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规章制度>管理制度>《危化品销售管理制度

危化品销售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11 23:59:14 雪桃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危化品销售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现在社会,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危化品销售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危化品销售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危化品销售管理制度 篇1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预防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 采购

  1、采购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危险化学品专业知识,了解所经营的各种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及相关知识,并熟悉其应急救援措施。

  2、采购时应向具有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

  3、采购危险化学品时除索取质量合格证书等技术资料外,还应当索取相应的品种的安全技术说明书。

  4、所采购的产品应符合质量要求,其包装物应是由国家定点的包装物生产企业所生产的,同时在包装物上应张贴、喷印或悬挂安全标签。

  5、不得采购本公司不具备经营资质的危险化学品。

  6、不采购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

  7、易制毒品凭公安部门核发的.有关证明生产企业购买。

  二、记录

  1、采购的危险化学品应进行验收,建立登记台帐,进出账目清楚。每月核销,不得少漏。

  2、对危险化学品的采购日期、品名、生产单痊、联系电话、应急咨询电话、采购数量、商品等级、采购员、销往何处、主要用途及其他有关事项等应进行详细登记。

  3、易制毒品的记录按记录表进行记录,由经办人员签名。

  三、销售

  1、业务员应了解危险化学品销售对象的有关情况,对其用途应有所了解。

  2、按国家规定,不得向不具备采购资格的单位或个人供应危险化学品。

  3、销售时,应主动向采购单位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4、销售人员不得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

  5、易制毒品凭公安部门核发的准购证明销售。

  6、不向没有资质的单位销售易制毒品,不向个人销售易制毒品。

  四、废弃处理处置

  1、在经营销售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危险化学品失效或不合格的,本公司不能处理的则根据具体情况委托生产企业或使用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五、运输

  1、运输应委托给有相应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定期查验被委托单位的运输资质。运输用户自理的应告知运输要求。

  2、运输前应向运输单位说明所需运输的物品名称、数量、危险性及应急处置措施等相关内容。并随车携带所运物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

  3、不委托无相应资质的运输单位运输危险化学品。

  危化品销售管理制度 篇2

  为搞好危险化学品经营,防止和杜绝有关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局发放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

  二、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或销售危险化学品。

  三、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和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

  四、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不得销售没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五、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工作职员,须经内部培训方可上岗。经过培训要做到“三懂”:一懂商品的'基本知识、特性及一般用途;二懂危险品化学的安全操作规程;三懂化工商品的保管、储存知识。不经培训,不准上岗。

  六、对危险化学品,要勤进快销、限量库存。对大包装的要随进随销、不留库存,小包装的分类存放。如酸与碱分开、氧化剂与易燃品分开等。

  七、对现有的化学危险品,要勤核对,勤检查,防止跑、冒、滴、漏。做到随买货随核对检查。如发现丢失短少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八、对使用和购买化学危险品的用户,要做到心中有数,并做好登记。对购买较危险的化学品的用户或个人要求出示有关证件或证明,详细登记后,再平罗县众鑫冶炼有限公司 产品管理制度 出售给其商品。并要向用户提示保管和使用注意事项。否则,不予出售。

  九、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操作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禁止脱岗,禁止与经营行为无关的一切活动。

  十、搞好岗位文明经营,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及上报。

  十一、及时清理杂物、油污及物料,切实做到安全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十二、签发检修工单,严格执行有关规程、制度,做好用火点的监控工作。

  十三、在有可能接触剧毒品时,应该佩戴头罩型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必要时戴自给式呼吸器);穿聚乙烯防毒服,带橡胶手套。对有腐蚀性的化学危险品,搬运时轻挪轻放,并穿戴好防护用品。如溅到皮肤上,应快速用清水冲洗或及时到医院治疗。

  对于涉及剧毒化学品经营工作的部门和个人,考虑剧毒品的危险特性,除遵循上述管理制度外,还应严格执行下列制度:

  1、采购、销售剧毒品部门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并对本岗位所做的工作是否符合本制度负责。

