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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厂车间管理制度
为加强生产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有序的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望全体员工严格遵照执行。
一、 员工进入车间必须穿工作服、厂牌佩带整齐,换下的衣物不可放置于生产线遇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拉长,违者予以每次10元罚款。
二、 所有员工上下班一律从后门进出,前门未经过允许不可通行,违者予以每次10元罚款,特殊情况另外处理。
三、 规定上班的时间,上班铃响后所有员工必须就位,拉长开拉后,没有在自己所在的工位上且仍在车间走动的人员每人予以10元的处罚。
四、 上班时间,员工按安排的工位工作,不准随意窜岗、离岗、换岗,特殊情况需向拉长请示,得到许可后方可离开所在工位 ;违反以上规定者,予以10元/每次处罚。
五、 禁止在工作时间谈笑、聊天、打瞌睡、唱歌、听mp3或交头接耳;禁止携带与生产无关的东西进入生产现场;禁止任何人在生产车间吃东西,看书、报、梳妆打扮;禁止任何人将餐具、食品带入车间内;禁止任何员工在生产拉线用私人充电器进行充电;禁止上班的时间穿拖鞋、脱掉鞋子,坐姿不端正、翘腿;以上违反者每次予以10元罚款。
六、 上班时间,车间员工和基层管理人员必须关掉手机或手机调为震动(手机不能发出铃声),不可接打电话和接发信息,一经发现每次予以10元罚款。
七、 中午休息时间,在车间休息的人员必须要在指定可以休息的拉线上休息,并且要保证自己休息的位置在上班后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凳子必须归回所在的拉线,不准在车间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严厉禁止员工躺在地上或包装材料上休息,违者予以每次10元的处罚。
八、 禁止带亲友进入车间参观,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20元以上罚款。
九、 员工必须尊重和服从班组及车间领导的工作安排,不得拒绝、无理取闹、聚众闹-事和干涉领导的正常工作,车间管理人员屡次劝说警告,不服从管理者,违者处以20--50元不等的罚款,态度恶劣者可停工反省或直至辞退,在停工反省期间不享受公司的任何补助。
十、 员工在车间内应讲究卫生,不可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吐痰要吐到垃圾箱内,对违反以上规定者予以5元/每次处罚,并于当日下班后将工作的整条拉线用拖把清理一次。
十一、 爱护公司的包装物料和供应商的周转物料是每位要注意的事情,对于故意破坏或吐痰到包装物料上,一被发现将处以20元/每次进行处罚。
十二、 不可在流水线、纸板、机器等生产所需工具上乱涂、乱贴、乱写,违者处以10元以上罚款并判其清理干净整条生产线。
十三、 员工在工作时应做到文明生产,衣冠整齐、干净,坐姿端正,工作现场整齐有序,禁止在车间内争执、吵架、骂人等行为,违者予以20--50元以上罚款,对打架、斗殴者处50元以上200元的罚款并予以辞退,严重伤人者送派出所处理。
十四、 上下班时不可代他人打卡,一经发现或被人举报属实,双方均处以30元罚款,如未找到代打卡人员直接予以当事人50元的处罚。
十五、 员工请假须预先呈书面请假单,不得在上班前以电话形式请假,请假时间1天以内由拉长批准,请假时间1天以上3天以下(含3天)由主管批准,超3天以上呈厂长批准;员工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到岗或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十六、 请假批准后不能按时上班者,需提前电话或传真形式向公司续假,没有充分理由被拒绝准假而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获批准延长假期者回厂后需立即补齐请假手续交人事部。
十七、 旷工半天扣1.5天工资,旷工1天扣3天工资,月累计旷工3天按自动离厂处理(此旷工计算以正班时间为基准);迟到、早退5-10分钟(包括5分钟在内)扣5元/次,10-30分钟(包括10分钟在内)扣10元/次,每次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的按旷工半天计算。
十八、 安排加班时间该加班的员工应按时到位,有事情的员工应向拉长请假,如未获得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每人每次予以30元处罚,其它事项不再进行处罚。在赶货期间,正班时间旷工者,除扣掉相应的工资外,还另外予以50元处罚;晚擅自不上班者予以50处罚,其它事项不再进行处罚。此赶货时间的规定会在工作会议和公司公告中明示。
十九、 违反上述2项的员工,如员工有岗位津贴者,将影响当月的岗位津贴,每月连续2次违反上述规定中任何一项者将取消当月的岗位津贴。另外即使获批准的假期,根据请假时间的长短也将影响岗位津贴的多少。
二十、 员工在工作中要爱护公司财产,节约原、辅材料,妥善保管维护自已领用的工具,对破坏公司财物隐瞒不报,一经查实处以2倍同等物品的赔偿,依据态度、情节轻重予以20—2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二十一、 在生产过程中,有意将严重外观或功能不良品打入成品中的或者有意破坏产品的功能、包装的并故意隐瞒事实的,最低处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二十二、 偷窃公司财物或指使串通他人偷窃公司财物者一经发现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送派出所处理。对检举他人偷窃行为者公司予以相应的奖励并严格为其保密.
