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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出差补助标准

时间:2022-05-06 15:02:11 出差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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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出差补助标准

第一章 总则

合肥出差补助标准

第一条 为保证工作人员出差的工作与生活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

于公司项目部出差人员。

第二条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差旅杂费。

第三条 交通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差旅杂费根据出

差人员类别的不同执行不同的报销标准;在等候乘机、乘车时的茶座费及其他费用应由个人自理,不予报销。

第四条 依据出差人员工作职责的不同,相应分为总经理、高管、中层和基层四个级别,按不

同级别,适用不同的报销标准。

第二章 差旅费报销预支规定及程序

第五条 出差人必须在《出差申请单》上填写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

所需资金等必填项目,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手续办妥后到财务部办理借款;关于出差的申请、审批、报告等文档的提交,遵从公司有关规定;未经过审批的,不予借支和报销差旅费。出差申请单由人资部留存,并作为部门费用考核依据。

第六条 员工可从公司预借差旅款项,预借款应合理计算,基层人员最高限为每日不超

过人民币300元,并应在《出差申请单》上“暂支数额”栏内注明,如有特殊 出差任务,增加的借款另行提出申请;中层和高层依据出差任务的不同据实提 出申请。

第七条 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

经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

审批流程: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预算》《借款单》→部门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财务

部审核办理借支(经办人持出差预算单申请单和借款单)→人资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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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差旅费报销标准

第八条 依据出差人职位的不同,差旅费实行不同的报销制度,中层以上人员实行据

实报销制度,其他出差人员执行包干制度,具体包干金额见下表:

出差补贴说明:(1)一级地区出差补贴100元/天,二级城市50元/天,三级城市30元/天

(2)超支部分自理,节余不补。

(4)地区类别。

一类地区:北京、上海、重庆、沿海省会及副省级城市。

二类地区:除一类地区以外的省会城市及地级市、一类地区周边的县级市。

三类地区:所有县级城市及地区。

第四章 交通费规定

第九条 出差时,应根据出差地的远近及业务的紧急程度选择安全、省时、舒适、经济

的交通工具(凭车票报销)。

第十条 一般情况,基层人员应首选火车硬座;但乘车时间超过6小时,可乘火车硬卧或汽车

卧铺,超过六小时坐慢车硬座或快车硬座者,按其硬座票面价的50%奖励给个人。 第十一条 遇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需乘火车软卧、火车D字头车次或飞机时,须先申报,经上

级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座,(上级领导同意乘坐时飞机票最高不得超过7折,超过时按7折报销),未经批准按同程火车硬卧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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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出差住宿规定

第十三条 两位以上同性员工前往同一地点出差,原则上须两人同住一间双人房,住宿标准

按高级别者为准,同住人员不报销住宿费。

第十四条 公司人员到公司有住处的城市出差,原则上住公司住处,不再报销住宿费。

第六章 差旅招待费规定

第十二条 招待计划及招待费用必须在《出差预算单》上注明,出差在外临时需要宴请时必须

电话请示部门经理,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本着节俭成本的原则在审批额度内进行。

第七章 差旅费填写规定

第十三条 填写要求:报销单上必须完整地填写姓名、部门及职务;

“报销时间”为填写报销单的时间;

“附件张数”为所附原始发票及有关说明的张数。附件应按类别分类,并按

时间顺序粘贴。

“出差事由”应简明、扼要,必须填写;

出发、到达的“时间”、“地点”,基本以票面为准;时间填写到X月X日即可;

“交通工具”,填写城际间交通工具。

“交通费”填写城际间交通费的金额;

“住宿费”,填写根据规定可报销的住宿费;

“其他”,填写订票费、机场建设费、人身保险费等其他费用;

“预借现金”指报销人从公司预借的差旅用现金;原则上先由自己支出;

第十四条 执行据实报销的人员,依据相关发票等凭据报销,包干人员在出差期间联系业务时,

应索取相应的各项支出发票(索取发票票额不低于总包干金额的80%,不得用餐费

及非出差期间发生的票据冲抵,手机费除外),以此作为出差的证明单据,并据此

报销。如果不能提供总包干金额的80%发票,按实际取得的发票金额进行等比例报

销。对于丢失发票的,一般不予报销,如若必须,可由第三者写证明,并交予高层

批准且用其他发票补充。

第八章 差旅费的报销规定及审批程序

第十五条 报销时间应为员工出差返回后的7个工作日之内,并应于报销时退回预借的多余的

款项;未按规定结清差旅费用的,不得借领新的差旅预支款项;

