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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纪律管理制度
为确保生产秩序,保障生产车间各项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发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员工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刷卡记录。
第二条 员工生产现场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穿工作鞋,正确佩戴上岗证。
第三条 未经生产或相关部门会签批准,禁止将原材料、半成品、设备部件等物品带出现场。
第四条 员工责任区内的物品必须按规定摆放在定位线内,实行定置管理。
第五条 生产现场严禁吸烟。
第六条 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将消防器材转移或挪为它用。
第七条 提倡文明礼貌,现场作业严禁使用侮辱性字眼,不讲脏话。
第八条 现场各工段应做好人员定岗工作,严禁脱岗、串岗、溜岗、睡岗等。
第九条 现场人员必须专心作业,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生产现场禁止吃食物(个别岗
位经批准除外)、看小说、看报纸、聊天、听音乐、不准玩手机,不得嬉笑打闹,偷
闲怠工。
第十条 员工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岗位工作,坚决反对故意刁难、拒绝上级
主管或工作分配。
第十一条 现场人员必须自律自觉,勇于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破坏车间生产的不良行为,
反对一切坏现象。
第十二条 操作设备的工作人员不得佩戴手表、戒指等有碍生产安全的物品。需要计时岗位
上的员工,应将手表等计时器具置于工作台上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 员工必须按照生产工艺规定、操作指导进行现场作业,严禁向成品、半成品投放
异物或故意损坏机器设备。
第十四条 提倡节约,生产现场严禁水、电、油、气(汽)浪费现象。
第十五条 因特殊情况员工需短暂离开岗位的(包括会客、上厕所等),应报告班组长或主管,
做好工作衔接,方可离岗。
第十六条 除电工需操作进入电房外,其他任何员工严禁出入电房。(值班主管、轧机主操等
人因工作需要进入电房除外)
第十七条 严禁私自撕毁公司公布的各项通知、规定、严禁在现场各宣传板上乱涂乱画。 第十八条 作业时间严禁带小孩进入生产现场,不得在生产现场会见亲友。
第十九条 在车间遇到上级领导或客户参观检查指导工作时,员工要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
望、交头接耳。
第二十条 团结协作,在生产现场严禁大吵大闹,打架斗殴,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
车间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车间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持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特制定以下车间内部劳动纪律及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合成氨车间劳动纪律、员工行为规范、考勤及请销假细则。仅适用于合成氨车间全体员工。
3、管理细则
一、全体员工在生产、工作中必须服从分配,听从指挥,严格按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办事,不得消极怠工或拒绝接受生产、工作任务,违者罚款100元。对不配合工作,无理顶撞领导的罚款200元。经教育无效仍然坚持错误的,送交企管部解除劳动合同。
二、全体员工必须遵守作息时间,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上班必须在正常上班时间前20分钟到岗,进行岗位交接,下班最早在公司规定交接-班时间。每迟到一次罚款30元,一个月内发现第二次迟到者罚款50元。每早退一次罚款50元,一个月内发现第二次早退者罚款200元。无故旷工一天者罚款200元,一个月内发现无故旷工两天者(48小时),交企管部处理。并依据公司考核细则扣个人综合分数。
三、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请销假制度执行。无特殊情况,不得电话请假或捎假,违者罚款50元。
四、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准做与本职工
作无关或有碍生产、工作的事情。如发现在工作时间脱岗、串岗,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一个月内发现脱岗、串岗两次者交企管部处理。如在岗位上干私活、洗衣服、打毛衣、吃零食(公司节日慰问除外)、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籍、玩手机、玩游戏等一切与本工作无关的事,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一个月内发现两次罚款100元,一个月内发现三次者,交企管部处理。查出在工作时间睡岗一次罚款100元,一个月内查出两次罚款200元,一个月内查出三次者,交企管部处理。
五、员工在工作时间严禁打牌、下棋、赌博,或手机上网聊天、游戏,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一个月内发现两次交企管部处理。
六、班前班中严禁喝酒,违者不准上岗并按旷工处理,罚款200元。如因工作需要接待客人,在午休或工作时间内喝酒,酒后严禁到生产现场。
七、员工严禁在工作岗位上打架斗殴,违者对责任人罚款300元,情节严重者,交企管部处理并交司-法-部门处理。
八、车间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按规定着装,着装要整洁,佩带上岗证及安全帽,违者罚款50元。
九、车间员工严禁带小孩或亲朋好友进入生产区或操作岗位,发现一次罚款50元,发生意外一切后果自负。
十、员工不经车间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找人顶岗,或连续为别人替岗。否则,双方各罚款100元。替岗必须是同职责同岗位的员工,一月内不得有三次替岗情况,否则,罚款100元。
十一、岗位人员必须按时按路线巡检,挂巡检牌,不得延误或弄
虚,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扣巡检人员和班组综合评比分。
十二、岗位报表、记录不按时填写、事情不详、有遗漏、记录不实,罚款50元,并扣操作人员和班组综合评比分。
十三、岗位报表、记录要保持整洁,不得随意乱画。
十一、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准从事自家经商活动,违者罚款200元,经教育仍不改正者,交企管部处理。
十二、员工在车间岗位内不得大声喧哗,发现一次罚款50元。不得酗酒闹-事,发现一次直接交到企管部处理。
十三、公司员工因故辞职,必须按规定履行公司辞职手续,退还公司发放的工作服、胸牌、操作规程等有关物品、资料。
十四、考试一次不及格者扣30元,两次不及格者扣100元,三次不及格者调换工作岗位或送交企管部。
十五、为增强车间工段长、班组长的管理责任,凡本工段、班组内员工违反公司各项管理标准或制度、车间管理制度,工段长、班组长承担连带责任,按罚款数额的50%、30%接受处罚。凡半年内连续发现三次本工段员工有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解除其工段长或班组长职务。如在半年内均未发现本工段员工未有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奖励工段长现金300元。如在半年内均未发现本班组员工未有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班组长现金200元。
十六、凡违反劳动纪律者被公司查到并下通报罚款的,车间内部加罚相应款数。凡在公司考核中岗位有扣分现象,车间内部根据公司公司劳动纪律管理标准对班组或岗位人员加倍扣除相应分数。
十七、公司管理部门人员查到违纪情况,将按照公司劳动纪律管理标准执行。车间将根据车间劳动管理制度,再做相应处理。
十八、被罚款者必须在当天24小时内交清,不按时交者,加倍处罚。
十九、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车间采纳后,根据其建议给车间节约能耗、简化工艺操作、减少安全隐患等方面有积极成效,视其重要性给予一定奖励。
二十、被公司通报表扬或给车间赢得荣誉者,根据影响面奖励50~200元。
二十一、车间员工的写作作品(技术类)刊登公司月报的奖励30元/篇,刊登县级的100元/篇,依次类推。
二十二、以上纪律考核为车间内部考核,如公司查出违反劳动纪律者,一律按公司规定处罚。
二十三、本制度将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
合成氨车间
201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