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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实习成绩考核标准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知道实习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生实习成绩考核标准,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生实习成绩考核标准 1
(一)实习考核由平时考核、实习单位考核和实习报告三部分构成。
(二)平时考核至少有两种考核形式,其中:考勤为必选形式,其余考核形式由学院根据实习内容和要求而定。
(三)实习单位考核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组织,其考核成绩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填写到《学生实习考核表》的“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意见及建议实习成绩”栏中。
(四)实习报告由学生本人将其撰写到《学生实习考核表》的“学生实习报告”栏中(若因实习报告较长,可单独撰写并与《学生实习考核表》一并上交),实习报告成绩由实习指导教师评定并填写到《学生实习考核表》的“实习报告评阅意见及成绩”栏中。
(五)毕业实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实习单位成绩和实习报告成绩三部分构成,平时成绩、实习单位成绩和实习报告成绩分别占总评成绩的比例原则上为30%、40%和30%,平时成绩中各考核形式的成绩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确定。毕业实评成绩由学院计算并将其填写到《学生实习考核表》的“实习领导小组评议意见及综合评定成绩”栏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实评成绩应评定为不及格:
1.实习时间达不到规定时间2/3或没有完成实习任务者。
2.实习期间不服从安排,违反实习纪律者。
3.工作马虎,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
4.其它造成或足以造成不良后果者。
(六)为确保成绩评定的严肃性、规范性,请参照《实习单位考核评分标准》和《实习报告评分标准》评定实习单位成绩和实习报告成绩(因专业特殊性需另行制定评分标准者,由学院另行制定并报教务处备案)。请各学院根据实际制定《平时考核评分标准》,并按评分标准评分。
(七)五级评分制与百分制成绩转换标准:
1.五级评分制的成绩转换成百分制,对应标准为:优秀-95分,良好-85分,中等-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55分。
2.百分制的成绩转换成五级评分制,对应标准为: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为及格、60-69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八)请各学院要求学生规范填写《学生实习考核表》,具体要求如下:
1.《学生实习考核表》中填写的“实习时间”、“实习单位”和“实习内容”必须与《实习计划申请表》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及学生一览表》等相关材料中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擅自变更“实习时间”、实习单位和实习内容,成绩按“不合格”记载。若因特殊原因需变更“实习时间”、实习单位和实习内容者,需学生提交书面申请,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
2.《学生实习考核表》必须由学生本人填写,严禁他人代,写,否则,视为考试违规。
学生实习成绩考核标准 2
第一条 岗位实习是必不可少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为规范学生岗位实习的教学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学生岗位实习成绩的考核,采用学校评价和实习单位评价相结合,并以实习单位评价为主、学校评价为辅的方法。
第三条 对学生岗位实习成绩的考核,采用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其中,过程评价主要包括劳动纪律、实习态度、工作能力等,结果评价主要包括实习报告、工作绩效等。
第四条 学生必须完成实习规定的任务,并将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实习总结、以及有关佐证材料交齐,方可参加实习成绩评定。
第五条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实习态度与表现、提交的实习日志和实习报告、实习总结等情况,填写“岗位实习学校考核表”,并评定学校考核成绩。具体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如下:
(一)实习态度和表现(50分)
考核标准:服从实习安排,遵守实习纪,与辅导员或实习指导教师经常进行主动联系和沟通(10分)。按要求完成实习任务(40分);实习指导教师根据上述要求酌情评分。
(二)实习日志(20分)
考核标准:实习日志认真、质量高;收获、心得体会具体翔实;能运用所学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深入分析或对某些问题有独到见解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每缺1次扣1分,直至此项分数扣完为止;填写日志过于简单,不完全符合填写要求的,酌情扣1-10分。实习指导教师根据上述要求酌情评分。
(三)实习报告和实习总结(30分)
考核标准:实习报告和实习总结能认真归纳实习单位的经营与管理情况;对实习内容进行完整、系统地总结;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理论对实习中发现的问题加以总结、分析;能认真总结在实习中的收获;能提出一些合理性的意见和建议。
