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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种植苗木协议书

时间:2022-05-08 15:34:33 合作协议 我要投稿

合作种植苗木协议书

甲方:欧日保 乙方:佛山市高明金棕榈

合作种植苗木协议书

园林有限公司

为了发展绿化苗木产业,争取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议,在平等共赢、互信互利的原则下订立合作协议,具体款项如下:

一、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现于湖光农场六队种植香蕉约180亩土地,包括土地上的所有生产及生活设施。

2、乙方提供种植技术及树苗和种植所需的各项开支。

3、三年总结算一次,甲方占销售收入30%,乙方占70%(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每销售一批树苗即按比例结算一次)。

二、合作期限:合作时间10年,即从2012年9月起至2022年9月。

三、种植品种及数量(附件)。

主要种植中东海枣(银海枣)、富贵榕(花叶高山榕)或其它适生品种。

四、甲方责任及权利。

1、甲方责任

①提供土地180亩并确保该土地10年使用期限(2012年9月至2022年9月)。

1

②提供现土地上的生产设施(包括供电及供水设施)和现有房屋等生活设施。

③土地租金由甲方按与湖光场租地合同金额每年缴交给湖光农场。

2、甲方权利:

①甲方占有苗木销售金额30%的比例分成,例如:出售1000支中东海枣苗每支50元,则销售金额为¥50000元,甲方占30%分成即¥15000元(注:甲、乙双方所有投入不再计成本只按销售额进行分成)。

②甲方有权对生产过程中的操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乙方应予重视并进行调整。

③乙方承诺甲方保底价平均每年30万元的合作分成,若在三年内的销售额分成达不到每年30万元的额度,不足部分乙方须补足给甲方(每三年结算一次,三年内的分成收益亦计入内)。

五、乙方责任及权利

1、乙方须负责生产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树苗、工人工资、电费、肥料、农药、设施维护及更新所需费用及其它植保设施。

2、负责制定和实施种植方案(包括树苗品种确定、采购、种植相关的操作)。

3、乙方权利

①有对生产种植的管理权,按市场价格(征求甲方意见下) 2

对苗木定价销售权利。

②占有销售金额70%的分成。

六、违约责任

甲、乙各方因自身责任造成对方损失的须负责赔偿对方相应的投入损失。

甲、乙双方应精诚合作,共遵协议,有未尽事宜再作补充,发生纠纷则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佛山市高明金棕榈

园林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时间:二O一二年 月 日

3

合作种植苗木协议书2016-08-11 13:56 | #2楼

甲方: 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为了发展绿化苗木产业争取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议在平等共赢、互信互利的原则下订立合作协议具体款项如下:

一、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现位于__________亩土地包括土地上的所有生产及生活设施。

2、乙方提供种植技术及树苗和种植所需的各项林业主管部门申报审批手续。

3、三年结算一次甲方占销售收入30%乙方占70%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每销售一批树苗即按比例结算一次。

二、合作期限合作时间10年;从2012年9月起至2022年9月。

三、种植品种及数量。 主要种植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责任及权利。

1、甲方责任 :①提供土地____亩并确保该土地10年。②提供现土地上的生产设施包括供电及供水设施和现有房屋等生活设施。 ③土地租金由甲方按与 ____________租地合同金额每年缴交给____________。

2、甲方权利: ①甲方占有苗木销售金额30%的比例分成

例如出售1000支苗每支50元则销售金额为50000元甲方占30%分成即15000元(注:甲、乙双方所有投入不再计成本只按销售额进行分成)。 ②甲方有权对生产过程中的操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乙方应予重视并进行调整。

五、乙方责任及权利 :

1、乙方须负责生产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树苗、工人工资、电费、肥料、农药、设施维护及更新所需费用及其它植保设施。

2、负责制定和实施种植方案包括树苗品种确定、采购、种植相关的操作。

3、乙方权利 :①有对生产种植的管理权按市场价格征求甲方意见下使用期限2012年9月至2022年9月。对苗木定价销售权利。 ②占有销售金额70%的分成。

六、违约责任 :

甲、乙各方因自身责任造成对方损失的须负责赔偿对方相应的投入损失。 甲、乙双方应精诚合作共遵协议有未尽事宜再作补充发生纠纷则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时间:二O一二年 月 日

花卉苗木种植合作协议2016-08-11 20:52 | #3楼

一、总则

1、湘潭向阳苗木花卉有限公司和源茂园艺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相互考察、友好协商,同意在湖南省湘潭市向阳花卉苗木农场进行苗木种植、经营的合作,特签订本合同:

2、本合同的各方为:

湘潭市向阳苗木花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湘潭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湘潭市 路 号,法定代表人:姓名:郭斌泉,职务:董事长,籍贯:湖南湘潭。

源茂园艺有限公司(大陆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广东省佛山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佛山市顺德区花卉大世界红??路8号,法定代表人:陈冠华,职务:董事长,籍贯:台湾。

3、甲、乙双方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

4、花卉苗木种植的合作,由甲方提供适宜苗木种植的土地使用权、部分苗木资金、生产管理人员工资以及苗木生产过程中的材料及配套设施。乙方提供苗木及技术。双方不折算投资比例,按各自向苗木种植场提供的合作条件,根据苗木销售的数量和价格确定收益,并各自承担风险。双方合作后,由甲方进行统一管理,独立核算,但乙方可派专人进行苗木成活率、技术及销售监督,合同期满后,如果双

方继续签约,其苗木按当时市场价并根据其收益比例分配后作为续约投资升入下一期的投资。如果终止,则剩余苗木根据其品种、数量,由甲方根据苗木栽植时确定的价格支付给乙方投资部分的资金,其苗木归甲方所有。

5、甲、乙双方合作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和技术交流的愿望,引进适宜本地栽植的沿海地区、台湾地区的花卉苗木的品种,提高苗木的档次,发展新的品种,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具有中南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同时,甲方所在区域其特有苗木也可引进乙方进行经营和销售,并进行技术和产品交流,力争双赢。

6、甲、乙双方合作年限 年,自签订本协议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经营合作的过程中,双方合作顺利,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合作期限。

7、如果因国家建设需征收甲方的生产场地,可经甲、乙双方协商,选择如下方案:

(1)终止合同,按市价将场地苗木作价给甲方或乙方,苗木所持方付给对方征收年限的苗木收益。

(2)合同继续,甲方另选同等条件的生产场地,其移载费用、场地建设费用归甲方负责,但其征收补偿归甲方所有。

8、生产经营的规模为:

(1)根据其甲方生产场地的气候条件和乙方提供苗木的生长特性,在双方管理人员和技术工程人员的协商下,确定苗木的品种、规格、数量及价格,确定第一期苗木的投资金额。

(2)根据苗木生产场所的生产及销售情况,确定后期的投资金额。

9、苗木销售以中国中南市场为主,甲、乙双方确定销售价格,由甲方负责,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税法和地市有关税收的规定交纳各种税款。

二、投资金额

1、第一期投资 万元。

其中:甲方投资 万元

(1) 万元(支付乙方苗木资金部分)

(2)甲方场地建设:a土地所有权费用 万元;b生产用房及配套 万元;c水电设施 万元;d载植费用 万元;

(3)其它 万元

其中:乙方投资 万元

(1)苗木 万元

(2)运输 万元

(3)其它 万元

2、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其生产场地的基本建设的投资,并在乙方苗木到场后 天内,按 比例,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在苗木投资内甲方的投资金额。

3、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生产场地内苗木的投资部分,并完成运输部分的投资。

三、合作双方应负责的事项

1、甲方负责事项:

(1)依照湖南省湘潭市《土地管理条例》的规定,合法办理土地使用权手续。

(2)负责购置生产设备、办公用品、交通用具、通讯设备等。

(3)负责种植土地的平整、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4)负责生产场地及生产用房的设计与施工。

(5)负责招聘场内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及其它人员。

2、乙方应负责的事项:

(1)按双方确定的苗木品种、规格、数量,负责选购生产旺盛、无病虫害的优质苗木。

(2)负责苗木起苗和运输过程中的质量。

(3)负责苗木栽植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4)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5)负责苗木栽植的成活。

四、利润分配

1、自签订日期生效起:

二年期内,甲方与乙方按苗木销售价的 比例分配。 三年期内,甲方与乙方按苗木销售价的 比例分配。

四年至六年期内,甲方与乙方按苗木销售价的 比例分配。 六年至八年期内,甲方与乙方按苗木销售价的 比例分配。 八年至十年期内,甲方与乙方按苗木销售价的 比例分配。

2、苗木的销售价格由甲、乙双方根据当时时价确定,按每季度进行调整。

3、苗木销售资金由甲方负责回款,其资金单独立帐,其资金状况定期通报乙方,资金到帐后,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比例及时返回乙方。

