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企业管理,严格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酒店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酒店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 工作时间
1、酒店每年365天,每年24小时营业。
2、一线岗位员工工作时间:每日八小时,享有法定节、假日,每月休息四天,实行轮休制度。酒店因营业需要设多种班次,不向某一员工保证提供任何特殊班次。
3、机关员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每周六、日休息。
二、 考勤管理
(一) 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未按部门规定的上班时间正常出勤或未按程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 而无故不上班者,即为旷工。
(二) 扣罚规定
1、迟到、早退:迟到、早退一次给予口头警告;
迟到、早退两次罚款50元;
迟到、早退三次罚款100元;
多次迟到、早退,按严重违纪辞退处理。
2、旷工:旷工一天,给予书面警告罚款100元并扣除一日工资和一个月年
终奖;
连续旷工两天,给予书面警告罚款200元并扣除两日工资和当年
的年终奖;
连续旷工三天或半年内累计旷工三天,按严重违纪辞退处理。
3、未经部门领导批准私自调岗、调班、调休者,罚款100元。
4、当班时未经部门领导批准擅离工作岗位或到其他部门岗位闲逛、闲聊、办私事者,给予口头警告,超过1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三) 考勤规定
1、考勤截算日为:上月25日至当月25日。
2、各部门的考勤工作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负责考勤工作的员工应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公正无私地记录员工每日出勤情况,考勤记录应完整、准确、详实、清楚。每月26日前将经部门领导签字后的考勤表交人事培训部审核,并附各类原始请假单据(请、休假报告单、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和病历本等)。
3、人事培训部负责审核每月考勤表,审核后呈送总经理签名,最后呈送财务部核准发放工资。
三、请、休假管理
(一) 请、休假规定
1、员工请、休假无论时间长短一律填写请、休假报告单。未经批准擅自休假者按旷工处理,未经批准擅自超假者按旷工处理,属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除外。
2、员工请、休假需经所在班组班长及所在部门经理签字批准,部门副经理及以上请、休假需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有超越权限批假者,扣除审批人员当月岗
位工资的50%。
3、请、休假报告单一式两份,经领导签字批准后,一份部门留存,一份随每月考勤表一并交到人事培训部备案。
4、各部门每年年初要作出书面休假计划,合理安排员工休假。
(二) 假期类别
1、国家法定节假日(11天)
元旦:一天 春节:三天 清明节:一天 端午节:一天
劳动节:一天 中秋节:一天 国庆节:三天
2、工休假
⑴ 员工连续工作满1年可享有带薪工休假。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含)以上的,年休假15天。
⑵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工休假:
①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一年内请病假累计60天以上的; ②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一年内请病假累计90天以上的; ③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一年内请病假累计120天以上的; ④ 一年内累计请事假超过30天的(含30天)的;
⑤ 一年内累计请病、事假相加超过60天(含60天)的;
⑥ 当年下半年由外单位调入酒店的,或在集团范围内调动已在原单位休过年假的。
⑶ 国家法定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工休假的假期。
⑷ 工休假原则上每年安排一次,不跨年度安排或累计。经领导批准,可分
段安排。
⑸ 工休假一切待遇不变。
3、婚假
⑴ 在酒店工作满一年以上,且工作期间领取《结婚证》的员工可享受婚假3天。属于晚婚者(男25周岁以上,女23岁周岁以上),另增加10天假期。
⑵ 原则上婚假应在领证当年即安排休假,确因工作原因当年无法安排的,可延至第二年,过期不再安排。
⑶ 婚假期间,按实际天数扣除工作餐费。
4、丧假
⑴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集团:7天)
⑵ 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假期内返回酒店上班,应提前请假,假期按事假处理。
⑶ 丧假期间,按实际天数扣除工作餐费。
5、产假
⑴ 女员工生育、产假98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实行晚育者(23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15天;独生子女(在产假期间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5天。
