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环境管理制度(通用12篇)
现如今,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企业环境管理制度 1
公司成立公司、企业、班组三级环境保护管理网,开展全面、全员、全过程的环保管理和环保技术监督工作。
1、根据《环境保护法》要求,公司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面的管理和监测任务,改善企业环境状况,减少企业对周围环境污染,并协调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2、建立企业环境保护网,由企业领导和企业环保员组成,定期召开企业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3、企业环保管理部门应配备必需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设置一名处级领导来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并制定若干名专职环保技术员,协助领导工作。环保机构只能加强,不能消弱。
4、环保管理部门职责:
(1)、在公司分管领导负责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企业本企业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和测试等。
(2)、负责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和年度总结报告。
(3)、监督检查本公司执行“三废”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4)、组织企业内部环境监测,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账,作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5)、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岗位进行培训考核。
5、公司设立环境监督员1名,以强化环境监管,落实企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
(1)、协助制定和完善公司环保计划、规章制度。
(2)、负责定期、不定期检查企业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入网、运行情况,并按要求记录检查台账。
(3)、负责监督企业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厂界噪声排放的`达标情况。
(4)、负责对企业新建、扩建、改造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掌握企业污染减排情况,并按要求记录检查台账和污染减排台账。
(5)、按规定向环保部门报告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减排情况。
(6)、协助企业进行清洁生产、节能节水、污染减排等工作。
(7)、协助组织编写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对企业突发性污染事件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并参与处理。
(8)、负责组织对企业员工进行环保知识培训。
(9)、负责按规定要求记录各级环保部门人员来企业检查台账。
一、废水排放管理
1、公司废水排放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公司应加强对生活污水的治理与监测,确保废水治理达标排放。
2、公司必须在废水排放总口处安装污水流量和水质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对污水水质进行实时监控。
3、公司应努力开发利用水循环利用技术,节约水资源,减少废水排放,力争实现污水零排放。
4、公司应做好污水治理设施的管理、维护和检查,做好运行记录。
二、废气排放管理
公司已使用集中供热用汽,两台锅炉已停用,无锅炉废气产生。
三、固体废物处置管理
1、公司生产、生活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纸箱、水处理污泥、废油抹布、废旧日光灯管。
2、公司产生的废纸箱集中打包并出售。
3、公司产生的水处理污泥、废油抹布及废旧日光灯管交给南京汇丰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转移处置。
四、污染事故管理
1、针对可能发生的水污染、大气污染等事故,公司应制定完善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有效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提高应急反应和救援水平。
2、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明确救援队伍职责,对信息报送、出警、现场处置、污染跟踪、调查取证、后勤保证等做出详细的规定。
3、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定期修订和演练,一般每年至少演练一次,并做好演练记录,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补充和完善预案。
4、公司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应立即启动预案,并上报环保部门与政府主管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将污染突发事故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
5、公司发生污染事故后,应按照《环境保护法》等法规要求,妥善做好事故后的善后工作,并协助环保部门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处理,制定处防范事故再发生的措施。
五、新建项目环保管理
1、新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三同时”,即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新建设项目在设计施工前开展环评,并逐级上报环保部门批复。
3、新建设项目试运行后,须向环保部门申请验收。
六、环保台帐与报表管理
1、公司环保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建立、管理和保管环保台帐,及时填写环保各项数据,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
2、公司环保职能管理部门报送环统报表,并做好数据的分析。迟报、漏报、错报一次,扣主管人员50元。
3、公司环保台帐或报表报管年期为三年。外单位人员借阅,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七、奖励和惩罚
1、凡本企业员工,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绩明显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2、凡本企业员工玩忽职守,任意排放企业“三废”,造成污染环境事件,按照《环境保护法》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赔款、行政处罚、开除等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 则
1、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等部门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2、本管理制度属企业规章制度的一部分,由企业环保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和执行。环保职能管理部门严格执行,并监督、检查。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企业环境管理制度 2
1、本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推行清洁生产、实行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的原则;实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原则。
2、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应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公司负责人是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
3、配备相应的环保管理和操作人员,掌握环保工艺技术及环保运行状况。操作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
4、每年根据公司下达的《环境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监测时如有超标情况,要按照程序文件要求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不得私自减少监测次数或停止监测。
5、每月开生产会议时作一次环境报告。
6、生产办除开展常规监测外,要承担对突发性的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工作。
7、外排污水和大气的监测外委进行。
8、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实现全过程、全天侯、全员的环保管理,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必须有环保工作内容。
9、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重点要作好“4.22世界地球日”和“6.5世界环境日”的宣传工作。
10、完善环保各项基础资料。