  2、采购部门所购进的剧毒化学品必须保证合法、合格、手续齐全。

  3、采购部门在购进剧毒化学品时要建立台帐,并实行两人管理、两本帐,帐物相符。

  4、采购部门向销售部门移交时,要实行核账签字制,各自对移交和接收的剧毒化学品数量负责。

  5、销售部门在销售剧毒化学品时必须建立台帐,并实行两本帐两人负责。并保证销售的数量与台帐相符,决不允许帐外流失。做到进帐、出账相符。

  6、销售部门在销售剧毒化学品时必须建立台帐,并详细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记录至少保存一年以上。

  7、销售人员要认真核查买方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公司不得向任何个人或者无购买凭证、准购证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

  8、销售部门对销售的剧毒化学品要每天和对销售情况,如发现流失、误售等情况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并协助公安部门将流失、误售的剧毒品追回。

  9、剧毒化学品采购和销售岗位的职能人员,要努力学习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的专业知识,并参加相关的安全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维护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自觉性,确保我公司剧毒化学品的经营守法、安全、无事故。

  危化品销售管理制度 篇3

  目的:加强危险化学品销售管理,避免事故发生。

  范围:使用于本公司库管人员及销售管理人员。

  职责:本公司库管人员及销售管理人员实施,办公室编制并监督实施。

  1、严格执行国家对化学危险品管理及本公司销售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危化品销售主要是油漆销售。

  2、成品出库必须经技检部检验合格后方可发货,按照检验报告单上的品名、数量、生产日期及批次进行出库销售,严禁不合格产品出库。出库前做好包装与数量是否相符,包装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危险标志(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是否清晰。

  3、选择有运输危险化学品资格的'公司和持证司机进行运输。

  4、对危险化学品的供方施加影响,要求供方对包装、运输,进入厂区,必须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规定,化学品上应有适当的标识,如“危险品”、“防火”、“防爆”等。

  5、成品库要对产品进行分类管理,按照产品标识及安全要求码放;井然有序;并且经常保持仓库卫生状态良好,外观整洁没有灰尘。

  6、为保证库房安全,应配置灭火器材,经常保持通风,做到防火、防晒、防水、防盗。

  7、严格出库手续,有关责任人要签字,完善相关程序及原始记录,库房管理人员要做到产品心中有数,帐目清楚并且每月进行盘点,做到帐、物、卡相符。

  8、产品出库要轻拿轻放,严禁野蛮装卸,随时检查包装物是否有损坏。如有损坏,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危化品销售管理制度 篇4

  1、民用爆破器材的仓库应符合国家有关仓储设计安全规范。

  2、民用爆破器材的仓库应设仓库负责人,并配备相应的仓库管理人员和足够的保卫人员。保卫人员按公安部门规定,配备必要的警用器具,设置固定的岗哨和流动岗哨,门卫设立严格的.民用爆破器材进出库检查制度。

  3、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掌握产品安全性能,防火、防爆等知识,熟悉仓库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外来人员进入仓库应经本单位保卫部门审查批准,在了解仓库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由仓库工作人员带领进入,并按规定办理出入库登记。

  5、民爆器材必须严格执行“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账本、双锁”的“五双”管理规定。对出入库产品严格检查验收产品合格证,坚决杜绝付印合格证产品出入库。

  6、各类民用爆破器材宜单独品种专库存放,仓库内严禁储存无关物品,当受条件限制,需在同一仓库内存放两种以上民用爆破器材时,应按WJ9049规范要求执行,包装完整无损进行存放。

  7、民用爆破器材存放应遵守下列规定:

  7.1产品按生产批号成垛堆放,不同规格的民用爆破器材应分垛堆放。

  7.2仓库内装运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1.2米,人行检查清点通道宽度不小于0.8米,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堆垛边缘距离墙体不应小于0.3米,堆垛之间距离不应小于0.1米。

