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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四中全会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

时间:2022-05-07 22:36:55 积极分子思想汇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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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四中全会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

敬爱的党支部:

十八届四中全会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

十八届四中全会会议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并将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我们党第一次在中央全会上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的庄严选择。

从开国大典前夕的《共同纲领》播下法治的“种子”,到民-主法制在经历曲折后的艰辛探索;从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中国共-产-党的坚定信念和执着追求。我们欣喜地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法治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

一组数据引人注目:截至2015年3月,我国现行有效法律242部。68部法律的制定或修改列入了本届全国人大及其会的立法规划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立法引领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成为国家治理新常态。

2015年5月20日,天津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挂牌成立,1枚公章取代了过去109枚公章的权限。“昨天上午交的材料,今天就全部拿齐了,真是太快了!”在滨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里,来办件的张璐告诉。国务院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达600多项。“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政府理念深入人心。

多轮司法体制改革,使“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成为司法机关孜孜以求的庄严目标。2015年8月22日,福建小伙儿念斌在被羁押多年、4次被判死刑后,终于被宣告无罪释放。此刻,迎接他的不仅有自由的空气,还有法治国家对****的保障、对公正的呵护。(面试网 http://ad.cankao.gcw818.com)

不久前,宁夏中卫的农民王金富决定结束长达3年的上访奔波,改为向法院提起申诉。“现在走到哪里,都说要走法律程序,找领导也没用了。”朴实的王金富说。随着《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的出台,诉讼与信访彻底分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成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求。

依法反腐、制度反腐,“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审视党的以来的反腐历程,反腐以治标开始,在过程中逐步制度化,通过一系列规范性的做法,最终达到治本的效果。不难看出,法治化无疑是反腐倡廉最鲜明突出的特点,其本身就是依规治党、依法治国的重大实践。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必须首先回答,当前我们在法治国家建设中仍然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什么?

从人民网每年全-国-两-会前夕进行的“两会调查”中可以看到,从2002年到2015年的13年间,“反腐倡廉”12次名列网民关注的“两会热点”前三名。而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司法公正、食品安全等网民关注度较高的话题无不与法治密切相关。

****之风令公众对公权力机关和公职人员的信任大为消减;执法不严让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有害食品事件频频上演;有法不依令“看得见的手”进退两难,“看不见的手”难以施展。过去的经验和现实的要求都表明:治理当今中国的问题,健全法制、厉行法治,实现全社会的公平正义,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坎。无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按下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快进键”。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015入党积极分子十八届四中全会思想汇报2016-08-02 19:21 | #2楼

尊敬的党支部:

举世瞩目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昨天召开,依法治国据信是这次会议的焦点议题。中国社会对此充满了期待。

依法治国的概念在1997年召开的十五大上首次被写进大会报告,1999年被明确写入宪法。这十几年里中国的法治建设积累了大量基础性成果,“依法治国”也已在全体国民中耳熟能详。

然而我们逐渐搞懂,依法治国远不仅仅是一项国策,一个决定,它更是一种能力,是社会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更新。对中国这个现代化起步晚的大国来说,依法治国首先需要执政者的坚定决心,然后需要从开展立法到向全民普法、再到推进执法的一系列系统工程。这当中哪个环节松懈了,都可能影响全局。

应当说这些年中国法治建设在不断前进。这个领域承受的批评相当多,发生的公共危机似乎也最多。尽管它们导致了一时的痛苦,但这些痛苦后来大多转化成了促进依法治国的动力。社会很多力量都对这一局面做出了贡献,有时这些力量是彼此对立的,但它们的合力产生了正面效果。

我们以往听到的一些激进声音有不少是针对法治领域的,它们有些超越了当时的社会条件,甚至传达出对体制的某种对立情绪。但中国社会逐渐形成的弹性缓冲了它们的破坏力,容纳了这些声音的积极回响。

今天党的全会带领全社会关注依法治国,下大力气推进它,中国社会的整体准备显然与十几年前已不可同日而语。中国的立法已基本形成体系,普法教育通过宣讲和一系列公共事件的处理已经深入人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已经不再是个理念和口号,而是中国主流舆-论十分严肃的要求和坚持。

