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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学校正常运行,结合本中心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会审制度
1、为了规范财务管理,实施民-主理财,增加财务收支的透明度,学校成立3至5人组成的“财务监督小组”,其人员通过民-主推荐或选举产生,“财务监督小组”在校长的领导下对学校的财务活动过程进行监督和参与管理。
2、“财务监督小组”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单据实行“集体会审”,集体会审的政策依据为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
3、学校校长、分管财务的副校长、财务报帐员、财务监督小组的成员共同组成本制度的执行主体,对执行会审的全部内容,人人都有监督、核查的义务和权力。
4、财务监督小组的所有成员必须以学校的利益为重,积极参加活动,坚持原则,诚实守信,实事求是地认真履行职责,公平公正的参与监督和管理。
5、学校领导必须定期组织和主持财务会审活动,为“财务监督小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环境,全力支持和督察财务监督小组的工作。
6、财务监督小组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①参与学校财务收支预算的编制。
②监督收支预算的执行。
③监督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合法性、真实性。
④熟悉财务报表、协助解答疑问。
⑤监督财务报表及有关财务政策信息的公示
⑥收集并反馈教职员工及社会对学校的财务管理意见。
⑦以主人主人翁的姿态对学校财务管理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7、学校报帐员凭学校发生经济业务时所取得的原始凭证,经证明人、经手
人签字后,顺序编号,按编号详细登录“学校财务原始单据会审单”。
8、集体会审时,财务监督小组依据“学校财务原始单据会审单”登录的内容,与原始单据逐一认真核对和审查,对疑点必须及时核查清楚,对支付有异议的在备注栏出具审核意见。
9、认真做好“财务集体会审”记录,对有延续性的财务收支活动,必须按记录做好连续的审核。
二、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一)、原始凭证的要求
1、报销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或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印发的收据。
2、发票内容要齐全:单位名称、日期、品名(必须填写物品及办公用品的具体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计算准确,大、小写相符,无涂改刮擦现象。
3、印章要齐全: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事业收据必须有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发票或收据须在税务机关规定的使用效期内(一般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制的)
4、在市场购买商品的发票,须有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签字(发票上注明品名、数量与入库验收的商品相符)。
5、差旅费的报销必须认真填写“差旅费报销单”,严格按报销标准附有当日当时的正规票据,若有超标部分在原票上注明核减金额和实报金额
6、每期末由学校理财小组集中审核并签名。
(二)、现金结算的要求
1、学校按计划拨付公用经费,按定额拨付备用金,实行逐步代理结算的办法。每学期分两次对学校的备用金进行清点盘库。
2、存放现金应符合现金使用范围的管理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有大量的现金在财务室或报帐员手中存放。
3、所有工程项目专款的预付和结算,均由服务商在学校和中心学校办理有关手续,到县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办理直接付款达服务商
(三)、往来帐款结算的要求
1、新的保障机制运行,学校不允许给任何个人借款,若因特殊情况,经批 2
准的小额借款,由经手借款人或批准借款人负责一个月内予以收回。
2、出差人员因公出差所借差旅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出差回来一个星期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在一周内结算的,应写出书面说明,列明具体归还日期(最长的不超过一个月),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
