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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造公司车间管理制度
为实现公司各项指标完成、为确保铸造生产顺行,为保证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铸造车间制定以下生产管理制度:
一、进入生产现场必须劳保穿戴齐全,行走需走安全通道、安全桥,不走危险区域、不走不熟悉的环境,不乱摸与自己无关的设备和开启按钮。
二、严格执行公司人力资源部下达的请假、休假制度,事假提前请假,病假必须出具市级医院病例证明,无故不上班一律按照矿工处理。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在工作时间内睡岗、玩手机,和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情,如果发现,每人次按50元考核,迟到、早退每次按10员考核。
三、机长作为本班组第一责任人,对于生产组织,人员安排,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员劳动积极性,事故处理等全盘指挥协调,有事故必须落实责任人和处理意见,提出整改措施。
四、 生产前准备工作必须做到位,并仔细落实,如因准备不到位造成生产事故,对机长严加考核,每次不少于100元,由机长落实给责任人。
五、每月车间按照各班组的产量、收得率、事故率、设备运行情况、废坯量、现场文明生产等指标评定优良差等,作为本月评定标准发放奖金,再由机长按照本班组人员出勤情况和劳动积极性、事故多少分配奖金,不能平均分配。
六、 车间安排的临时任务必须认真完成,如有扯皮推诿,严加考核。每次50元。
七、 对于本岗位所使用设备,试行岗检合一,认真检查和维护,如因检查不到位造成生产事故或设备损坏,除分厂考核以外,车间也有考核。
八、 认真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对连铸区域内所有备品备件、物料、不损坏不浪费,发现一次按损坏或浪费程度严加考核。
九、 交接-班必须是对口-交接,对于生产状况、设备运行情况、现场文明生产都仔细检查和对接,一旦交接清楚,所有责任有下班承担。
十、 定尺制度必须严格执行,接-班对上班定尺认真校正,保证定尺在规定范围内,如下班发现上班定尺不在标准范围,技术部追查考核由上班承担,车间也追加考核每次100元。
十一、 车间所有卫生区,包括2#、3#大门口及路面卫生,每班必须打扫,保持干净,并拉入交接-班,发现不干净,每次考核当班100元。
十二、 二冷室维护、检查,按照甲乙丙班,各自负责一二三流,确保二冷室水条校正、喷杆、喷嘴、辊子完全达到使用要求,二冷室无废坯、杂物。每个班保证二冷室门前卫生干净,物料摆放整齐,灯具齐备按指定位置挂放。如有违反此规定,考核责任班组100元一次。
十三、 台下,火切工割钢坯必须避开辊子,不能人为损坏辊子,停机后对辊子和机架上的粘钢、粘渣及时清理干净,确保设备无负荷运行,认真做好设备润滑监督,如果发现设备缺油,及时报告机长,有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十四、 保证铸坯断面平整,不能有切斜、喷号工必须将炉号、支数对应清楚,不能混号、喷错号,如有违反,按每支20元考核。
铸造车间生产管理和奖惩制度
为确保本公司产品制程稳定均一、产品品质在受控状态下进行生产,及加强员工的质量意识,减少生产品质异常,提高产品的合格率和整体质量水平,明确品质控制、检查和不良责任,并规范品质管理奖扣制度,特制定本细则。
一、生产秩序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严禁迟到、早退。请假须提交请假条,特殊情况来不及的,必须由本人手机短信联络。如遇临时需要,须按车间规定进行加班或延迟下班。
2、上班时必须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服从车间领导的工作安排,听从调度,做好本岗位工作,坚决反对故意刁难、疏忽或拒绝上级命令及工作分配;坚决反对工作态度消极、不认真、工作态度恶劣,影响他人工作情绪,以消极怠工影响工作进度;员工之间必须互相监督,反对结党营私,互相包庇,隐瞒等行为。