⑵ 休产假凭医院证明一次性休完。
⑶ 产假期间,按实际天数扣除工作餐费,其它待遇不变。
6、看护假
凡配偶生育符合国家政策的, 给予男员工10天的看护假(限在妻子产假期间)。配偶实施结扎的,可享受3天;人流手术的,可享受1天;引产手术的,可享受5天。看护假期间按实际天数扣除工作餐费。
7、哺乳假
⑴ 产假期满后,确有实际困难,由本人申请,经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哺乳假期间,发本人基本工资(含工龄工资)的75%,不享受酒店其他福利。
⑵ 女员工婴儿未满一周岁的,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视为出勤)。 ⑶ 婴儿满一周岁后,需继续请假者,经酒店领导批准最多可请事假一年,期间取消包括工资在内的一切福利待遇。
8、节育手术及流产假
接受节育、流产手术的酒店员工,凭医院手术证明按下列规定享受节育手术及流产假。
⑴ 放臵宫内节育器的,可休息3天;符合规定取出宫内节育器的,可休息2天;皮下埋植剂避孕,植入或取出的,可休息3天;男性结扎的,可休息10天;女性结扎的,可休息30天。
⑵ 女员工怀孕2个月以下流产的,可休息15天;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流产的,可休息30天;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的,可休息45天。
⑶ 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如遇特殊情况需增加假期的,按施行手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⑷ 节育手术及流产假期间,不享受工作餐费,其它待遇不变。未婚人流或已婚生育后因未采取措施的人流,按事假处理。如因特殊情况,无法采取节育措
施的,由市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可享受流产假。
⑸ 女员工生育时慰问标准500元,凡自愿生一个孩子并做绝育手术者,发给奖励金500元。
⑹ 节育、流产假凭医院证明一次性休完。
9、工伤假
⑴ 员工因公伤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或休假时,应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经政府机构审查鉴定后,才能享受工伤待遇。
⑵ 员工因工负伤,从负伤之日起到恢复健康(或致残、死亡),医疗期各项工资福利待遇不便,医疗费按国家及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10、病假(含非因公负伤、住院治疗)
⑴ 凡酒店员工请病假需提交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和病历本,按管理权限审批。
⑵ 员工病假或非因公负伤每月累计不超过3天或跨考勤期限连续不超过3天(含3天),基本工资各项待遇不变。病假超过3天的按医疗期执行。
⑶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确需停工治疗时,酒店根据本人实际工作年限和酒店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至36个月的医疗期。具体规定如下:
①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含10年)的,在本酒店工作年限5年以下(含5年)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②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酒店工作年限5年以下(含5年)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含10年)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含15年)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含20年)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30年以上的为36个月。
⑷ 医疗期的周期累计办法: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36个月的按4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⑸ 医疗期待遇:员工享受的医疗待遇,按国家、省、市现行规定执行。员工享受的疾病津贴标准,按下列办法计发:
① 对在12个月内病假累计不满6个月的员工,本年的病假工资,以上年度本人月均工资总额(下称月均工资)为基数,如超过上年度市属(县级市,下同)员工月均工资,则以上年度市属员工月均工资为基数,连续工龄不满5年,按45%发给;满5年不满10年,按50%发给;满10年不满20年,按55%发给;满20年及以上,按60%发给。获得各级政府授予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员工,按65%发给。享受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离休、退休待遇的员工,按按70%发给。