11、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施工作业的环境管理,承揽环保设施施工的单位,要持有上级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施工许可证,在施工过程要防止产生污染,施工后要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对有植被损坏情况的`,施工单位要采取恢复措。
12、污染防治与三废资源综合利用:
(1)对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进行回收或处理,防止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对暂时不能利用而须转移给其它单位利用的三废,必须由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严格执行逐级审批手续,防止污染转移造成污染事故;
(2)开展节水减污活动,采取一水多用,循环使用,提高水的综合利用率;
(3)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检查,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对检修中清洗出的污染物要妥善收集和处理,防止二次污染。对检修中拆卸的受污染的设备材料要进行处理,避免造成污染转移;
(4)在生产中,由于突发性事件造成排污异常,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污染扩大,并及时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汇报,以便做好协调工作;
(5)对于具有挥发性及产生异味的物品,要采取措施防止挥发性气体造成污染环境或产生气味,避免污染环境或气味扰民事件的发生;
(6)凡在生产过程中,开停工、检修过程产生噪声和震动的部位,应采取消音、隔音、防震等措施,使噪声达标排放。 13、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为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14、建设项目应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采用清洁生产工艺。
15、凡由于设计原因,使建设项目排污不达标,设计单位除负设计责
任外,还应免费负责修改设计,直至排污达标,并承担在此期间,由于排污不达标造成的排污费和污染赔款,对由于施工质量造成生产装置污染处理不能正常运行,施工单位应免费限期进行整改,直至达到要求。在此期间,发生的环保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16、生产办要将环保设施的管理纳入设备的统一管理。
17、环保设施需检修或临时抢修,要对其处理或产生的污染物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并上报公司批准,保证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和达标排放。
18、污染事故是由于作业者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污染事件,事故的处理按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19、污染事故级别划分根据国家污染事故划分有关规定执行。
20、凡发生污染事故后,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控制污染事态的发展,并立即上报公司负责人,开展事故调查和应急处理等工作(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12小时内将事故报告或简报上报公司环保负责人,公司负责人按照事故处理规定分级处理,重大污染事故要立即上报。
21、凡外来施工的承包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时,签订双方要明确环保要求及规定,施工队伍主管部门要监督检查,发生污染事故,一切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22、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23、本制度由生产办负责解释。
24、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企业环境管理制度 3
1.环境保护目的与意义
控制重大环境污染因素及危险源,加强预拌混凝土行业的环境保护管控,提高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控制污染,促进文明绿色生产,还给人们蓝天白云。
2.混凝土企业如何做好环境保护制度
雾霾的持续出现,对人们的健康及出行造成较大的影响。作为混凝土行业,要从自身来控制污染源头,制定环境保护制度,为环保出份力。企业必须设立环境保护领导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监督环境保护工作,实时调取监控进行落实。
在生产现场要有专人洒水降尘(做到早、中、晚各一次),防止扬尘,污染环境。厂内放置专用垃圾桶,垃圾清理前应进行洒水降尘,在生产区域要严格控制乱扔垃圾。
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粉状材料,应安排在罐内存放,砂、石等骨料应存放于安装全封闭大棚的料场内,运输时要防止漏洒,装卸时应采取有效措施,砂、石料场安装自动喷淋设备,用于降尘,降低大气污染指数。
混凝土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地面冲洗水,经收集、砂石分离、沉淀处理后回收再利用。生产中产生的废渣、不合格产品要有专用存放池存放(定期外运),粉料罐体要安装自动除尘装置用来收集排气口排出的粉料,做到回收再利用,杜绝粉尘外溢,对环境造成污染。
企业内部设立的环保办公室要制定定期内部检查制度,采取“三定”原则(定人、定时、定措施)予以整改,要责任到人。制定周期环境保护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设有环境保护宣传专栏),用于提高个人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
3.临沂市对环境管控的要求
临沂市就四大环境污染源及环境安全等出台了《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 20 条加严措施》。措施如下:
(一)工业企业污染治理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落实“三个一批”措施。一是限期治理一批,对钢铁、焦化、电力、建陶、水泥等重点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烟尘、无组织排放废气等不能稳定达到山东省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的,实施限期治理。二是停产治理一批,对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和偷排偷放的实施停产治理。三是关停拆除搬迁一批,对停产治理期限内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实施关停、拆除;对城区内现有重点污染企业列入搬迁计划,逐步实施搬迁。
(2)土小企业关停、拆除。对外环线以内小铸造、小石灰窑、小页岩砖、小陶瓷、小钢铁等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坚决关停、拆除,防止死灰复燃。
(3)严格行业环境准入。外环线以内一律停止审批新上燃煤项目;五区内未批先建项目一律停止建设,严控新增污染物排放的新上项目、新增产能。其他新上项目环保设施必须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
(二)城市扬尘治理
(4)狠抓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所有施工工地必须严格落实“六个 100%”(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篷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达到100%),视频监控设施联网贯通且正常运行。混凝土搅拌站要落实“粉料仓除尘、料场全封闭、车辆冲洗”要求,9 月 30 日之前未达到要求的,外环线内一律取缔,外环线外停产治理。
(5)狠抓渣土、散装物料运输扬尘治理。渣土运输车实行集中挂靠、统一管理,严禁个人、社会闲杂车辆上路营运;渣土运输车必须按照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一律实行全封闭运输。加大夜间执法检查力度,违规车辆一律查扣一个月以上。一经查扣,相关施工工地停工三个月以上。散装物料一律密闭运输,防止抛洒遗漏,违规车辆一律查扣一个月以上。
(6)狠抓城区道路扬尘治理。外环线内主次干道使用高压清洗车辆进行清洗冲刷,每 3 天至少清洗一次;除雨天外,每日全路段至少洒水保洁2 次。
(7)裸露土地绿化。对主城区范围内裸露地面及临时闲置土地进行硬化或绿化。
(三)机动车尾气治理
(8)加快黄标车淘汰步伐。年内完成 6.6 万辆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以山东省财政厅、公安厅、环保厅、商务厅、交通运输厅5 部门统计数据为准),淘汰率进入全省前 3 位;外环线内黄标车一律禁行。
(9)严格实行环保标志管理。全面落实机动车先环检、再安检措施,尾气不达标的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年检手续;开展机动车排气路检、抽检,比例不低于在用机动车保有量的5%。
(10)开展车用油品专项治理。油品不达标的加油站,一律停业整顿。
(四)能源结构调整
(11)全面整治燃煤锅炉。外环线内 10 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一律拆除,或限期改用电、气锅炉;开展西部板材业锅炉集中整治,不能集中供热的,限期改用电、气锅炉。
(12)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措施。在禁燃区内,严禁新建使用高污染燃料项目;已建成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一律拆除或限期改用电、气锅炉。
(13)大力推行城区集中供热。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建设步伐,年内新增供热能力 1000 万平方米。
(五)餐饮油烟治理
