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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能力测试法律常识

时间:2022-05-07 04:19:56 生活小常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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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能力测试法律常识

对于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中的法律常识是非常简单的;但对于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又是非常棘手的,原因在于他们没学过法律,更不知道会考些什么。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把握复习方向,明确复习重点,下面就一些经常会考到的知识点作简要论述。

行政能力测试法律常识

一、法律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它通过规定人们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二、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通常包括下列部门法: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诉讼法。

三、宪法修正案(四)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3月14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由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和权威,因此对于宪法的每一次修改,都会引起各界的广泛关注。这一次修改是对1982年宪法的第四次修改,共14条。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

2003年8月27日,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获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的颁布与实施,是继1989年《行政诉讼法》及1996年《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后行政法制建设领域又一部极其重要的法律,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又一座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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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赔偿

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由行政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对造成的损害履行赔偿义务。构成行政赔偿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必须是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

(2)必须是行为依法确认违法的。

(3)必须存在损害事实。

(4)损害事实是在执行公务、行使行政管理权过程中发生的,而且与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因果关系。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8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由该行政机关负责赔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由该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行政机关赔偿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六、犯罪

《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七、年龄与承担刑事责任的关系

(1)我国刑法规定公民完全承担刑事责任年龄为16周岁,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以下。

(2)已满14周岁的公民,犯以下各罪应承担刑事责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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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刑事追诉时效期限

犯罪行为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不满1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九、合同的一般条款

除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通过合同条款来确定的。因此,《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但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十、解决合同争议的途径

公正地及时地解决合同争议对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合同领域的法治建设,有着不可忽视的重大意义。根据《合同法》第128条之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4种途径解决合同争议,即:(1)协商和解;(2)调解;(3)提请仲裁机构仲裁;(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

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十一、劳动争议的解决

因签订、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关于民间借贷

(1)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2)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借款数返还并计算利息。

(3)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对债务的履行没有保证意思表示的,不承担保证责任。

(4)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有清偿能力的,由债务人承担责任;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法律常识判断练习题(1)2016-07-17 18:35 | #2楼

07国考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法律常识判断练习题(一)

2、共同历史传统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的总称,在法学上,称为( )。

a.法律体系 b.法的历史类型

c.法系 d.法律制度

3.委任状、逮捕证、营业执照都属于( )。

a.规范性法律文件 b.非规范性法律文件

c.司法机关公文 d.证据

4.法系的分类标准是( )。

a.法的历史类型 b.法的历史传统

c.法律体系 d.法律部门

5. 以判例作为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的有( )。

a.罗马法系 b.社会主义法系

c.罗马法系和普通法系 d.普通法系

6.根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制定( )。

a.基本法律 b.行政法规

c.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 d.除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7.原始社会的社会规范是( )。

a.自然法 b.习惯性

c.不成文法 d.习惯

8.大陆法系在法的形式主要采用( )。

a.判例法 b.习惯法

c.法典 d.不成文法

9.在我国,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是指( )。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公安机关 d.纪律检查委员会

10.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中心环节是( )。

a.有法可依 b.有法必依

c.执法必严 d.违法必究

11.司法解释是指( )。

a.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对法所作的解释

b.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

c.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对法律的解释

d.各级人民检-察-院在检察工作中对法律所作的解释

12.划分国内法与国际法的标准为( )。

a.法律效力范围的不同

b.法律关系的主体的不同

c.法律规定的内容的不同

d.法律地位、法律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的不同

13.违法客体是指法律所保护的而为违法行为所侵害的( )。

a.人和物 b.违法对象

c.社会关系 d.社会秩序

14.法律事实包括:一法律事件,二( )。

a.法律后果 b.法律制裁

c.法律行为 d.法律责任

15.社会主义法产生的特点是( )。

a.在没有自己的经济基础的条件下产生的

b.在已有自己的经济基础的条件下产生的

c.最初以资本主义作为自己的经济基础而建立起来的

d.不需要有自己的经济基础

16.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共同点是( )。

a.调整范围相同 b.规范内容相同

c.要求相同 d.历史使命相同

17.法典编纂是指( )。 。

a.是对原有全部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 

b.是在不改变原有规范性文件内容的前提下进行加工 

c.是对属于某一法律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加工,编制成新的系统化的法 

律文件因而是一种立法活动 

d.不是一种立法活动 

18.根据法律效力的强弱程度,可将法律规范分为( )。 

a.确定性规范和准用性规范 b.委任性规范和准用性规范

c.强行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 d.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