实习报告和实习总结的评价分为四档:
A档: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实习报告和实习总结,内容正确、全面、系统。
B档: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实习报告和实习总结,内容正确、且较全面、系统。
C档: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实习报告和实习总结,内容无明显错误、全面性、系统性稍差。
D档:未完成实习报告和实习总结,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实习报告和实习总结,或实习报告内容基本错误。
A档可评27一30分,B档可评23一26分,C档可评19一22分,D档可评低于19分,实习指导教师根据上述要求酌情评分。
第六条 实习单位实习指导人员根据学生的劳动纪律、实习态度、工作能力、工作绩效等填写“岗位实习实习单位考核表”,并评定实习单位考核成绩。具体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如下(供实习单位参考)
(一)劳动纪律(15分)
考核标准: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旷工现象,病事假很少。全勤得满分,迟到、早退1次扣2分,旷工1次扣5分,直至该项分数扣完为止。无特殊情况,实习期间请假超过10天该项得零分。
(二)实习态度(15分)
考核标准:服从实习指导人员和所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与指挥,能吃苦耐劳,对工作安排没有抱怨(5分)实习过程中积极主动、认真负责(5分)积极参加实习单位的业务培训,成绩优秀(5分)。
实习指导人员根据上述要求酌情评分。
(三)工作能力(30分)
考核标准:仪容仪表得体大方,服务礼仪规范(10分)对所在岗位知识技能接受较快(3分)勤学好问,向有经验的员工学习(2分)很好地将所学知识、技能应用在岗位上(5分)在实习指导人员的允许下够独立完成任务,有主见或创新精神(5分)同学、同事关系相处融洽(5分)。实习指导人员根据上述要求酌情
(四)工作绩效(40分)
考核标准:能够按时、优质、高效地完成所分配的工作(20分);服务主动、热情、耐心、周到,无顾客投诉(10分);临时性的工作能够有条不紊地完成(5分);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主动承担额外的工作(5分)。实习指导人员根据上述要求酌情评分。
第七条 支持鼓励实习单位对学生进行实习现场考核,主要考核学生现场服务和操作能力,具体考核办法由实习单位确定。
第八条 实习日志、实习报告等必须按照学院统一要求和规定格式完成。实习单位鉴定表必须加盖实习单位的公章。实习有关佐证材料必须真实、可信。
第九条 最终实习成绩的核算由学生所在系部负责。最终实习成绩的构成,实习单位评价占70%,学校评价占30%。
第十条 最终实习成绩分数低于60分,视为本次岗位实习不合格。岗位实习最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正常毕业。岗位实习最终成绩不及格者,如在1年内需重修本次岗位实习并成绩合格,可申请毕业
重修一般由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并报系部批准备案,系、部负责安排人员检查考核,重修不得低于原实习要求和标准。
第十一条 对发生以下几种情况者,实习成绩以不及格处理:
(1)未经学校批准,不参加实习者;
(2)不服从系、部实习安排,中途擅自离开实习岗位者;
(3)未经实习单位及系、部领导同意擅自终止实习者;
(4)因个人问题被实习单位退回(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未完成实习任务者;
(5)学生在实习期间请假累计达实习规定时间三分之一及以上者;旷工累计达两周及以上者;
(6)实习期间不遵守纪律,违反实习单位和学院纪律,造成恶劣影响者。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学生实习成绩考核标准 3
(一)考核原则
1、顶岗实习属“必修课”,学期中间安排的、连续实习时间超过1-3个月的顶岗实习记2个学分(可累记),第三学年的顶岗实习记18学分,共计20个学分。
2、学生在顶岗实习实训期间接受教学部和实习实训单位的双重指导,校企双方要加强对学生实习实训的过程监控和考核,实行以实习实训单位为主、学校为辅的校企双方考核制度。
(二)成绩评定
1.考核成绩组成:实习实训成绩=实习实训单位考核(70%)+教学部实习指导教师考核(30%)
2.实习实训单位对学生的考核
实习实训单位应对学生在每一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重点在于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和职业素养,内容包括学生的工作态度、劳动纪律、敬业精神、专业技能、团队精神、创新意识、工作效果等七个方面。
3.教学部对学生的考核
教学部指定的实习实训指导教师要对学生在各实习实训单位每一部门或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跟踪,重点是学生劳动纪律以及实习实训任务的完成情况。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报告、实习实训周记等进行评价,结合实习单位的考核对学生进行综合成绩评定。
4.考核方式为等级制,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学生考核等级对应相应学分,对应标准由教务科另行制定。
5.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表现优秀,受到实习实训单位的表彰,或被单位录用就业的,给予奖励学分,奖励学分可以抵补不及格课程的相同学分。奖励学分由教学部提出意见,报教务认定并办理学分置换手续。
6.顶岗实习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参加毕业综合成绩鉴定。
(三)考核要求