3、在规定期限内未结清借款的,学校书面或口头通知一次,仍不归还的由学校委托中心学校协助予以扣回。
4、学校需作预付的各种款项必须有充足的预付理由和足够的保底金。确保结算时能全额抵扣,不留“后遗症”,杜绝一切呆帐的发生。
5、学校之间的往来结算一律使用“内部往来结算单”,不允许使用收款收据,避免虚拟和扩大收支。
6、新机制运行的保障资金一律不允许偿还债务。
(四)、财务报销手续及要求
1、教职工到财务室报帐,必须携带全部凭证,包括:需要报销的有关发票、收据、附件;符合固定资产的还需有固定资产入库单,外出参加会议的还须有会议通知等。
2、报销差旅费,必须在报帐员的指导下由出差人逐项认真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数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张差旅费报销单时,要将每个人的姓名都填上,内容填写要齐全,要有经手人、证明人、负责人的签名“差旅费报销单”后所附的原始发票必须与封面填写内容完全一致,粘贴整齐,并附“出差通知单”和有关会议通知。
3、各种凭证、单据一律要求用钢笔、蓝黑或碳素墨水填写,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
4、对于发票、收据手续不完备、内容不完整、不合法、有涂改现象,人民币大小写不正确、不相符,不按规定粘贴等,财务人员有权拒绝给予报帐。
5、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购置各类小额教学用品或专用材料,统一由各处室填写“购物报告审批单”,由主管财务负责人审批后由总务处安排购买。所有购置物品,必须遵循先入库(经办人、保管人签字),再签准报销、后办理领用手续的财务程序。
6、教职员工的出差一律由校长根据预算情况安排,凭会议通知或其他填制出差通知单,出差人凭此单到财务室办理借款或报销手续。
7、出差人差旅费报销标准一律按文件标准执行。
8、学校要本着热情节简的原则做对外接待工作,控制接待限额和标准,接待清单要附有详细的附件说明(包括事因、人数)。
9、学校发生的零星修缮都必须由总务处负责,工程结算时,由乙方出具地税局或建筑公司开出的正式建筑发票,超过5000元的必须附有正式合同
10、财务报销的时限:原则上不允许跨学期、跨年度支出,有特殊情况的需附书面说明报中心校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但跨季超过三个月期限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2011年9月
销售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一、制度概况
制度目的 规范公司销售收款工作,规避财务管理风险。
参与部门 公司办公室、财务部、营销部
制度关键点 签订认购协议、合同
收款/开票 日常清帐
二、相关部门职责
1、营销部
(1)、与客户签订认购协议。
(2)、将认购协议转到财务部备案。
(3)与客户签订购房合同,填写合同日报表。
(4)通知客户交款。
(5)开具收据或发票。
(6)录入销售台账更新销售资源。
(7)与财务部对接收款事宜。
(8)与财务部进行收款票据的交接
(9)编制销售资金回笼计划。
(10)与财务按揭专员对接,备齐全部的按揭资料。
(11)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零时任务。
2、财务部
(1)、统计公司开发产品的明细情况:项目类别、产品数量、产品面积、产品预算价格、产品实际价格、产品存销情况。
(2)、核算销售人员业绩及提成。
(3)、及时核对销售款项已收(定金、首付款)、应收(分期收款、按揭收款)、退付情况。
(4)、正确编制相关的销售凭证和账簿登记。
(5)、及时统计分析各种销售财务数据,及时上报各种销售财务报表。
(6)、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状况对销售进度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7)、催促销售款项的即时回收。
(8)、及时与营销部沟通销售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9)、及时向上级汇报反映销售情况。
(10)、及时与营销部、按揭银行沟通,催促按揭资料的报备和按揭款的到位。
(11)、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零时任务。
三、销售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 总论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的销售财务管理,确保销售收款的准确和销售核算的及时,保障收款
现金的安全,加强对销售财务的监督,提升销售财务的服务水平,规范销售流程中的各项经营行为,防止差错和舞弊的产生,提高经营效率,制订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销售流程管理的一般要求:保障销售回款的安全性、完整性、及时性;保证已销售