② 对在12个月内病假累计满6个月及以上的员工,本年的疾病救济费,以上年度本人月均工资总额为基数(如超过上年度市属员工月均工资, 则以上年度市属员工月均工资为基数),连续工龄不满10年,按40%发给;满10年不满20年,按45%发;满20年及以上,按50%发给。获得各级政府授予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员工,按55%发给。享受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离休,退休待遇的员工,按60%发给。从下年度起,单位按不低于本企业员工工资增长的70%水平,适当调整长期病休待遇。
③ 单位根据实际,可在上述计发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10%的比例计发病假
待遇。
④ 按上述标准计发病假待遇后,如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80%的,需给予补足;如超过本人本年正常上班月(日)均工资收入的,按本人本年正常上班的工资收入的 80%发给。
⑹ 因打架、斗殴致伤需请假或住院者,一切费用自理。请假或住院期间按事假处理,最长不能超过30天。如因打架、斗殴致残的,后果自负。
11、事假
员工请事假,按实际天数扣除日工资、工作餐费和年终奖(一年按360天计算)。
日工资计算方法:日工资=月应发工资(含工龄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21.75。
本规定拟从XX年XX月XX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人事培训部所有。今后国家如有新规定则依照新规定进行修订。
酒店政策与程序(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酒店各部门员工的劳动纪律、规范内部管理、保证酒店良好的工作秩序,
控制对员工迟到、早退、和堵塞管理中的漏洞,提高员工对客服务的质量,从而严格要
求自己的作息时间为目的,特制订此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一、工作时间:
酒店将结合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和实际运作情况,在提前知会的情况下确定员工每天的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不含就餐时间1小时)。如遇特殊工作安排,各部门第一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若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加点,员工所在部门可视情安排补时或补休。
二、缺勤:
A. 迟到:超过部门规定的上班时间到达工作岗位、或未按要求完成出勤记录者为迟到。
B. 早退:未按部门规定的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或无正当理由也无相关考勤记录者为早退。
C. 脱岗:未经上司许可,无任何形式的请示或知会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并超过5分钟以上者为脱岗。
D. 旷工:未按部门规定的排班时间正常出勤、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小时以上或无故缺勤者均为旷工。连续旷工3 天或当月累计旷工5天(含)者,则被视为不符合劳动条件,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E. 所有缺勤统计 ,均以该员工当月出勤的记录为原始依据,一经确认均参照相关规定对应扣薪。
三、扣罚规定:
A. 迟到/早退/脱岗(以单次计算): 5-30分钟扣罚30元,31-59分钟扣罚50元。
B. 旷工:超过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1—4小时视旷工半天处理,以此类推;旷工半天扣发1.5天工资(半天无薪, 再扣1天工资),以此类推。
C. 漏打卡签到:原则上员工每月“漏打卡签到”不得超过3次,否则,从第4次开始,扣罚20元/次。如有外勤等原因不能准时打卡的,可按照签卡处理,不计算在“漏打卡签到”范围内。
D. 换班:因故未按正常排班时间上/下班,须于3天内填写《工时变更表》,由部门负责人签批确认后交执行总经办审核,否则,扣罚20元/次。
E. 正常上/下班忘打卡签到需于48小时内填写《工时变更表》,由部门负责人签批后交执行总经办审核。对于多次(3次以上)不打卡签到、且又不按规定填写《工时变更表》的部门或个人,则视为违反酒店考勤制度,除扣罚当事人20元/次外,同时对其发出《员工违规通知书》作书面警告。
F. 属正常出勤、但无上/下班考勤记录者,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视为旷工处理,旷工者按照本制度中“扣罚规定”的B点执行。
G. 员工必须亲自打卡签到上/下班,严禁代人打卡签到或授意他人打卡签到,违者,经查实,代打卡签到者及被代打卡签到者视情况扣罚50-100元/次。员工打卡签到上班时,必须己更换好酒店工衣,才能打卡签到上班;员工打卡签到下班时,必须己更换好自带服装,方能打卡签到下班。
四、超时工作:
A. 加班:在暨定的例休或法定假期中,由执行总经办或部门管理人员委派、安排出勤或值班时,此工时为加班;若因自身能力未完成份内工作、无故自行安排当班的现象,则不按加班对待。
B. 加点:超过规定下班时间,仍因工作需要必须继续留守工作岗位、或部门领导要求额外完成工作任务时,此工时为加点;各部门岗位必须超过或达到1小时以上,方可按加点对待。部门管理人员(含后勤人员)的超时工作则不按加点处理。
任何形式的超时工作必须事先向所属部门管理人员申请,按其当日完整的出勤/打
