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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厂车间管理制度
电子厂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定生产秩序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企业的发展,结合本企业的
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相关全体员工。
第二章 员工管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省籍观念或行为区分。
第四条 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 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每天上午8:30前各班组
的出勤情况报给人事部门,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7: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 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
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 工作时间内,除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
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组长申请并佩戴离岗证方能离岗。
第八条 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须离岗者,须经事先申请经批准
登记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每5次请假离岗按旷工1天处理。
第九条 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
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 现场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生产现场禁止吃食物、吸烟、看小说、报刊、
聊天、听MP3、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 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设
备、仪器,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员工工作期间不得佩戴手表、手镯、戒指、物品,不得留长指甲。员工工作期间手机必
须来电静音。
第十三条 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非上班时间员工不得私自进入
车间,车间内划分的特殊区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第十四条 任何人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
流水线上,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如水杯,手机,早餐零食等等。
第十五条 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
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六条 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
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
第三章 生产管理
第十七条 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
分家,各生产班组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 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
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 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物料员,不得私自拿取。生产过程中各班组负责人将车间组区域
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 第十七条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
艺或装配方法。
第十八条 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
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十九条 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
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
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仪表仪器、电脑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 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
服从车间组长级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公司处理。
第二十二条 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 修理员在维修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设备维
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十四条 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之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
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
第二十五条 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
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生产配件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二十六条 下班时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当日值日生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
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值日生及车间主管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
指定位置,由各组当日值日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条 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
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四章 质量管理
第二十九条 各车间应严格执行《工作标准》和《程序文件》中关于“各级各类人员的质量职责”
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协调工作。
第三十条 对关键过程按《程序文件》和相关的作业指导文件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
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第三十一条 认真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专检),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
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工序,下工序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如发现质量事故时做到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制定不放过。
第三十二条 车间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不转序。 第三十三条 严格划分“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废品)隔离区,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
理及时。
第五章 安全生产
第三十四条 车间应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安全防范保障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第三十五条 经常开展安全活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第三十六条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员工必须时刻谨记“安全第一”观念,时刻注意人身安
全,设备安全,对于安全规定必须无条件服从。
第三十七条 员工必须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范,熟悉设备性能特点,按操作规程作业。 第三十八条 岗位员工应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与维护,减少事故隐患,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上报维
修。
第三十九条 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文件。