情况的真实性、完整性、充分性,促进销售行为程序化,对可销售产品实行动态管理。
第三条 销售与收款的价格以总经理审批的目标均价及各阶段的定价为基础,以公司总经理
签批的价格表为依据。销售均价与价格调整按公司办公室制定的授权程序审批。
第二章 认筹(排号)、退筹(退号)
第一条 公司项目在集中认筹期间,由营销部参照项目发布会的情况,预计集中认筹人数,
财务部安排(现场)出纳人员,确保认筹现场财务收款有序和准确。
第二条 客户退筹时需要携带相关证据包括收据、VIP卡、身份证原件等。营销部根据客户
VIP和身份证原件验证客户的身份,由营销部经理在收据上签字,现场出纳根据经审批的收据退款,由客户在退筹表上对收到的现金签字确认。集中退筹的现金由财务部送至现场,结余现金送存银行。提前退筹的客户,需要由本人书面提出申请,同时履行上述审批程序。营销部登记退筹台账并每天与财务核对。
第三条 遗失收据的客户退筹时,由客户提出申请,经营销人员、营销主管、营销部经理确
认,经与财务核对台账后,客户凭其身份证复印件及客户声明书(包括承诺、卡号、票号、手印),由现场出纳核对身份证原件,办理退款。
第四条 营销部建立并登记认筹、退筹台账,每天与项目会计进行账目核对。
第三章 解筹(摇号)、下大定、退大定与换定
第一条 在公司项目集中解筹、下大定期间,由营销部参照认筹情况,预计集中解筹人数,
财务部安排出纳人员,确保解筹、下大定现场财务收款有序和准确。
第二条 客户下定金额不足公司约定金额的,由营销部经理在认购协议上审批意见,不足金
额必须在3日内补齐,否则取消下定或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日万分之五收取,违约日期自约定补交款期满的次日起。
第三条 客户退大定,根据营销部制定的《退定管理制度》执行,财务部安排出纳和现金,
出纳审核相关收据和签批手续后进行退款。集中退定的现金由财务部送至现场,结余现金送存银行。非集中退定的客户,在每周五退款。
第四条 客户下定后更换楼号,如果客户名字没有变化的,可以按照下定时的价格进行。如
果客户下定后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签约的,更换楼号时按照新的更换时的新价格执行;如果客户下定后更换名字的(配偶或直系亲属除外),按照新的价格体系进行。
第五条 营销部建立并登记解筹、下大定、退大定与换定台账,每天与项目会计进行账目核
对。
第四章 现场财务操作流程
第一条 财务部分派项目会计负责项目的财务核算及监督。
1. 项目会计需依据价格认可单中的坐落号登记销控表;
2. 项目会计依据公司总经理签批的价格表审核价格认可单中的价格和面积,在正确无误的价格认可单上签字确认。有代收费的要对各项代收费用金额进行复核计算。
3. 项目会计审核优惠是否符合公司规定。对项目的优惠授权,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根据项目的整体优惠比例拟定优惠权限。
给客户的优惠额度在各项目价格审批表的整体优惠额度内执行,个别特殊客户的优惠在此
基础上可以有所扩大,但超出比例部分需要报总经理审批。营销部每月将优惠情况汇总报财务部备案。
4. 审核付款方式和金额
1) 分期付款客户首付款比例原则是4:4:2,付款时间以签约时间开始计算,交房前1个 月必须付清全部款项。首付款于签约时间后一周内付清,签约当天付款比例不得低于合同总价的10%;首付款比例最低限额为35%;对于首付款比例不足40%的客户,第二次付款除应将首付款差额补齐外。签定合同时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严格按上述规定约定。
2) 一次性付款签约当天首付款不低于20%,低于20%的部分可以由营销经理签字确认三天 后补齐,否则取消签约或收取违约金;一周内付款不得低于60%,15天内必须付清,否则取消下定或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日万分之五收取。
3) 按揭付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90平方米以下的不低于20%,个人第二套按揭款首付 比例不低于40%,当地政府、金融机构对首付比例有其他要求的以当地要求为准),签约当天不得低于20%;低于20%的,经营销部经理签字确认后,一周内将首付余款付清。否则取消签约或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日万分之五收取。
第二条 销售收款与开票,财务部委派的(现场)出纳和营销部的营销台账人员依据审核无误的价格认可单收款和开票:
(一)销售收款包括以各种形式(现金、支票、银行转账、信用卡支付等)缴纳的定金、预付款、分期房款、按揭款、附加税费等。
(二)所有销售收款均由财务部委派的出纳负责办理,其他任何人不得代为经办。 (三)客户刷卡或交现金,现场出纳确保收款安全和准确。
所有现金收入必须经点钞复检过方可收下,送存银行时若出现假钞必须由当班出纳负责赔偿;
POS机收款,持卡人须为购房者本人。如由其他人代为刷卡,必须要求持卡人写份《承诺书》,承诺同意代购房者缴纳房款,使用未没密码的信用卡需验证持卡人的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POS机交易单第一联和收据(发票)记账联粘在一起交财务部入账。