  7.3堆放炸药成品箱的堆垛高度不应大于1.8米。

  7.4库房应按规程要求执行定置定位标准,按不得超过最大定量的规定,定出合理的摆放位置及定出高度线。

  8、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宜根据产品特性做到防潮、防热、防冻、防雷、防洪、防火、防鼠、防虫、防盗、防破坏(十防)和库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渗水、无事故差划、无锈蚀、无霉烂、无鼠咬、无虫蛀、库边无杂草、库区周围范围内无针叶树或竹林、水沟无阻塞(十二无),库内设置干湿温度计表。

  9、严禁在民用器材仓库内开箱取产品,如需开箱取货,移至防护屏障处指定地点进行,用不产生火花的安全工具开启。

  10、维修库房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小修移至指定地点进行,库房大修应将仓库内的产品全部搬出,清扫后方可进行。

  11、严格按照库房的安全定量储存民用爆破器材,存储量不得超过最大临界储量。

  12、入库人员严格在定员标准以内(6人),特殊工作需要请示企业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入库。

  13、要做到库存产品账物相符、账票相符、账卡相符,出入库产品必须进行登记并做到日清月结。

  14、产品出入库必须做到审批手续齐全,准确无误,认真填写出入库记录,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民爆器材产品。

  15、对库区的消防设备、通讯设备、报警装置和防雷装置定期检查、保养、防护犬要定期体检。

  16、坚持每日巡查制度,发现民爆器材丢失、被盗,必须立即向公司主管领导和公安机关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保护好现场。

  危化品销售管理制度 篇5

  为了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调动驾驶员的工 作积极性,加强对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维修的管理,减少车辆的维修费用,有效地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更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危化品运输车辆实行定人、定车

  为加强危化品运输车队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安全运行,公司对危化品运输车队实行定人、定车制度。即每辆车原则上配备1名驾驶员,1名押运员。另配备机动驾驶员和押运员,当主驾驶员和押运员遇休班或其他情况无法出车时由机动人员负责车辆运行。

  1、车辆运行、车辆年审、保险及罐体检验、车辆随车手续、随车工具、随车防爆手机等由当班驾驶员主要负责,装卸车操作及数据管理由当班押运员主要负责,人员变更时以上项目一并交接。

  2、遇以下情况,不按信号灯指示行驶及不按车道指向行驶和超速行驶由当班驾驶员全部承担扣分及罚款的处理,其余由公司承担。所有罚单在开具15日内由被处罚人到交警部门处理完毕并缴纳罚款,再按审批流程报销。

  3、车辆除常规保养和部件老化更换及非人为原因损坏由公司承担费用,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坏维修由定车或当班驾驶员承担。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车辆维修和部件更换必须去公司指定汽修厂处理。

  4、驾驶员以车辆管理及操作为主,押运员以装卸车操作及数据记录手续为主,二者共同协作,一方出现工作失误另一方有义务提醒,否则负次要责任。若产生工作失误需记录在案,轻则给予警告,重则扣除相应绩效分数,因重大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公司利益损害的,予以辞退处理。

  5、车辆驾驶员和押运员应待人和气、搞好团结,相互之间不得拨弄是非,维护车队团结,维护车队集体利益。

  二、危化品运输车辆维修管理

  1、适用于公司所有危化品运输车辆维修管理的相关工作。

  2、应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中有关车辆管理的'规定,进行维护、检测、使用和管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制,即每辆车固定驾驶员并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车辆每行驶5000到6000公里进行一次保养。

  3、车辆固定驾驶员负责对车辆进行检查、发动,发现问题后应立即报车队队长并进行自修。若车辆故障自行无法修复,应及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详细说明维修的项目和损坏原因,经车队队长和车队负责人审核,再进行修理。

  4、所有维修车辆均送至公司指定维修单位进行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5、当车辆存在较大项目维修时,驾驶员和车队队长要加强监督,避免发生超项目、范围修理,若发生此行为时应及时反馈,并与承修单位协商。