二十三、 员工有责任提高自已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保质保量完成班组或车间下达的生产任务,不生产不良品,不制造不良品是每位生产作业员的基本工作要求。
二十四、 车间或班组下达的合理的生产任务或产能,员工在生产时不得有意拖延工作进度,有意拖延者为怠工行为,对有意怠工者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除罚款外,并停工反省,未达到产量时要进行延时生产或低扣时间。
二十五、 消防安全是每个员工切记的事情,擅自接拉电源、拆装机器每次处以50元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二十六、 中途休息时间,每条拉线按序进行休息,休息时间为10分钟,休息时间完拉长开拉时必须全部人员到位,超时不就位的每次罚款5元。除中途休息时间外,其他时间任何人不允许离岗,若离岗,则按其离岗所耗的时间进行扣除工时。中途休息时间原则上不再禁烟,但严禁在洗手间以外的任何地方抽烟,并且烟头和烟灰必须弹入洗手间指定的器具, 上班时间(非中途休息时间)在洗手间抓到抽烟的员工,每次予以10元处罚。
二十七、 生产因短缺物料或其它突发事情造成不能正常生产时,未经拉长或主管的调配不可随意窜岗或到其它工位工作,否者按窜岗处理。
二十八、 每天的早会由拉长或助拉主持,总结前一天的工作,安排当天的工作,各条拉线必须在7:50正式召开,原则7:58结束,8:00各条拉线正式开线生产。
二十九、 每天下班前由拉长安排到哪位人员打扫本拉线卫生的,必须认真打扫干净,没有安排到值日的拉上其他人员继续本工位的工作,对起哄、故意捣乱、停止本工位工作、离岗、窜岗的人员予以10元罚款。
三十、 每天下班前由拉长宣布收拾好自己工位,关拉线电源后员工方可起身离开工位,工位整理干净,使用的工具、物料摆放整齐,确认地上无散落的物料,将椅子归位后方可离开。打卡时全体员工(除管理人员外)必须按顺序排队,不允许任何人插队,拥挤;违反以上者罚款10元。
鞋厂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加强和保障公司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生产主管部门负责拟定全厂生产计划、生产进度、制单安排、物料调配、 确定工价、调配人员、
协调各生产车间工序的工作,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各 种问题,处理好宏观决策和微观调控。
第三条 抓好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抽查产品质量,对质检人员提出的质量问题要 及时协调解决。
第四条 第四条 每天汇总各车间的《生产日报表》,向公司领导简要报告当天生产情况和 进度。
第五条 每周六召开一次生产总结会(具体时间由生产部再定),总结本周生产情 况,提出存在的问题及
时采取解决措施,安排下周生产计划,其他会议由 公司另行安排或由生产部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
第六条 重大问题及时请示公司领导,尽快纠正,减少损失,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各项生产任务。
第七条 检查、指导、督促各工序和小组的生产进度和质量标准。第八条 生产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具体要求细则见公司 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 生产管理细则
第九条 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及员工一律穿厂服、佩戴工作证上班,不准赤膊或穿拖 鞋、超短裙上班,违者罚款 50 元,如有发现不佩戴工作证,每次罚款 10 元,在车间里大声喧哗每次罚款 5 元,在车间里不准窜岗、离岗,如工作 关系经车间主管同意。
第十条 各车间要及时关闭汽泵、电风扇及机器设备电源,下班时,对现场不及时 清理或生产现场混乱、脏、差的员工要一是警告,二是罚款,多次不听管 理劝告予以辞退或开除处理。