出纳依据当日的现金收款情况逐笔登记《销售与收款日报表》,并于每日17点前全额存入公司指定的账户,不得存放在保险柜或个人存折。
(四)银行转账(包括支票、电汇、信用卡形式)。出纳对客户交付的支票、汇票、本票等票据须认真进行审核,重点查看出票日期、金额、收款单位名称、用途是否填写无误,要素没有填写完的,需要营销人员当场补齐。
1、所有票据的出票方如和购房者名称不符的,必须由原出票方出具委托书原件,未提供委托书的可暂时先给客户开具收据,待补齐后再进行更换发票。
2、支票付款的必须当场填写保证书,如遇票据退票,及时与客户联系,同时告知营销人员进行催收,客户来取退票时,要求他们补齐退票房款,并交回原发票(收据),同时用红字发票冲回,重新按实际交款方式开具新发票。
3、营销部应及时将收到的票据原件传送给出纳,并将票据复印件、委托书原件、保证书原件和发票(收据)记帐联粘贴在一起交财务部入帐。
4、出纳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应提供公司账号资料。客户转账后,必须将转账单复印件交给或传真至公司财务部签收查询,查询到账后方可开具票据。出纳依据当日银行收款情况逐笔登记《销售与收款日报表》。
(五)销售收款统计。出纳将每日的《销售与收款日报表》与营销台账核对并进行确认后,于次日上午9:30报财务部项目会计和会计主管。按揭收款单据银行直接交付财务部,营销部台账人员应于每月到财务部统计当月按揭进账情况,每户收讫房款后开具发票,并把按揭收款情况录入营销台账,发票(收据)记账联即时交财务部入账。
(六)销售报表报送。项目会计、出纳按日对收款情况进行核对,并据此填写《销售资金回
笼情况明细表》,每周五下午5:30前报送至财务经理、总经理。
(七)营销部台账人员每周五对本周销售及应收款情况进行统计和汇总,及时与财务部项目
会计、主管会计进行核对。
(八)营销台账人员为客户开具相关票据,确保票据的准确性,完整性。
(九)空白收据(发票)领用及开具。
1、每当营销台账人员处库存仅有1本时,请速与财务部会计主管联系,预约领取。一般一次领取2本,特殊情况需营销经理、财务经理审批。领用盖章后由营销台账人员使用。
2、开票人员应妥善保管票据。台账人员应即时统计已用完的票据金额及票据作废等使用情况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交到财务部由会计主管进行核对后注销,才能领用新的收据。收据使用、交存均要有记录表(一式两份),开票员及会计主管应妥善保管记录表。
3、严格按照发票(收据)的使用规定开票,并要求客户在发票(收据)上签字认可。 4、因支票退票客户重新付款时,需先冲回原发票(收据)后再按新付款方式重新开票。 5、发票(收据)各栏内容必须填写齐全,包括交款人姓名、楼号、付款方式、支票号码(若有)等相关辅助信息,并且必须在当日记入台账,核对正确无误。
6、不同的收款方式不得开具同一张发票(收据),性质相同的发票(收据)换票时可以合并一张发票(收据),所有换票业务中开具的红冲发票(收据)必须当天记入台账。
7、换票时,必须要求客户交还原发票(收据),并和红冲发票(收据)粘贴在一起,红冲发票(收据)必须在同一天开出。如客户遗失原发票(收据),需要客户出具《发票(收据)遗失声明》和原发票(收据)存根联(记帐联)复印件,并验证身份证件和留存复印件。
8、属于换房、更名等情况客户要求换开发票时,必须出具有公司领导签字认可的或客户意见处理单方可办理。开票后由营销人员及客户在发票(收据)上签字确认,资料不全,不予办理。并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如下处理:
“A”变更“B”
营销部填写“客户联系单”,由营销主管、营销经理审批,并要求A承诺将已付款转入B所购的房屋款项中,同时B与我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再凭原发票及合同换取台账人员开具的新发票,承诺书原件应和发票(收据)记帐联粘贴在一起交财务部入帐。 “A”变更“A、B”
客户服务部填写“客户联系单”,并由营销主管、营销经理审批, 同时A、B与我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再凭原发票(收据)换取台账人员开具的新发票。
“A、B”变更“A”
客户服务部填写“客户联系单”,并由营销主管、营销经理审批。同时要求B出具承诺书,确认该房原由A、B购买,现确认由A购买并承担付款责任,B放弃对该房的任何权利,已付款项转入A的购房款。A即可凭原发票及合同换取财务部开具的新发票,承诺书原件应和发票(收据)记帐联粘贴在一起交财务部入帐。
(十)若购房客户要求更换原收据或发生退定、营销人员,台账人员及项目会计必须验明原收据的真实性、有效性,更换收据还需在新开收据中写明“原收据的编号,金额,本次实交款”等字样。收据换发票必须全部收回已开收据,在收回的收据备注中注明“换票”字样。
(十一)若购房客户收据丢失,必须写出丢失证明,提前两天报项目会计核查,确认丢失的收据在此之前没有办理退款后,由客户登报声明收据作废,销售人员、台账人员及项目会计方可办理退定、退房手续。营销部要专人建立票据丢失台账进行备查管理。
(十二)购房客户所写的丢失证明,必须写明原收据号、金额及客户名称,同时必须承诺 若因丢失收据造成的包括我方在内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均由购房客户自己负责。