五、经营管理

1、设立湘潭市向阳苗木花卉有限公司花卉苗木种植分部,甲、乙双方种植的花卉苗木单独经营,独立核算。

2、在生产经营管理上,以甲方为主,甲方指派项目负责人进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财务、生产人员安排、生产资料购买及苗木销售,乙方可派管理人员协助及监管。

3、在技术方面以乙方为主,乙方应指派技术工程师长期对甲方的技术人员和工人进行培训,并负责实施从栽植至生产管理维护方面的技术指导,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协助。

4、根据其生产种植分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分部的工作人员职责、规章制度,以确保分部的生产管理顺利进行。

六、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和解除及违约责任:

1、本合同及附件的修改或补充,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签署书面协议盖章生效。

2、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各条款所规定的双方所履行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合同,造成双方合作无法进行经营,视其违约方单方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终止合同。

3、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4、合作期间由于自然灾害或其它不能预见并对其产生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序,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

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及附属文件,自双方协商同意,签字认可后生效。

2、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合作章程、投资协议、苗木销售协议、技术转让协议等相关文件,均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

3、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效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苗木种植协议书2016-08-11 15:15 | #4楼

甲方:江苏骄龙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甲 (以下简称 方) 乙方:盐城市亭湖区春荟园艺场 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甲方将位于骄龙仓储办公区绿化种植任务确定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次种植任务,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协议:

1、地点: 新洋经济区龙桥村

2、施工方式:本协议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

3、工期:乙方确保在2015年10月13日开工,于2015年10月 23日完成。

4、质量标准:合格。

5、本协议养护期为壹年。在护养期内乙方应按照养护规范进行养护,及时调整不成活的苗木,确保苗木成活率100%。移交甲方时每少一棵按价扣减质保金。

6、协议总价及付款方式:

本协议总价为(大写)柒万贰仟柒佰柒拾伍元整(¥72775元),在施工结束验收合格后付协议总价的50%给乙方,6个月后付至70%,余款作为质保金,在护养结束移交甲方后一次性付清。

7、乙方应及时做好种植准备,按照甲方要求组织苗木进场(具体品种、数量详见苗木清单)。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精心组织,确保种植质量。

9、施工过程中,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监督与管理。

10、乙方应按照相关安全法规进行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若出现安全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年 月 日 年月 日 乙方:

苗木种植协议书

甲方:江苏骄龙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甲 (以下简称 方) 乙方:盐城市亭湖区春荟园艺场 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甲方将位于骄龙仓储仓库四周绿化种植任务确定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次种植任务,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协议:

1、地点: 新洋经济区龙桥村

2、施工方式:本协议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

3、工期:乙方确保在2015年9月7日开工,于2015年9月 17日完成。

4、质量标准:合格。

5、本协议养护期为壹年。在护养期内乙方应按照养护规范进行养护,及时调整不成活的苗木,确保苗木成活率100%。移交甲方时每少一棵按价扣减质保金。

6、协议总价及付款方式:

本协议总价为(大写)伍万贰仟捌佰陆拾伍元整(¥52865元),在施工结束验收合格后付协议总价的50%给乙方,6个月后付至70%,余款作为质保金,在护养结束移交甲方后一次性付清。

7、乙方应及时做好种植准备,按照甲方要求组织苗木进场(具体品种、数量详见苗木清单)。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精心组织,确保种植质量。

9、施工过程中,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监督与管理。

10、乙方应按照相关安全法规进行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若出现安全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年 月 日 年月 日 乙方:

苗木种植协议书

甲方:江苏骄龙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甲 (以下简称 方) 乙方:盐城市亭湖区春荟园艺场 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甲方将位于骄龙仓储围墙南至新园路绿化种植任务确定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次种植任务,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协议:

1、地点: 新洋经济区龙桥村

2、施工方式:本协议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

3、工期:乙方确保在2015年10月18日开工,于2015年10月28日完成。

4、质量标准:合格。

5、本协议养护期为壹年。在护养期内乙方应按照养护规范进行养护,及时调整不成活的苗木,确保苗木成活率100%。移交甲方时每少一棵按价扣减质保金。

6、协议总价及付款方式:

本协议总价为(大写)玖万零伍佰玖拾元整(¥90590元),在施工结束验收合格后付协议总价的50%给乙方,6个月后付至70%,余款作为质保金,在护养结束移交甲方后一次性付清。

7、乙方应及时做好种植准备,按照甲方要求组织苗木进场(具体品种、数量详见苗木清单)。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精心组织,确保种植质量。

9、施工过程中,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监督与管理。

10、乙方应按照相关安全法规进行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若出现安全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年 月 日

年月 日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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