中国社会各界对应当依法治国的共识达到空前的高度,它对社会生活以及政治层面的深入度也前所未有。比如人们对依法治国的最初理解是要规范社会运行,更多是针对老百姓的。而如今它的强调锋芒更多转向对权力的制约,如何确保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也成为官方主动参与探讨的问题。

“法治是治国理政基本方式”,“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这些表述都已出现在中国官方正式文献和领导人的讲话中。这不仅是表述上的跨越,中国法治建设的行动已在准备迈上新台阶。

法治在一定意义上说已经是一种价值观,一些人会因此对这一领域做得不如意的地方每次都进行政治拷问,有时导致矛盾和冲突激化。通过这次四中全会,也通过对以往中国法治建设进程的回顾,或许我们能看得更清楚些:推进依法治国是这个国家整体上的真实努力,中国的主流力量在最近几十年里的确没想在这条并不容易的路上停顿。

民-主、法治这些美好的概念很早就进入中国,但我们用了一个世纪的时间大体搞明白:它们不是单刀直入,通过大跃进的方式就能实现的。我们必须铺就一块块现代化及社会综合建设的基石,其中的任何环节我们都不能绕开或省略。我们只能也必须划出一条充满理想、而又现实主义的轨迹。

汇报人:

2015年10月28日

入党积极分子十八届四中全会思想汇报20152016-08-02 16:43 | #3楼

敬爱的党支部:

反腐不避政治局,这种超常规、超期待的大动作,表明执政党在对待党纪国法与至高特权的关系上,选择站在了维护-法治的坚定立场,蕴含着执政党执行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绝对性,体现出中共执政决意走上法治轨道的强大决心;而在中央委员会上专题研究依法治国,这在党的历史上尚属首次。

2015年7月29日,世界再次为中国“震撼”。这一天,中共中央决定对周永康立案审查,改革开放以来最大的“大老虎”终于浮出水面;这一天,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今年10月在北京召开十八届四中全会,主要议程是“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两件大事,其实都关乎同一个话题,那便是法治。

反腐不避政治局,这种超常规、超期待的大动作,表明执政党在对待党纪国法与至高特权的关系上,选择站在了维护-法治的坚定立场,蕴含着执政党执行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绝对性,体现出中共执政决意走上法治轨道的强大决心;而在中央委员会上专题研究依法治国,这在党的历史上尚属首次,它更加表明执政党对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对中国的现代化转型而言,无疑具有里程碑式的历史性意义。

不过,在赞赏这种超常规动作的同时,亦应看到,中国现行法律从未规定可以对任何层级的高级领导人法外开恩。仅从法律来看,这至少没有超越法律的常规,这种超常规更多指向政治惯性和普遍的社会观念。

中国具有数千年的人治传统,求索法治的道路崎岖曲折。以来,从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到“建设法治中国”,从新法治十六字方针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执政党力行法治的思路与部署清晰可见。更为可信的是,这种矢志法治的决心在很多领域开始得到践行,诸如反腐“有案必查”对法治原则的兑现,废除劳教对于法治精神的捍卫,司法改革对于法治理念的汲取等等,都预示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站在了新的时代起点。

中国共-产-党对于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渝信念,源于对法治求根治本优良本质的认同,源于对时代中国各种矛盾和问题的省察,也源于对治国理政历史规律的把握。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并不是最优的统治方案,但却是现实世界中所能找到的“最不坏”的方案,因为法治优于“一人之治”和“少数人之治”。无论是破解改革中的阻力与障碍,还是摆脱既得利益的束缚与干扰,无论是走出绝对权力的腐-败定律,还是步入权利神圣的时代殿堂,都需要法治在更纵深的层面落地生根。当前,中国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深水区”,各种复杂的矛盾纠纷和利益冲突逐渐显现,权力的失范与社会治理的失效不断挑战社会公平,与各种“治标”的方式相比,只有法治才是求根治本的良方。选择法治,坚定地推进依法治国方略,中国梦的实现便有了坚实的根基。

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核心议题,必将勾画出未来法治中国的发展蓝图,寄托着华夏儿女百余年来追求现代化的绵绵厚望。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治建设已经取得了不菲的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建成,形式法治的构建更加完备。立足于这种现实基础,中国法治建设正处于从形式法治向实质法治的转型阶段。