第十六条 报销日受双休日报销日的限制。

第十七条 公司总经理报销,由财务部会签;

第十八条 超过七个工作日报销差费,每一天按 10 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

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经理责任。

第十九条 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借款超过

2000元,需提前2天报请财务备款;因其他原因借款2日未出差,需将借款交付财务部,待定好出差时间后,重新办理出差借款手续,不能上缴者视为占用公-款处理。

第二十条 采取差旅费金额固定的管理方式,超支部分自负。

第二十一条 在出差和返程途中乘坐卧铺,未产生住宿费用的,只补助餐费和手机补助,计:

中高层人员为 50 元/天,基层为 30 元/天。

第二十三条 参加项目组织的会议,项目方提供住宿的,只补助餐费和手机费,补助合计:中

高层人员为 50 元/天,基层为 30 元/天。

第二十四条 合肥市内出差时,交通费只能实报公交车票和打的票。

审批流程:经办人→部门经理审批→财务审核结算。

第八章 补充说明

第二十五条 外出参加会议,会议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

第二十六条 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

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上级

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第二十七条 出差回公司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报账,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

的,追究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出差的行程路线须与出差申请单上标明路线相符。不得乘坐旅游轮船和旅

游专线的汽车,不得绕行。违反规定的,其超出标准的金额,自行承担,

并扣减多行走天数已计列的伙食补助和发生的其它费用,且多行走的天数

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九条 维护公司形象,做有修养的职业化员工。

第三十条 举止文明,礼貌谦让,做公司文化与企业理念的传播者。

第三十一条 做好客情关系,不提倡与代理商相互吃请,严禁酗酒赌博。

第三十二条 立场坚定,讲信誉,严禁欺蒙等短期行为。

第三十三条 不接受代理商任何礼物,如无法拒绝应如数上交。

第三十四条 严禁泄露公司有关政策、项目数据及其他属保密范围内的信息。

第三十五条 出差12天以上回公司后,在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可调休一天,出差25天以上

回公司后,在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可调休两天,但不得与国家重大节假日连休。

第三十六条 出差回公司当天车票时间为9点(含9点)前需到公司上班,否则视为调休一天。

11点后当天可直接回家休息。

第三十七条 计算天数方式为:出差当天发车时间为11:00前算一天、20:00前算半天,到

公司11点后算半天、17:00后算一天。

最后

第四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在人资部。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5年8月1日

差旅费及补助管理规定2016-07-06 8:25 | #2楼

为加强出差费用管理,有效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只适合公司行政人员): 一、报销适用范围

差旅费仅指出差外地的车、船、机票和住宿费、出差补助及出差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礼品费、邮电费以及参加会议的会务费等,另外出发时从公司(总部)或住所到车站来回车票也包括在内。 二、审批程序

1、出差人员出差前须填写“出差申请/预算单”(见附件1),确定出差人数、路线、事由、时间,明确出差目的并详细填写预算明细表,报本部门主管领导签批。出差人员持由主管领导签字的“出差申请/预算单”和借款单到财务部审核后领取出差预借款。

2、如因业务需要,须出差协助其他部门工作,须由双方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费用计入业务发生部门,部门负责人及以上人员出差,由其上一级分管领导核定“出差申请/预算单”。

3、凡外出开会的需持会议通知等并经主管领导批准认可,方可按程序办理借款。

4、出差人员出差报销程序同时参照《借款、付款及费用报销管理规定》执行。 三、交通工具乘坐规定

1、省内出差一律不得乘坐飞机;

2、省外出差有特殊情况的可申请乘坐飞机,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 3、不符合乘坐飞机条件乘坐飞机的,按火车硬席卧铺(中铺)报销,费用超出部分自理。

(三)自带车辆出差的,按途中实际耗油及过路过桥费用据实报销。

四、住宿费、交通费规定

交通费是指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实报实销,原则上不许打的

住宿费在限额之内的实报实销,具体标准如下:

头、青岛;

(2)省会城市:除特区之外的其他省会城市。

五、出差补助规定

出差补助分为伙食补助、乘车补助、加班补助,省内外的标准相同。伙食补助、乘车补助随报销单报销,加班补助随工资发放。

(一)伙食补助:

