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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作协议书

时间:2022-05-08 15:30:02 合作协议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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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作协议书

甲方:四川宏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优势,开拓市场,共同发展,为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力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精神,结合本工程实际,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建筑工程合作协议书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施工内容及范围: 。

4、工程质量:合格 。

5、工期: 。

6、合作方式:

由乙方负责提供社会信息资源和资金,并配合甲方投标,中标的建筑工程项目,在甲方同业主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双方共同组建该工程项目部,由乙方负责组织资金、材料以及劳动力等,按甲方项目管理要求组织施工,经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二条、项目管理模式

一、项目合同管理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协调和指挥、接受甲方委派项目人员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工程的指导、监督、协调、检查。

2、乙方应全面负责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条款协议,承担全部责任及义务。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违约,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3、工程项目主要施工队伍由乙方选择推荐,要求使用有用工主体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劳务公司),报甲方审批。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能将工程分包,更不允许进行转包和违法分包活动。

二、项目班子管理

1、甲、乙双方按业主要求共同组建满足施工要求的项目班子。

2、乙方进入项目部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资格证书和上岗证,并将相关资料交甲方审核备案。

第三条、项目管理费用及保证金

1、乙方按工程结算总价的 % 向甲方缴纳管理费(不含税金及有关部门规费),由甲方统收统支。

2、管理费支付时间:甲方负责对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审核确认,工程款到账后甲方据此扣除管理费、税金、派驻项目人员工资、规费、保修金和其他约定费用。

3、乙方负责承担本工程招投标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4、按合同约定的垫资、保证金、履约保函、担保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和解决。

5、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按合同总价2%(特殊情况可根据工程规模请示后调整)向甲方缴纳保证金(含0.7%。建账保证金,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进度保证金),可按工程进度分阶段缴纳。

第四条、项目管理人员构成及工资标准

1、甲方委派 为甲方项目管理代表,其余项目管理人员为 。

2、甲方派驻项目人员工资标准分别为:(含五类保险): 元/月; 元/月(通讯费由乙方解决),乙方提供食宿,乙方每月按时将甲方派驻项目人员的工资上缴给甲方,由甲方负责发放。

3、甲方派驻项目人员在工程实施期间如遇公司学习和培训,乙方应该无条件支持,工资照常发放。

4、乙方委派 为乙方项目管理代表,其余项目人员为 。

第五条、财务管理

一、资金管理

1、工程资金必须统一划拨到甲方指定账户或共管账户。项目每笔资金到账后,由乙方拟定资金支付计划,经甲方派驻项目主管人员签字后,上报甲方审批,并由甲方财务人员监督支付。

2、甲方收到工程资金在扣除管理费、税金等相关费用后将工程资金按工程形象进度完成比例支付给乙方,乙方须专款专用,不扥挪用、拆借、串用。未经甲方许可,乙

方不得擅自向业主收取与工程有关的任何工程费用,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3、资金支付计划必须首先保证项目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若因拖欠而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通报,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而且甲方有权追究经济赔偿。若有上访,一次处罚壹至伍万元。

二、财务管理

1、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按照工程承包合同价的万分之七缴纳建帐保证金。

2、工程开工后,乙方应按国家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甲方要求,建立健全符合甲方规定的财务核算体系,负责核算工作,按时报送会计报表,工程竣工后,项目会计核算资料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返还建账保证金。

3、乙方必须在工程竣工后6个月内与业主完成财务决算、否则,乙方应主动提出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请求,直至申请人民法院支持。在工尾款支付前,乙方应向甲方作出债务清偿完毕的法律承诺,并将工程相关财务资料(原件)送交甲方财务部门存档后,方可根据具体情况支付。

4、工程在办理完结算后,甲、乙双方应履行财务决算手续,以保障双方的经济利益。

三、税收管理

1、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单位义务。乙方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依法缴纳营业税、城建费、教育费,以及其他应缴纳的税金(所得税由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缴纳)。工程资金到帐后,甲方按比例扣缴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金,如由业主代扣代缴的,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委托代扣代缴相关手续,并提供有效的完税凭证。