卡签到记录为准,并及时提交相应的书面审批资料至执行总经办,否则不按加班/加点计算;部门管理人员(含后勤人员)的加班,必须由执行总经办审批后方可有效。所有人员的加班、加点将由所属部门在90天内安排补休,并将补休记录抄送执行总经办;逾期无任何理由、无任何审批记录的并未能安排的存休一律予以充公。
五、工时变更:
A. 例休:员工在按照部门排班完成本职工作后应该享受的休假,每人每月不少于4天;该假期可以累计存休或连休,但必须在120天内完成补休,逾期无任何理由未能安排时则一律作废处理。
B. 补休:必须有明确书面记录、已被审批确认的存假或加班时,在部门管理人员同意的前提下申请的休假统称为补休。员工级连续补休5天以上者,需用《假期申请表》提前三天申请(月初排班上已显示者无需再填写);管理人员(含后勤人员)的补休连续3天以上者,需用《假期申请表》提前三天申请。
C. 补钟:有明确书面记录并审批确认的存假或加班,由部门管理人员根据运作需要临时安排提前下班、或调整出勤时间的现象统称为补钟;补钟通常按小时计算。
D. 换班:因故未按正常排班时间发生的任何工时更改、调整、倒班等,均为换班;换班属当月内产生的工时变化。
E. 借休:本身并无存休,但要求把尚未发生的假期预先借休者一律不予批准,否则作旷工处理。
F. 提休:在同一月份中预先享受规定的休假称为提休。原则上不予批准,各部门管理人员应酌情严格控制,按员工申请理由是否充分而审批;提休必须由部门管理人员、或执行总经办审批通过后方可生效。
G. 调休:在部门许可的前提下,未按正常排班申请调整或更改休假时间的变化为调休;调休通常为当月内产生的工时变化。
H. 连休:连续例休4天以上为连休;申请连休者须在其部门落实下一月度的更期和排班前,提早向所属部门管理人员申请,各部门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安排,因
工作需要不能安排时仍应服从正常的更期和排班。连休4天以上者,需用《假期申请表》提前3个工作日申请(月初排班上已显示者无需再填写);管理人员(含后勤人员)的连休3天以上者,需提前3个工作日向执行总经办书面申请,部门第一负责人休假时还应发《联络单》知会各部门。
备注:任何形式的工时变更必须事先向所属部门管理人员申请,均以实际当日发生的考勤记录和提交至执行总经办审批的书面凭证为准,在每月终止日仍未提交书面通知、或逾期未填写《工时变更表》者将不予认可。
六、请假/消假:
A、事假:员工因故申请事假,必须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书面申请,由所属部门管理人员签署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假一律无薪。
B、病假:员工在酒店连续工作超过12个月,可享受每月1天的有薪病假,但必须提 供地区区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有效诊断证明方属有效;该假期不得累计或逾期享受, 需要住院的员工无任何特殊对待。
C、婚假:员工在酒店连续工作满12个月,必须提前至少10天书面申请,同时提供员 工本人3个月内办理的合法《结婚证》为附件方能享受。符合条件者可享受3天有 薪婚假,未达到或超过规定时限的申请不予认可。
D、产假:在酒店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已婚女员工(必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要求),可 享受为期90天的产假,但须提供有效《准生证》和专业医疗机构的相关证明。产 假期间仅享受本人基本工资的70%。
E、法定假:国家规定的11天假期(元旦一天、农历清明节一天、5月1日一天、农历端午节一天、农历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农历春节三天),相关休假规定及补休将参照每次假期的另行发文执行。
F、工伤假:员工当值期间,完全按照安全规范操作仍然出现的意外、致使本人或身边同事受伤时,则断定为工伤;任何人员出现工伤时,应即时通知所属部门管理人员、或通知执行总经办备案,并及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工伤期间将参考本市或地区区
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有效诊断证明享受全薪假期;若休假超过2个月以上时,由第3个月起则享受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伤休假最长不得超过120天。
G、慰唁假:员工在转正后,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身故,享有3天有薪假期;旁系亲属(配偶父母、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等)身故,则享有1天有薪假期。慰唁假的申请要求提供亲属死亡地医疗机构或公安部门提供的有效身故证明,其他类型的证明一律无效。
H、消 假:员工在因故取消休假时,应书面办理消假审批手续;部门管理人员连续休假超过3天、或因工作需要提前结束假期3天以上时,应书面报知执行总经办,并书面知会各部门,及补充办理相应消假手续,否则上述情况一律按无薪事假处理。
因服务行业的特殊性,本酒店员工除享受以上指定假期的类别外,其它形式的休假一律按无薪事假对待;任何形式的连续休假超过5天以上时,期间不得再重复享受例休、法定节日等待遇。
上述管理规定由2012年4月起生效并执行,其解释权由武汉嘉鑫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所有。至此,酒店之前有关员工考勤管理、计算方式等将全部废除并停止使用;任何人员考勤按此文执行,原则上不得有悖于全员管理大纲。酒店执行总经办可根据业务及管理的需要,对本《考勤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此制度望酒店各部门同仁共同遵守,认真落实、严格执行!