(14)严格油烟排放管控。外环线内所有宾馆、饭店、食堂等餐饮业油烟排放单位,8 月 31 日前必须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烟气排放管道,逾期未完成的,责令餐饮业油烟排放单位停业整顿3 个月以上。
(15)禁止露天烧烤。对烧烤摊点进行总量控制,城区范围内严禁新增烧烤摊点。露天烧烤一律改为室内烧烤(使用环保型无烟炉具的`限期1 年内改为室内)。室内烧烤废气必须集中处理,配套油烟净化设备。无环保型无烟炉具和不正常使用环保型无烟炉具油烟净化设施的,一经发现,没收全部生产经营设备,取消饮食业从业资格。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2 公里范围内严禁从事烧烤经营活动。
(六)环境安全监管
(16)强化节能环保刚性约束。对未通过能评、环评的项目,一律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办理工商注册,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贷款支持,不得供电供水。违反规定的,由纪检监察等部门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17)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大力推行排污企业公开承诺制,所有排污企业一律在门口显著位置设立承诺牌,强制实行污染物排放信息公开。各县区须与所有排污企业签订责任书。
(18)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偷排偷放企业实施严管重罚,查处超标一次予以顶格处罚,停电停产或停止施工3 个月;第二次超标坚决关停。
(19)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自 20xx年 8 月 1 日起,对市级及以上查处同一企业违规、超标 2次的,在严肃查处企业的同时,一并追究相应县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县区查处同一企业违规、超标 2 次的,一并追究相应镇街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20)加强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在连续性异常天气情况下,根据污染等级及时采取重污染企业限产停产、机动车限行、施工工地停工等措施。
(七)临沂市制定“治本之策”
严格产业环境准入。要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从项目立项抓起,严格限制“两高一资”项目落地。对达不到环评要求的项目,宁可忍一时之痛坚决放弃,也绝不能追求片面发展破坏环境。外环线以内一律停止审批新上燃煤项目;五区内未批先建项目一律停止建设,严控新增污染物排放的新上项目、新增产能;其他新上项目环保设施必须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各县区对发展方式要重新审视,新上项目不得新增工业废气排放总量,做不到的一律不准落地。
淘汰落后产能。要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按照国家发布的工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加快淘汰钢铁、火电、水泥等过剩产能,对没有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县区,要严格实行项目“区域限批”,切实降低市区、县城周边的污染物排放强度。
优化工业布局。要按照主体功能区划要求,合理确定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严格控制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项目。要结合产业布局调整,加快重污染企业加快退城入园步伐,对市区内重污染企业实施搬迁改造,引导和推动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
企业环境管理制度 4
一、目的:
1.1为了预防和控制污染,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遵守国家环保的法律法规。
1.2为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1.3为给员工提供一个清洁、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部门,包括外包工、实习考察人员等。
三、职责:
环保部门负责本管理制度的实施监督。其它各相关部门协助环保部门完成本制度的实施。
四、引用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五、术语、关键词:
5.1预防和控制污染:指采用防止、减少或控制污染的各种过程、惯例、材料或产品,可包括再循环处理、过程更改、控制机制、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材料替代等。
5.2国家法律法规:包括所有国家政府部门颁发的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文(GB8978-1996)(GB16297-1996)(GB18596-2001)(GB12348-1990)件。
5.3后勤部门:是指除生产部门以外的公司内所有部门,包括技术部、质量部、人事行政部、采供部、销售部、仓库、财务部、环保部门等。
5.4环保事故隐患:指尚未直接造成环境污染的设备、操作等所存在的环保隐患。
5.5微小环保事故:指小量人为的或可避免的跑、冒、滴、漏现象,所辖区域环境卫生未达标等。
5.6一般环保事故:指造成清水沟、地面、空气等大面积污染的环保事故。
5.7较大环保事故:指因环境污染造成周边村民与公司产生矛盾纠纷,引起群体性影响的环保事故。
5.8特大环保事故:指环境污染被省、市、县级环保部门通报,并使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环保事故。
六、内容:
6.1环境方针:预防和控制污染,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做到守法经营;持续改进公司的环境行为,为不断提高环境质量而努力。
6.2环境口号:清洁、精益生产,“三废”达标排放;全员、全过程参与,推行开源节流,循环节约运行。
6.3在我公司现行的制度中,环保与绩效考核相挂钩,并且具有一票否决权。
6.4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6.4.1新改扩建项目、新工艺、新产品和新设备引进时,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6.5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各项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公司所在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6.5.1水质指标主要是控制排出水的COD≤100mg/L,PH=6~9,悬浮物排出的水必须做到无色、无味、无油迹。
6.5.2各生产车间尾气必须全部接入废气吸收系统,达标排放。
6.5.3固体废弃物必须分类管理,危险性固体废弃物必须送到有环保处理资质的部门处理。
6.5.4对周边生活环境造成影响的工业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6.6环保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环保培训教育工作,逐步增强全体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全民动员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6.7环保主管部门要建立监督巡查管理制度,制定监督巡查管理规范,加强对各环境因素的监督和管理,定期通报公司的环境状况并及时上报公司负责人。
6.8凡有新产品建设的项目,必须从小试进行跟踪分析,制定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三废”等污染物的处理方案,未能制定有效可行的处理方案的不能进入中试。
6.9凡有新产品建设的项目,确立后必须进行公司内环评论证会,对生产工艺过程中所产生的“三废”,根据公司实际处理能力,制定出有效可行的处理方案,给新产品建设项目提供可靠的保证。
6.10“三废”处理中心的要求:
6.10.1确保废水处理系统安全可靠、正常有效运行,发挥其技术特性,减少故障,确保系统高效率、长周期、安全经济运行,从而使废水达标排放。
6.10.2确保废气吸收系统安全可靠、正常有效工作,发挥其技术特性,减少故障,确保系统高效率、长周期、安全经济运行,从而使废气达标排放。
6.10.3对各类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管理,特别是对危险废固的跟踪监督管理。
6.10.4由环保站负责打水的集水池,必须安排员工及时打水,杜绝出现满溢现象。
6.10.5定期做好各种环境因素的监测检测工作,同时做好登记。
6.10.6保持“三废”操作记录、运行台帐的完整性与准确性。
6.11生产车间的要求:
6.11.1各生产车间必须保持周围的清水沟清洁无污染物。水质经检测,如果超标的,由环保监督管理人员立即通知当事车间并会同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分析,做好有关记录,提出处理意见,呈送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6.11.2各生产车间的物料必须按规定堆放在指定地点,杜绝液体原料桶露天堆放,搬运输送过程中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如果经环保监督管理人员检查后发现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并作出书面检查。
6.11.3各车间必须严格控制用水量(特别是水冲泵用水量),以达到清洁生产的目的。
6.11.4各车间所产生的工艺废水、水冲泵废水、洗各种物料的废水必须全部进入指定的集水井,由车间负责的集水井必须安排员工打水,杜绝出现溢流现象。
6.11.5生产区各部门含有各种化工原料的工具(离心袋、烘布、拖把等)应在指定的地点清洗,严格控制清洗用水量,车间地面做到无积水。
6.11.6在运输过程中小量跑、冒、滴、漏和洒落物料,做到先清扫,后用拖把擦净,使地面不留痕迹,严禁用水冲洗排入清水沟。