第四十条 特殊工种作业应持特殊作业操作证上岗。
第四十一条 员工在操作设备时须集中精神,不得说笑或在疲倦、不清醒状态下工作,不得在现场
嬉戏、逗闹。无紧急情况,禁止在车间现场跑动。
第四十二条 学徒工、实习生及其他学员上岗操作应有师傅带领指导,不得独立操作。 第四十三条 生产、检验记录即使填写,班后认真检查,清理现场,关好门窗,对重要材料要严加
管理以免丢失。
第四十四条 非本工种人员或非本机人员不准操作设备
第四十五条 重点设备,要专人管理,卫生清洁、严禁损坏。
第四十六条 消防器材要确保灵敏可靠,定期检查更换(器材、药品),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第四十七条 员工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和掌握其使用方法,熟悉安全门位置和疏散路线。 第四十八条 消防栓1米以内不得摆放任何东西。且消防通道、安全通道须时刻保持畅通。 第四十九条 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为他用,特殊情况须报基地消防委员会批准。
第五十条 工作时员工应时刻注意防止撞伤、压伤、扎伤、烫伤等伤害。
第五十一条 车间现场地面应时刻保持清洁,随时注意滑倒。
第五十二条 加强事故管理,坚持对重大未遂事故不放过,要有事故原始记录及时处理报告,记录
要准确。
第五十三条 发生事故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及时上报。
电子厂车间管理制度
为确定生产秩序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企业的发展,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相关全体员工
1、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2、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5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4、工作时间内,除线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组长申请并佩戴离岗证方能离岗。
5、禁止在车间聊天、嘻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6、任何人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流水线上。
7、非本工种人员或非本机人员不准操作设备。
8、 为确保安全生产,车间不准打电话、抽烟。
9、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仪表仪器、电脑等工具。
10、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线长级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公司处理。
11、 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之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
12、 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生产配件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13、 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工厂车间现场改善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员工对生产现场的整理,实现均衡、安全、文明生产、提高业务素质,提高经济效益、达到优质、高效、低耗具有重要意义。
2 范围
金盾压力容器生产部各生产车间。
3 内容
3.1 质量管理
3.1.1 各车间应严格执行《程序文件》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协调工作。
3.1.2 对关键过程按《程序文件》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3.1.3 认真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巡检),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工序,下工序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如发现质量事故时做到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制定不放过。
3.1.4 车间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绝不流入下道工序。
3.1.5 严格划分“三区”(待处理区、报废品区、流转区),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3.2 工艺管理
3.2.1 严格贯彻执行工艺规程。
3.2.2 对新工人和工种变动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 , 经考试合格并有师傅指导方可上岗操作 , 生产技术部不定期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
3.2.3 严格贯彻执行按标准、按工艺、按图纸生产,对图纸和工艺文件规定的工艺参数、技术要求应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按规定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3.2.4 对原材料、半成品、附件进入车间后首先进行自检,符合标准或有让步接收手续方可投产,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3.2.5 严格执行标准、图纸、产品工艺要求,如需修改或变更,应提出申请,并经试验鉴定,报请技术部审批后主可用于生产。
3.2.6 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新材料应用必须进行试验、鉴定、审批后纳入有关技术、工艺文件方可用于生产。
3.2.7 新制作的工装应进行检查和试验,判定无异常且首件产品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3.2.8 生产部应建立模具及工装台帐,按规定办理领出、维修、报废手续,并做好各项记录。
3.2.9 合理使用设备、量具、工位器具,保持精度和良好的技术状态。
3.3 定置管理
3.3.1 定置摆放、工件按区域按类放置,合理使用工位器具。
3.3.2 勤检查、勤转移、勤清理。
3.3.3 做到单物相符,流转卡与产品数量相符。
3.3.4 加强对不合格品管理,有记录,标识明显,处理及时。
3.3.5 安全通道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
3.3.6 消防器材定置摆放 , 不得随意挪作他用 , 保持现场清洁卫生。
3.4 设备管理
3.4.1 车间设备指定专人管理。
3.4.2 严格执行公司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设备保养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4.3 做到设备管理“三步法”,坚持日清扫、周维护、月保养,每天上班后检查设备的操纵控制系统、安全装置、润滑油路畅通,油路、油压油位标准、并按润滑图表注油,油质合格,待检查无问题方可正式工作。
3.4.4 设备点检记录、运转记录齐全、完整、帐卡相符、填写及时、准确、整洁。
3.4.5 实行重点设备凭证上岗操作 , 做到证机相符。
3.4.6 严格设备事故报告制度 , 一般事故 3 天内 , 重大事故 24 小时内报生产主管或公司领导。
3.4.7 坚持八字要求 , 即 : 整齐、清洁、安全、润滑,做到“三好”“四会”“五项纪律”。 三好:管好、用好、保养好。
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
五项纪律:即: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设备整洁,并按规定加油,遵守交接-班制度;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丢失;发现故障立即停车、通知维修人员检查、处理。
3.4.8 设备运行中 , 观察设备响声、温度、压力有异常时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维修。
3.4.9 操作人员离岗位要停机 , 严禁设备空车运转。
3.4.10 保持设备清洁 , 严禁泡、冒、滴、漏。
3.4.11 设备应保持操作控制系统 , 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3.5 工具管理
3.5.1卡物相符,个人长期使用的工具做到领用卡与实物相符,丢失赔偿,使用量具时轻拿轻放,不敲刀刃具,不乱拆工装模具。
3.5.2 各种工具量具刃具应按规定使用,严禁违章使用或挪作他用。
3.5.3 精密、贵重工具、量具应严格按规定保管和使用。
3.5.4 严禁磕、碰、划伤、锈蚀、受压变形。
3.5.5 车间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或已损坏的工具、量具、刃具。
3.6计量管理
3.6.1 使用人员要努力做到计量完好、准确、清洁并及时送检。
量具必须保持完好无损,零件、附件无丢失,出现上述情况之一者,必须及时送技术品质科以便检查、修理、鉴定。
禁止使用过期或不合格量具,做到正确使用、轻拿轻放、严禁碰撞,使用后擦拭干净,较长时间不使用时要涂油,正确放置。
所有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按合格证书填写的有效期或技术部的通知自觉及时送检。
3.6.2 凡自制或新购计量器具均送技术品质科检测中心检查,合格后办理入库、领出手续。
3.6.3 严禁用精密度较高的计量工具测量粗糙工件,更不准作为他用,不得使用非法计量单位的量具。文件、报表、记录等不得采用非计量单位。
3.6.4 凡须报废的计量器具,应提出申请报技术部。
3.6.5 各单位应按需要合理配备计量器具。
3.6.6 对不按规定使用计量器具或造成损坏、丢失者,应视情节进行批评教育或予以罚款。
3.7 能源管理
3.7.1 积极履行节能职责,认真考核。
3.7.2 开展能源消耗统计核算工作。
3.7.3 认真执行公司下达的能源消耗定额。