  6、车辆维修完成后,驾驶员及车队队长需对车辆维修结果进行验收签字并索要车辆修理详细项目清单,否则,维修费用不予报批。

  7、司机必须将车辆维修中替换下的车辆零配件带回公司,由车队队长清点后登记入库、统一保管。若进行处理或再利用时,经履行有关手续,经领导审批后办理。

  8、车辆发生如下情况,突发性车辆故障造成车辆无法行驶的和严重影响车辆行车安全的故障。可按照审批流程电话向相关审批人员沟通同意后,首先进行维修,事后必须补办完善相关手续。

  三、车辆全时定位系统的应用与管理

  为规范危化品运输车辆运行与管理,对车辆进行实时的跟踪定位与车辆运行状态的监督。提高效率,对车辆位置、状态等信息实时更新与调度中心建立最快的信息通道,确保调度中心制定最佳的调度方案,达到科学调度、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对车辆行车速度,路线,疲劳驾驶,以及紧急求助等各种安全问题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人身与财产更安全。

  1、GPS监控平台信息发送由GPS监控员负责,严禁他人乱动。

  2、监控管理平台对监控车辆发现超速违规、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非法停车等行为,GPS监控员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并纠正违章车辆,并做好记录。

  3、确保运行中车辆在线情况,如有不在线现象,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保证车辆上线。

  4、驾驶人员不得自行断开GPS车载终端电源,确因车辆检修等有断开电源的,要及时告知各级主管并做记录备查,车辆送修后取车时应对GPS设备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应由修理厂予以恢复。

  5、驾驶人员应通过培训教育学会正确使用GPS车载终端系统,接受公司监控平台的管理,由本车驾驶人员全权负责对车载终端日常维护工作,发现车载终端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及时向公司有关管理人员报告,及时进行维护,且不得拒绝维护人员对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6、确保GPS车载系统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严禁人为关闭车载终端或屏蔽卫星定位信号(如拔线,灌水、遮拦接收天线等),私自改接电源、变更车载终端的使用性质和结构。

  7、自觉接受管理平台的监控,对车载终端或监控管理平台发送的警示、纠正违法违规行为通讯信息时,必须立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车辆按照有关规定正常运行。

  8、SIM卡是GPS车载系统的信息传阅载体,任何人不得私自取出另作他用。

  9、操作GPS车辆定位系统应注意行车安全。

  10、驾驶员必须在车辆出车前应仔细检查GPS车载设备,保证在行驶过程中GPS车载系统工作正常。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危化品销售管理制度 篇6

  一、为确保危化品仓库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危化品库房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

  三、危化品仓库应根据存储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安全措施、消防器材。

  四、危化品仓库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仓库保管等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仓库的检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六、制订危化品入库验收制度,核对、验收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产地、铭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七、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

  八、危化品的领用,应严格控制,生产部应经常检查核实。

  九、剧毒物品应单独存放,必须实行“双五”即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放、双锁、双本帐的管理办法。

  十、仓库保管员应根据所保管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十一、危化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十二、危化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危化品销售管理制度 篇7

  1.目的

  为了加强罐区安全管理,确保物资储存安全,保护仓库、罐区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化工厂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储罐区。

  3.职责

  3.1安全环保科负责对仓库、罐区日常安全监督和检查。

  3.2销售科负责成品仓库的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

  3.3储罐使用单位负责储罐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

  4.工作程序

  4.1仓库安全管理

  4.1.1出入库管理

  4.1.1.1入库:库管员和搬运人员必须按照“产品入库通知单”上注明的产品名称、数量入库,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转运人员在雨雪天气时要加盖蓬布后进行转运,库管员要认真点清产品数量,确认包装完好无损后,履清交接手续。

  4.1.1.2出库:成品保管在接到"产品发运单"后,应首先检查车辆的清洁卫生,确保车辆在干净的情况下(以手摸无灰为准),方可按单上注明的产品数量,产品包装,质量等级发货。保管员在发货后立即清点库存量,做到帐实相符,每天将相关报表及时送销售科,生产科,每月26日配合生产科进行一次盘存,并将相关情况报销售科和生产科,若发现差异及时处理。