6.11.7凡公司内动火,必须严格控制用水量,一方面杜绝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另一方面可以减少污水产生量,缓解污水处理的压力。
6.11.8对机械维修产生的污油,不得乱排乱放,必须先收集存放后统一处理,洒漏地面的油污于完工后必须及时吸附清扫,统一处理。
6.11.9各车间如果工艺改进或其他原因产生了新的废水,必须及时通知环保部门,商讨解决的对策。
6.11.10严格控制气体的无组织排放,对所有桶、坛、罐、锅等使用后必须做好加盖密封措施。
6.11.11对生产废气的排放,各车间一定要做好吸收回收工作,按照环境管理目标、指标要求限期整治,对吸收回收设施未能正常运行或随便停止运行,或对回收液体达到浓度且不及时排放到指定地点的,对回收设施泄漏未及时修理的,一经发现和查实,必须严肃处理。
6.11.12各车间废气吸收设施和废气处理系统必须正常运行,严格执行《废气吸收系统操作规程》。6.11.13各车间如果工艺改进或其他原因产生了新的废气,必须通知环保部门,商讨解决的对策。
6.11.14各车间产生的不同种类的固体废弃物不得混放,固体废物放置见废物放置标识牌,各生产车间应注重减少各类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做到节能降耗、清洁生产。
6.11.15对于一般工业固废,生产车间有沉淀池的要对残渣进行有效的回收利用,对不能利用的,经压滤后,滤渣运到指定的堆放点,由后勤负责统一处理,滤液排至污水管。
6.11.16对于危险固废,由各部门收集后送至危险固废堆放场,由采供部负责统一送有环保资质的.处理部门进行处理,环保负责全过程监控。
6.11.17各车间如果工艺改进或其他原因,产生了新的废固,必须通知环保部门,商讨解决的对策。
6.11.18噪声污染防治,必须严格控制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生产设备时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6.11.19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种类、数量、噪声值和防治设施如有重大改变的,必须及时通知环保部门,并采取应有的防治措施。
6.11.20各车间所有管路走向必须规范、标识清楚,设备布局整齐。
6.11.21各车间发生大小生产事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环保主管部门,由环保主管部门会同当事车间对事故是否造成污染作出论证,决不允许在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不报。
6.11.22各生产车间的负责人,必须尽职尽责、实事求是协助环保监督管理人员对因发生事故或者其它突发性事件造成污染事故的岗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同时做好记录,呈送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6.12后勤部门的要求:
6.12.1公司建筑物外墙色彩保持统一,钢架结构车间定期除锈、油漆。
6.12.2对各部门清理的废纸、旧报纸及塑料类可回收部分在各部门内部进行分类,由后勤收集、联系外卖。对不可回收的固体废物和垃圾由清洁工统一收集至垃圾场后,由后勤统一运至环卫所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6.12.3各部门应充分利用办公用纸(尽可能做到正反使用)及其他物品,以减少生活废弃物的产生量。
6.12.4后勤负责办公楼及厂区公共区域垃圾筒的生活废弃物的收集、分类。
6.12.5对于废电池、废旧日光灯管、墨盒等应集中收集到指定位置处理。
6.12.6实验室、化验室产生的废水必须全部送入环保站污水处理系统。
6.12.7实验室、化验室操作过程中产生的废液,特别是废溶剂必须倒入废液桶(禁止直接倒入水槽),然后送到环保站原水池,进行处理。
6.12.8实验室技术员在做实验时,如果所做实验气味较大,必须在通风厨内进行。
6.12.9实验室、化验室各试剂瓶使用后必须及时加盖,避免气味溢出,污染大气。
6.12.10食堂馊饭菜由后勤安排运走,食堂的馊饭菜不准储存过夜,每天清运,并对存放馊水桶处应及时清理和清洗,清洗废水应排入废水管路。
6.12.11厂区内的通道及绿化带内的固体废弃物,每天由后勤清扫后运到厂区垃圾场。
6.12.12公司内化粪池、食堂洗菜,员工洗衣,浴室等生活废水全部接入环保站污水处理系统。
6.12.13保证公司内的绿化带的成活率,并定期修剪,及时增补,使绿化面积比例逐年提高。
6.12.14车辆(包括公司内部和外部的)必须在指定地点清洗。
6.13奖励与惩罚
6.13.1奖励
6.13.2在公司的环境保护中做出较大贡献者,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张榜表扬。
6.13.3惩罚
6.13.4为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员工有一个清洁、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公司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处理各类环保事故。
6.13.5公司生产部下属各车间环保员为环保第一责任人,后勤各部门的主管(课题组长、环保站站长)为环保第一责任人,如发生环保事故,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同时对当事部门的经理、生产部车间主任、组长进行连带处罚(负全面领导责任),但是环保罚款总额每月不得超过本人工资总额的30%(该标准仅适用于本制度中的6.13.6,6.13.7,6.13.8)。
6.13.6对于环保事故隐患,由环保监督巡查人员指出问题所在,提出整改方案,由部门(车间)落实具体措施,环保协助并登记、备案,以后勤各部门或生产部各车间为单位,如果一个月内发生类似事故隐患3次以上(含3次),则升级为微小环保事故,如果是车间发生的,则月底对车间环保员处以50元的扣款,对车间组长处以100元扣款,对车间主任处以200元的扣款,对生产部经理处以300元的扣款;如果是后勤部门发生的,则对当事后勤部门主管(课题组长、环保站站长)处以200元扣款,当事后勤部门经理处以300元扣款。
6.13.7对于微小环保事故,由环保监督巡查人员先进行登记、备案,对当事人一律处以50元的扣款。如果是车间发生的,则对车间环保员处以50元的扣款,对车间组长处以100元扣款,对车间主任处以200元的扣款,对生产部经理处以300元的扣款;如果是后勤部门发生的,则对当事后勤部门主管(课题组长、环保站站长)处以200元扣款,对当事后勤部门经理处以300元扣款;以后勤各部门或生产部各车间为单位,如果一个月内发生微小环保事故3次以上(含3次),则升级为一般环保事故,月底另外对车间环保员加罚100元,对车间主任(后勤部门主管、课题组长、环保站站长)加罚200元,对生产部经理(当事后勤部门经理)加罚300元。
6.13.8对于一般环保事故,由环保监督巡查人员先进行登记、备案,对当事人一律处以100元的扣款。如果是车间发生的,则对车间环保员处以100元的扣款,对车间组长处以200元扣款,对车间主任处以300元的扣款,对生产部经理处以400元的扣款;如果是后勤部门发生的,则对当事后勤部门主管(课题组长、环保站站长)处以200元扣款,对当事后勤部门经理处以300元扣款;以后勤各部门或生产部各车间为单位,如果一个月内发生一般环保事故3次以上(含3次),则升级为较大环保事故,月底另外对车间环保员加罚满其工资总额的30%,对车间主任(后勤部门主管、课题组长、环保站站长)加罚满其工资总额的20%,对生产部经理(当事后勤部门经理)加罚满其工资总额的10%。
6.13.9对于发生较大、特大环保事故的,立即上报公司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再作出处罚决定,情节特别严重者,移送政府司法部门处理。
6.13.10环保事故由环保部门每月统计并全公司通报,年终分类统计后,上报公司经理执行层,进行绩效考核。
七、附则
7.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7.2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7.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企业环境管理制度 5
公司的领导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根据环评的要求,加强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厂内需要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和监测机构。根据工厂的规模和特点,设置与其它行政科室平行的安全环保部。建立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在建设期和运行期要设置环保专职机构——安全环保部,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由副总工程师分管该部门,负责全厂的安全环保工作,同时任命安全环保部经理一名,专职环保员一名,协助环保工作的监控技术人员两名,并制定了安全环保部工作职责、安全环保部经理工作职责和环保员岗位职责,具体如下:
安全环保部工作职责
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厂长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方针、目标的制订、分解、实施和考核;参与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的编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绩效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的考核工作。
3、负责组织编制、修订有关安全标准化的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及安全技术规程等,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安全大检查。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5、参与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改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工作。
6 、负责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负责监督车间及相关部门的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活动计划。