3.7.4 随时检查耗能设备运行情况,杜绝跑、冒、滴、漏,消除长流水现象,严格掌握控制设备预热时间,杜绝空车运行。
3.7.5 未经允许不得私接耗能设备、设施、器具。
3.8 劳动纪律
3.8.1 车间可据公司制度,具体制定管理细则,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3.8.2 车间做到奖罚分明,帐目齐全,分配公开、公正。
3.8.3 严格现场管理,要做到生产任务过硬、技术质量过硬、管理工作过硬、劳动纪律过硬、思想工作过硬。
3.8.4 经常不定期开展内部工艺、纪律、产品质量自检自纠工作。
3.8.5 积极参加技术培训,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努力达到岗位技能要求。
3.8.6 认真填写各项记录、管制表、台帐、做到及时、准确、清晰、完整、规范。
3.9 文明生产
3.9.1 车间清洁整齐,各图表美观大方,设计合理,填写及时,准确清晰,原始记录、台帐齐全、完整、按规定填写。
3.9.2 应准确填写生产记录、内容包括生产班组、产品规格、生产数量、合格数量、报废数、班组成员等。
3.9.3 下班提前5~10分钟进行地面清洁、设备保养、规范物品摆放。
3.9.4 车间地面不得有积水、积油、尘垢。
3.9.5 车间内管路/线路设置合理、安装整齐、严禁跑 、冒、滴、漏。
3.9.6 车间内管沟盖板完整无缺,沟内无杂物,及时清理,严禁堵塞。
3.9.7 车间内工位器具、设备附件、工作台、工具箱、产品架各种搬运小车等均应指定摆放,做到清洁有序。
3.9.8 车间合理照明,严禁长明灯,长流水,长风扇。
3.9.9 坚持现场管理文明生产、文明运转、文明操作、根治磕碰、划伤、锈蚀等现象,每天下班要做到设备不擦洗保养好不走,工件不按规定放好不走,工具不清点摆放好不走,相关记录没填写好不走,工作场地不打扫干净不走。
3.10 安全生产
3.10.1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3.10.2 经常开展安全活动,开好周例会,不定期进行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3.10.3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3.10.4 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
3.10.5 特殊工种作业应持特殊作业操作证上岗。
3.10.6 学徒工及其他学员上岗操作应有师傅带领指导,不得独立操作。
3.10.7 生产、检验记录即使填写,班后认真检查,清理现场,关好门窗,对重要材料要严加管理以免丢失。
3.10.8 非本工种人员或非本机人员不准操作设备。
3.10.9 重点设备(如数控中心),要专人管理,卫生清洁、严禁损坏。
3.10.10 消防器材要确保灵敏可靠,定期检查更换(器材、药品),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3.10.11 加强事故管理,坚持对重大未遂事故不放过,要有事故原始记录及时处理报告,记录要准确,上报要及时。
3.10.12 发生事故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及时上报。
4 奖惩
4.1 生产部每周最少2次不定时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按上述要求打分评比
4.2生产部每天上下班对各生产场所进行检查,按上述要求进行打分、评比,进行全厂公示。对于全月综合评分超过90分,分别给予前三名100元、80元、50元的奖励。连续三月获奖的,奖金翻反。
4.3 对全月评分不足60分的,少于60分的部分按2元/分进行处罚,并予以通报。
4.4 对于车间现场管理的奖惩金,在连同当月月底统一发放。
执行: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即执行。
电子厂的车间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定生产秩序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企业的发展,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相关全体员工。
第二章 员工管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省籍观念或行为区分。
第四条
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
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每天上午8:30前各班组的出勤情况报给人事部门,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7: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
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
工作时间内,除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组长申请并佩戴离岗证方能离岗。
第八条
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须离岗者,须经事先申请经批准登记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每5次请假离岗按旷工1天处理。
第九条
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
禁止在车间聊天、嘻戏打闹,吵口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
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进入车间前,须换好防静电服(鞋),将钥匙、手机等物品放进与厂牌编号一致的保险柜,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二条
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非上班时间员工不得私自进入车间,车间内划分的特殊区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第十三条
任何人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流水线上,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
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班组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
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
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物料员,不得私自拿取。生产过程中各班组负责人将车间组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 第十七条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
第十八条
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十九条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
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仪表仪器、电脑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
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组长级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公司处理。 第二十二条
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
修理员在维修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设备维修人员、
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十四条 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之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
第二十五条
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生产配件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二十六条
下班时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当日值日生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值日生及车间主管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各组当日值日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条 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需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
第二十九条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 员工考核
第三十条 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4.“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班组长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一条 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四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生产部负责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自xx-x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