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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产业创新团队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科研水平,紧密围绕国家和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发展领域、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以及学校重点发展的学科方向和研究领域,实现科技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学校决定实施科研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团队)建设。根据学科建设方向以及人才队伍基本状况,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凝练学科方向,汇聚学科人才,培养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的学术领军人物和科研骨干,保持学科研究方向和学术队伍可持续发展;挖掘潜力,整合资源,提高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促进多学科交叉与融合,培育新的学科和科技增长点;打造科技平台,稳步推进博士点立项(支撑)学科和一级硕士点学科建设;倡导优良的学术风气,自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促进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建设周期
团队建设周期暂定为三年。
三、组建条件
1.团队负责人应具备正高级职称(45岁以下的负责人须具有博士学位),且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已形成较明确的研究方向。
2.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集体(不少于3人)。团队成员的职称和年龄结构合理。各成员应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研究成果。
3.团队原则上以博士立项建设(支撑)学科、一级硕士点学科、现有科技创新平台(包括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研究所、基地等)为依托。
4.团队分为理工类团队、人文社科(含管理)类团队和艺术类团队,具体的组建条件如下。 理工类团队:
①近五年实际到位经费为人均10万元(含)以上;
②近五年有三大检索收录论文3篇以上或授权发明专利3项以上(1项授权发明专利相当于1篇检索收录论文)或获省科技成果二等奖1项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
③团队成员平均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其中,团队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8周岁(男)或53周岁(女),二级教授不受此年龄限制,40周岁以下中青年教师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1
人文社科(含管理)类团队:
①近五年实际到位经费为人均3万元(含)以上;
②近五年有三大检索收录论文2篇以上或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8篇以上或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1项;
③团队成员年龄结构同理工类团队。
艺术类团队:
① 近五年实际到位经费为人均5万元(含)以上;
②近五年有三大检索收录论文2篇以上或艺术作品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4幅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展览及大赛上获得二等奖1项;
③团队成员年龄结构同理工类团队。
四、申报和审批程序
1.学校原则上每三年组织一次团队的申报工作(新引进的人才可随时申报团队)。在申报时间内,由拟组建团队负责人向所在学院递交《团队组建申请书》,学院审核并择优推荐上报。同一成员,不得同时申请参加两个或以上的团队。
2.科技处进行资格初审,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由校学术委员会(根据需要邀请校外专家)评审,并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如无异议,公布获批团队名单,并签订团队建设任务书。
五、建设任务
1.通过团队建设,在多个学科逐渐形成具有明确研究方向并具有可持续发展前景的若干团队,产生一批具有代表性、能够体现学校科研特色与方向的重要科研成果(论文、专利、获奖等),承担一批国家、省、部级各类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培养一批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创新人才。
2.具体指标如下所示。
理工类团队:
①三年建设期内,人年均实际到位科研经费为10万元(含)以上,其中,团队承担的项目中,必须包括纵向项目2项以上或国家级项目1项(含)以上或项目负责人纵横向累计进款100万元以上或团队横向项目累计经费500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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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三年建设期内,获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成果奖1项(含)以上或人均发表论文被SCI、EI检索收录在2篇(含)以上(1项授权发明专利相当于1篇收录论文);
人文社科(含管理)类团队:
①三年建设期内,人年均实际到位经费为5万元(含)以上,其中,团队承担的项目中,必须包括纵向项目2项(含)以上或国家级项目1项(含)以上或项目负责人纵横向累计进款30万元以上或团队横向项目累计经费100万以上;
②三年建设期内,获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成果奖1项(含)以上或人均发表论文被SSCI、EI检索收录在1篇(含)以上或在《管理世界》、《经济研究》上人均发表论文 1篇(含)以上或在CSSCI/CSCD来源期刊核心版(或扩展版)所列刊物上人均发表论文2篇(含)以上。
艺术类团队:
①三年建设期内,人年均实际到位经费为10万元(含)以上,其中,团队承担的项目中,必须包括纵向项目2项(含)以上或国家级项目1项(含)以上或项目负责人纵横向累计进款100万元以上或团队横向项目累计经费500万以上;
②三年建设期内,国家级展览及大赛上获奖1项(含)以上或人均发表论文被SSCI、EI检索收录在1篇(含)以上或在CSSCI/CSCD来源期刊核心版(或扩展版)所列刊物人均发表论文2篇(含)以上。
六、管理与经费资助
1.团队负责人由学校聘任,并签订聘任合同。团队成员由团队负责人自行聘任。团队成员在聘期内不得申请或加入新团队。团队负责人如不能完成和履行合同职责,可向学校提出申请解除其聘任合同,并在聘期内不得申请或加入新团队。
2.团队在年度工作完成后,须向科技处提交《团队建设年度进展报告》,并接受学校组织的年度评估和检查。对完成情况不佳的团队,要提出警告,并限期整改。
3.考核合格的团队奖励人年均1.2万。
七、其他
1.只有围绕团队的主要研究方向并以团队成员集体署名(不少于3人)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方可认定为团队取得的成果。
2.省级以上展览及比赛获奖以学校认定为准。项目(课题)、论文、专利、专著、获奖等成果应以大连工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
3.具有讲师及以下职称的年轻教师作为团队成员可不计入考核指标,同时也不参与奖励分
配,具体人员由团队负责人提出名单;入选团队的成员在申报各级各类项目时给予优先考虑。
4.近五年指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第一个建设期内指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5.本方案由科学技术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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