2、甲方每次拨付工程进度款时乙方必须出具等额的与工程相对应的成本发票,(建筑工程成本发票不得低于工程款70%,装饰装修工程成本发票不得低于工程款60%)。

3、工会经费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办(2015)187号《关于经费和工会筹备金有地税部门统一代征的实施意见》工会筹备金0.3%、残疾人保障金 %等有关规定交甲方,由甲方统一缴纳。

4、合同印花税按0.03%的合同印花税在第一笔进度款中一次性扣收。

第六条、质量、安全、标化、进度及工程技术管理

一、工程质量管理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业主的要求后,甲方将质量保证金返还乙方,否则予以扣罚。

3、工程未达到质量要求,乙方应及时整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甲方视其质量事故情况,并作出相应处罚。

二、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达到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要求(无重大伤亡事故,轻伤频率低于1.5%。)后,甲方将职业健康安全保证金返还乙方,否则予以扣罚。

2、乙方在施工现场须设置专职安检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甲方或甲方派驻人员检查发现施工中存在不安全行为和隐患,有权纠正、罚款或立即停止其工作。

3、凡是在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过程中,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或安全评价、安全检查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通报批评或对企业安全许可证扣分的,甲方视其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应自行承担指标责任和由此带来的赔偿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

5、按规定应办理保险的,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单据原件交甲方。

三、环境、标化管理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达到甲方要求的标化工地标准,则甲方将该保证金返还乙方,否则,予以扣罚。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统一制作施工现场的标识、图牌、徽记。

3、乙方负责该工程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所必须的施工场地硬化、工地内防尘整治等工作,若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不文明施工行为,造成一切所示和后果概由乙方自行承担指标责任及由此带来的赔偿责任等一切损失。

四、进度管理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达到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总进度的要求,则甲方将保证金返还乙方。否则,予以扣除。

2、乙方应达到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总进度的要求。乙方未达到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总进度的要求而被罚,其所有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工程资料管理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做好施工过程中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根据公司川四建发

[2015]21号要求实行押金制度,本工程竣工资料押金数额为 万元整,押金在拨付工程款中预扣。工程竣工后,将全部完整档案资料移交 份到甲方档案室后,方可将押金返还给乙方,如不能按规定上交竣工资料,没收其押金。

六、生产要素管理

乙方的材料采购、劳务用工以及周转材料、机具设备租赁等,不得以甲方公司名义或项目部名义对外签订合同,若确需签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按合同优先支付,不得拖欠。凡乙方涉及合作项目签订的所有合同,须交甲方备案。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履行或不按约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承包合同及单方处置本工程,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并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和经济信誉赔偿。

2、乙方若因工程质量、安全、农民工工资。环境保护等原因,受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理和通报给予严重处罚,且承担行政处罚,若因曝光造成甲方停止招投标一次则按结算总价的 1 %进行处罚。同时,若乙方无故拒付农民工工资,甲方有权按乙方结账的余额直接代扣代付。

3、工程在施工期间受施工管辖城区各季度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化检查,其检查评定结论必须在合格以上,若不合格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4、如工程在竣工验收备案书上的安全评价不合格,按结算总价的 1 %进行处罚。

5、乙方因劳动力合同签订、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缴纳等原因引起的劳动纠纷,以及经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若因乙方原因,引起法律纠纷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若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为本承包协议的有效附件,与本协议具有由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后,待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完毕,业主支付完工工程款,甲乙双方结清经济、技术等事宜后自动失效。

第十一条、本协议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建筑工程合作协议2016-08-11 17:51 | #2楼

合作人

根据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合作合同规定,本着相互自愿、相互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则,特制订以下协议:

一、合作工程名称:

二、合作工程地点:

三、合作时间:从工程开工至本工程交工验收结算收款,人利润平均分,帐目清楚,都无意见后签字终止。

四、合作方式:分 股,股份制式。即 各持一股,二人责任、债权、债务同担,风险均担,利益共享。

五、责任分工:由 负责与建设方签订工程合同,负责甲乙方关系融洽。 负责工地原材料购买工作。但分工必须合作,相互协商,以尽量减少工程成本费用为原则,各单项项目工程单价,施工管理人员、人员确定、工资待遇。施工班组单价、大型材料单价(如钢筋水泥、木材、红砖、砂石及四钢租赁价格)都必须经二人共同商量,同意后确定。小型材料及工地临时用工单价必须二人同意决定。赊欠材料及工人工资必须由二人签字后方可支付。

