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消防管理制度范本
一、 管理组织
1、 商场成立以总经理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各楼层负责人为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商场防损部设立消防督查组,协助消防第一责任人开展消防管理工作,主管商场消防安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防火规章制度,并与各楼层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3、 各楼层负责人负责本楼层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及各种防火规章制度。督促本楼层商户和服务员加强消防知识的学习,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配合、协助防火督察组开展管理工作。
4、 商场内所有员工必须遵照执行《消防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商场消防安全,保护商场消防设施,报告火警,无条件参加灭火工作的义务。
二、 防火监督制度
1、 商场在营业时间,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门上锁,通道堵塞。严禁任何人任何时间在商场内吸烟。
2、 安全出口通道、楼梯口应设置符合消防法规要求的应急灯光照 和应急疏散指示灯。
3、 按消防法规配置足够灭火器材、设施、设备及报警
电话,不得擅自损坏、挪用消防设施;不得圈占、埋压、堵塞消火栓;不得在消防器材上放置、装贴、悬挂任何与消防无关的物品;不得乱用消防专用电源、消防水,喷淋头下50厘米内不准堆放物品。防火卷帘门下面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4、 消防控制中心必须保持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必须由专人操作监控设施、设备,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当报警时,当值人员立即派人前往查看原因,确认火情后,立即通过广播和警铃疏散人员,通知单位领导和义务消-防-队员,并启动相应灭火设备。
5、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月不得少于三次对商场的消防安全进行大检查,防火督察组每周不得少于一次组织本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时必须有部门负责人亲自带队,参加检查时按照《消防安全检查规定》进行。
6、 各商户必须遵照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需要更改或增设线路时,需由正式电工操作,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不得使用使用大功率电器。营业时间结束后商户必须切断门市内的电源。
7、 商铺装修必须按照《商铺装修管理规定》执行,严禁在商场营业时动火作业,如必须动火时,须通知防火督察组,填写临时动火申请单,按照临时动火申请单,按照《临时动火管理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方可动火。
8、 商场出售气体打火机、摩丝、甲烷等商品时,只准
少量存放, 最多进货量不得超出两天的售量,并且集中专人保管。禁止出售烟花、爆竹、雷管、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各类有毒物品。
9、 防火督察组负责商场防火宣传,收集有关的消防信息,制定宣传计划,布置宣传内容。
10、 商场内所有员工必须接受消防知识的培训、教育,参加灭火技能训练,遵守《消防安全培训管理规定》。
11、 商场必须成立义务消-防-队,保安队所有的保安员为义务消-防-队员,其余各个商铺业主为义务消-防-队员,义务消-防-队必须参加消防知识的学习,接受防火技能训练,防火督察组负责义务消防的培训、教育工作。
12、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组织所有员工参加消防学习,防火督察组负责制定消防演习方案,即《火灾应急方案》、《人员疏散计划》等,要求全员动员,责任到人。
三、 处罚 、
1、 防火督察组负责消防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对违反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和规定的,按照管理制度和规定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2、 各楼层负责人不履行本楼层防火责任,不签订防火责任协议书者,公司根据情节轻重,可给予书面警告,罚款100—200元或降职处理。
3、 防火督察组履行防火责任,违背职责时,公司根据情节,可给予书面警告、罚款50—100元、降职、辞退处理。
4、 营业时间后,不关闭电源者、埋压、圈占消防器材者、故意损坏消防器材者、堵塞消防通道、营业时间将安全门上锁者、拒不执行消防隐患整改者,给予书面警告一次,100—300元罚款。
5、 在商场内吸烟、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者、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者,可给予书面警告一次、100—500元罚款。造成后果者可作收回商铺、或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 发现火警不报告,不及时扑救、逃跑者给予除名,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7、 不遵守《消防安全培训管理规定》、《防火安全检查制度》、《仓 库防火管理规定》、《临时动火管理规定》、《商铺装修管理规定》者,给予罚款100—500元。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8、 不遵守商场用电管理规定,私自乱拉乱接电源者,使用大功率电器者,给予100—500元罚款,并书面警告。
四、 消防培训、教育管理规定
1、 防火督察组,负责商场员工义务消-防-队的消防安全知识,灭火技能的培训、教育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内容。
2、 商场各楼层商户必须积极配合、协助组织本楼层的
负责人,参加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3、 商场商铺内的服务员必须经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对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可进行补考,补考成绩不合格者给予相应的处罚。对无故不培训、教育及考核作弊者,可根据商场的消防管理体制进行处罚。
4、 防火督察组负责员工消防培训,考核资料存档,并将考核成绩送交商场安全主管存档备案。
5、 防火督察组,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对各楼层新入职服务员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教育,各部门新入职服务员必须经消防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6、 防火督察组,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对各楼层服务员进行消防知识的抽查,测试,对测试不合格者,必须重新培训、考核。不合格者,根据消防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8、 商场所有义务消-防-队员,必须积极参加消防知识的培训,参加灭火技能的训练,每月不得少于两三次,防火督察组将培训、训练资料存档。
五、 商场临时动火管理规定
为保证商场正常营业时间的消防安全,确保商场的正常营业跌序,根据商场(消防管理制度)和有关消防法规制定以下规定。
1、 严禁商场正常营业时,在没有取得防火督察组同意,无任何安 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电焊、氧焊、切割等动火
作业。
2、 如非必要在商场内营业时间进行动火作业,必须通知防火督察 组人员,填写临时动火申请单,严格遵守动火前“七不”“四要”的操作规程。
