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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机房消防管理制度

时间:2024-03-07 14:57:32 宇涛 消防安全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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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机房消防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电机房消防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发电机房消防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发电机房消防管理制度 1

  1、机房内严禁携带火种,杜绝明火,禁止吸烟。

  2、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机房工作人员要劝阻拦闲杂人员进入。

  3、发电机操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国家防火安全法规。接受政府部门专业安全防火执法人员的指导和监督。

  4、锅炉房要配有消防器材并将其放在合适的'位置,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5、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要做到“三懂三会”(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初期火灾的扑救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会处理出现的险情、会报警)。

  发电机组操作安全注意事项

  1、检查水箱,确保水位正常。

  2、检查油箱、油泵,手动泵油排出空气,确保供油系统正常。

  3、检查机油油位,确保润滑系统正常。

  4、经常性检查蓄电池电量,电瓶水含量,确保启动系统正常。

  5、发电机组要定期保养,检查机油质量和有无螺丝松动。

  6、操作人员不得酒后上岗、开机,发电机正在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得脱岗、离岗,随时监测发电机运行是否正常。

  发电机组启动、送电、断电、停机操作安全注意事项

  1、发电机启动前,必须关闭自动空气开关方可启动电机。

  2、电机启动以后,待油压上升并稳定之后,才可加大油门,提高转速。

  3、当频率表指示频率达到50Hz,电压表指示电压达到400V时,才可接通自动空气开关,给用户端送电。

  4、电机停止送电前,必须先关闭自动空气开关,切断负载,才能减慢电机转速。等转速稳定之后,才可关闭点火开关,停止电机工作。

  发电机房其他注意事项

  1、电机正常运行时,可自动向蓄电池充电,当充电进行到1—2小时的时间内,可关闭蓄电池自动空气开关,避免给蓄电池充电过量,以延长蓄电池使用寿命。

  2、发电机组长期不用时,应切断电池与启动机之间的电路,并定期使用充电器给蓄电池充电,以防止因蓄电池电量不足会影响下一次发电机组启动。

  3、冬季气温低于零度以下时,停机后应排空水箱冷却水,以防止冻坏水箱。

  发电机房消防管理制度 2

  1.目的

  为了保障发电机的安全运行及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发电机房的管理。

  3. 职责

  生产技术部负责发电机机房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4.管理措施

  4.1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使用、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完整性、可靠性,随时处于良好状态。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工作。

  4.2操作人员必须保持发电机组的.配套装置和设施的完整性、可靠性,不得随意搬动、改变或挪作他用。

  4.3机房内应配备灭火器,不得随意挪动。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停止送电,关闭发电机,并用灭火器扑救。

  4.4机房内不得有无关的物品、物资存放(包括临时性存放)。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腐蚀性物品。

  4.5随时保持机房内的通风、照明的完好,机房内一切电器设备必须可靠接地。

  4.6运行前,做好运行请的检查工作,运行后,严禁带电调整、检查。

  4.7运行中,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到勤听、勤看、勤检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做好运行记录;

  4.8运行过程中若发现有漏油、漏电或冒烟等现象,应立即查找,同时应迅速切断电源紧急停机,进行处理,并及时汇报。

  4.9停车30分钟后,按6S管理要求保持现场的整齐和清洁卫生。

  4.10机房内未经许可,其它非相关人员禁止进入。

  4.11严禁随处乱堆乱放固体废弃物,保持发电机房四周环境的清洁卫生。

  4.12机房钥匙不得随意配制,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借用钥匙。

  4.13机房内不得随意动火,发现火警必须及时报告,按照《火灾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同时尽全力与消防人员共同扑灭火灾。

  发电机房消防管理制度 3

  一、 柴油发电机组管理要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非工作人员不得进

  入,未经培训严禁上机操作。

  二、 使用柴油发电机须严格按照《发电机操作流程规范》操作。

  三、 严禁超负荷运行,禁止乱挖乱拆,禁止机房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四、 机房内须保持整齐,清洁,与发电机组无关的物品不得堆放在机房内,各种可燃物品如油类应贮藏在规定地点。

