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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一】
根据省、市、县对今年安全生产活动的统一部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使这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活动工作取得实效,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通过集中执法和联合整治,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扭转我镇安全生产被动局面。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全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
顾 问:侯元胜
组 长:侯美珍
常务副组长:欧阳忠胜
副组长:彭桂才、刘五平、廖国栋、谭志全、彭朝佳
成 员:周 芳、彭海军、廖江涛、袁 磊、国土所长、派出所长、供电所长以及镇政法组全体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安监站,由欧阳忠胜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三、工作步骤
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4月上旬起7月上旬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上旬4月底)。成立打击非法违法生产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公告,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形成强力的打非治违舆论攻势。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初—6月上旬)。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治理整顿。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全面深入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按“六个不留”标准,组织开展几次集中“打非”联合执法行为,对全镇范围内非法、违法矿产企业和交通、建筑、烟花爆竹、易燃易爆、消防和食品药品等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企业进行严厉打击和集中整治。
(三)督查验收阶段(6月上旬—7月上旬)。对全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督促,对有反弹的非法违法生产进行“回头看”,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健全和完善各种资料,迎接上级部门验收。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全镇社会长治久安和矿业秩序和谐发展。
四、工作措施
(一)要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工作当作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认真做好非法、违法生产企业的摸底调查工作,建立台帐,下达全面停产关闭通知。
(二)加强组织领导,在专项行动期间,成立专门打击队伍,党政领导挂帅,镇全体干部职工和镇直执法单位人员全程参与,根据情况随时调度和安排。
(三)加大打击力度,用铁的手腕、铁的行动、铁的纪律强力推进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使非法违法生产企业无藏身之地。
(四)加强值班备勤。制定值班安排表,所有干部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畅通,完善应急措施,加强与执法队和派出所的衔接,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防止事故发生。
(五)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为全力打好打击非法违法生产攻坚战提供强大的舆论攻势。
【二】
近年来,全镇上下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促进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但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在我镇仍一定程度上存在,应引起全镇上下高度重视,“打非治违”工作任重道远。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安委会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镇人民政府决定,20xx年继续在全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现象,切实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行业领域
在全镇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非煤矿山、道路、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含使用单位)、烟花爆竹、民爆器材、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
(二)重点违法违章行为
1.严厉打击9类非法违法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擅自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因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被暂扣证照,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4)房屋建筑和镇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没有接受质量安全监督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建设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将项目交由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单位和个人承担的;租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用钢管扣件和起重机械设备的;
(5)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6)非煤矿山企业非法承包或超深越界组织生产,以及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技改区域违法生产或不技改生产的;
(7)非法违法用工的;
(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9)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其他非法违法行为的。
2.深入排查治理17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责任制不落实的;
(2)安全费用提取使用不落实,安全投入不到位的;
(3)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职工生命安全若干规定执行不到位的;
(4)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
(5)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的;
(6)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的;
(7)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8)未按规定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9)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煤矿违规使用非安标设备的;
(10)未按规定对使用的安全设备、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检验与校验、检修,设备带病运行的;
XX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2011年以来“打非治违”工作成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 “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认真贯彻《XX市XX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XX安委
[2012]X号)文件精神,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问题,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深化安全生产治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全面排查治理重点部位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促进我镇安全生产自保体系的有效运转,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遏制一般事故,坚决防止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对象、重点内容和重点行业、责任单位
(一)重点行业领域:在全镇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重点在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含房屋及镇政基础设施建设施工、交通建设施工、电力建设施工、水利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电力等高危行业领域开展集中行动。
(二)重点对象:高危产业和生产经营单位集中、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严重、各类安全隐患较多、安全生产矛盾和问题突出以及近几年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的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
(三)重点内容:
1、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仍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超许可和资质范围进行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超深越界、违法分包、转包、出租、转借资质许可证照的;各类
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4)证照被撤销、吊销,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仍擅自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5)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6)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技改区域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
(7)非法违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2、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的;
(2)高危企业领导带班、隐患排查治理、紧急撤人等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
(3)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
(4)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6)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7)煤矿井下紧急避险、道路交通动态监管等安全设施设备不完善的;
(8)安全设施、设备保养维护不当,带病运行的;
(9)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的;
(10)未依法依规落实防瓦斯、防突出、防透水、防冒顶、防坍塌、防中毒、防泄漏、防燃爆、防电击、防坠落等相关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
(11)交通运输超速、超载、超限,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定量、改变工房用途组织生产,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
(12)冶金煤气有限空间作业、高温液体运输作业和职业危害严重且防范措施不落实的。
(三)重点行业和责任单位。
镇安办:牵头负责水上交通、公路施工和道路客货运输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打击非法渡口、渡船和非危货车辆运输危险品,整治非客运船只载客。
镇派出所:消防、牵头负责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打非治违”工作,重点组织开展民爆物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以及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行为的整治。 镇村建所:牵头负责各类房屋及镇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查处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擅自组织工程施工或存在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拒不服从安全监管等行为。
镇水利部门:牵头负责水利建设施工和河道采砂“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违章施工和非法采砂行为。
镇中心校:牵头负责学生用车(船)安全和中小学校舍安全“打非治违”工作。
供电所:牵头负责电力行业“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查处安全距离以内违法施工等行为,督促供电企业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不予供电。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根据各自实际,确定本行业、本系统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
三、领导小组和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启明
副组长:王鹏、柏双元、陈俭能、温金华
成 员:冯秋萍、张远峰、刘佑民、唐业平、
段卫华、唐谋忠、刘春成、陈志勇、陈德田