7、会同生产部门负责压力容器、安全设施附件和罐体安全监督工作。
8 、负责动火证、高处作业证、设备内作业证的签发工作。
9、负责监督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0、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11、参与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到公司汇报。
1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岗位,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开展安全专业人员会议,并作会议记录。
13、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考核、评级管理工作及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一)建立企业环境管理组织架构。指导有关企业建立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设立环境管理机构,明确企业环境管理总负责人和企业环保员工作职责;
(二)提高企业环境管理与监督人员素质。组织有关企业参加由我部统一组织的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三)建立健全企业环境管理台帐和资料。指导有关企业做到台帐和资料完善整齐,装订规范,监测记录连续完整,指标符合环境管理要求,能全面反映企业的环境管理情况;
(四)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指导有关企业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企业污染减排计划、环境应急管理制度、环境治理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等制度;
(五)指导有关企业在醒目位置放置污染源分布图、污染物处理流程图和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图;
(六)规范管理企业环境管理与监督人员。建立企业环境管理与监督人员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和报告制度等;
(七)探索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与其他制度的衔接。重点探索与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清洁生产示范、循环经济试点、企业上市环保核查、限期治理、停产整治等环境管理制度或环保工作相衔接的方法。
企业环境管理制度 6
为做好迎接中央环保督察、省环保督查开展的环境保护督查工作,进一步加强我校周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全面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解决建设项目环保手续突出问题,对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各项政策、法规,有效解决建设项目环保突出问题。以清查、整治建设项目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为总目标;以摸清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和健全环境管理档案为前提;切实把建设“政府满意、人民满意”的生态环境管理体系落到实处。
二、整治范围
专项整治的范围是:检查过程中查处的学校校内外环境,主要包括学校厕所的.清理、周边环境的治理、校园环境和楼道环境及室内环境。
3、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环境整治的检查指导工作。
(一)成立环境整治文稿组,协助学校环境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环境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和档案归类。
组长:
成员:
(二)成立环境整治督导组,协助学校环境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日常环境整治工作的检查指导工作。
组长:
成员:
(三)成立环境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上报档案资料等工作。
组长:
成员:
(四)后勤保障组,职责是负责联系清扫所用的工具以及后勤保障工作。
组长:
组员: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两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调查摸底时段(8月19日上午)
按照专项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工作任务,对学校周边环境问题逐个排查,确保所有项目不遗漏,坚决做到问题一个也不放过。对清查出的问题必须逐个列出,并明确提出整治要求、完成整治时限等内容。
2.完善整治时段(8月19日下午至8月21日)
针对第一阶段全面摸底清查出的各种环境整治问题清单,由环境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清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及时处理,对下达限期整改环境违法行为的问题,由环境整治督导组促其尽快全面落实限期整改要求;并由文稿组教师编撰活动总结和简讯,保存好第一手资料,以图片和影音资料的形式交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上报教育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要加强沟通与联系,共同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强宣传教育和信息公开。及时公布环保专项行动工作进展,定期通报检查整改、验收情况、对环境重视不够造成上级督导检查的影响恶劣的环境保护系列问题,形成集中整治高压态势。
企业环境管理制度 7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
环境管理包括生产工艺、设备、材料、工位器具、操作空间、操作体位、操作程序、劳动组织、气象条件等。
第二条
加强现场管理,就能减少事故的发生,减少各种不安全隐患。
第三条
环境的管理是安全文明生产得要求。通过对生产作业环境的治理,对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加强,必然极大的优化企业安全产品的大环境。
第四条
在生产实践中,作业人员可能接触到的'生产性毒物类型很多,这主要取决与生产条件,所以保护好环境有利于提高作业人员的身心健康。
第五条
作业环境、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企业要妥善处理好相关问题,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节分工与授权
第六条
主管领导负总责,逐级进行监督指导,保证生产秩序和生产环境。
第七条
办公室、保卫部门直接参与公司的环境管理,指导厂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三节实施与执行
第八条
厂区环境
(一)厂区内有定制图,定制图上应注明各建筑物、物料堆放点、道路及管线的位置。
(二)垃圾定点存放,且有防吹散、防污染措施。
(三)厂区大门开启灵活,方便迅速,无卡死现象。
(四)常去门口、危险路段,需设置限速标牌和警示标牌。
(五)常去门口危险路段车速一般限速5KM/H。
(六)厂区道路应有明显的人车分隔线。
(七)路面排水良好,路面平整,盖板齐全,坡度适当。
(八)照明灯布局合理,无照明盲区。
(九)室外消火栓应合理配置,且有明显的漆色标志,其1M范围内无障碍物。
第九条
车间环境
(一)车间实行定址摆放。
(二)工位器具、料箱摆放整齐平稳,高度合适,人行通道两边不得有突出或锐边物品。
(三)危险化学品要有专门的场所存放保管。
(四)安全通道上,在任何时候都不允许存放物品。
(五)产品摆放要整齐,平稳可靠。
(六)工具模具夹具存放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七)车间路面平坦,无积油积水,无拌脚物。
(八)车间照明采光要符合标准。
(九)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且灵敏可靠。
(十)设备布局合理,有安全隔离措施。
第十条
仓库环境
(一)车行道,人行道宽度符合标准。
(二)路面平坦,无积油积水,无拌脚物。
(三)采光照明符合标准。
(四)消防设施齐全,且灵敏可靠。
(五)物品存放、摆放合理,且分门别类。
(六)危险品要有标识。
第四节监督与检查
第十一条
主管领导负总责,逐级进行监督指导,保证生产秩序和生产环境。
第十二条
办公室、保卫部门直接参与公司的环境管理,指导厂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三条
环境管理直接涉及到职工的身心健康,公司上下职能部门车间都要积极参与,全面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第五节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生产计划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执行董事批准后生效。
企业环境管理制度 8
为加大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结合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公司在生产发展中坚持贯彻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保护资源与控制损害相结合、统筹规划、专项治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2、公司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是:依靠科技进步治理生产废水、生产废渣综合利用、烟尘治理、防治环境污染、发展洁净生产。
3、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环保小组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