  4.1.1.3凡退回公司的货物,库管员必须当场验收,确保完好后,点清数量入库,并及时报销售科。

  4.1.2装卸过程安全管理

  4.1.2.1在装卸搬运危险品操作前,预先做好准备工作,认真细致地检查装卸搬运工具及操作设备。工作完毕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物质必须清除,防止相互抵触的物质引起化学反应。

  4.1.2.2产品为氧化剂的要单独装运,不得与酸类、有机物及自燃、易燃、遇湿易燃的物品混装混运,一般情况下氧化剂也不得与过氧化物配装。

  4.1.2.3人力装卸搬运时,应量力而行,配合协调,不可冒险违章操作。

  4.1.2.4装卸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在操作一段时间后,应适当呼吸新鲜空气。

  4.1.2.5装卸危险品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震动摔碰。对破损包装必须移至安全地点。

  4.1.2.6散落在地面上的物品,应及时清除干净。对于扫起来的没有利用价值的废物,应采用合适的物理或化学方法处置,以确保安全。

  4.1.2.7两种性能相互抵触的物质,不得同时装卸。对怕热、怕潮物质,装卸时要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4.1.2.8装卸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漱口、淋浴。中途不得饮食、吸烟,并且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黏膜等。如装卸人员出现头晕、头痛等中毒现象,应按救护知识进行急救,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治疗。

  4.1.3储存安全管理

  4.1.3.1产品堆码要求整齐有序,而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

  4.1.3.2袋装产品堆码高度为每托盘不高于六袋,重叠两托,总高度不高于3米;桶装产品堆码高度为每托盘堆码两桶,重叠三托,总高度不高于3米。

  4.1.3.3成品库房应通风、干燥、防晒、防潮、防挂、防击、防撞、防跌落,远离易燃物,禁止与易燃物、有机物、还原性物质同库储存,库房周围按安全环保科要求挂放灭火装置,以及警示标志,库门、库窗应牢固并有锁,禁止闲人入内,库房应平整卫生,每天扫、拖库房一次。

  4.1.3.4在产品入库后,应防尘、防雨、防火、库管员对库内的产品包装、产品数量、产品安全、产品标识负责。

  4.1.4运输安全管理

  4.1.4.1化工所有产品委托“绵阳市俊逸危化品运输有限公司”承运。

  4.1.4.2将危化品的产品性质、危化品等级、安全注意事项、泄露处理、应急处理等资料以书面形式(物质安全资料表)告知承运单位。

  4.1.5电器管理

  4.1.5.1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4.1.5.2危险化学品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4.1.5.2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4.1.5.3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4.1.5.4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4.1.5.5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等家用电器。

  4.1.5.6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

  4.1.5.7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4.1.5.8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4.1.6火源管理

  4.1.6.1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的道路应保持畅通。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4.1.6.2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4.1.6.3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4.1.6.4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4.1.6.5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4.1.7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4.1.7.1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4.1.7.2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4.1.7.3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4.1.7.4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4.1.7.5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4.2储罐安全管理

  4.2.1储罐区间距、事故存液池、消防设施等应按《化工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4.2.2储罐基座、事故存液池地面应采用防渗措施。防渗池内应急泵应保证完好。

  4.2.3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或在不排水时以土堵死出口。

  4.2.4原料贮槽及卸料管日常检查和维修由各使用单位负责。

  4.2.5易然、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宜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

  4.2.6易燃、可燃液体和压缩气体的储罐和管线的绝热材料、装卸栈台、安全梯和管架等,均应用非燃烧材料建筑。

  危化品销售管理制度 篇8

  1、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并建立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对不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范围,但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品,或其他危险物品均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2、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铁路运输适用本)、(铁运[1987]802号文公布)和《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3130)中的有关规定。3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的'规定,印贴专用标志和物品名称。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毒理性质数据(闪点、熔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以及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运输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厂。

  3、应指派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

  4、个人防护措施

  (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2)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剧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5、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危化品销售管理制度 篇9

  (1)运输

  ①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②佩戴好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碰、滚。

  ③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

  ④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或与瓶内气体起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得同车运输。