酒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0911
为了加强酒店员工考勤管理,严格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提高酒店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如有违反,将按酒店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一、 考勤管理:
1、考勤内容
1) 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2) 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 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4) 未按程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无故不上班者,即为旷工。
2、考勤须知
1)员工不允许代打卡、虚打卡,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部门无须再另开处罚单,但须如实在考勤汇总表中体现迟到、早退记录)。每月三次迟到、早退者,记过失一次,处罚款50元。
2)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以半天旷工论处,超过2小时者以旷工一天论处。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3小时者,按一天旷工论处。凡旷工一天者扣发当日3倍的工资;连续旷工两天者扣发当月总工资的50%;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按照自动离职处理。
3) 员工串岗、脱岗视为擅离职守,员工每擅离职守一次罚款20元。每月三次擅离职守者,记过失一次,处罚款50元。
4) 酒店有关部门进行职能检查、专职检查中发现有无故脱岗、串岗者,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50元,当月累计三次以旷工一天论处。
5)考勤卡一律放指定位置,不允许私自带离考勤机打卡区域、不允许私自涂改、销毁,藏匿、违者每发现一次扣罚100元。
6)员工刷卡区域有监控录像,请各位员工自觉遵守刷卡制度与纪律。如有违反,必严惩。
3、考勤纪律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员工出勤必须考勤。酒店部门经理级(含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必须刷电子IC卡,休息须提前1天上报总经理办公室。
2)上、下班分段员工,每次进出酒店均需打卡。各部门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岗位考勤,并做好书面签到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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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打卡和核实考勤记录。各部门设专职考勤人员负责考勤记录(汇总打卡记录及签到记录),每月2 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考勤报表报送行政人事部,作为该部门员工月薪计算的重要依据。
4)打卡工作人员及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违者每次罚款20元。连续三次,员工记过失一次,并处罚款50元。
5)不得以任何理由代人打卡或委托打卡,一经发现,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记过失一次,并处罚款20元。
6)上下班忘记打卡,必须在当天经部门经理签字证明有效;每月以三次为限,超过三次者除部门经理签字外,按每次10元进行处罚。
7)不准刁难考勤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过失处分。
8)私自涂改考勤记录,给予过失处分。
9)考勤报表中应包括:部门名称、员工姓名、实出勤日、加班时间、病(事)假天数、迟到、早退、旷工小时(天数)等。
10)考勤以刷卡记录为主,部门考勤为辅,最终解释权交部门经理与行政人事部协商处理。
二、 假期管理
1、请假程序
1)员工各种假期申请,无论时间长短,一律填写《员工休假审批表》,经批准后生效,《员工休假审批表》一式两份,部门留存一份,行政人事部一份。
2)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延期请假。
3)酒店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4)酒店员工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2、审批权限
1)员工请假,假期3天内(含3天)部门负责人核准报行政人事部核准,3天以上由行政人事部报总经理审批。
2)部门经理级人员,假期2天(含2天)内由行政人事部核准,2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3)所有请假必须根据请假程序填写《员工休假审批表》,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4)员工请事假必须于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否则不予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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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员工一律不享受带薪事假。
6)若因特殊情况,未能于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应电话向所在部门上级报告,并于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3、休假需知:
1)病假:员工请病假,三天以上的必须附有医院开出的诊断证明书申请病假,方为有效(急症除外),病假单须及时交所在部门审核。
2)工一律不享受带薪病假。
3)请假逾期:员工假期届满未续假或虽续假但未核准而不到岗者,除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均以旷工论处,旷工三天即作除名处理。