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与自查自纠阶段(5月20日前)。重点检查内容有:1、人员持证上岗情况。2、防坠落、防火、防触电、防食物中毒等事故的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3、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
(二)第二阶段为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排查治理阶段(5月21日~7月20日)。
1、开展防汛安全专项治理。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工作,结合雨季施工和防汛工作,组织开展防汛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实战应急能力;做好汛情预报工作,及时通过信息群发系统等方式,在第一时间发送防汛信息和要求;认真检查施工现场防汛工作的落实情况,重点对深基坑、脚手架、大模板工程、起重机械等环节和部位进行重点监管。
2、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在施工现场大力营造学安全、管安全、讲安全的良好氛围,积极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宣传活动,施工现场要张贴宣传标语、安全警示用语,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意识和能力。
3、排查治理。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复查,没及时做好整改的,应加强监督,责令其停工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镇成立以镇长任组长、有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重点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打非治违”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镇安办),办公室负责“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全面推进,重点突出。
此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筹兼顾,坚持点面结合。既要全面部署发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
安全隐患;又要突出重点,着重打击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行业和企业的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高危行业领域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三)联合执法,提高效率。
各单位要加强横向协调、沟通,及时将不属于职能管辖范畴的举报投诉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同时,要进一步建立统一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齐抓共管的作用,形成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合力,提高执法效率。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
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为,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为,提高社会关注度,形成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XX镇人民政府
2012年5月3号
新民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新府发[2012] 号
新民镇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各村(居)、各单位:
根据县府办传[2012]68号言文件和上级相关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巩固“打非治违”工作成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 “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控制一般安全事故,全力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 1
安全,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对象、重点内容和重点行业、责任单位
(一)重点行业领域:在全镇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重点在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电力等高危行业领域开展集中行动。
(二)重点对象:高危产业和生产经营单位集中、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严重、各类安全隐患较多、安全生产矛盾和问题突出以及去年发生两起生产安全事故。
(三)重点内容:
1、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仍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超许可和资质范围进行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越界、违法分包、转包、出租、转借资质许可证照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4)证照被撤销、吊销,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仍擅自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2
(5)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6)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技改区域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
(7)非法违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2、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的;
(2)高危企业领导带班、隐患排查治理、紧急撤人等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
(3)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
(4)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6)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7)安全设施、设备保养维护不当,带病运行的;
(8)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的;
(9)未依法依规落实防坍塌、防中毒、防泄漏、防燃爆、防电击、防坠落等相关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
(10)交通运输超速、超载、超限,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定量、改变工房用途组织生产,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
(三)重点行业和责任单位。
镇安监办:牵头负责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
镇交管站(农机站):牵头负责交通(水上)、公路和道路客货运输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打击非法渡口、渡船和非危货车辆运输危险品,整治非客运车辆(船只、农机)载客。
镇派出所:牵头负责消防、剧毒化学品“打非治违”工作,重点组织开展民爆物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以及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行为的整治。
镇国土所:牵头负责矿产资源整顿中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打击非法违法勘探、开采等行为。
镇村建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各类房屋及镇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查处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擅自组织工程施工或存在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拒不服从安全监管等行为。
镇水利站:牵头负责水利建设施工 “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和违章施工行为。 镇中心学校:牵头负责学生用车安全和中小学校安全“打非治违”工作。
供电所:牵头负责电力行业“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查处安全距离以内违法施工等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不予供电。
卫生院和工商所:牵头负责食品药品打非治违”工作。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根据各自实际,确定本行业、本系统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
三、领导小组和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洪彬
副组长:陈寿珊 曹恩波 蔡雨霞 田义猛
成 员:刘代彬 王定松 赵亚菲 曹天勇 欧阳汝秋
杨 彦 王 伦 陈洪涛 胡智光
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中旬—5月31日)
1、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宣传动员,把镇委、镇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传达落实到村到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打非治违”的浓厚氛围。
2、深入排查摸底。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将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应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的名单整理造册,建立台账,做到底子清楚、情况明了、目标准确。
3、认真安排部署。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在全镇精心组织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打非治违”攻坚战。
(二)集中治理、严厉打击阶段(6月1日7月31日) 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牵头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集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惩处并公开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典型案件。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立即下达停产整顿指令,限期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提请上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三)总结巩固提高阶段(8月1日9月30日)
镇安委办组织各职能部门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查找工作漏洞,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巩固工作成果。镇安委办在“回头看”的基础上,并把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材料和情况汇总报至县安委会。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镇里成立以镇长任组长、有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重点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打非治违”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委办,办公室负责“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全面推进,重点突出。
此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筹兼顾,坚持点面结合。既要全面部署发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
安全隐患;又要突出重点,着重打击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行业和企业的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高危行业领域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三)联合执法,提高效率。
各单位要加强横向协调、沟通,及时将不属于职能管辖范畴的举报投诉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同时,要进一步建立统一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齐抓共管的作用,形成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合力,提高执法效率。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
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为,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为,提高社会关注度,形成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五)加强信息反馈,确保行动实效。
各部门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于5月15日前上报镇安委办,每月小结于每月28日前上报镇安委办(从5月起),有关情况将全镇通报并纳入年终考评。
镇安委办联系人:王定松,电话:7651090,手机:13508513878,邮箱:315782649@http://cankao.gcw818.com
二0一二年五月三日
新民镇党政办公室 2012年5月3日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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