六、投资办法:由 共同集资、借支,以 建筑公司的名誉在二人认可的银行独建一帐号,每收一次工程款必须入此帐号,专款专用,由 负责款项收支。由 留一枚私人印章在银行。 掌握财务公章,我们二人中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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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谁都不得以任何原因或借口动用、挪用或拆借工程款,如谁有违反就负责一切违约后果责任,甚至开除其谁的合作权利。

七、记帐方式:定期或月底二人必须在一起对各种票据单价、数量统一认可后,方可各记一份帐,互相签字认可,如有大笔外花费用,须由二人提前商量同意。

八、现场管理:二人分工后但必须密切配合,共同分享现场,组织指挥决策权利,共同商讨施工方案。管理办法:制度措施贯彻,至于现场管理的具体细节条款,由工地项目经理和施工员一起制订,我们二人审批。

合作人签字:

年 月 日

共 2 页

建筑工程合作协议书2016-08-11 17:40 | #3楼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丁四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减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合作承包 工程,在不违反现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进行工程建设,进而实现工程利润的最大化。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包工包料的方式合伙承包对外以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个月,自月年 月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

各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各出25%,计人民币元(启动资金,后期因工程进展需要各方以同比例方式继续投资。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各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本工程,在扣除各种成本(工程中介费,建筑公司挂靠费、税金、施工班组劳务费、施工机械租赁费、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施工水电费、办公用房租赁费、临时设施费、安全维护设施费、预结算费用、招待费,以及各方认可的用于本工程的各项开支)后,所获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均占25%。

2.债务承担:本着风险共担的原则,如成本工程出现亏损或施工中间出现的有关处罚,按各方合伙人由合伙盈利偿还,合伙盈利不足清偿时,以押金承担责任各占25%。

第六条 各方的的权利

1.甲方权限是:

(1)刘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负责工程的全面工作;

(2)对合作事业进行管理;

(3)对各项开支进行签字;

(4)支付合伙债务;分配合伙盈利。

2.乙方的权利:

(1)全面工程施工进展的管理;

(2)听取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作重大事项

3.丙、丁方的权利:

(1)各种材料的进出购销;

(2)听取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作重大事项。

第七条 禁止行为

1.未经三方同意,禁止任何一方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任何一方在同一工程项目地与他人合作。

3.禁止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不利时退伙。

5.如合作双方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2倍赔偿。

第八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各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作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的盈余,则按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作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作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部分,由前期资金承担。

第九条 纠份的解决

合作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当地人民法院。

第十条 本协议自与 订立合同之日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合伙人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__ __(盖章) 乙方签字:__ __(盖章) 丙力签字:___ _(盖章) 丁方签字:__ __(盖章)

年月

项目工程建设合作协议书2016-08-11 14:12 | #4楼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进行项目工程建设的战略合作,经甲、乙双方对第一期工程项目建设合作事宜进行了商议,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项目的综合概况

1、项目工程名称:

2、项目工程地址:

3、项目建设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xx-xx㎡以上。

4、结构及层数:xx-xx层框剪结构。

二、工程建设的合作方式

1、甲方同意在乙方注入项目建设前期资金后,由乙方按照包工包料方式承包本项目的部分工程的施工进行合作,则工程的发包单价为xx-xx元/㎡(含税费),项目施工检测费(不包实物检测)由甲方负责。

2、在签署本协议后五日之内乙方向甲方交纳本项目工程建设保证金(人民币):贰仟万元;甲方以公司项目土地承担该款项的担保责任,并保证在xx-xx年xx月xx日前开工,桩基土方开挖之日即是项目开工时间。如不能在xx-xx年xx月xx日前开工,甲方应在xx-xx年xx月xx日起支付乙方的资金利息;即每月五日前按月息xx%,即每月支付给乙方xx万元利息,如在xx-xx年xx月xx日止不能开工, 1