1、伙食补助为一般地区30元/人/天;特区50元/人/天;

2、驻外办事处人员、驻外工作人员在驻地期间补助20元/人/天(工人14元/人/天);如果驻外人员长期自行做吃则所有人员补助12元/人/天(工厂、滁州食堂补助11元/人/天);(长期外住租房费用经分管副总批准实报实销);从驻地再出差的按上述第一款标准执行。

3、在合肥市、滁州市范围内出差的人员,一般不予补助,超过50公里以上在外就餐且在当天返回的酌情给予20元/人/天的补助,(出差期间享受工作餐的除外)。

4、在市内,司机驾车一同前往没有参与招待的中餐、晚餐,没有伙食补助。

5、员工出差参加各种会议,交会务费已享受会议伙食补助的,不再享受会议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得瞒报,一经查明,除将报销部分扣回,给予严肃处罚。

6、管理部门员工出差期间发生招待费,应事先请示部门负责人经过批准后方可招待。

7、员工到基层公司所在地出差或在项目工地、工厂帮助工作的,应在公司食堂就餐,不享受补助费。

8、员工参与招待或接受招待的则取消补助,出差期间发生此现象的扣除该顿补助(早、中、晚扣除标准按出差每天伙食补助标准乘以20%、40%、40%)

(二) 乘车补助:

1、出差乘坐火车的,在途期间从晚上八点到次日早晨七点之间(夜间)超过六小时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十小时的,可以乘硬席卧铺。符合上述条件不买硬卧票改乘硬座的(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乘坐普通快车(不含新空调列车)和普通慢车的按其硬座席票价的60%给予补助,乘坐特快、快速列车或新空调列车的按其硬座位票价的50%给予补助,动车组不予补助,报销人应在“差旅费报销单”的附注栏中说明。

2、符合乘坐火车软卧铺条件的,如果改乘硬席座位(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也按上述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予补助,但改乘硬席卧铺的不执行上述规定。

(三) 加班补助:

公司鼓励员工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正常工作时间由于各种原因不能进行而需自行调剂到休息时间进行的工作不视作加班。正常工作时间满负荷工作不能完成而需在休息时间继续进行的工作经批准后认可为加班,并遵从以下规定:

1、除技术部外,其他部门加班一律要事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及时填报加班加点申请表经分管领导、总经理签字后方可造进工资表;技术部门加班由技术员定期报人力资源部经理汇总经总经理签字后造进工资表。

2、项目经理、项目助理不能出满勤是否扣工资由工程部总监决定,加班加点或由于从事特殊工作而需申请的加班补助需经工程部总监、总经理签字后方可造进工资表。

3、在市内,司机驾车中餐接送不视作加班。晚餐时间接送,补贴驾驶员加班补助30元/次;公司聚餐接送则不视作加班。

如休息日单独接送客人,则据实计算加班补助,所有加班补助都要报经办领导及总经理签字后方可造入工资表。

4、所有员工休息日出差的据实计算加班补助(要报经办领导及总经理签字后方可造入工资表),伙食补助按本规定另计;

六、差旅费的报销

1、出差人员返回后5个工作日内报销完毕,超出规定时间的罚款200元。报销后仍有欠款或借款逾期不报的,财务部将从借款人工资中扣回;找不到借款人(或发生意外带款走人)的,要从审批主管人工资中扣回。

2、差旅费的借支原则是及时清账,坚持“前清后借”原则。如因出差时间延长等原因,首次借款不足需补借的,应说明理由及用途,经核准后报总经理特批,按程序办理借款手续。

3、出差人员报销时,须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见附件2)后附填写完整且审批的“出差申请/预算单”,财务部根据预定出差路线,时间等对票据进行审核。

4、乘坐超标准交通工具(汽车、飞机、火车等)者,按正常标准报销,超支部分由本人自理。

5、员工因私途中绕道,绕道车票按最近路线报销;员工因私途中停留,视为请假,不报出差费用,停留期间所有费用由个人承担,若需带车出差的因私途中绕到所产生的油费、过路过桥费由个人承担、绕道期间的工资按照事假处理、驾驶员的工资由用车人承担、距离超过一百公里的需事先向总经理申请、所因私用车隐瞒不报的按照所产生的费用2倍处罚用车人、驾驶员并处以二百元罚款;