3、各工段班组长为生产现场的一线领导,具体工作任务实施时,各班组长必须监督班组成员,认真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严禁违反和擅自改变工艺路线和制度,遇到疑问要向上级领导汇报,由上级领导回复后再执行后续生产任务。
4、上岗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女工的长发和饰物应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5、工作时遇到劳动工具、起吊设备、生产资料调配冲突时应相互谦让,服从调配。
6、禁止消极怠工、旷工, 严禁酒后或服用致眠类药物后上班,如因身体不适服用了药物,须及时向上级主管请假或说明。
7、上班时间不得无故窜岗、睡岗、脱岗或打扰他人,工作时间严禁嬉戏打闹、聚堆聊天、玩手机,不准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务。
8、提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资源。
9、爱护公共环境,保持车间清洁有序,不乱扔果皮纸屑、烟蒂和其它废弃杂物。
10、在厂期间不得打架、斗殴,相互谩骂或言语攻击他人。
二、岗位责任制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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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造型工
﹙1﹚按生产任务单领取自己所需模样,认真检查核对,明确任务,熟悉造型工艺,做到不掉瓜台、活块和垫板,模样必须在平板上造型,并刷好脱模剂,作好造型前的准备。模型要轻拿轻放,造型前要确认活块、文字、型号是否正确,使用完后将活块、浇冒口按原位置放好。属人为疏忽造成用错模具的个人考核100元。因拿错模具导致大批量铸造出错的,按出错产品的总价值20%考核。如有疑问必须向相关负责人员提出。
﹙2﹚造型工在造型过程中,按模样的工艺要求,选择合适的工装,确定浇冒口的位置和尺寸。原砂温度大于50℃、真空压力不符合作业要求、沙箱定位套损坏继续使用、定位销提早拔出来的,蛮干造成损失的造型班考核50元/项。
﹙3﹚造型工在造型过程中,模样周围的型砂应舂紧实,根据砂型的硬化情况选择合适的起模时间,应在铸型完全硬化前及时将模样起出,避免因砂型硬化时间过长失去退让性而损坏模样。属造型不良如多肉、缺肉、披锋等,视情况造型班考核50元/项。
﹙4﹚造型工要爱护模样,严禁随意敲打模样。在造型完成后,必须将模样清理干净,并检查是否完好,归还到指定位置,若有损坏,告知产前安排修理。属人为原因造成损坏模具的个人考核100-200元。
﹙5﹚制芯要按照计划作业,要保证表面平整、尺寸和强度要求,影响铸件成型的制芯组考核30元/个。下芯或预埋件预埋时要保证位置工艺正确,做错导致报废造型班考核200元/只,可以返修的造型班考核50-100元/只。
﹙6﹚合箱前,造型工要认真检查砂型砂芯,如发现有掉砂、垮砂及型面不平的一定要先进行修补及磨平后再交由配砂工刷涂料,严禁将带有缺陷的铸型合箱。合箱时,必须保证上箱的浇口、冒口、出气孔及芯头排气孔畅通无堵塞,型腔内清理干净无堆积。如有以上情况发生,造型班考核50-100元/次。
﹙7﹚合箱过程中,班长应根据铸型的大小和浇铸的需要,视车间场地,安排班员将铸型统一摆放成排,留出通道,便于浇铸和堵水。如现场堆放杂乱,影响堵水和安全,造型班长考核30元/次。
﹙8﹚合箱后要泥好箱,杜绝跑水,在砂箱明显处标明铸件牌号、重量和编号。开炉时,压铁人员应根据产品的重量和尺寸,选择合适的压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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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铁要平衡,尽量压在箱档上并且便于浇铸和补缩,能使用卡子的一定要使用卡子。如因上述原因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考核造型班100-200元/次。
﹙9﹚大件产品(单件产品重量超过1吨的),或小件大批量报废或需要大面积补焊的,如因造型班的责任造成质量事故的,按产品总价值的20%,考核造型班。其中造型班长承担考核金额的40%,其余有其他班组成员均摊。