第三条 款项收讫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项目会计审核合同。项目销售合同模版要在项目形成销售之前制定,并需要经过公司办公室、营销部和财务部的会审及经公司聘请的专业法律顾问审定后,才在该项目执行。
第四条 签约以首付房款交纳和销售合同签订(合同号已出且客户签字)同时具备为标准,同时收回认购协议。
第五条 集中发放产权证时,由营销部专人计算超面积款,项目会计协助营销部办理产权证发放。客户领房产证时,必须本人亲自领取,并携带相关证据,包括购房合同、身份证原件。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客户,需要办理申请手续,由营销部专人计算超面积款,经营销经理审批后通知客户到项目会计、出纳处办理收退款。
第五章 应收账款和违约金管理
第一条 销售应收账款的范围包括,一旦签订销售合同,根据销售价格认可单和合同规定,客户应交所有款项减去已交款项外的部分(按揭形式下一章单独说明)。
第二条 销售应收款的催收责任划分、回款情况反馈、销售款的责任制。
销售应收账款的催收由营销部和财务部共同负责。营销部负责现款部分的欠款回收和按揭贷款的资料准备,正式签订合同时,营销部要保证按揭贷款的资料必须齐备。财务部指定按揭专员负责与营销部函接,向银行递交按揭资料并负责催促银行按揭及公积金贷款及时到位。
项目会计负责回笼房款的登记并按周编制《销售资金回笼情况明细表》报送营销部、主管会计。主管会计对当月客户房款的到位情况及应收款情况进行核对落实后,应按欠款时间的长短分类汇总统计金额,填写“应收销售款账龄分析表”并于每月10日前编制上月的《月度催款计划》,与营销部核对后,报相关部门及领导。
应收账款实行责任人“在职终身负责制”的管理办法,经办的营销人员为第一责任人,营销主管为第二责任人,营销部经理为第三责任人,财务经理为第四责任人。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与相关责任人的提成与绩效挂钩(具体措施详见营销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
第三条 催收方案及程序
财务部应配合营销部根据客户付款方式的不同制定相应的催收方案。
一、客户选择按揭贷款付款方式,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房款一般分别应在购房合同签订的30天内和60天内到位(特殊情况例外)。如果未到位,财务部应分清情况,采取对应的措施,并报公司领导,并通知营销部。
(一)财务部在客户具备按揭条件情况下,应委派按揭专员及时进入按揭流程。如果客户提供的按揭资料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或客户不具备按揭办理条件且客户不变更付款方式的,财 务部向营销部下发取消客户签约订单信息,并关闭此订单,作为当月销售合同任务的冲减。
(二)因客户资料不全(按银行要求补办)的原因造成银行按揭或公积金贷款未能及时到位的,营销部负责2个工作日内通知客户补全资料,以便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及时放款。
(三)在各项资料、手续齐全,银行或公积金中心未能及时放款的,由财务部按揭专员负责向责任银行、公积金中心催款。
二、客户选择分期付款方式的,需由总经理特别批准后方可实行。财务部应及时清理客户销售款,并将客户欠款与营销部每周五下班前核对一致。当逾期款发生时,财务部应检查营销人员是否及时催收客户欠款,包括检查《逾期款催交记录表》,《延期付款协议》等
资料。
第四条 销售违约金计算原则与标准:
1、应收客户分期付款的房款延期交款,按照客户违约日期计算,日违约金万分之五。
2、客户办理按揭,由于未提供资料产生的按揭到账延期,按照客户违约日期计算,日违约金万分之五,违约期间自约定提交按揭资料期满后次日起至资料提交齐备止。
3、退房、退定违约金按上述第三章第二条执行。
第五条 销售违约金减免的权限:
1.减免金额在200元以下(不含200元),经客户申请,营销人员核对、营销主管核对,经营销经理批准后由项目会计核对免收客户违约金。
2.减免金额在200元(含200元)以上500元以下(不含500元)的销售违约金,经客户申请,营销人员核对、营销主管核对,经营销经理、财务经理批准后由项目会计核对免收客户销售违约金。
3、减免金额在500元以上的销售违约金,经客户申请,营销人员核对、营销主管核对,经 营销经理、财务经理批准,总经理审批后由项目会计核对免收客户销售违约金。
第六条 其他违约金的减免
客户作废合同,每份合同违约金500元。由客户申请,营销人员核对,经营销经理、财务经理批准,总经理审批由项目会计核对后由出纳收取客户作废合同违约金。
第六章 退房、换房、合同变更
第一条 客户提出退房(含地下室)申请后,营销部依照公司《退房流程》办理签字审批。财务部项目会计、营销部台账人员审核客户退款金额的准确性,收回所有相关票据及书面材料。销售现场决不允许直接给客户退房款,客户退房手续由公司财务出纳依据审批后的申请,办理退款。
第二条 销售退房退款流程
