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校本研修奖惩制度
为使校本研修工作永续不竭的动力源,促进广大教师的专业发展,使教师对校本研修始终保持高度的工作热情,进一步提高校本教研的效益,营造校本教研的氛围,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校本教研活动,学校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公平的原则、注重差异性原则特制定本校本教研奖惩制度:
1、学校鼓励教师参加校本教研活动,对参与校本教研活动的教师在教师教学常规考核中予以加分;在教师年度考核中予以加分;在师德规范考核中予以加分。
2、采取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正激励和负激励相结合的办法对教师进行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3、工作中,对开展的各项校本研修活动将严格按照“校本研修的评价细则”进行考核评比打分,学期和学年末进行汇总,纳入到对教师的整体考核之中。
4、对积极参与校本教研活动的教师在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定时予以优先。
5、对积极参与校本教研活动的教师在职称评定时予以优先。
6、学校将筹措一部分专项经费,作为校本研修专项基金,对在校本研修活动中涌现的突出的教师或成果显著的教师给予奖励。
7、对学校开展校本教研活动有贡献的教研组和个人,学校将给予表彰与奖励
8、对无故不参加校本教研活动的教师在各项考核中予以扣分。
9、对不参加校本教研活动的教师,采用一票否决制,年度考核不评优,职称评定步推荐。
10、校本培训考核与评估制度。
11、结合开展的活动,根据教师的考核成绩或研究成果,评出各种先进“优秀随笔”、“课堂教学先进个人”、“课改先进个人”、“学习型教师”、“科研能手”等等,给予教师精神上的鼓励。
12、各项考核将坚持公正、公开、平等的原则进行。
一、学校将校本培训工作纳入学校考核评估的范畴,纳入校长的目标管理中。
二、教师参加培训的成绩将作为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教师参训的情况与教师评优、评先、职称评聘挂钩,做到培训、考核、使用、相结合;对校本培训工作中的先进组及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三、成立专门的考核评估小组,每学期定期从教师教育理念、课堂教学质量、师生关系、教学基本功、教育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将检查情况及时通报。
汉滨区叶坪镇桥亭小学
校本培训考核奖惩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和鄂城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精神,提高培训实效,使校本培训工作在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方面切实发挥作用,特制定以下培训考核制度:
一、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第一负责人,副校长、教导主任和骨干教师参加的校本培训考核小组。小组成员认真组织培训,并严格要求进行考核。
二、学校在职教师必须人人参加培训,保证出勤,出勤不足者将影响考核。培训形式、培训内容、培训要求、起止时间、学时计算、考核办法等根据学校具体情况每年制定计划报区教师进修学校批准后执行。
三、培训中老师要认真听、认真记,同时加强自学,积极参加每周教育沙龙、读书研讨等活动。学校定期、不定期抽查教师学习笔记,考核是将学习态度作为成绩参考。
四、教师应依据个人三年发展指标有自学计划,按时完成任务,由学校领导小组审批、认定、考核后,方可记入证书中。
五、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教学研究和培训,鼓励教师树立终身教育思想,倡导学习型组织的建立,提倡教师将学习、反思与实践有机结合,特规定如下:
1、对在各级教学比武中取得好成绩和各级公开中提供课或进行
经研究交流者成绩为满分。
2、在学校出公开课、研究课、示范课效果好的培训成绩为满分。
3、教研组长履行职责,积极带领教师参加校本培训、校本教研效果好的培训成绩为满分,教师积极参加校本教研写论文、写反思,档案整理规范的培训成绩为满分。
4、自觉坚持使用普通话、书写规范字,及时完成书法练习的为满分。
5、积极对教学实践进行反思,撰写教学论文、案例等获得区级以上奖项的培训成绩为满分。
6、认真参加信息技术培训,坚持使用信息技术或其它电化教学手段辅助的教学的为满分。
7、积极参加读书活动,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科研,除完成学校任务,所撰写的论文、案例、反思、随笔等选入学校编辑的专辑、专刊中,培训成绩为满分。
五、学校将校本培训成绩记入教师《继续教育证书》,考核成绩与教师学期工作量化和绩效工资挂钩,并作为评聘的主要依据。
六、校本培训不合格者,需要认真补课,给予一次“补考”机会。
绥德县第二小学校本研修奖惩制度
校本培训工作是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中的重要工作,是提升教师能力和素养的重要途径。为了塑造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推动校本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升教师参与校本培训的积极性,促进自身往纵深方向发展,从而有效提高教师的各方面的能力和素养,根据县教育局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
1、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教育教学培训,对于成绩突出者,给予适当的奖励。
2、能够主动参加除上级及学校组织的培训之外的各种教育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学校根据证书级别给予奖励。
3、取得各级各部门颁发的教师能力方面的荣誉证书,如优质课评比、基本功评比等,学校根据证书级别给予奖励。
4、对论文在学区级以上(含学区级)发表或获奖的教师给予奖励。
5、对指导学生获学区级以上(含学区级)竞赛奖的教师给予奖励。
6、对被评选为学区级以上(含学区级)教学“三坛”、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的教师,以及获县级以上(含县级)优秀教研组的给予奖励。
7、对获得学区级以上(含学区级)各类教育教学比赛奖项的教师给予奖励。
(注:以上所取得的奖项,均按《绥德县第二小奖励制度方案》的标准)
二、惩罚制度
1、在校本培训工作中,态度不端正,表现消极懈怠,学校将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及扣除绩效工资处罚。
2、在学校校本培训工作中,发布不利于工作开展得舆-论,做阻碍校本培训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学校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及扣除工资及量化分的处罚。
3、对于不能按时参加校本培训的教师,将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及扣绩效工资等处罚。
4、没有完成校本培训工作的,如缺少心得、反思、笔记等,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扣除年终考核分。
5、对于不能按要求完成校本培训任务的教师,学校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6、校本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校本研修奖惩激励制度14.8
校本研修工作的评价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激励性原则,奖惩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公开,公平的原则及向校本倾斜的原则。
一、教师参加研修活动,均以科组为单位,采取参与签到的方式进行考勤登记。无故缺勤者按旷职在绩效中适当罚金,若达2次者年度不能评为优秀,达5次者,考核定为不合格。
二、教师参加研修活动的过程与成果采取量化管理制度,学习培训,参与活动,文字资料,各级各类讲课,成果获奖等均赋以相应的分值,记入个人档案。
三、每学期举办一次研修活动资料及成果展评活动,每学年进行一次成果展示表彰大会,按学科、专题、等级学校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
四、荣获研修成果(或课题成果)奖的教师在评先晋职业务培训、外出学习等方面享有优先权。
五、研修成果按国省市县每人次在年度考核职评中分别记10、8、6、4分;依次奖励现金80、60、50、30元。
【校本研修奖惩制度】相关文章:
校本培训奖惩制度05-08
校本研修个人研修计划02-05
校本研修总结09-30
校本的研修总结04-01
校本研修计划08-07
校本研修计划08-14
校本研修计划05-06
校本研修计划05-06
校本研修反思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