民福利发放制度,每月为60岁以上老人发放生活补助100元,为70岁以上老人发放生活补助150元,为80岁以上老人发放生活补助200元,赢得了广大居民的广泛赞誉。在广泛征求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投资40余万元对大庄子和马家村自来水管网全面进行了升级改造,实现了大庄子和马家村700余户村民由饮用井水向饮用市供自来水的转变,切实解决了村民吃水难的问题。在营造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环境中,筹资60多万元,整修仓南街、姚崔路、花前路、中学路7.2公里,清理垃圾840余方,清理污水管道3270米,化粪池和污水井711个,新增设垃圾箱(桶)196个,有效提升了社区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水平。
三、完善制度,提高质量,确保群众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一是健全领导干部接访回访下访制度。每天安排一名副科级以上领导接待来访群众,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认真协调解决;领导干部定期深入基层进行调研走访,了解收集社情民-意,建立民-意反馈工作台帐,主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明确规定对立案的信访件要在7日内进行回访,告知信访人案件进展情况,对已经结案的信访件在结案后1个月内进行回访,详细了解信访问题是否解
决,信访对象是否满意,对工作有何意见和建议。
二是完善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制度。对群众反映的每一个信访问题,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所属,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包案,其他领导负责协办。严格落实定牵头领导、定科室负责人、定具体办案人、定解决时间、定回访巩固率;包接待、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包稳定的“五定五包”责任,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及思想教育等手段,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是建立完善民生实事公开承诺制度。街道把改善和保障民生作为做好群众工作的着力点,围绕社会保障、扶贫开发、帮扶救助、落实惠农政策、推进文教卫事业等重点工作,积极研究谋划,确定具体工作任务,明确目标要求、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今年5月份以来,街道投资5万余元,为22个村居全部制作了高档次的不锈钢公开栏,各村居每月的村务、财务开支、重大事项研究等都及时通过公开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在党员中实行了“一句话承诺”制度,充分调动党员服务群众的积极性,真正让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制度化。
四是建立群众信访代理制。将不属于街道和村居职权范围或街道和村居两级解决处理不了的,确需向上一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的信访问题作为代理内容,在村一级设立信访代办员,街道设立信访代理员,信访代理员(代办员)负责全面准确了解信访事项,形成书面材料,并及时登记、上报,建立高效、规范、畅通有序的信访新秩序,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街道群众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
是个别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的意识不强,没有真正将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不能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二是少数党员干部群众工作经验不足,处理问题的能力不够,致使一些本来很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三是部分群众存在思想上的误区,总认为矛盾问题的处理是“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甚至认为只有上级大部门、大领导才能保证自己实现更多的利益。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一是结合创先争优、机关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年活动,教育引导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群众工作的认识水平和为民服务的能力。二是加大群众工作平台建设力度,实现群众工作室(站)规范、科学、高效运行。三是加强信访案件的排查调处工作,对信访工作重点单位实施列管制度,确保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四是就重点工作进行专项调研交流,积极帮助基层群众解难题、办实事。五是强化对社区群众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提升群众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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