这种转型的一个重点和难点,在于司法机构的独立化运作。以来,审判独立成为司法改革的重点关键词, 和最高法均多次提到“要确保审判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2015年2月,在主持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时,就提出“要确保审判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其后,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等多个场合,最高法院院长周强也多次谈及“审判独立”。而今年以来,审判独立的提法更加密集集,最高法院领导人在公开场合提到司法改革时几乎都会提及审判独立。有专家分析审判独立将是司法改革方向,还有人解读为中国正在走向司法独立。

欲让法治真正成为党的执政方式,成为政府的行政方式,成为全民的生活方式,千百年沉淀下来的心理、习惯与传统,还会呈现出诸多文化层面的阻力。由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更加呼吁顶层设计,更加要求系统配套,更加强调知行合一。

法治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刚开始的构建需要所有侧重。不同国家基于不同的历史传统和现实状况,选取不同的方向作为法治着力点,进而分化出不同的推行实质法治的进路。以英美为代表的西方国家,主要采取的是一种“司法中心主义”进路,强调法院对法治的捍卫、发展功能;以德法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则主要采取“立法中心主义”进路,强调制定法的权威与规则效力,立法机关而不是司法机关构成法治大厦的“拱门石”。中国的法治走的也是一条“立法中心主义”的道路,将“有法可依”作为法治系统的首要前提,通过在经济、行政、社会领域急速立法,最终确立起治国理政的规则框架。

但是,在目睹立法如潮的同时,普通民众并没有相应地增长对法律的信心和期望,甚至怀疑“法”的存在。法律为什么实施不下去?制定出来的法律为何不能赢得人们的信仰?中国法律实施过程中究竟遭遇哪些瓶颈?念兹于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得不面对当前中国法治建设的最大困境:法律体系背景下的实施难题,并由形式法治转入实质法治建设阶段。

基于中国不同的政治体制,推行实质法治依赖司法的崛起,同时也依赖在行政执法的归位,司法与行政执法共同构成一种“执法中心主义”的法治进路,以推动良法得到良好的实施,重塑法治的权威与公信。因此,我们不难理解在执政党的治国理政“总盘子”里,为何对行政体制改革持续倾注心力,为何将司法体制改革置于突出地位予以顶层设计。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当中,特别强调了两方面的法治改革,一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司法体制改革,两者共同指向法律的实施系统。

指出:“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或者实施不力,搞得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那制定再多的法律也无济于事。” 而只有从司法和行政执法领域打通法律运送正义的两条“大动脉”,才能为整个法治肌体输送新鲜血液,维系政体和国家、社会肌体的健康。

所以,保障严格执法,克服非平等执法、钓鱼执法、寻租性执法、非文明执法、限制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疲软式执法、非法性执法、滞后性执法等行为,彻底纠正行政执法不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司法独立与公正,让每个人在司法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重中之重。如此,我们才能从法律大国转型为法治强国。

入党积极分子十八届四中全会思想汇报范文2016-08-02 13:15 | #4楼

敬爱的党支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隆重召开了,此次会议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重要战略部署,中外瞩目。

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世界如此关注中国的改革发展;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世界如此在意中国的未来走向。因为中国的发展总是“出人意料”,总是不断革新着固有的观念,颠覆着西方的判断。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亿万中国人民的生活和命运发生了巨大变化。在经济上,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政治上,中国发展的理论、制度、道路成为许多国家竞相学习、借鉴的典范。特别是党的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政府成为政府自身改革的重要方向;“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成为司法机关孜孜以求的庄严目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成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求。

今天,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地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地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地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就必须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就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由之路。

一年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写进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这是继农业现代化、工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科学技术现代化后,我们党提出的又一个现代化目标。对现代化认识的再次刷新,反映了我们党在认识上的再次深化——制度是现代化变革的关键性因素,只有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现代化才能平稳持续地向前推进。而法律制度,无疑是最重要的制度;法律体系,无疑是最重要的国家治理体系;法治能力,无疑是最重要的国家治理能力。

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17年、法治国家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今天,我们党对“依法治国”进行再部署,既缘于历史经验,也是现实的迫切需求。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汇报人:xx-x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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