第十一条 各生产单位的主管和负责人,要严格把好质量关,各小组、各工序在检查 时发现有不合格的半成品,若是找不到责任人时,由车间负责人承担处罚, 在成品库查到有不合格品时,全部由质检承担处罚。第十二条 生产新产品时,开发部门不及时亲临现场指导、监督或措施不得力造成直 接经济损失,开发部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如是生产部原因,则生产部在 分析原因后,根据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损失。 第十三条 各车间清尾数必须及时,对无故造成尾数清理不及时的,要对车间主管进 行相应的处罚。第十四条 未及时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按照相关的规定给予处罚,当月报废产 品必须当月清理干净交生产部,生产过程中各部门和各位员工要坚持事实 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作弊。
第十五条 任何部门或个人的客人,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并在有关人员的陪同下方 可进入生产车间,违者每次罚款 100 元(谁的客人罚谁)。
第十六条 擅自操作机器设备或违章操作,每次罚款 50 元,在没有经过主管同意的 情况下,私自操作并造成损失或个人伤害事故,由操作者自负,主管管理 不善,主管罚款 200-500 元,再根据情节或后果做出处理,从机器上乱拆 零部件和电器部件,每次罚款 100 元。
第十七条 每天上下班前,各车间须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整队,做好点名、总结当天质 量情况,传达公司有关文件或通知精神等工作,事后整队出车间大门。
第三章 成品管理
第十八条 各车间生产的产品,要经过质检盖章后,按规定的品种、规格等要求清点 验收入库,并立即开出成品入库单,一联给车间,一联给生产部。
第十九条 车间生产的成品入库后,要及时登记入帐,帐册字迹要清楚,数据准确无 误,不得涂改。 第二十条 成品发货,必须按照公司的有关成品发货的规定进行,违者每次罚款 50 元,并承担全部经济损
失。
第二十一条 入库的成品,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不准私自销售和收取现金,任何部 门和个人在成品库提取成品时,必须有主管领导签字,凭相关票据提取成 品,否则将追究成品主管责任。
第二十二条 各成品的发货,要按公司的规定包装好,包装箱上要写清楚客户的详细地 址、电话号码、姓名、数量、规格等。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按照货单分 别发运给各客户,并记好帐,违者每次罚款 50 元,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二十三条 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成品库,违者每次罚款 10 元,仓库钥匙不得转交他 人取货,违者每次罚款 50 元,如有遗失,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章 产品质量管理
第二十四条 由公司品质部监督产品质量,严格按照工艺要求进行生产,生产部协助, 具体产品检验细则见品质部关于产品检验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贯彻执行以“质量求生存,消费者第一”的质量方针,把好质量关,不合 格品不许流入下一道工序或入库。
第二十六条 按技术、质量的标准生产,出废品以 50-200 元罚款处理,情节严重开除 论处。品质人员现场管理不严,不秉公办事,记大过一次,并根据情节相 应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品检如发现有劣质品而不挑出者按出厂价处 罚,因品检疏漏导致次品对消费者构成伤害,其一切责任与损失由品质部 及直接责任人承担。
第二十七条 当天质量事故,当日解决,对产生次品、废品的主要责任人要采用引导、 教育、罚款或直接赔偿等措施处理,对长期生产优质品或无质量事故的车 间和个人(包括管理人员)应予以适当的奖励并报行政部备案以作年终业 绩考核依据。
第二十八条 生产系统全体员工应努力钻研制鞋技术,积极协助开发新产品,主动提出 改进生产和管理合理化、科学化等方面的良好建议,一旦被公司采纳,对 于提出意见与建议的个人或车间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五章 仓库管理
第二十九条 公司设立总仓,由总仓负责物品的发放和领用,各车间必须要按生产计划 提前上报车间作业用品及所需材料,各车间仓库员必须对所需材料统计准 确,并由车间主管签字后上报总仓,总仓经过汇总后上报生产部审核后由 采购部门进行采购。