4、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享有在清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的权力,也有保护环境和国家资源的义务。
二、环境管理机构及职责
1、公司环保组
2、公司环保组其主要职责是发挥管理职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公司的环保规划和目标及全年工作计划;负责全公司环保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技术培训和推广环境保护先进技术,并及时上报有关环保报表。
3、各单位要建立环保目标责任制,行政正职对本单位环保工作负总则,负责制定环保工作年度计划、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污染事故的处理。
4、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污染源治理规划和年度治理计划,经公司审查后列入年计划,并要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治理一项、验收一项、运行一项。
5、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限制向大气排放含有毒有害的废气和粉尘,确需排放的,必须经过净化处理,不得超过规定标准排放。
6、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强污水治理,减少污水排放量;坚持做好生产废水闭路循环和生产废水综合处理工作。
7、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控制噪声污染。
8、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健全管理制度:
(1)、环保设施必须与生产主体设备同时运转、同时维护保养;
(2)、环保设施由专人管理,按其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做好运行记录;
(3)、实行环保设施停运报告制度,使用环保设施如发现有问题要及时填写《环保设施停运报告》并上报环保组。
9、执行国家环境报告书制度;执行国家“三同时制度”;执行国家排污申报和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执行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10、及时上报环保报表,做到基础数据准确可靠。
11、搞好环保宣传教育和和技术培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提高全公司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12、努力做到清洁生产,治理好公司的污染源,减少和防止污染物的产生。
13、绿化、美化环境,加强树木、花卉、盆景、景点的管理,建成“花园式”工厂。
14、引进和推广环保先进技术,开展环保技术攻关。
15、加强环保档案管理,制定档案管理制度。
三、环境监测
1、定期由公司环保监测室人员进行大气环境监测,做好记录,并将化验结果定期报送公司环保组。
2、含铅废水设置在线监测系统。
四、奖励与处罚
1、公司将对下列人员给予表彰或奖励:
(1)、认真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环境管理、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工作中成绩显着者;
(2)、在环境管理、清洁生产、推广应用洁净技术、防治污染、综合利用工作中有重大贡献者;
(3)、在防止污染事故或对污染事故及时报告的`有功人员。
2、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管理条例的单位或个人,将上报公司监督检测中心环保部处,并由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或者100—1000元罚款:
(1)、拒绝环保办公人员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2)、拒报或者谎报污染物排放情况的;
(3)、未对原有污染源进行治理,再建对环境有污染建设项目的;
(4)、在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污染事故或突发性事件不及时上报公司环保组的;
(5)、凡有污染源单位,因自身管理不善造成污染事故,被上级主管部门处罚的。
企业环境管理制度 9
环境保护是国策大事,也是人民生活质量的基本重要条件。为维护企业的整体形象、维护工作环境以及维护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环境保护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各部门、车间、会议室、厕所、花坛、绿地及走廊、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维护。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三、各场所环境保护要求:
(一)车间卫生环境保护
1、坚持场地清洁,做到每一天清扫。
2、各类操作设备加工前做好润滑、预热工作,下班前清洁擦拭,做到设备表面无灰尘,及做好设备保养工作。
3、各类车辆应在规定的固定地点进行清洗,并在清洗后对清洗地点进行清扫,坚持下水道疏通,场地整洁,并定期清理淤泥。
4、废旧料应分类放置在规定的收集点,废皂化液倒入过滤桶内过滤后回用,废液倒入废液收集桶中,定期交运废液处理单位处理。
5、浸漆在浸漆间内进行,浸漆时产生的废气须经活性碳处理器过滤后高空排放,处理器中的活性碳按规定定期更换。
6、车削、磨削时应防止铁屑、铝屑、铜屑等四处飞溅,应安装防护罩,废屑应按类放置在规定的收集处。
7、对污水排放管道坚持畅通,并定期清理隔油池内的油污及沉淀物。
(二)办公室卫生环境保护
1、办公区内应坚持安静,不得喧哗,办公区域内不得堆放杂物。
2、办公桌上办公用具和办公文件在未使用时应放置整齐。
3、办公区内办公桌椅由使用人负责日常的卫生清理和管理工作。其他公共区域由办公室卫生清洁人员负责清洁。
(三)实验室卫生环境保护
1、实验室环境是科研人员进行日常科研工作的区域,一个整洁良好的实验室环境有助于科研人员坚持良好的.工作心境,有利于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科研成果的取得。
2、实验室实行安全卫生职责制,由实验室负责人指定专人担任试验设备的安全卫生职责人,职责人负责指定设备的安全和卫生工作,以及设备维护和保养工作。
3、实验室应坚持实验台面和实验室地面的干净整洁,实验设备干净且维护良好。
4、实验器皿和实验容器做到用后及时清洁,非使用状态时坚持器皿和容器的干净整洁。
(四)员工宿舍卫生环境保护
1、员工宿舍是企业供给给员工生活休息的场所。凡住宿人员有职责有义务坚持宿舍内部的环境干净整洁,给自我创造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
2、宿舍环境的好与坏,同时也体现了住宿人员自身素质及对自我的要求。
3、宿舍要求坚持地面、桌面清洁,卫生间坚持干净,屋内物品放置整齐。
4、屋内经常坚持通风,以保证空气的新鲜,防止异味出现。
四、环境卫生保护实行部门职责制,部门负责人为职责人。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公共卫生清理实行区域包干职责制。环保设施维护保养由使用部门负责定检,由装备部负责监督、检查。
五、职责区卫生清理每日进行一次,每月由办公室牵头进行卫生检查评比。
企业环境管理制度 10
一、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平衡的破坏,为了员工建造适宜和工作和劳动环境,保障群众健康,促进企业经济的发展,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和噪声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使生产不致对周围环境造成有害的影响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2.范围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环节。
3.职责
生产部、总务部及各生产车间。
4.资料
4.1"三废"定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或有害影响的废水、废气、废渣。
4.2生产部具体负责日常的"三废"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贴合达标的排放源应竖立合格排放标志。
4.3设立"三废"处理人员岗位负责制,实行严格的奖、罚制度。
4.4生产部负责维护环保治理设施,在环保治理设施一旦出现故障时,有"三废"外排的生产工序必须停产,以杜绝污染物排放的出现。
4.5定期进行环保技术业务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素质水平。
4.6搞好工厂绿化,改善生产区及周围环境,理解市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4.7废水方面
4.7.1锅炉房消烟除尘废水。
4.7.2车间生产产生的废水及生活污水。
4.7.3纯化水站、锅炉房及车间产生废水直接进入废水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或再利用,生活污水经过滤池滤过达标后排放。
4.8废气方面:锅炉燃烧产生的含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经水幕除尘处理。
4.9生产车间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及锅炉煤渣采取出售的方法,不另设堆放场。
4.10空调机、空压机及锅炉引风机等动力设备采用隔音、吸音及减振等治理措施。
4.11公司内危险品必须按照有关危险品的管理规定贮存、保管以及销毁等,不得对生产区及其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二、各级环境保护任制
1.1环境管理者代表
由总经理任命的,代表其建立,实施,坚持环境管理体系,并负责向总经理汇报运行经果和管理者
1.2环境管理委员会
由由主任委员(环境管理者代表)及各委员组成的一个环境方面的审议机构。
1.3各层人员的职责
总经理:
三、三废处理方案