3、 动火前“七不”即:防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周围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物品的窗口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余的油质不动火。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未经排除不动火。在高空进行焊接、切割、动火作业时,下面有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的不动火。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物品,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未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4、 动火前“四要”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发生意外事故时,要及时扑救。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 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5、 动火后,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彻底清理现场火种,才能 离开现场。
以上规定希施工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如违反其中任何一条,根据情节轻重,按商场《消防管理制度》进行处理。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实施生效。
七、 义务消-防-队
1、 义务消-防-队的性质 义务消-防-队是一支群众性的不
脱离生产同火灾事故作斗争的消-防-队伍,是在本单位党政领导下,在公安保卫部门和专职消-防-队伍的指导下,联系群众、宣传群众,开展防火工作,对火灾进行扑救的一支有组织的战斗队伍。
2、 义务消-防-队的工作任务贯彻执行消防工作任务、法令遵守消防工作的规则制度、办法, 协助本单位发致力建立防火制度或制订防火约带头执行,发现问题耐心教育和帮助群众及时纠正。经常开展防火宣传,提高职工群众防火观念和防火自觉性,结合 本单位实际情况、普及防火与灭火常识宣传教育。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严格控制火源,妥善处理易燃易爆物品 协助本单位整改火险隐患,堵塞火险漏泄和防止火灾发生。扑救火灾。发生火灾时,要积极投稿灭火战斗并组织群众共同扑 救。有公安、企业专职消-防-队的地区、单位,应在公安、企业专职消-防-队的统一指挥下,进行战斗。对消防器材负责维修、保养、并教育职工群众不能挪作他用、以 保证器材的完整好用。 在公安保卫部门领导下,积极追查火灾发生的原因,研究发生火 灾的规律和特点,总结实践经验,改进措施、克服缺点、加强工作。 要完成这些工作,必须有一定的工作制度作保证,一般是在每月或每季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形式、总结工作、表扬好人好事,布置下一步工作。加强领导落实制度,使消防工作持久开展。不断巩固发展,为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作出更大的贡献。
3、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分工
义务消-防-队应设正副队长指导员,在防火工作上应根据不同情况,共同负责,适当分工。在灭火工作上,一般应划分为以下几个小组:
火灾报警组
当发现起火时,应迅速而沉着的起火单位、部门和名称、起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等立即报告队长外,还应发出火警讯号并迅速向当地消-防-队或公安卫部门报告,把消防车和消防人员引进火场。
灭火战斗组
当听到火灾报警时,消-防-队员要立即携带消防工具,迅速到达火场,组织群众进行供水或搬其他灭火剂,保证灭火需要。
火场供水组
接到报警后,立即带上供水工具,迅速到达火场,组织群众进行供水或搬其他灭火剂,保证灭火需要。
抢救组
发生火灾时,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迅速向起火单位的知情人问清火场内是否有人,是否有化学危险物品或贵重物资 受到火灾威胁,如有威胁,应问明其所在地点,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4、 义务消-防-队的政治学习与业务训练
义务消-防-队必须围绕党中心工作,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加强整顿纪律作风和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政治思想教育,同时还要学习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懂得安全检查是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提高做好消防工作的自觉性。进行消防义务训练是搞好消防工作所必须的,要按照严格训练,严格要求的原则,积极开展业务训练,要努力学习消防工作的方针、任务和各种消防法规、法令、边学、边议、边练的方法,认真学习严格训练各种灭火战斗方法与灭火器材的使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灭火战斗能力。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制度。跟随各地实践,一般是每星期或每十天、半月、一个月内进行一次政治学习或业务训练,要切实可行,持之以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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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7.16
商场消防管理制度
商场消防管理制度
一、商场成立消防安全责任小组,负责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定期进行消防检查、组织消防知识培训,出具消防应急预案,实施消防现场工作,各部门需积极配合。
二、商场内全场禁止吸烟,严禁燃放烟火。
三、每日营业结束闭场,应关闭电源及电器设备,拔下电源插头后方能离场,保证所有电器不带电过夜(24小时不断电源除外)。
四、各单位应定期检查电源、电路、电器设备的性能完好,发现线路故障,应及时通知商场进行维修。
五、严谨在商场内使用电暖气、电炉子、电水壶、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以及其他未经批准使用的电器设备。
六、严谨私拉、私接电源或更改线路,如需增加照明或用电设备应经商场批准并由相关工作人员操作。
七、电源、电线及用电设备周围禁止堆放商品、易燃易爆品。
八、在商场内任何部位使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必须经商场管理部门批准,确定负责人、施工范围及防火措施,领取动火证后方可操作。
九、焊割等作业需由专业人员严格按照正规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前应事先清理周围环境并配备灭火器材。
十、焊割作业结束或中途停止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检查现场无隐患后方可离开。
十一、责任部门要定期对消防报警设施及灭火器材进行检查、试验和修理,保证消防设施运行良好。
十二、严禁以任何理由阻挡、遮拦、装饰、侵占、利用、拆除消防设施及消防标志。
十三、禁止无关人员动用消防栓等消防设备,动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必须向保安部报告。
十四、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商场保安部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十五、罚则
1、在商场内任何场所吸烟,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每日营业结束未切断电源,导致电器带电过夜,发现一次罚款10元。
3、在商场内使用电暖气、电炉子、电水壶、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以及其他未经批准使用的电器设备,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私拉、私接电源或更改线路,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未经商场批准动用明火或未按照操作规范作业,发现一次罚款50元;
6、阻挡、遮拦、装饰、侵占、利用、拆除消防设施及消防标志,以及未经许可动用消防设施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7、不配合商场保安部门的检查工作,或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的,处1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8、发现电源、线路、开关等基础设施故障未及时报告商场进行维修,发生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十六、本规定未尽条款,执行国家消防法规的相关规定。
十七、本规定解释权归商城保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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