1、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考核资格,实习实训成绩以零分计。
(1)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顶岗实训者;
(2)实习单位或岗位未获实习实训领导小组认可的;
(3)发生重大错误,被企业劝退的;
(4)实习实训天数不达本教学部规定天数80%的;
(5)擅自调换实习实训单位未报批的;
(6)私自离岗3天以上未请假的;
(7)拒不服从实习单位管理的。
2、实训成绩零分计者,应进行三个月的补训,取得“及格”实训成绩后方可参于毕业综合鉴定,领取毕业证书。
学生实习成绩考核标准 4
一、撰写实习日记和实习报告
在实习期间,学生必须逐日写好实习日记,记载当天的实习内容和所学习的知识;记载必要的资料和尚待解决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建议。借以巩固实习收获,为撰写实习报告和进行毕业设计积累资料。
在实习结束时,学生应在写好实习日记的基础上,对自己的实习过程进行全面总结,写出实习报告。实习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实习内容及其要求的完成情况;实习的收获和体会。也可以写一篇专题调研报告。
二、实习指导教师的责任
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实习地点的选择、实习计划的制订及实习学生的安排,并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进行解惑答疑。企业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在企业实习期间的指导工作,并由企业对学生进行考勤登记。
学生在实习结束后,交上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及实习鉴定。实习指导教师在认真批阅学生上交的实习日记和实习报告的基础上,根据其实习日记和实习报告的水平、实习中的表现、企业指导教师的意见等内容综合评定实习成绩。
三、实习成绩评定标准
实习成绩按五级记分制,单独记入学生成绩册。学生实习成绩按下列标准进行评定:
1.评为“优”的条件:
(1)实习报告内容充实,重点突出,有一定深度,有对实习内容的认识和体会;
(2)实习日记完整、记录清楚真实;
(3)实习中态度认真,勤于动脑,积极探索,表现很好。
2.评为“良”的条件:
(1)实习日记完整、记录清楚;
(2)实习报告内容完整,有对实习内容的认识和体会;
(3)实习中态度比较认真,积极参与实习活动,表现较好。
3.评为“中”的条件:
(1)实习日记完整、记录清楚;
(2)实习报告内容基本完整,有对实习过程的书面总结;
(3)实习中能服从领导,听指挥,不善于动脑思考,提出问题。
4.评为“及格”的条件:
(1)实习日记完整、记录尚清楚;
(2)实习报告只有对实习过程的描述;
(3)实习中表现一般。
5.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不及格”:
(1)实习日记不完整,缺少三分之一以上的实习日记或者无实习报告。
(2)实习中缺勤超过三分之一者;
(3)弄虚作假,抄袭他人实习成果。
(4)实习中表现不好,严重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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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与评价的内容
对学生实训的考核与评价主要包括实训纪律和表现、实训总结报告、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四部分。
1、实训纪律和表现:主要考核学生的出勤、着装、劳动纪律与观念、文明生产、刻苦钻研程度、团结协作精神、设各的维护与保养、场地卫生等方面。
2、实训总结报告:主要是学生从个人角度对本次实训进行比较完整的总结,包括实训内容(课题、技术要求等)、实训所取得的成绩、对本次实训的认识与评价等内容。
3、理论知识:包括设备及工量具的主要性能及技术规格;设各
及工量具的正确使用与常规维护保养知识;操作规程;机械加工及材料的基本知识;刀具、工具、夹具、量具的的基本知识及正确选用;刀具及工件的装夹与定位;质量与技术分析;工艺路线的制定;程序编制;设备的调整及一般故障检测;成本核算及经济分析;实训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等万面。
4、操作技能:主要考核学生基本的操作技能掌握水平、规范程度及产品的加工质量。
二、各部分所占总成绩的比例及成绩的评定
1、各部分所占总成绩的比例
(1)实训纪律和表现占总成绩的15%,由指导教师依据日常的考勤记录和学生的实训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考核与评价,给出成绩。
(2)实训总结报告占总成绩的10%,由指导教师依据学生实训报告的撰写质量进行考核评价,给出成绩。
(3)理论知识占总成绩的15%,由指导教师从试题库随机组题进行考核,给出成绩。
(4)操作技能占总成绩的60%, 由指导教师依据学生实训过程中每个课题的完成情况,依据质量标准进行打分,实训结束时进行综合,给出成绩;
2、实训成绩的评定
实训成绩=实训纪律和表现十实训总结报告十理论知识十操作技能实训成绩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
其中:
(1)综合实训成绩达90分而<100分者为优秀;
(2)综合实训成绩达80分而<90分者为优良;
(3)综合实训成绩达70分而<80分者为中等;
(4)综合实训成绩达60分而<70分者为及格;
(5)综合实训成绩<60分者为不及格。
三、其他情况
1、因病或其他原因确实不宜随班按计划参加实习者,由本人申请,实训中心,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暂缓实习,之后通过实习重修获取实习成绩。
2、因公或长期病假不能参加实习者,由本人申请,教务处批准后,可免于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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