1.1废气的处理:少量有毒气体能够经过排风设务排出室外,空气稀释。毒气量大时,必须处理生再排出。
1.2含重金属废液的处理
1.3一般有机溶剂的废液处理
一般有机溶剂是指醇类、酯类、有机酸、酮及醚等由c、h、o元素构成的物质。对此类物质的废液中的可燃性物质,用焚烧法处理。对难于燃烧的物质及可燃性物质的'低浓度废液,则用溶剂萃取法、吸附法及氧化分解法处理。再者,废液中包含重金属时,要保管好焚烧残渣。可是,对其易被生物分解的物质(即经过微生物的作用而容易分解的物质),其稀溶液经用水稀释后,即可排放。
1.4废料销毁
锅炉房中出现的固体废物不能随便乱放,以免发生事故。如能放出有毒气体或自燃的危险废料不能丢进废品箱内和皋废水管道中,不溶进水的废料禁止丢进废水管理中,必须在适当的地方烧掉或用化学方法处理面无害物。
1、坚决执行和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杜绝环境污染和扰民。
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研究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组织实施。
3、定期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
4、清理施工垃圾,必须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光焕发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散。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5、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6、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7、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
8、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大模板等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9、施工现场混凝土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
10、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并及时清运出场。
11、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贴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
12、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13、施工现场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
14、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做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15、食堂设置隔油池,并及时清理。
16、厕所的化粪池应做抗菌素渗处理。
17、食堂、盥洗室、淋浴间的下水管线设置过滤网,并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通畅。
18、施工现场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音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gb12523-12524)制定降噪措施。
为了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平衡的破坏,为员工建造适宜的工作和劳动环境、保障群众健康、促进企业经济的发展,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制定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环境保护应贯彻国家的环保法规,遵循"全面规化,综合利用、化害为利"的方针,提高全体员工的环境法制观念,重视环保工作;
2、技术中心做好环保基础工作,掌握公司污染情景,按期测定污染排放数据,并根据企业实际情景,制定长期规划和年度治理计划;
3、企业改造和生产,必须注意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其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设备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4.生产废弃物的管理:生产中产生的各种包装袋、包装桶等其他废弃物应分类存放,尽量回收利用,对不能再使用的物品,由总务部门回收;
5."三废"处理:生产中产生的废气、废液和废渣,必须经过处理才可排放,处理必须贴合排放标准;
6.躁声的管理:采用低躁声设备。
企业环境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了保护公司生活和生产环境,防治污染,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确保全面完成污染减排指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逐步实现清洁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山东长运钙业有限公司
第三章职责
第三条总经理是公司最高管理者,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召开公司级会议,解决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并对本制度的贯彻落实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公司领导实行环境保护"一把手"负责制,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并进行内部考核。组织本单位职工专业技能培训,确保职工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错误或习惯性操作引发污染事故。
第五条公司建立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或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
第六条公司安全环保处环保科负责具体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配合督察室共同推进公司清洁生产工作,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各排污单位进行考核,负责组织对污染事故的调查,并有权力提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第七条公司生产部门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必须将保护环境放在重要位置,确保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并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环境事件负责。
第八条工程管理部门在组织新、扩、改建项目论证审查时,要将环境保护列入项目重要内容,确保环保"三同时",并采用先进适用的污染物治理、防护技术。
第九条设备管理处要将环保设施纳入生产设施的统一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对环保设备的技术状况和正常运行负责。
第十条公司所购原材料要确保优先选用清洁、无害、无毒或低毒的,以避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发生重大污染事故。
第四章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各单位要重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安全环保处环保科负责编制环保培训教材,定期对职工进行培训。
第十二条安保人员要对公司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计调查,并汇总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三条公司任何员工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破坏环境、毁坏花草、树木的行为向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四条公司各生产工序应积极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努力实现废物综合利用。
第十五条公司每年投入相当比例的资金用于污染治理及防治,新技术研发应用,持续改善厂区环境状况。
第十六条生产车间必须保证环保设施随生产同步运行,环保设施或设备进行检修,须向设备机动处、安全环保处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实施。环保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
第十七条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同时加强节水管理,避免浪费水资源现象。
第十八条公司每年邀请环保局监测部门来厂进行监测,持续改进,加强对环境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公司安全环保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对环保设施运转使用情况及污染现象进行检查、指导,并对职工提出的环境问题予以答复,对于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第二十条设置环保员,负责本单位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并定期组织培训并进行考核。