6、员工因工伤经批准到外地就医,只报销往返车船、住宿费,不报销市内交通费、住勤补助费、员工因特殊情况需用公司车辆的,应先向行政部申请,(不得直接向总经理申请)、由行政经理直接向总经理汇报审批,批准后方可用车,期间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用车人自行承担、(含:油费、路桥费、罚款、事故赔偿差额、驾驶员的食宿等);

7、员工探亲(仅指探父母和配偶),经上级批准按职务级别限定报销次数,只报销长途往返路费(路费标准执行上述“交通工具乘坐规定”),不享受住宿和路途补助费。副总、总监级每年报销4次;部门经理级每年2次;员工级每年报销1次。探亲次数不足或未实际探亲的,公司不予现金支付和补贴。

8、出差人员要严格执行住宿标准,超出标准的费用自理,级别不同的人员一

同出差每两人只能从高级别者住宿交通限额标准报销一人。(出差人数为奇数或者男女,另一人单独计算)

9、员工出差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的,或住在亲友、同事家中无住宿单据的,不予报销住宿费。出差地如有公司办事处或常设机构且有食宿条件的,原则上住在办事处或常驻机构。

10、出差天数的计算

出差天数可计半天,对首日和尾日以中午12点为界线进行计算,启程12:00点之前的按全天计算,12点以后的按半天计算;返回12点以后的按全天计算,12点以前的按半天计算。

时点确认首先以乘坐交通工具所取得的电脑凭据上注明的离开、抵达日时间为准;当票据不能显示时点时,需由上级主管签字证明返回时间和主管会计的询查作为依据;否则一律不计算当天出差补助。

七、报销票据的要求

1、报销时必须附有报销票据(主要指住宿发票、交通票等),所贴车票必须与差旅费报销单上所填写的起止日期、出差路线一致。

2、长途汽车票不得弄虚作假,要求电脑票进行报销。所有汽车票应注明搭乘日期及搭乘人员,对于超出实付金额的汽车票,出差人员应按实付金额在车票上进行划销,未进行正当划销的必须经上级主管签字证明或财务人员据实划销。对于没有明确日期、起止地点的汽车票、长条票及非出差期间的汽车票、出租车票及变相出租车票、连号票等一律不予报销(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照本次报销费的十倍罚款)。

3、公司各类出差人员尽量直接购票,特殊情况产生的跨省车船票订票手续费,必须经副总及以上级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据实报销。

4、“差旅费报销单” 填写规范、字迹清晰,大小写完整一致,不得涂改;粘贴需规范、统一,按车票、住宿票等分门别类呈鱼鳞形依日期顺序粘贴。

5、发票金额(无论大写、小写)填写有误或涂改的,只能由出具单位重新开具,而不能私自在原发票上进行更正。若发票记载确实有误,应由发票的出具单位重新开具或进行更正,并加盖该单位印章。

6、原始票据丢失、毁损的,公司财务一律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报销。

八、罚则

1、对于弄虚作假者,将给予报销人虚报金额十倍的罚款。

2、差旅费单据逐级审核,各级审核人承担虚假或错误报销的连带责任,一经发现,将给予此前所有已复核人虚报或多报金额双倍的罚款,同时给予错误发现人相同金额的奖励。

九、本规定自2015年8月1日起执行,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安徽华通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5日

XX公司出差标准2016-07-06 16:31 | #3楼

根据XX集团公司(2015)第035号文件,响应集团公司关于“抢市场、降成本、增效益”的号召,贯彻勤俭节约、增收节支的精神,做好对差旅费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注:1、海外出差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方可办理手续。

2、出差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确因特殊情况需要乘坐飞机的,需事先经公司副总或总经理审批并签发《特殊情况乘坐交通工具或住宿费超标申请表》(见附表1),方可办理手续。(特殊情况范围界定见下述)

3、出差人员在办理出差审批手续时应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出差任务情况填写出差期限。

4、凡是出差任务为会议、培训类的,必须出具相关的会议或培训通知经主管副总、总经理审批,其费用要与差旅费一同报销。

5、出差人员出差在外,因情况变化,改变出差地点、任务、期限的,报销 1

时必须先由委派部门经理审核、签署意见,再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6、未经事前审批擅自出差的,财务部门有权不予报销差旅费用。