第三十条 仓库重地,严禁吸烟和睡觉,保持仓库内清洁、干燥,严禁仓内物质受太 阳暴晒或雨水浸泡。第三十一条 非工作人员一律不准进入仓库,违者每次罚款 50 元。
第三十二条 成品入库必须合格,对目测可以见到的缺陷,仓库主管及仓库员有权拒绝 入库。第三十三条 仓库做到日清日结,帐物相符,准确及时搞好日报表和月终盘存报表。第三十四条 仓库工作人员离岗不锁门,每次罚款 200 元,钥匙不能转交他人开门取物, 违者承担物质遗失责任。第三十五条 年底(放假前),仓库主管及仓库员主动做好库存二年以上的清仓工作, 对不适应生产和不能使用的物质,要及时列出清单交生产部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生产部是生产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第三十七条 生产部管理有关具体的运作方案及要求见生产部形成的相关文件或通知。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四十条 本制度如与生产部考核制度相抵触的地方,以生产考核制度为准,如考核 制度未尽部份,以本制度为准。
鞋业车间管理制度范本
一.人事制度
1.招聘
(1)因公司业务需求向社会招聘所需岗位职工。
(2)新进员工的试用期为7天一个星期,试用期满后为公司正式员工。
(3)新员工在试用期期间不适应或不服从安排的将无薪辞退。
2.辞工
(1)车间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30天)向公司管理人员提出申请。
(2)公司管理人员辞职提前一个月(30天)向公司提出申请,未经批准强行离职工资按70%结算。
3.开除
(1)损坏公司财产给公司带来损失者。(触犯国家法律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2)不听从管理人员安排,次品率达到一定规定经多次警告不听者。
(3)不注重公司品质,在车间打架斗殴,破坏公物,惹是生非者。
二.作息时间
1.上下班时间
(1)车间员工必须按规定的上班时间提前十分钟到车间集合。
(2)下班员工要将:关号,补数,当班生产的情况,质量等有关问题交接清楚方可下班。
(3)员工吃午饭及夜宵的时间为半个小时(30分钟)违者一二次警告不听的罚款。
(4)上班时间不得有:停机睡觉或洗完模再开机的现象出现,违者一次100元。
2.请假
(1)所有员工请假1~2天的,必须提前一天向管理人员提出申请,以便好调配,经同意后方可离开。
(2)3天以上的请假必须提前一个星期申请。
3.旷工
(1)不经同意离开岗位一个小时以上的视为旷工。
(2)未经许可不来上班视为旷工。
三.生产管理制度
1.工艺条件
(1)严禁擅自修改车间生产电脑上的:工艺参数,硫化时间,射出压力,及电脑密码。
2.品质与数据
(1)生产中要严格客户要求的质量生产,操作工及修边工要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杜绝同样问题的次品3双以上。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给代班或管理人员处理。
(2)严格执行质量把关,在提升质量的同时提高产量。
(3)鞋子毛边要干净,数量要准确,要按照规定的装框数量装框。
(4)严禁乱码,乱配,乱色,虚报数量。所有框子第一排必须套用便子袋。
3.设备保护
(1)操作工在电脑上加减料时用力不能过重,不能用剪刀或其它物体触碰电脑。有意损坏者后果自负。
(2)上下线模具必须按型号整齐的放回模具架。杜绝乱扔,乱放,乱敲,乱打。
(3)每月30号转班当天12点30分至13点30分为机台清洗养护时间。两班员工必须到位一起清理打扫。
4.整顿
(1)为了让大家有一个好的工作环境,当班员工要将能用的单脚补掉,模具,楦头放指定位置堆放整齐。取用的工具用后放回原位。
(2)下班前机台四周的卫生必须打扫干净不能将垃圾往机台地下扫。
(3)当班的料头扎好后带放大门口的堆放区。排出的尾料封口后放指定位置整齐地堆放好。
四.工资
1.公司每月5日发上一个月工资。
2.辞职或辞退人员经公司同意15天之后结发工资。
五.惩罚
1.因个人过失给公司带来损失按原价赔偿。
2.不服从管理人员合理安排的一次50元。
3.旷工一次300元。
4.擅自修改电脑工艺条件的一次200元。
5.带公司鞋子出厂的处罚200元,数目较大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以上制度望各位员工严格遵守
群泰鞋业宣
2015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