(10)当月合格率达到98%,每增加0.1%奖励50元,低于96.5%,每降低0.1%考核50元。 其中造型班长承担(或获取)考核金额的40%,其余由其他班组成员均摊。
2、配砂班
﹙1﹚配砂工应根据铸型的大小配制用砂,并根据型砂温度和环境温度及时调整好固化剂酸值和比例,在生产中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技术,确保型砂质量,避免因配制型砂不合格而造成铸型报废。如因配砂不合格导致铸件报废或严重质量问题,考核配砂班100-200元/次。
﹙2﹚配砂工应提前12小时配制涂料,涂料的浓度要合适,搅拌要均匀。刷涂料前应检查铸型有无缺陷和是否干净,拒绝给没有修整好的铸型刷涂料。刷涂后应检查是否有堆积和流痕,是否有没刷到的地方,涂料是否烧干,保证刷涂铸型的质量。如有上述失误,考核配砂工30元/次。
﹙3﹚当班配砂工作完成后,配砂工应及时将混砂机清理干净,刷上脱模剂,装上配件,并打扫干净周围环境,严禁过夜清理。如未按规定执行,配砂班考核100/次,由班组人员均摊。
﹙4﹚配砂工应记录下每天所用的固化剂和树脂的剂量和配比。
3、炉台和浇铸工
(1) 配料按照当天的配比进行配料,原料不足要上报,即时更改配方。若产品开裂问题是属于配料不合理,班组考核200元/只并在成品吨位中减去重量;若是原材料问题,则当作公废处理。
(2)大炉工应对熔炼所需材料进行分类分级分开存放,不得混杂,并仔细检查炉料,严防混入易燃、易爆和影响铁水质量的杂物。若有上述情况发生,发生安全事故的,考核当事人500元/次,影响铁水质量的,考核当事人100-200元/次。
(3)在开炉前应先开水系统并认真检查个水冷管的畅通,及水压是否
正常。保证各水接头不得漏水。检查炉衬和炉口,炉嘴保证完好。保持感应圈清洁。并对炉台机械运行进行检查。每一炉铁水出完以后应检查炉衬。
(4)配制合格的修炉材料,按照工艺要求,对前后炉、吊包、抬包等进行修整,要烤红烤透,保证修复质量。定期对钢水吊包、抬包等进行修整,如因钢水包影响生产进度或质量的,炉台班考核200元/次。
(5) 大炉工必须严格执行配料通知单和加料通知单的规定,领取和称量硅铁、锰铁、合金和孕育剂,督促上料人员称量准确,按序上料。违反配料规定导致钢水化学成分不达标的,炉台班考核100-200元/次。
(6) 大炉在开炉时,按照熔炼工艺规程进行操作,听从工艺人员的指导,保证熔炼顺利完成,避免出现死炉、炉底穿、过桥不畅等事故。炉料出现搭棚、过桥堵塞、炉底漏铁水,严重耽误生产的,视情节班组考核200-500元/次。
(7) 作好开炉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如拖炉渣,刷涂回水板等。
(8) 开炉过程中,大炉工必须时刻观察炉况和铁液质量,及时调整,避免不合格铁液造成的损失。如因炉台工操作疏忽导致铁液质量不合格,考核当事炉台工50-200元/次。
(9) 按工艺要求温度及时出炉,在出炉前应造渣并清渣。浇注人员、大炉工、行车工和辅助人员都必须听从开炉总指挥的各项指令(如:快浇、慢浇、收包、暂停、补缩、盖砂和回水等),要积极配合,协调一致。如有不服从指令的,考核当事人100元/次。
(10) 浇注时,总指挥应根据铸件的重量和浇包的容量进行准确估水,并且承担因估水不当而产生废品的责任。按规定的温度进行浇注,浇注时不能断流,防止冷隔产生,违反规定造成质量事故的,班组或个人考核200-500元/件(次)。
(11)浇注时没有挡渣引气,个人考核10元/箱。该箱浇注结束后,浇冒口没有及时盖沙,个人考核10元/箱。
(12)浇铸后的回水回在“球化用压板模”、“回水模”或指定位置。本班次浇铸结束后,清理现场,工具用品等按规定堆放,如生产结束后现场杂乱无章,班组考核100元/次。
(13)浇注合格率在98%以上,给予班组奖励500元,低于97%每降低0.1%扣100元。涉及班组考核的,其中班长承担(或获取)考核金额的40%,其余由其他班组成员均摊。
4、行车工
﹙1﹚ 行车工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斜拉歪吊,违反规定的,个人考核20元/次。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公司处理。