二、 差旅费各项费用标准及票据要求:

(一)交通费标准及票据要求:

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

3、在特殊情况下乘坐火车不符合上述第2条规定、而购买卧铺票的,需事前经主管副总审批并签发《特殊情况乘坐交通工具或住宿费超标申请表》。

4、乘坐汽车卧铺视同火车卧铺。

5、除去公司副总以上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可乘坐飞机的特殊情况为: ☆ 客户或者其它事项紧急情况,需提供紧急情况说明文件;如客户传真、紧急会议通知等。

☆ 飞行距离在1000公里以上的,且乘坐火车需要中转两次以上的。

6、票据要求:

① 各类报销票据要保存完整,如有日期涂改或有意撕毁日期的,则不予报销。

② 车票丢失的,须同行人(如有)提供情况说明、并经主管副总及财务主管审批,方可报销。 如果无同行人提供证明,自己也无法提供有效证明,则按火车硬座票价报销。

③ 乘坐长途汽车取得非机打车票的,报销时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有正当理由。

☆ 注明乘车区间和金额,车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

☆ 车票金额与公里数经财务人员核对相符。

④ 飞机票报销规定:

☆ 报销国内飞机票需同时提供登机牌。

☆ 报销国外飞机票需同时提供机票发票。

☆ 特殊情况下乘坐飞机票据报销时,需提供事前已审批的《特殊情况乘坐交通工具或住宿费超标申请表》和飞机票(或发票)。

☆ 各个单位及员工乘坐飞机费用将定期公示。

(二)住宿费标准及票据要求

出差人员住宿,实行按规定限额内凭发票及酒店结账单报销。

1、住宿费标准:(见附件1,A、B、C类城市说明)

(表3)

2

2、住宿费的计算以出差的目的地为准,按实际住宿天数、实际发生城市按标准限额凭发票及酒店结账单据报销。

3、出差人员夜间乘坐火车、轮船、长途汽车,不再发给住宿费用。 4、凡下午3点以前离开出差地(以车船票时间为准),当天不报销住宿费:下午8点以前离开出差地的(以车船票时间为准)报销半天住宿费,下午8点以后离开出差地的(以车船票时间为准),可报销全天住宿费。

5、对于两地兼职,且在两地都有住处的员工,往来两地公差只报销来往路费。

6、长期或经常性到驻外地公司或协作单位出差的,所有费用按标准的50%报销。对方提供住宿的不报住宿费,其它按标准的50%补助,单位包房的由财务部门统一结算,出差人员不得再报住宿费。

7、长期出差是指:连续出差30天以上的。出差时间在30天以上的,从第31天起,所有费用按标准的50%

发放。

8、会议、培训住宿:

☆ 凡会议(培训)通知内说明需要支付会务(培训)费、且会务(培训)费中包含住宿费的,不再报销住宿费。

☆ 凡会议(培训)费中不包含住宿费的,按照上述标准给予报销住宿费。 9、票据要求:

☆ 必须取得国家法定认可合格的发票及酒店结账单。

☆ 住宿费凭有效的住宿专用发票报销或核准,发票上应盖有税务监制章和单位财务(或发票)专用章并填写清楚住宿者姓名、住宿起止日期、住宿天数、发票开出日期以及住宿单价和金额等。

☆ 凡发票项目填写模糊不清,或有涂改等情况的,一律视为废票,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10、住宿费超标的须填写《特殊情况乘坐交通工具或住宿费超标申请表》,并经主管副总及财务主管审批。

(三)伙食补助标准

3

2、住宿费超标的,取消伙食补贴,补助天数按自然天数计算,出差时间以车票时间为准,中午1时以后出差及上午11时以前返回的均按半天计算(以车票和时刻表时间为准)。

3、伙食补助标准以出差目的地为准。

4、会议、培训伙食补助:会务(培训)含伙食费的取消伙食补助。

5、凡出差期间在外地如特殊原因或公关需要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用按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取消出差人当日的伙食补助。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必须与差旅费一同报账。

(四)市内交通费补助标准

1、出差期间、不报销任何市内交通费、统一发放市内交通费补助。标准见(表4)补助天数按自然天数计算,出差时间以车票时间为准。

2、乘坐本公司汽车出差或在出差地包车的一律不发市内交通费补贴。

3、出差人员经批准乘坐飞机的,其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新郑机场—许昌单程出租最高限额200元,其他专线客车费用单程最高限额120元,凭票据报销。公司鼓励员工乘坐航空专线大巴,公司按大巴车票金额的50%奖励个人。