甲方必须从乙方交款日期起计算利息,利息按月息xx%结算支付给乙方,甲方无条件返回全部保证金贰仟万元及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利息xx-xx万元合计xx-xx万元整,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xx-xx年xx月xx日前)全部付清,如未付清按本合同第二项工程建设的合作方式第二条执行,即甲方以公司项目土地承担该款项的担保责任,本项目建设合作协议继续有效。

3、甲方发包范围:按照甲方提交本项目的全套施工图纸除地下室土石方、铝合金门窗、电梯门套及幕墙,室外水电及景观工程、消防、人防、电梯设备及裙楼干挂大理石之外的全部土建、水电安装及本工程外墙周边两米内的一切回填土方、渣土外运等内容含(但不限于):此单价含(1)桩基础工程;(2)地下室工程;(3)主体工程;

(4)屋面工程;(5)内外装饰工程;(6)室内给排水、强弱电安装工程;(7)节能保温工程;(8)入口厅装修(桩心埋深不超过10米,设计含钢量58kg/m2)。

4、价格计算依据:

(1)如项目的增减工程的结算及取费则按湘建价[2015]406号《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呈清单计价办法》及相应配套文件执行,民工工资按56元/天调差。

(2)主材(钢筋、商品砼、水泥、砖)价格调整:按施工期内《衡阳工程造价》发布执行,在合同主体工程施工期内如发布价加权后每期综合平均发布价与合同签订时的同期发布价相差±3%内不予调整。超出3%部分给予以上四类主材价格的调整。具体在《施工承 2

包合同》中进行明确。

5、项目工程款支付方式:

(1)甲方经相关部门审定的施工图交乙方进行预算和施工组织设计。双方依据本协议的相关条款签署《施工承包合同》。乙方进场开工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退返乙方项目建设保证金800万元用于启动施工,项目基础工程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建设保证金200万元,全部地下室工程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返还乙方300万元,主体完成一半五个工作日内返回乙方300万元,主体工程全部完成封顶后五个工作日内返还400万元。

(2)乙方完成项目基础及全部地下室工程后,甲方按单价1600元/ m2支付乙方该项工程进度款。主体工程每完成二层甲方付款一次,甲方按单价1000元/ m2(含水电安装工程)支付乙方该工程进度款。项目内,外装修工程每完成二层付款一次,甲方按单价230元/ m2支付乙方该项工程进度款(每次付款期限不超过10天)。

(3)竣工验收按规定经市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后,办理资料移交后进行工程结算,时间为四个月内完成。

(4)项目工程痛工验收结算后甲方应向乙方拨付工程示至总造价的97%,截留3%作为工程的质保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5)施工期内允许调整的内容和依据:双方另行签订《施工承包合同》。乙方按审定的施工图严格施工,并按双方约定的平方米包干造价1420元承包施工。如政策调整、设计变更和材料价格影响总

造价时,经甲、乙双方确认单项的工程造价变更正负在5万元以上的双方可进行包干造价调整。

三、工程施工企业的处理和重大设计变更费用的计取

1、施工现场三通一平由甲方负责,其费用不含在包干造价内。

2、乙方必须具备自有资金实力及工程施工承包的相应资质条件,并按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施工备案手续。

3、重大设计变更(指结构、规模、标准)由该工程图纸设计部门出具变更图用变更说明,并由乙方负责施工,其费用不计入进度款支付,待竣工结算时按双方签证的实际发生额给予调整总造价。

四、项目工程保修

1、本工程保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五、其它有关事项

1、承包资质由乙方负责(具有相应的施工承包资质),由甲方缴纳的劳保基金按政策规定返还给乙方,依法定程序完成中标工作,甲方全办配合。

2、甲方只认可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施工单位,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将该项目施工及附属工程施工转包给他人。若有上述情况,甲方有权收回与乙方签订的施工项目,所发生的费用及违约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将另行选择施工单位。

3、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施工工期将严格按照建设主管部门的合同条款和总承包合同条款执行。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叁佰万元整。

七、本协议共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上协议经双方负责人盖章及签字后,且乙方在2012年9月10日前交纳项目建设保证金2000万元后生效。项目开工前双方另行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 理 人:(签章) 代 理 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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