第三条 财务部项目会计、营销台账员审核客户退款金额计算的准确性,并收回所有相关票据及书面材料。项目会计负责确认姓名、坐落位置、总房款、已付款情况等购房信息,并签字确认;营销台账员负责审核姓名、坐落位置、总房款、已付款等各项财务数据,并签字确认;营销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核准后,公司出纳扣减违约金后办理退款。
第四条 换房
1.客户提出换房申请后,营销部依照公司《换房流程》办理签字审批。
2.财务部项目会计、营销台账员审核客户已收金额,收回所有相关票据及书面材料;依照
第四章相关条款审核新的价格认可单、合同和计算应收款和开票。
第五条 销售换房流程:
1、签约后换房流程:
总经理
2、下定后签约前换房换房流程:
客户申请 销售经理销售总监 总经理
上述流程及换房过程,需要在各个账务中同时更新,营销台账员及时把相关信息上报给项目会计。
第六条 销售换名流程:
1、只有客户的直系亲属或配偶才可以更换合同名字,更换名字时需要提供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有效证件。营销主管、营销经理、项目会计核对证件原件。
项目会计核对并办理手续 非直系亲属之间合同若更换名字,需要按照新的价格体系进行营销程序处理。 2、合同其他要素变更
客户提出合同变更申请后,营销部依照公司《合同变更流程》办理签字审批。
第七章 销售现场工作管理
第一条 销售票据管理
销售人员 当天缴存指定银行
营销台账人员审核款项后开具收据或发票
营销台账员负责整理、汇总当日票据,传递给公司项目会计。营销台账员与项目会计每日应及时相互沟通票据的传递情况并核对发票或收据,项目会计及时进行入账处理(最迟2天内完成票据传递和账务处理)。
第二条 具体收款程序要求
现场出纳收取款项,营销台账人员必须在当日复核收款金额并开票。
项目会计做到当天财务收款数据当天记入销控表,并和营销部核对相关数据,确保实际票据和营销部收款日报表核对无误。对签约资料、应收款明细表要进行及时核对,每周五由项目会计汇总当日现金应收款明细,交营销部经理。
第三条 销售现场现金收款截止时间为下午五点,五点以后不得收取现金。
第四条 销售现场不允许为客户信用卡(银行卡)代支现金业务,也不得协助安排客户之间的信用卡(银行卡)代支现金业务。
第五条 项目会计、出纳的调休时间原则上应不与公司或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时间冲突,如果有特殊事情需要临时调整休息时间,需要报给财务经理,在得到财务经理的批准后,方可以调整休息时间。
第六条 项目会计负责检查销售现场的出纳、营销台账的工作。 检查的内容包括:
销售内控程序的执行;票据的管理;销售日报的清晰、完整性、;销售台账的管理;销售现场的整洁和文档的管理;现场工作的流程安排与执行。
财务主管负责审核销控表数据的准确性,项目会计要确保数据录入准确、及时,具体如下:
1. 财务主管对项目会计的数据准确性和及时性进行监督并记录,作为对现场财务的月度
考核依据。
2. 项目会计在周五晚上前把本周的按揭到账数据全部录入销控表。 3.项目会计要与台
账人员将手工销售月报、签约资料与销控表核对。
3. 项目会计可以使用财务软件编制凭证并导出,并打印相应当日的明细清单。发现问
题及时处理,与现场沟通。
4. 第七条 销售现场的具体工作内容和流程,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由项目会计向财务主
管汇报后,项目会计执行财务主管的工作安排。
第八章 销售合同的管理
第一条 款项收讫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台账人员、项目会计审核合同。项目销售合同模版是在项目形成销售前制定,并需要经过公司办公室、营销部和财务部的会签及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审定后,在该项目执行。
第二条 营销部在向财务部移交购房协议、购房合同要达到以下要求:一购房协议和购房合同按照搂座号排好先后顺序;二购房协议、购房合同封面上注明坐落号和业主姓名;三业主的借款合同、反担保合同与购房合同应整理在一起。
第三条 营销部台账人员暂时保管销售合同,在可以移交到财务部门时进行移交,财务部在核对所有数据和交纳印花税后,转交给办公室档案人员进行保管。合同移交的每一个环节均应办理交接手续,建立登记簿。
第四条 销售合同的借阅,需要有营销人员确认业主身份,业主凭身份证和其自己的销售合同原件到财务部或行政人事部办理合同借阅手续。合同管理人员负责查看相关证件,并登记客户借阅信息(姓名、联系方式、业务代表、借阅时间),并要求客户签名。销售合同借出人员负责定期把借阅的销售合同催交回公司保管。
第九章 按揭款的管理
第一条 按揭款的范围:客户以所购商品房做抵押并由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
第二条 按揭手续的前期准备
一、在每期楼盘发售前一个月内,财务部按揭专员依据公司已与按揭合作银行签署《银行按揭业务合作书》所规定的相关条款与营销部进行沟通,并由营销部告知客户办理按揭的相关事项。