  五、 发电机组各电气连接部分一定要连接正确,紧固,接触良好,且布线整齐安全。各机械连接部位准确牢靠;各种保护装置必须完好。

  六、 维修保养时,未经设备管理部门同意严禁分解和调试重要部件,严禁乱拆卸。

  七、 认真及时做好发电机使用工作记录,运行记载要清楚。

  八、 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合理配备灭火器、沙箱等消防器材。

  发电机房消防管理制度 4

  1、室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与本室无关的.一切物品,严禁在室内会客,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2、值班室电话要保持畅通,发现危险情况要及时果断处理。

  3、值班人员班前与班中禁止饮酒,勤听、勤看、勤闻、勤检查设备逢节假日要全面检查,确保供电安全。

  4、严禁用汽油、煤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

  5、保持室内清洁,走道畅通,禁止在门口,走道等处堆放物品。

  6、变、配电室人员应掌握房内1301灭火系统的使用方法和作用,做到人在时,开关放在手动位置,离开时放在自动位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工程部修复。

  7、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指定地点,严禁随意移动,变,配电室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放置的地点,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8、有火情时,应听从临时指挥 部的命令,及时切断电源,投入紧急发电机运行。

  9、当值时间应坚守岗位,不准睡觉。

  10、当班时,遇见火情应首先通知消防中心,并且采取措施,以防火势蔓延。当接到火警通知时,应按预定安排各就各位。

  发电机房消防管理制度 5

  为贯彻《供配电安全管理制度》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确保物业自发电系统安全正常运行及服务质量,特制定供发电机安全管理制度。

  一、操作资格:

  1、负责自发电系统系统操作、巡查、维修、养护的人员必须至少持有效电工证,必须熟悉熟悉机组开停操作及机组正常运行参数和供配电设备技术性能和有关安全措施。

  2、值班维修员必须按公司规章制度得到允许或履行正常工作职责时才能操作,工作指令一般使用《操作票》进行下达。

  3、非值班的维修员和非工程班长、工程主管的.人员不得对自发电设施设备进行任何操作。

  4、在对供配电设施设备操作及检修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二、安全要点:

  1、必须严格按国家颁布的安全操作及工作规范执行。

  2、发电机房、储油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

  3、发电机平时置于手动待机状态,蓄电池置于断电状态。

  4、发电机运行时,应有值班维修工专门值守。

  5、发电机检查时须将发电机第一出线开关掷于停止/断开档,未经操作票审批,严禁合闸送电,以避免意外伤害。

  6、消防设施须定期检查,保持完好、有效,并有灭火器。

  7、机房钥匙由专人保管,无关人员须经工程主管许可方可进入。

  8、未经工程主管同意,非值班维修工不得进行发电机操作、保养和每月周期运行检查。

  9、机房及机组的清洁卫生由值班维修工负责打扫。

  三、安全巡查

  1、机房及油库内消防须每周一次检查,作好《发电机房巡查记录》,确保设施完好、有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在巡查记录中注明和登记到值班记录表中去;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工程主管和项目经理,必要时(维保期内必须)并通知该设备分包方。

  2、蓄电池须每周进行电压测试,电压低于24V须充电,作好巡查记录。

  3、发电机油箱内至少储备1/2体积的油量。

  4、每月起动机组至少运转检查15分钟,确保机组能正常投入。

  发电机房消防管理制度 6

  一、目的

  保证发电机在市网停电时能自动起动和良好运行。

  二、适用范围

  各管理区域内(大厦)发电机房的管理。

  三、内容

  1、发电机房门平时应上锁,钥匙由配电房值班员管理,未经部门领导批准,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2、配电房值班员必须熟悉发电机的基本性能和操作方法,发电机运行时,应作经常性的巡视检查。

  3、平时应经常检查发电机的机油油位、冷却水水位是否合乎要求,柴油箱中的储备油量应保持能满足发电机带负荷运行8小时用油量,蓄电池电压是否正常。

  4、发电机半月空载运行一次,运行时间不大于15分钟,平时应将发电机置于自动起动状态。

  5、发电机一旦起动运行,值班员应立即前往机房观查,启动送风机,检查发电机各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6、严格执行发电机定期保养制度,做好发电机运行记录和保养记录。

  7、定期清扫发电机房,保证机房和设备的整洁。发现漏油漏水现象应及时处理。

  8、加强防火各消防管理意识,确保发电机房消防设施完好齐备。

  四、相关记录:

  《发电机组运行情况记录表》

  发电机房管理制度

  一、未经主管同意,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机房。

  二、柴油机组平时应置于良好的'状态,蓄电池置于浮充状态,冷却水应满足运行要求,邮箱内应蓄备8小时满负荷用油量,室内应配备应急照明。

  三、柴油机组的开关及按钮,非值班技工或维修人员不得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严格按规程操作。

  四、机房内严禁抽烟、点火,室内应配备手持式气体灭火器。

  五、机房内不能堆放任何杂物,更不能存放易燃物品。

  六、每两个星期启动柴油机空载试机一次(15~20分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七、机房及机组的清洁卫生由技工班负责清扫,达到卫生、整洁、无积尘。

  发电机房消防管理制度 7

  一、公司领导、外来参观人员(需征得部门和公司同意)在值班员的陪同下可进入柴油机房,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机房门应加锁,专人负责管理;

  二、柴油机房内设备设施,由维修工负责使用管理。值班管理过程中作好巡查、状态监控,做好记录;

  三、柴油机房内设备设施应有完整的标识、标牌、使用状态指示;

  四、柴油机房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允许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在柴油机房内动用明火时应严格执行防火的有关规定;

  五、柴油机房值班员属特种工种,应有上岗资质证明,接受公司组织的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应熟练掌握设备操作、保养和应急故障处理方面的技能。操作人员必须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六、应加强机组的维护保养,做到一周一检查,每月一小修,半年一中修,一年一大修,使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七、柴油机房每周彻底清扫一次,管线每月检查、清洁一次。做好防

  火、防盗工作;搞好机房内外的.环境卫生,做到文明,发供电,并做好运行记录;

  八、开机前应对机组进行全面检查,冷却水、机油是否加足,然后用手摇机油泵泵好加油,待油压表微有压力时,并盘车两圈以上,检查各间均无误后方可开机;长春南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航·世纪苑九、启动后检查机组各部分运行是否正常,水温、油压表指示是否正确,并对机组进行低速加温运行(夏季5分钟,冬季10分钟)后,方可调整至正常转速,投入运行;

  十、运行过程中应加速巡视,检查水温、油压是否正常以及机组运行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及时停机检查,如果一时无法处理,应及时报告,并组织人员抢修;

  十一、正常情况下严禁带负荷停机,应逐步解除负荷缓慢降低油门,慢车运行3—5分钟后,待水温下降方可开机。停机期间应注意补充压缩空气;

  十二、维修工巡查时发现异常应及时按规定程序处理;

  十三、柴油机房内应定期采取“蚊虫消杀”和“防鼠害”的可靠措施,并定期检查,保证所采取的措施有效和防止二次污染;

  十四、柴油机房内应配置必要的灭火设施、通讯设施,应符合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

  发电机房消防管理制度 8

  1、 机房环境温度应保持在20-25之间,最佳状态下。

  2、严格控制机房内的`极限条件,即温度10-40。

  3、机房内应保持整洁,严格做到防尘防灰,积尘限制在 < 10g / m2范围内。

  4、 防静电地板需每天吸尘,严禁使用扫帚清除。

  5、进入机房人员必须换拖鞋,以保证地面整洁。

  6、无关人员严禁进入机房,进出工作人员需做好登记工作,离开机房时随手关闭非常开的照明灯具。

  7、机房内严禁吸烟及堆放杂物,并需配备消防器材(砂筒、CO2灭火机),严禁使用含水份的灭火器材。

  发电机房消防管理制度 9

  1. 目的

  为规范配电房、发电房、车间生产性用电设施、办公室用电设备、设施,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 生产部电工

  协管 机电维修组、技术部、安生办。

  4. 配电房的管理

  4.1 生产部电工负责对底压配电室的低压电柜按时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填入《电气设备检查记录表》。

  4.2 电工在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生产部主管,尽快组织维修。

  4.3 电工对变低压柜的检修清扫,应每周进行一次检修、清扫,确保电气设施的安全运行。

  4.4 检修人员在检修时,必须有两人在现场,监督作业。

  4.5 电工每月检查一次挡鼠板,必要时施放老鼠药。

  4.6 非维修人员严禁进入配电房、动力房。

  4.7 电工应对厂区外本厂专用变压器的维修、检查和管理进行监督。

  5. 发电房的管理

  5.1 电工应对柴油发电机组进行的维护、保养,应每周进行一次检修、清扫,确保电气设施的安全运行。

  5.2 检修人员在检修时,必须有两人在现场,监督作业。

  5.3 电工每月检查一次挡鼠板,必要时施放老鼠药。

  5.4 非维修人员严禁进入发电房。

  6. 生产性用电设施的管理

  生产部人员对电气设施及时巡查,排除隐患。

  7. 其它用电设施的管理。

  7.1 各部门、岗位的空调、风扇及其它用电办公设施要有专人管理,下班前要检查是否断电。

  7.2 如发现有故障隐患,应立即断电再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填写《制作维修单》。