4、参加会议人员、会议期间不发给交通费。只凭票报销赴会与回公司两天的交通费(额度不超过交通费标准)。

5、市内交通费补助标准和中转停留地的补助标准以出差目的地为准。

(五)通讯费标准

1、对于在公司统一报销手机费的员工,不再报通讯费。

2、其他出差人员每天可报5元的通讯费,但每趟出差最高不得超过60元。

3、通讯费的票据必须是税务监制的合格票据。

(六)出境费用标准

出境费用分为两类:商务出境和工程调试出境

1、商务出境费用管理办法:

☆ 出境费用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

☆ 出境人员报销国际机票时,应当同时持机票和发票方能报销。

☆ 出境人员在境外的住宿费、伙食补助、公杂费,按以下办法执行;

① 住宿费、公杂费凭发票报销,超标准的需经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 ② 各出境团、组根据情况对伙食标准实行按时间分段计算包干的办法。境外出差时间在60天(含60天)以上的,从第61天起,伙食补助按标准的80%发放。

③出境团、组在出境前,应按规定编制经费预算,经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提交财务部门后,方能办理请款和报销手续。

☆ 因公临时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人员,均按本规定执行。

2、境外工程调试费用管理办法:

☆ 车船费按上述1中第二项规定执行。

☆ 伙食补助和公杂费实行包干办法,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美元,如果工程总包商提供现场补助的,应予扣除。

☆ 住宿费,分两种情况:

① 由工程总包商负责安排并承担调试人员现场食宿费用的,不再报销住宿

费。

② 公司调试人员在现场支付食宿费用的(经公司国际业务部门确认),需取得住宿票据,报销标准为每人每天30美元,如有特殊情况超出标准的,须经主管副总和总经理批准。

☆ 出境调试人员出差前需向财务部门提供工程总包商协议,回国报账需填写《境外工程调试差旅费确认单》,并经公司国际业务部及市场部门确认。

(七)其他内容差旅费的标准及票据要求

员工探亲标准:

①符合探亲条件员工回家探亲(指已婚探望配偶、未婚的探望父母)仅报本人往返长途汽车、火车硬卧(包括特快)、轮船三等舱的车船票。

②已婚员工每四年探望一次父母,仅报本人探望一方父母的往返长途汽车、火车硬卧(包括特快)、轮船三等舱的车船票。

(八)其它费用标准

1、省内订票费最多5元,其它的订票费最多不得超过30元。

2、退票费因无法核定具体金额,退票费一般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需注明所退车票的区间、时间及车次经主管副总审批。

3、出差期间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确实在外地出差工作的,报销时需经主管副总审批。

三、差旅费的报销及要求

详细事由(不得只表明公事、出差、办事、业务等类似说法),各个审批手续要齐全。

☆ 两人以上结伴出差的,应每人填写一个出差口袋,不允许合用一个口袋。 ☆ 两人以上结伴出差的,应每人开具一张发票,不允许合开发票。

☆ “差旅费报销单”不允许涂改,如有涂改需重新填写并按规定签字批准后予以报销。

☆ 因主管领导长期出差,无法为出差口袋签字的,可由主管领导的授权人或委托人代为签字。

(二)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回公司10天内仍未报销

的,财务部门不再办理报销,一切费用自理。

(三)报销票据使用《原始凭证粘贴单》,粘贴整齐,保证原始单据整洁、清楚,报销单据必须项目齐全、合法有效,粘贴时不得将票据日期覆盖,有涂改痕迹的按无效单据处理。

(四)出差人员必须将前一次借款清账后方可办理下一次出差手续,特殊原因需要二次借款的,须经部门负责人和主管副总批准。

四、制度说明

(一)本制度之各项标准必须严格执行,费用超支的,一律不予报销,但本制度特别规定的除外。未尽事项按照集团公司(2015)第035号差旅费文件执行。

(二)本制度自2015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在此之前发生的差旅费按原规定执行,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XXXX有限公司

2015年6月30日

附表1:

A、B、C、类城市说明

A类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厦门、重庆、天津、香港、澳门。

附表2

特殊情况乘坐交通工具或住宿费超标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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