第五章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其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一)工程设计阶段,建设项目的工艺设计应该积极采用不产生或少产生污染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最大限度的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尽可能在生产过程中把污染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建设项目的环境治理工艺设施尽可能采用国家推荐的技术工艺,禁止采用落后的淘汰的技术设备。
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的环境治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应不低于国家规定。
第二十三条未经安全环保处、设备机动处等有关部门的同意,各单位对现有环保设施不得私自拆除、改动、改造。
第二十四条对于投入使用的环保设施应按照设计使用说明书定期进行维护,以保证其运行效果。
第二十五条对于可能产生较大污染的部位、工艺,要查找产生污染的原因,改进工艺操作,加强人员操作,尽量避免污染。
第二十六条公司各单位对于新、扩、改建项目的相关资料(包括技术协议等)必须上报安全环保处环保科一份备案。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企业环境管理制度 12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环保管理工作,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通过奖惩促进环保设备设施完善、运行维护、提高操作水平等工作,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提高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水平,特制订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环保管理。
三、职责:
1、公司环保部有权对环保管理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奖励,惩罚不重视环保、对环保设备设施造成损坏或操作失误、造成环境污染的单位及个人。由各主管单位上报相关材料,环保部审核后上报公司公司领导签批。
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所管辖区的环保除尘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管理,对环保设备设施及环保技改有权提出整改建议或意见。
3、各单位由厂部长主抓环境保护工作,安全厂部长、设备厂长、设备科长、安全科长、安全员具体负责本厂环保管理工作。掌握本单位污染源、污染物的分布状况及污染状况、除尘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4、公司环保部负责对环保管理工作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或对环保不重视,对环保设备设施造成损坏或操作失误等原因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提出奖励惩罚意见。
5、各单位所有环保设备设施的投入与技改的可行性设计报告必须征求公司环保部意见,设备投入前必须有环保部牵头组织各相关厂部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公司环保部与机动部负责公司环保除尘设备设施及环保技改方案的审核,并组织实施验收工作。
7、公司环保部、机动部负责公司环保除尘设备设施的检查与管理工作,对环保设备设施检查、维护保养、管理不到位的有权提出考核处理意见。
8、各单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必须组织召开环境污染事故分析会,分析环境污染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将环境污染事故报告上报公司环保部。
四、环保设备设施的管理内容
1、各单位对除尘环保设施进行摸底,对照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查找所存在的问题,拿出整改方案12月15日汇总上报公司环保部。
2、公司环保部组织专题会议讨论确定所有有关环保制度、设备、设施投入的方案,并成立项目小组及制定实施推进计划、落实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整改目标上报公司领导。
3、安装环保监控摄像头,对大气污染现象进行全厂监控。
4、各单位各级安全环保、设备管理人员负责环保设施的检修维护工作,建立、健全环保设备台帐。环保设备与生产设备必须处在同等地位,实行同步管理、同步维护、同步检修、同步运行,以提高环保设施的完好率。
5、公司成立环保检查小组每周对现场环保设备、设施运行、设备点巡检记录、运行记录、放灰记录、扬尘点、外排水情况进行检查,并下发检查通报。
6、各分厂成立环保检查小组每周对现场环保设备、设施运行、设备点巡检记录、运行记录、放灰记录、扬尘点、外排水情况进行检查。并下发检查通报。分厂检查通报上报公司环保部。
五、奖励管理内容:
1、各单位环境技改项目按期完成按工程投资额度1%—10%奖励。
2、对于环境保护合理化建议经核实,每项奖励100—500元。
3、对于环境污染事故举报者经查证属实后(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给予奖励300元。
4、举报环保除尘设备设施因不正常停机造成环境污染的,经查实给予奖励300元。
5、对环保除尘设备设施改进降低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的每项奖励100-500元。
6、全月未发生大气污染事故的奖励分厂5000元(奖励包括炼铁厂、炼钢厂、烧结厂)。
7、全月未发生中水外排事故的',奖励相关单位2000—5000元。
六、考核管理内容:
1、环境技改项目不能按推进计划完成,公司环保部按责任落实考核,每推迟一天考核责任单位500元。
2、环境技改项目整改后不能达到预期整改目标或国家地方排放标准,公司环保部按责任落实考核,处罚责任人1000—5000元。
3、环保设施需要停机检修时,需报环保部批准后方可停机,私自停机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如出现突发性故障停机的应立即上报公司环保部,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考核15元/分钟,考核并落实到相关责任人。
4、环保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要对环保设施的性能、操作要求、安全和维护知识有全面的了解。 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要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抽查考试不合格者考核100元,连带分厂主管领导100元。
5、环保设施的使用单位,要掌握备品、备件的备用量,及时提出备品、备件计划,并报有关部门,由于无备件造成设施停运或数据失真按停运时间进行考核15元/分钟,考核相关责任单位并落实到责任人。
6、各单位上报环保备品备件不能虚报和浪费,要合理利用,检查中发现有浪费现象,考核相关责任人200元/次。
7、根据生产实际情况,确定除尘器的放灰时间、放灰次数、放灰量。放灰时间应
控制在中夜班,否则考核200元/次。
8、外协单位车辆不能及时组织拉灰,造成白天进行放灰的考核外协单位300元/次,连带考核主管责任单位主管领导100元/次。
9、公司环保部每周组织一次环保联查,对环保除尘设施的完善、运行、操作控制进行检查考核,每项不合格项连带责任单位主管领导100元。
10、分厂周组织一次环保联查,检查通报上报公司环保部,无故未上报的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连带主管领导100元。
11、未严格执行工艺规程,管理不到位、工作失误等原因, 造成大气污染的,对事故单位责任者、负直接管理责任的班长、工长、主任、安全员、科长、厂部长,分别处以100-500元的罚款。一个月连续出现3次加倍考核。责任单位承担对外造成影响的经济损失。
12、转运站、原料场、物料搬倒出现粉尘无组织大量飞扬,发现一次扬尘视情节考核责任单位200元。
13、各类外部检查及监测不达标,考核责任单位中层领导1000元。责任单位承担对外造成影响的经济损失。
14、严格控制循环水外排量,因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到位造成溢流口大量跑水,对事故单位责任者、负直接管理责任的班长、工长、主任、安全员、科长、厂部长,分别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15、各除尘设备设施运行记录弄虚作假的,无故未按时填写记录的,考核责任人100元/次。
16、各单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必须组织召开环境污染事故分析会,分析环境污染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将环境污染事故报告上报环保部。无故未召开的考核责任单位主管领导200元/次。
七、附则:
1、本制度如与其它环保制度发生冲突以本规定为准。
2、本制度未涉及到的其它环境污染事故的执行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与《外排水控制措施及管理暂行规定》。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由环保部负责解释。
【企业环境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企业环境管理制度04-07
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09-06
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范本05-05
企业环境管理制度10篇04-16
企业环境管理制度(10篇)04-16
企业环境管理制度集锦12篇04-25
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2篇01-05
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1篇02-05
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4篇)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