  7.3 对维修好的设施,维修人员应向负责人及部门主管交接验收,在《制作维修单》上签字。

  8. 附件

  8.1.1 电气设备检查记录表

  8.1.2 制作维修单

  发电机房消防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事件的管理,及时、准确掌握相关安全信息,总结事故教训、研究事故规律,制定针对性措施,预防和减少安全事件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安全事件:是指人身未遂及以上人身事故、设备异常及以上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与公司有合同约定的承包方。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

  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是公司安全事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司安全事件管理制度。

  (一)落实上级单位关于安全事件管理制度的要求。

  (二)组织或参加事件的调查与处理。组织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二类障碍及以上设备事故、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等安全事件调查、分析,参加设备异常、人身未遂事件的调查、分析,并对上述事故、事件进行处理或监督处理。

  (三)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一般及以上事故调查工作。

  (四)负责公司安全信息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对公司各单位的安全事件管理进行指导和考核。

  (五)安全事件发生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事件进行应急处理,防止事件扩大和蔓延。

  (六)安全事件实行闭环管理,事件关闭后,填报一份最终的、详实的安全事件报告单。

  (七)及时转发上级单位安全事件报告单,并结合实际提出针对性地纠正措施,并且对安全事件进行收集、分类整理和印发报告单。

  (八)负责公司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追究事项的调查、核实、认定工作,并提出行政处分或组织处理建议。

  (九)根据公司发生的安全事件规律和特点,完善公司的事故应急预案。

  (十)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及时向上级公司报送安全事件报告单,通报安全事件情况。

  (十一)负责人身安全事件防范措施的制定及落实。

  第五条生产技术部

  (一)参加设备异常、障碍、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二)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一般及以上事故调查工作。

  (三)负责设备事故报告、措施的审核,督促事故措施的落实。

  第六条安全保卫中心

  (一)参加轻微及以上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二)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一般及以上交通、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三)负责交通及火灾事故报告、措施的审核,督促事故措施的落实。

  第七条公司其他各单位

  (一)依据公司及上级安全事件管理要求,协助有关的事件调查分析处理,落实不符合项纠正措施,直至不符合项关闭。

  (二)组织学习上级下发的安全事件报告单,并结合实际落实有针对性的纠正措施,完善危险预控措施。

  第三章工作内容、要求与程序

  第八条报告原则

  (一)安全事件的报告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报告和从上到下逐级调查了解的方式,必要时可直接向有关班组或个人对事件细节做进一步的了解。

  (二)属于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一类障碍及以上设备事故;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或者发生以上同等级别的未遂事故,必须及时向上级公司安全环保部与发电管理部报告及相关部门报告。

  (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件,应同时向中电投生产调度、东北电监局(电话:xx)、上级公司安全环保部、发电管理部并行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政府部门及上级公司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第九条报告方式、时间和内容

  事件的报告采取初步报告、跟踪报告、分析报告三种方式。跟踪报告和分析报告均应填写书面的事件报告单。

  (一)初步报告

  1.当发生一类障碍及以上设备事故、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后,当班值长应立即把事件的简要经过以电话的方式向生产技术部、安全保卫中心及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主任和公司相关领导汇报。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在1小时内用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向上级公司安全环保部及相关部门报告,同时上报中电投生产调度室及东北电监局电话:xx,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及主要经过。

  2.安全事件发生后5小时内,相关管理部门应将经过生产副总经理审核过的事故初步报告送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由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在安全事件发生后6小时内,报上级公司安全环保部及相关部门,初步报告内容应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设备损坏的初步情况、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限制事件发展采取的措施;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3.当发生设备异常、二类障碍及人身未遂安全事件时,责任单位应立即向相应管理部门领导汇报。