  ⑤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固定。

  ⑥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曝晒;应避免白天在繁华市区运输。

  ⑦严禁烟火,运输可燃气体气瓶时运输工具上应备有灭火器材。

  ⑧运输气瓶的车、船不得在繁华市区、重要机关附近停靠,车、船停靠时,司机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

  ⑨装有液化石油气的气瓶不应长途运输。

  (2)储存

  ①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②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经常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③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

  ④空瓶与实瓶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放置,并在附近设置防火用具或灭火器材。

  ⑤放置整齐,佩戴好瓶帽。

  (3)使用

  ①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铅印和颜色标记。

  ②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确认盛装的气体。

  ③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火源,应离明火10m以外。

  ④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

  ⑤夏季应防止曝晒。

  ⑥严禁敲击、碰撞。

  ⑦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⑧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⑨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

  ⑩在可能造成回流的场合,设备上应配防止倒灌的装置。

  ⑧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修理。

  ⑩液化石油气瓶用户不得将气瓶内液化石油气向其他气瓶倒装;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剩余残液。

  (4)改装

  ①根据气瓶制造铅印标记和安全状况,确定改装后充装气体和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

  ②对气瓶进行彻底清理、冲洗、干燥,换装相应的瓶阀和其他附件。

  ③按规定打检验钢印和涂检验色标,并按改装后盛装的气体更改气瓶的颜色、字样和色环。

  ④将气瓶改装情况通知其产权单位,记入气瓶档案。

  危化品销售管理制度 篇10

  1. 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仓库安全管理,保证安生生产,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做到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危化品仓库及相关供应协作单位。

  3.操作程序

  3.1危险品仓库管理员应熟悉掌握所有仓库内危化品的理化性质,并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

  3.2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应按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斜和滚动;灌装液体危化品时,卸料口应用管卡或铁丝卡紧扎牢,严防危化品泄漏及卸料管冲落,造成物料损失或危害人员安全;装卸对人身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如硫酸、甲醛等﹚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3.3危化品入库前均应进行检查验收,初次入库的危化品,仓库管理员应检查厂家是否提供该危险化学品的物质性能﹙质检报告),登记验收时要对照进货清单核对数量,检查包装有无破损,危化品有无泄漏,包装与实物是否相符等内容,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供应协作单位装卸造成泄漏,对一般物料造成泄漏的,由安委办会同仓库、采购及供协单位相关人员查清泄漏量及事故的危害性,向供应单位索取1000-10000元的.事故经济补偿,因供方装卸运输过程中造成危化品泄漏造成人身伤害的或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安委办会同相关部门查清损失状况由供方承担相应责任。

  3.4固体危化品入库时要严格按相应划分区域摆放,不得私自乱放,堆放的高度不得超过2米,防止倾倒。

  3.5仓库管理员应经常对危化品进行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等,应及时处理。发生危化品泄漏时,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执行,发生火灾时,按《火灾扑救、疏散处理预案》执行。

  3.6领用时由各车间班长根据实际用量填写领料单,指定专人进行搬运,危险化学品仓库要严格做好出库的数量登记,并向领用人说明化学品搬运使用要求。

  3.7凡用玻璃容器盛装的危化品的,必须采用木箱搬运,严防撞击、振动、摩擦、重压和倾斜,所有化学品按“先进先出、后进后出”的原则发货。

  3.8未经允许,禁止进入危化品仓库区,进入危化仓库的人员严禁吸烟带火种进入库区。

  3.9严禁在危化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

  3.10各种安全消防装置、警戒标记、照明等设备要定期检查,未经允许,危化品仓库设施不得私自移动、拆除或破坏。

  3.11每月底30日前仓库管理员及安委会成员必须对危化品仓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3.12仓库管理人员和经同意进入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人员务必遵守本制度,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3.13以上条款最终解释权归湖北山树风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作最终解释。

【危化品销售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危化品仓库管理制度_危化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04-01

危化品仓库管理制度04-20

安全管理制度危化品04-10

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07-25

危化品消防管理制度05-14

危化品仓库管理制度02-03

危化品储存安全管理制度02-10

危化品应急预案03-02

危化品停车场管理制度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