行政人事部
2015年11月6日
3
5星级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 考勤管理规定
一、总 则
考勤管理是良好工作效率和正常工作秩序的重要保证,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XX实业有限公司所属的XX酒店人事行政部是考勤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单位,其具体负责出勤纪律和考勤制度的执行。
二、考勤记录及补充
(一)考勤记录
1、考勤记录是考勤工作的前提,公司除总经理级(含)以上干部外,均须按照考勤规定进行考勤记录。
2、考勤记录的有效时间为应出勤时间前后1小时,未按时履行考勤记录手续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假期审批单》、《考勤补充表》作为考勤记录的补充。
3、本集团考勤记录主要采用指纹打卡考勤系统,并设立二次签到簿。考勤系统和二次签到簿应由专人负责管理,任何人不得破坏考勤系统,私自伪造二次签到簿。
4、新员工入司,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应告知员工打卡要求、使用方法及指纹打卡机、签到簿的位置。
5、所有应进行考勤记录的员工一律须由其本人在有效时间内据实打卡签到,禁止员工不打卡、虚构签到时间。
(二)考勤补充
1、因下列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打卡签到的员工,可以进行考勤补充:
(1)忘记打卡:应及时向所在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并确认有按时到岗的,可填写《考勤补充表》,但一个月内不得超过一次。第二次(含)之后,除需办理上述手续外,以每次递增20元罚款。未按规定办理考勤补充手续的,每缺一次按旷工半日论处。
(2)赴外埠公干:回公司后应在一周内填写《考勤补充表》。逾期不履行手续且无正当理由者,未打卡日按旷工半日论处。
(3)本市内公干,未能及时进行考勤记录:应在当日或次日填写考勤补充表,逾期不履行手续且无正当理由者,未打卡日按旷工半日论处。
2、需要进行考勤补充的员工,应向班组负责人说明情况后,按照要求据实详细填写相关内容,报部门负责人签字证明,部门经理以上干部应由所在公司领导签字证明。
3、有权签署《考勤补充表》的领导干部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认真核查后方可
签字证明,严禁伪造虚构事实,逃避考勤监督。
三、缺勤及处理
员工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没有正当考勤补充理由,在应出勤时间未正常出勤的视为
缺勤。
(一)迟到、早退
1、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0分钟以内打卡签到的视为迟到;离规定下班时间提前10分钟
以内打卡签退的视为早退。打卡时间超过上班后10分钟或提前下班时间10分钟以上,且未
办理相关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2、每月迟到、早退累计两次以内,每次扣减当日工资10元;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
(含),按事假半天记录一次,之后每递增一次按事假半天记录;从第七次(含)始,每一次按
旷工1日记录。
(二)旷工
1、应出勤时间未办理正当手续未出勤,且不能适用迟到、早退规定的视为旷工。
2、 公司严禁员工的旷工行为,旷工1日,扣减3日薪资,连续旷工超过3日(含)以上,
公司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四、考勤规则
(一)人事行政部应设考勤员负责管理考勤设备,汇总考勤记录,进行考勤情况统计。
(二)考勤员应定期检查考勤设备,及时校准时间和维修考勤机,避免发生信息读取错
误或失效。
(三)考勤员应确保考勤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认真检查核对出勤要求、班次安排、
考勤记录、考勤补充、假期记录之间的对应性,避免造成错记、漏记等错误。
(四)考勤周期为:
1、当月考勤周期:当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日。
2、年度考勤周期:1月1日至12月31日。
(五)公司人事行政部应不定期组织考勤纪律抽查,严把考勤纪律关。
五、违纪处理
(一)无正当理由不进行考勤记录者,每缺一次考勤记录按旷工半日论处。
(二)代人签到者,责令当事人双方书面检讨报人事行政部,并视情节轻重对双方各处
以10—50元罚款。再犯者,可予以开除处理。
(三)出具虚假证明或不认真履行核查职责者,责令当事人书面检讨报人事行政部,
并处以50元罚款。再犯者,酌情严处。
(四)公司人事行政部、各相关部门对以上三种违纪情况负连带责任,本公司内员工因考勤违纪受处罚的同时,所在部门领班、主管、部门负责人及人事行政部负责人、考勤员均应依责任轻重处以被查员工扣款总额5%---20%的罚款。
第二章 假期管理规定
一、总 则
为有效整顿和加强劳动纪律,建立正常有序的经营管理和工作秩序,确保生产经营和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本着人性化管理的理念,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假期种类及要求
本公司假期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分娩假、工伤假、年休假七种。
(一)病假
1、因病确需请假休息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1)病假3天以内的,须持市(区)级以上医院有效证明(诊疗发票、病历等)或公司内部医务室病历单。
(2)病假超过3天(含),须持市(区)级以上医院有效证明(诊疗发票、病历等)及病休建议书。
(3)不能出具有效证明的,不得按照病假处理。
2、病假期限:病假期限依据有效医疗或病休证明实际批准,最长不超过《劳动法》、《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医疗期期限。
3、病假工资:
(1)本公司正式员工依法享受病假工资,每位员工每年有5天的有薪病假,但每月请病假的天数不得超过1天,超过1天每天扣日工资的100%。
(2)病假期超过医疗期的,工资停发,公司视具体情况予以另行处理。
(3)临时工、试用期员工及其他用工形式人员请病假为无薪假。
(二)事假
1、事假期限:
事假连续不得超过3天(不含节假日、公休日),年度累计不得超过7天(不含节假日、公休日),个案依总经理或相关负责人核准而定。
2、事假工资:
事假为无薪假,工资全额扣减。
(三)婚假
(1)本公司员工。
(2)员工依国家《婚姻法》注册结婚,并提供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员工申请结婚休假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3)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
2、婚假期限:
本公司正式员工结婚休假享受7天假期(含节假日、公休日及在途时间);零时工和其他用工形式人员结婚休假享受3天假期(含节假日、公休日及在途时间)。超期必须办理续假手续,获准后超期部分按事假处理。
3、员工请婚假在规定期限内享有工资。
(四)丧假
1、员工申请丧假,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本公司员工。
(2)员工直系亲属(包括本人法定供养人)丧亡。员工直系亲属指: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丧假期限:给假3天(不含节假日、公休日、在途时间)。超期必须办理续假手续,获准后超期部分按事假处理。在途时间的计算以员工出具的有效交通票证为准,最长不超过3天。
3、正式员工请丧假在规定期限内享有工资,零时工、试用期员工及其他用工形式人员不享有丧假工资。
(五)分娩假
1、员工申请分娩假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本公司正式员工。(零时工、试用期员工及其他用工形式人员因分娩需请假的,应办理离职手续。)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法规的规定。
(3)应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
(4)于分娩当年提出申请。
2、分娩假期限:
(1)女员工可享受90天(含节假日、公休日、在途时间)的分娩假,超期必须办理续假手续,获准后按事假处理;其余情况据医嘱按公司审批程序酌情处理。
(2)男员工在配偶分娩当天享有1天的带薪假。
(3)上述假期需附孩子出生证明。
3、分娩假工资:
女员工分娩假期间其工资待遇在扣除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六)工伤假:按《劳动法》有关条款执行。
(七)年休假:
1、凡公司正式员工工龄满一年,均可享受年度休假,不执行探亲假。
2、年休假时间按工龄计算:工龄满一年的享受3天年休假,满两年的享受4天年休假,满三年(含)以上的享受5天年休假,以上休假时间均包含节假日、公休日及在途时间。
3、年度休假为带薪假期。
4、年休假不能跨年度累积使用,原则上采取一次休完的办法,年休假与其他假期连续休假时间不得超过10天。各部门应对休假时间均衡安排,不影响工作为原则。
5、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10天;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本人可享受年休假时间的;病、事假相加超过10天的;工伤假超过3个月的;旷工1天(含)以上者,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
6、享受年休假后,病、事假、工伤假超过上述规定时间的,下一年度内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
7、一年内,已请过婚假、产假的员工,不再享受年度休假;一年内,已享受过年休假,但仍需请婚假、产假的员工,下一年度内不再享受年休假;跨年度请婚假、产假的员工可在第二年享受年休假。
8、受重大过失及以上处分的员工,在受处分的当年不享受年度休假。如享受年休假后受到处分的,下一年度就不享受年度休假。
9、对表现不好或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和经济损失的,以及经常不完成工作任务的,群众意见较大的员工,公司领导有权取消其年度休假待遇。
三、请销假规定
(一)请假手续
1、凡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分娩假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附有关证明材料,由部门经理核准后,依规定应由上级批准的,依权限呈请批准。
2、因紧急情况未能事先填写请假单的,应即时向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口头申请并征得同意,在回岗后第一时间填写请假单,附有关证明材料依权限呈请核准办理补假手续。
3、请假期间因特殊情况需要续假的,应征得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同意,并在回岗后第一时间补充请假单,附有关证明材料依权限呈请核准办理补假手续。
4、审批权限及程序:
(1)主管级(含)以下人员请假,1天(含)以内由部门经理审批;超过1天至2天(含)由部门经理核准,总经理审批。
(2)部门经理请假,1天(含)以内由总经理审批;超过1天至2天(含)由总经理核准,董事长审批签字,人事行政部备档。
(3)所有请假都应报公司人事行政部备案。
(二)离岗公告
1、请假单经审批同意后,申请人应在离岗前,办妥工作临时移交手续。
2、部门主管级以上干部离岗还应将《离岗公告》书面通知相关部门,并明确授权相关人员临时接管相关工作。
(三)销假手续
员工假期结束回岗后,应向人事行政部门报到销假,同时撤回《离岗公告》,收回授权。(提前销假的或更改已批准的假期时间的,需以书面形式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人事行政部考勤员处备档)。
四、其他规定
(一)法定节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劳动节1天,清明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各公司应保障正常经营运转并合理安排员工休息。对于法定节假日上班的员工,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合理安排补休,以保障员工身心健康。同时不再发放节假日上班的额外费用。
(二)未核准请假擅自离岗或弄虚作假骗取假期,按照旷工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留用察看或辞退处理。
(三)病、事假累计天数将直接作为日常、年终考核(含年终奖金)的重要依据。
(四)年终奖金和年度特别奖金扣发范围
1、 离职: 发放前已离职人员不予发放.