二、按揭专员必须督促营部相关负责人,要求营销人员在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办理好银行按揭、公积金贷款申请手续。银行按揭资料、公积金贷款资料由营销部负责督促客户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后5天内按银行要求提供并向按揭专员移交完整按揭资料。在按揭贷款办理期间,按揭资料由按揭专员负责保管。
三、按揭专员必须确保按揭贷款资料收集完毕后按10天(或10户)一个批次报送主办银行,争取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后约30天内放款,公积金贷款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后约60天内放款
第三条 按揭放款情况的统计及报送:按揭专员必须建立楼盘按揭放款台账,根据财务部出纳领取的按揭放款收账通知,分别按银行及楼盘输入按揭客户明细,并将按揭放款情况输入台账,每周周五下午5:00报电子版本给主管会计,由主管会计稽核,并于每周周一上午12:00之前将稽核结果报本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 按揭放款情况的汇总及反馈:按揭专员应将每批次按揭贷款客户名单、应放款金额报财务部出纳备查,贷款发放后由双方进行核对,对未放款的应于2日之内查明原因,如因客户原因的反馈至营销部,并及时通知客户;如因公司原因的,则上报公司相关领导。
第五条 按揭放款情况的实时监控:在《房屋产权证》未办理完毕前,按揭专员必须跟进客户供楼情况,严格控制回购率,具体要求如下:
一、每月最后一天,按揭经办人员与按揭银行核对至本月止,属公司担保期限内未按时供楼人员名单,将该名单进行统计并报财务部、营销部负责人。
二、客户1个月未按时供楼的,由相应营销人员电话催办。经电话通知5天内仍不供楼的,由营销部负责发书面催款通知。书面催款通知发出10天内客户仍未供楼的,
营销人员必须上报营销部经理后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三、连续三个月以上未按时供楼的,由按揭经办人员先与银行协商,暂不回购;经请示
主管领导后,进入相应法律程序,并与物业公司联系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客户供楼(未交楼除外)。
第十章 销售产品的管理
第一条 销售产品管理的范围:包括可售房屋的数量、单价的确定,管理报表的报送,
营销宣传资料的定制,销售(预售)手续的申报,项目销售结束后的效益分析,样板房的处理等。
第二条 可售房屋套数和面积的确定:各栋号房屋在达到可以预售的状态下,可售房屋
套数相关数据必须经公司办公室、财务部盘点核实后签字认可。总可售面积和每套可售有效面积应以房屋管理部门批准文件、证书、确认书等为依据,经公司办公室、财务部共同复核后签字确定。
第三条 可售房屋销售价格的确定:定价之前,由公司办公室、财务部进行项目楼盘的
成本预算分析工作,编制《项目成本预算分析报告》,经公司总经理审批。营销部结合市场调查分析和项目成本预算分析,拟定《项目定价建议报告》,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并经总经理审批后,以确定房屋单位销售价格,并报财务部备案并存档。如遇价格变动,营销部应按程序重新报批,同时报财务部备案,财务部据此作为销售合同评审和记录应收款项的依据。
第四条 管理报表的报送
一、管理报表的种类:日报表主要指《销售及收款日报表》;周、月报表主要指《按揭
进度表》、《回笼资金明细表》、《月度催款计划》等。
二、营销部根据每日销售情况对现场出纳报送的《销售及收款日报表》进行核对确认,
并据以登记台账。每周五下午5:30之前,将本周的销售及可售房屋情况与主管会计进行核对,并报公司相关领导审阅。
三、按揭专员依据每周按揭回款情况填制各楼盘《按揭进度表》,经财务经理审核签字
后,报公司相关领导审阅。每月30日上午12:00之前将当月汇总表报送电子版本给财务部主管会计和财务经理,发现问题必须在2天内查明原因,并报公司领导。
四、周报表必须在每周周五下午5:30以前报公司领导。月报表数据截止为每月28日,
上交时间为每月30日上午12:00之前,应分别报公司领导,送营销部。
五、各管理报表报送:
第十一章 罚 则
第一条 财务部现场出纳未按照标准程序办理收款手续的,未造成损失的,处以100元/
次的罚款;造成损失的,由本人全额承担。
第二条 财务部会计、出纳、营销部营销人员未按时编制相关销售管理报表或未进行统
计、核对并报出的,处以50元/次的罚款。
第三条 财务部会计在统计应收销售款明细情况的过程中出现差错,导致少收或错收销
售款,未造成损失的,处以100元/次的罚款;造成损失的,由本人全额承担。
第四条 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付款期限15天应收到而未收到房款且未采取有效
措施处理的,给予营销部经理、财务部经理20元/笔的罚款,给予营销人员、财务部主管会计50元/笔的罚款。
第五条 财务部按揭专员在按揭贷款办理期间,未妥善保管按揭贷款资料,造成资料遗
失或毁损的,处以100元/次的罚款。按揭专员未按相关规定将按揭贷款资料及时、完整地报送主办银行,由此导致按揭贷款放款滞后(超过应放款时间10日),未造成损失的,处以100元/次的罚款;造成损失的,由本人负责赔偿。按揭专员未及时编制“按揭进度表”,未积极跟进按揭贷款的办理,造成按揭放款的滞后(超过应放款时间10日),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第六条 营销人员擅自收取销售定金和销售款未造成损失的,给予营销经理处300元/次