  (二)跟踪报告

  1.在发生设备一类障碍及以上设备事故、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后的20小时内,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将相关管理部门在事件发生后18小时内经过生产副总经理审核后的较为详细的《安全事件报告单》,上报上级公司安全环保部及相关部门。

  2.根据事件的进展,将事件的阶段情况填写《安全事件报告单》。不同的《安全事件报告单》,按时间顺序填写不同的`序列号。

  3.相关管理部门要制定事故(障碍、异常、未遂)防范措施,由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转发至责任单位并监督落实情况,并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效果评价。

  4.对于人身重伤以上人身事故、较大及以上设备事故,每日8:00前,相关管理部门以电子文档形式将事件进展情况及采取的措施、进度安排等报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向上级公司安全环保部和相关部门报告。

  5.对于设备异常、二类障碍及人身未遂、直接损失在7千元以下的火灾及轻微交通事故安全事件,相关单位(部门)在事件原因分析后,将安全事件报告单及事故(障碍、异常、未遂)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其效果评价表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监督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价,其中:二类障碍、直接损失在3千-7千元的火灾及轻微交通事故安全事件报告单需经生产副总经理审核后再报送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设备异常、人身未遂安全事件需经相关管理门对口主管审核。

  (三)分析报告

  1.在发生设备障碍、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安全事件处理结束后的2天内,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将相关管理部门报送的经生产副总经理审核后的最终的《安全事件报告单》报送上级公司安全环保部及相关管理部门。

  2.公司在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要及时印发事故情况通报和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决定。

  (四)报告要求

  1.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是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事件报告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是安全事件报告归口管理部门,对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

  2.安全事件报告必须按规定报告,要求准确、及时、完整,杜绝以任何理由隐瞒、谎报、拖延报告。

  3.人身轻伤及以上安全事件报告单由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负责填写,生产副总经理审核;人身未遂安全事件报告单由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填写后报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审核。

  4.设备障碍、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安全事件报告单及事故(障碍、异常、未遂)防范措施由生产技术部填写,经生产副总经理审核后,由生产技术部报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设备异常安全事件报告单及事故(障碍、异常、未遂)防范措施由责任单位填写,经生产技术部相关专业审核后,由责任单位报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

  5.一般及以交通事故、直接损失达3千元以上的火灾事故安全事件报告单及事故(障碍、异常、未遂)防范措施由安全保卫中心填写,经生产副总经理审核后,由安全保卫中心报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轻微交通事故及直接损失3千元及以下的火灾事故安全事件报告单及事故(障碍、异常、未遂)防范措施由责任单位填写,经安全保卫中心审核后,由责任单位报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

  6.报送上级公司人身、设备事件报告单,由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各生产技术部主任相应审核后,报送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审定批准,并由安监部统一上报上级公司安全环保部及相关部门。

  7.初步报告、跟踪报告及分析报告均按以上流程办理。

  8.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以邮件形式将安全事件结论性报告(最终报告)发送到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录入本单位月安全情况分析中。

  9.填写安全事件报告单、事故(障碍、异常、未遂)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其效果评价表必须按报告格式的规定执行,严禁擅自改变报告格式及结构,应由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填写的内容不得空白。

  第十条与公司有合同约定的承包方安全事件报告规定

  (一)若承包方在生产现场发生人身安全事件,委托方和承包方均要上报主管单位。

  (二)发生承包方责任的设备、火灾事故由设备责任单位填写相应安全事件报告单,按设备事故安全事件流程办理。

  第十一条设备事故分类

  (一)设备事故等级划分和标准,执行上级公司安全事件管理办法中的分类原则。

  (二)设备障碍、异常划分的标准,执行中电投上级公司集团公司电力板块事故障碍异常细则中的分类原则。

  第十二条人身伤亡事故

  人身伤亡事故等级划分和标准,执行上级公司安全事件管理办法中的分类原则。

  第十三条火灾事故

  火灾事故的定义、等级划分和标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的定义、等级划分和标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章支持性文件

  1.中国电力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2.中国电力集团公司安全事件管理办法

  3.中电投上级公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事件管理办法

  4.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4号)

  5.中电投上级公司集团公司电力板块事故障碍异常细则

  第六章附件

  1.安全事件报告单

  2.事故(障碍、异常、未遂)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其效果评价表

  3.安全事件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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