2、旷工: 全年旷工累计2天(不含)以下,按50%发放;累计2天(含)以上,取消发放年终奖金.
3、病假: 全年病假累计超过15天,低于20天(含) 按50%发放;累计超过20天,低于30天(含)按30%发放;累计超过30天,取消发放.
4、事假(不包括产假、婚假、丧假、工伤假): 全年事假累计超过5天,低于7天(含)按60%发放;累计超过7天,低于15天(含)按30%发放;累计超过15天,取消发放.
5、病事假:全年病假累计低于15天且事假累计低于5天,但两者累计超过15天,按50%发放.
6、产假、工伤假:按实际工作月数进行评定.但产假、工伤假期满后追加请假的,按病、事假相应规定处理.
第三部分 其他
一、离职人员的考勤:调休与休息需明确
二、新入职人员入职当月的考勤:按实际上班天数计薪,不再计加班时间
三、病、事假需与二次考勤记录相符,否则考核考勤员。
四、每月汇总病、事假(附表)同时附上建休单。
酒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1.酒店员工正常工作时间视部门工作需要而确定,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总经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2.酒店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3.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违返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处分;
4.酒店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经理,由值班经理报至人事部,人事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5.所有员工须先到酒店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经理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6.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7.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经理说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8.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五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9.员工无故旷工半天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处分,每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作除名处理;
10.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经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总经理批准。工作紧急无法请假时,须在办公室备案,到达出差地点应及时与酒店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人事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总经理审批;
11.当月全勤者,可获得全勤奖金。
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大酒店管理制度。全体员工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本大酒店管理设立如下奖励方法如下。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大酒店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奖励办法
第五条 本大酒店管理设立如下大酒店管理——解析X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扬;
2、 奖金奖励;
3、 晋升提级;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维护大酒店管理利益,为大酒店管理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 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 向大酒店管理http://cankao.gcw818.com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大酒店管理采纳;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 其他对大酒店管理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有以上表现,大酒店管理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 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 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 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 警告;
2、 记过;
3、 降级;
4、 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 无故不参加大酒店管理安排的培训课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 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 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 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 在禁烟区吸烟者; 7、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 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大酒店管理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损失; 4、 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 违反大酒店管理规定带进出物品;
6、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 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损失;
9、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大酒店管理——解析X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10、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
11、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 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大酒店管理误信而遭受损害;
3、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 蓄意损坏大酒店管理或他人财物;
6、 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损害;
7、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 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 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 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大酒店管理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 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 泄露大酒店管理秘密,把大酒店管理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 散布谣言,损害大酒店管理大酒店管理——解析X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 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大酒店管理秩序;
20、 在大酒店管理内赌博;
21、 在大酒店管理内有伤风化行为;
22、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经营秩序;
23、 经常违反大酒店管理规定屡教不改;
24、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 因行为不当,大酒店管理无法再对其信任;
26、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大酒店管理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大酒店管理损失;
1、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2、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八条 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
酒店餐饮员工奖罚制度
一、奖励制度
1、工作积极,团结同事。
2、员工过生日时,酒店为其赠送礼品。
3、工作能力优秀,不迟到,不早退,无旷工。
4、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经常得到客人的好评。
5、所管理的器具、用具无破损、无丢失。
6、从酒店的利益出发,为酒店的发展,尽心尽力。
以上6条,酒店按季度、年度进行评比,依据评比结果给予表彰和现金奖励。
二、惩罚制度
(一)违反以下条款按次进行现金处罚
1、浪费公物,视情节轻微的。
2、对客人指手划脚,品头论足。
3、对宾客不礼貌,与客人争辨。
4、与客人争吵,把个人情绪带入工作中。
5、妨害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
6、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7、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随意拨打电话。
8、当值时擅离工作岗位,闲逛,干私人事情。
9、随意进出厨房、餐厅,到厨房抓吃、抓拿的。
10、不经请假,随意旷工。
11、上班时间随意吸烟,擅离工作岗位,无故迟到、早退。
12、当班时吃东西、看电视,用酒店电话办理私人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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