19.法律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

灭的属于( )。

a.法律解释 b.法律事件

c.法律行为 d.法律部门

20.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渊源之一的国际条约是指( )。

a.国际宣言

b.国际公约

c.国际协定

d.我国同外国缔结或我国加入并生效的国际规范性法律文件

2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法律所作的解释属于( )。

a.立法解释 b.司法解释

c.审判解释 d.行政解释

22.社会主义法同一切剥削阶级法的一个根本区别,就在于社会主义法体现了( )。

a.阶级性与社会性的统一 b.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

c.阶级性与强制性的统一 d.阶级性与规范性的统一

23.法律关系参加者能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权和承担义务的资格在法学上,称为( )。

a.权利能力 b.行为能力

c.法律事实 d.法律关系内容

24.在我国,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应视

为( )。

a.限制行为能力人 b.无行为能力人

c.完全行为能力人 d.部分限制行为能力人

25.法律对社会发展能否起进步作用,决定于( )。

a.是否适用一切经济基础的需要

b.是否能积极地为自己的经济基础服务

c.法律所服务的经济基础是否适应生产力的需要

d.是否适应国家的需要

26.最高人民法院对在审判过程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法律规范所作的解释( )。

a.对下级法院具有普遍约束力 b.没有普遍约束力

c.对下级法院没有约束力 d.有普遍的约束力

27.法律调整的对象是划分部门法的( )。

a.客观标准 b.唯一标准

c.唯一的客观标准 d。首要标准

28.贯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原则,适用法律时( )。

a.不应以党的政策为指导 b.应该以党的政策为指导

c.有时也要以党的政策为指导 d.法律应无条件地服从党的政策

29.法律规范生效的时间,如无明文规定时,其生效时间应是( )。

a.法律通过之日 b.法律公布之日

c.法律批准之日 d.法律签署之日

30.允许法律关系参加者自行确定其权利和义务具体内容的规范,属于( )。

a.任意性规范 b.授权性规范

c.委任性规范 d.准用性规范

31.监察机关有权对下列哪种对象实施监察活动?( )

a.国家司法机关。

b.国家立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c.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d.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

32.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开,未经公开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

据,这属于《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原则中的哪一项?( )

a.处罚法定原则。 b.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c.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d.保障相对人权利。

33.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行政处罚决定前,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

关告知后几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前几日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

地点?对此,依次两个日期都正确的选项是哪项?( )

a.5日,10日 。 b.7 日,15 日。

c.3日,7 日。 d.5日,7 日。

34.部委规章可以创设行政处罚的范围是下列哪个选项?( )

a.警告与罚金。 

b.警告与一定数额的罚款。

c.警告、罚款与没收财产。 

d.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行政能力测试高分秘诀--法律常识篇一2016-07-17 20:21 | #3楼

对于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中的法律常识是非常简单的;但对于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又是非常棘手的,原因在于他们没学过法律,更不知道会考些什么。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把握复习方向,明确复习重点,下面就一些经常会考到的知识点作简要论述。

一、法律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它通过规定人们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二、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通常包括下列部门法: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诉讼法。

三、宪法修正案(四)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3月14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由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和权威,因此对于宪法的每一次修改,都会引起各界的广泛关注。这一次修改是对1982年宪法的第四次修改,共14条。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

2003年8月27日,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获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的颁布与实施,是继1989年《行政诉讼法》及1996年《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后行政法制建设领域又一部极其重要的法律,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又一座里程碑。

五、行政赔偿

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由行政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对造成的损害履行赔偿义务。构成行政赔偿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必须是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

(2)必须是行为依法确认违法的。

(3)必须存在损害事实。

(4)损害事实是在执行公务、行使行政管理权过程中发生的,而且与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因果关系。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8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由该行政机关负责赔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由该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行政机关赔偿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六、犯罪

《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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