﹙2﹚ 行车工应根据地面工作人员的指挥,控制行车的运行,拒绝执行不安全的指令。行车工要坚守岗位,起吊重物时不能在人或重要设备的上方经过,违反规定个人考核20元/次。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公司处理。 ﹙3﹚ 行车工行驶过程中不允许碰坏设备和产品,更不能危及人身安全,违反规定考核50-200元/次,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司处理。
﹙4﹚ 行车工交接-班时,必须清除配电板及按纽上面的灰尘,关掉电源开关,作好安全保护措施。
﹙5﹚ 行车运行过程中如果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运行,通知机电工检修。
﹙6﹚ 行车工在工作时,应集中精力,确保行车的运行安全。
5.砂处理工
﹙1﹚ 按时完成每炉使用后型砂的再生处理,并根据每炉用砂量的需要,适时掺兑新砂,确保造型用砂的质和量。
﹙2﹚ 严守操作规程,爱护设备,振动机不得超负荷运行。在工作期间不准闲聊或蹲在一旁休息,使设备空转运行。一经发现工作期间扎堆闲聊,每人考核10元/次。
﹙3﹚ 过砂工必须保证车间的造型空间,不影响造型及铸型的摆放,不用的砂箱要码放在指定位置。乱堆乱放影响车间生产空间和整洁的,考核班组100元/次。
6.机电维修工
(1)机电工必须熟悉车间的电器和设备,时时监测其运行状况,并能快速对出现的故障进行维修,保障生产的正常进行。如因机电故障影响车间生产进度,考核当事人50元/次。
(2)定期对车间机电设备进行检修与保养,查出隐患,作好防护工作。
(3)机电工根据生产需要,随叫随到,及时作好相关服务。生产需要时不得脱岗、睡岗或推诿任务,一经发现,考核当事人50元/次。
(4)机电工应监督车间员工安全生产,坚决制止违章行为,对违章者进行批评教育和上报处罚。
7、打箱清砂班
﹙1﹚ 按生产需要和工作安排采取合理的打箱清理顺序,按时完成每炉铸件的清理。铸件清整过程中,应遵守《清砂操作规程》采取正确的清理方法,使其达到验收要求,严禁随意敲打损坏铸件。违反者考核个人20元/件(次)。
﹙2﹚开箱时检查产品的完整,有明显缺陷的要分离开,等检验员和车间主任确认后再做处理。有明显缺陷的混放在一起,班组考核50元/只。直接流入下道工序的,个人考核10元/只。
(3)清整打磨按照作业标准,氧化皮、毛刺、段差、多肉、夹砂清理干净,焊接缺肉再打磨清理,违反规定个人考核10元/项。
(4)有预埋件的产品在吊装时损坏的,个人考核10元/只。
(5)铸件现场的清理,对清理下的浇冒口及披缝等,根据要求进行破碎并分类送放到指定位置。对可回收的型砂应进行回收再生。对清整出的工件按规格堆放,满足检验员现场检验需求。现场堆放杂乱无章,影响生产安全的,班组考核100元/次。
(6)协助检验人员对铸件的验收工作,按照铸件热处理或时效处理方法,将铸件装入加热火炉,装炉之前再次目测铸件表面有无明显缺陷,如有缺陷的,须及时分离。若将铸件表面有明显质量问题的工件装炉热处理的,考核个人20元/次。
(7)根据工作需要,完成临时安排的加班工作。
(8)当月清整合格率达到99%,每增加0.1%奖励100元,低于98%,每降低0.1%考核100元。涉及班组考核的,其中班长承担(或获取)考核金额的40%,其余由其他班组成员均摊。
三、奖惩制度
1、嘉奖
﹙1﹚每月对各岗位员工进行考绩,表现较好的给予增加浮动系数。 ﹙2﹚对铸件成品率超过97%以上的给予奖励
﹙3﹚对提出合理建议或工艺改进、降低成本的员工,按照该批次产品经济效益的5%进行奖励。
﹙4﹚对表现良好,业绩突出的年终评为优秀员工,提升岗位工资系数。
2、处罚
﹙1﹚对违反生产秩序管理制度的员工,一次罚款100-200元。
﹙2﹚对于造成铸型报废和次品的依据成本折合计算,按20%比例处罚。
﹙3﹚对无视岗位责任制要求的,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降低岗位工资系数,取消年终评选优秀员工资格。
﹙4﹚对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上报公司扣除该员工当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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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4/27 本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