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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法律常识
法院为什么会撤回刑事自诉案件?提起刑事自诉后,还需要收集证据吗?刑事自诉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久?刑事申诉复查的期限(法院受理当事人申诉后,一般多久作出处理意见?)刑事案件一审审限是多少?刑事案件二审审限是多少?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法院为什么会撤回刑事自诉案件?
刑事自诉案件存在以下情况的,法院会劝说您撤回起诉:
1、证据不充分;
2、您在事情发生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到法院起诉,法院已不能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
3、被告人死亡;
4、被告人下落不明;
5、您的纠纷经法院调解已结案,但您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起诉的。
法条提示:《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63条。
二、提起刑事自诉后,还需要收集证据吗?
1、您需要积极向法院提供被告人的犯罪证据或者证据线索;
2、如果已提供的证据不能够证明被告人犯罪,您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补充证据;
3、如果因客观原因自己不能取得或者提供证据,您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
法条提示:《刑事诉讼法》第205条,《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64、268条,《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规定》第12条。
三、刑事自诉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被告人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公诉案件的审限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款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四、刑事申诉复查的期限(法院受理当事人申诉后,一般多久作出处理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一款 对立案审查的申诉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决定,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五、刑事案件一审审限是多少?
二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六、刑事案件二审审限是多少?
二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知识题
一、判断题
6.李某因与马某共同盗窃而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由于李某家庭情况困难,父母和妻子均无任何收入,全家的生活全靠他一个人支撑,故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李某可以取保候审。那么,李某的妻子可以作为李某的保证人。(×)
8.甲因涉嫌盗窃罪被逮捕。经其律师申请,公安机关同意对甲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应当报请原批准机关审批。(×)
9.监视居住中的固定住处,是指犯罪嫌疑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指定的居所,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为犯罪嫌疑人指定的生活居所。(√)
10.A县公安局决定对居住在B县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刑事拘留,为防止“地方保护主义”,A县公安局可以不通知B县公安机关,自行将王某抓回A县。(×)
二、单项选择题
10.某甲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取保候审,后依法移送人民检-察-院起诉,因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将届满,公安机关应当在(D)前书面通知人民检-察-院。
A.3日 B.5日 C.10日 D.15日
11.公安机关在办理取保候审案件时,下列情况中需要办理解除手续的是(C)。
A.某甲被公安机关在办理取保候审后,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被变更为拘留措施的
B.某乙被取保候审后又被监视居住的
C.某丙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D.某丁取保候审后,依法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又重新取保候审的
12.吴某因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决定取保候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
A.该取保候审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保证金由检察机关收取
B.该取保候审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保证金由公安机关收取
C.该取保候审应当由检察机关执行,保证金由检察机关收取
D.该取保候审应当由检察机关执行,保证金由公安机关收取
13.甲因涉嫌盗窃罪被逮捕。经其聘请的律师申请,公安机关同意对甲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应当(C),办理变更手续。
A.报请原批准逮捕机关审批 B.报请原批准逮捕机关备案
C.通知原批准逮捕机关 D.要求原批准逮捕机关撤销逮捕决定
14.对“流窜作案”解释错误的是(C)。
A.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 B.在居住地作案后到外市继续作案
C.在居住地以外的市、县作案 D.在居住地作案后到外县继续作案
21.某县公安局在对一盗窃案件侦查终结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杀人嫌疑,但此时对嫌
疑人的侦查羁押期限已届满。鉴于需对该杀人案进行侦查,公安局决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此时公安局应履行的法律手续是(B)。
A.报经人民检-察-院批准 B.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C.不必告知人民检-察-院 D.报上级公安机关批准
23.犯罪嫌疑人陈某于1月2日被拘留,1月30日被执行被捕,期间没有延长侦查羁押期限,3月10日因案件需要对陈某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3月31日鉴定完毕,请问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陈某的侦查羁押期限届满日应是(C)
A.3月30日 B. 3月31日 C. 4月20日 D. 4月30日
三、多项选择题
1.李某一年来共盗窃汽车5辆,案发后某日,李某在横穿公路时被一辆卡车撞死。在不同的诉讼阶段,对李某的盗窃行为可以作出的正确决定有(ABC)。
A.撤销案件 B.不起诉 C.终止审理 D. 审告无罪
3.甲到某地旅游,在该地某酒吧与一法国游客乙发生口角,继而打斗,甲用酒瓶将乙打伤,后经鉴定为轻伤。对本案的立案管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D)
A.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自诉
B.本案只能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C.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对本案进行立案侦查
D.如果乙向公安机关控告,公安机关应当处理
7.张某故意伤害案中,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收集到下列材料,如果要认定张某犯有故意伤害罪,这些材料中不具备证据相关性特征的有(BC)。
A.张某与被害人在生意上发生摩擦的证言
B.张某曾经被某学校开除
C.张某有不良生活习惯
D.张某的父亲证明,在案发时间,张某在他家吃饭
刑事案件法律常识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诉讼法之刑事诉讼法特有原则篇#e#【导语】在事业单位公基考试中,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部分的考核一向为考试重点,所占分值30%-40%。那么如何备考好这部分知识成为了头等大事。下面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就其中诉讼法的相关知识点为考生进行总结归纳。
1.职权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2.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分工负责,要求公、检、法三机关在进行刑事诉讼时,根据法律赋予的职权,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既不能互相取代,也不能互相推诿。互相配合,要求公、检、法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互相支持,协调一致,共同完成刑事诉讼的任务。互相制约,要求公、检、法三机关按照法律的规定,分别把关,互相制衡,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保证公正准确地开展诉讼活动。
3.专门机关与人民群众相结合原则
该原则又称依靠群众原则,要求公安司法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把专门机关的业务与群众路线结合起来。一方面,公安司法机关想念群众,尊重群众,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另一方面,加强专门机关的工作,提高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
4.法院统一定罪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第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该原则的基本含义有两个方面:①刑事案件的定罪权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都无权决定被告人有罪;②人民法院确定被告人有罪,必须经过开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并正式宣判。
以上是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就诉讼法知识点为考生做归纳整理,供大家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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