的罚款,给予营销人员500元/次的罚款;造成损失的,由营销部经理和营销人员各承担损失额的50%。
第七条 营销人员在与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后5天内未办理银行按揭申请手续
并且未规范催收函件手续的,给予营销经理50元/户的罚款,给予营销人员20元/户的罚款。超过15日仍未处理的,加倍处罚。
第八条 公司办公室(一级复核)、财务部(二级复核)未按照规定实施操作,造成房屋可
售套数与实际不符的, 给予相关人员50元/套的罚款;如误差绝对值超过3%,给予相关人员100元/套的罚款;造成每套房屋价格错误的,未造成损失的,处以200元/套的罚款;造成损失的,由相关人员负责赔偿。
第九条 财务部未及时发出催收书面通知给营销部,财务部相关人员处以50元/次的罚
款。营销部没有及时书面催收通知客户的,营销部经理处50元/次的罚款,给予营销人员100元/次的罚款
工程技术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工程中心的发展,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市科技局有关管理规定,结合工程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财务管理委托依托单位公司财务部执行。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中心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中心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中心管委会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秘密。
第二章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中心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中心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
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十二条 资本金是中心建设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中心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 经中心建设依托单位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五条 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余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管委会批准后处理。
第十六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七条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
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中心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十八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十九条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二十一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余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二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产应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②不属余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 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 2 年的。
第二十三条 固定资产要做到有帐、有卡,帐实相符。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
第二十四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帐,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为:
(一)房屋、营业用房30 年
(二)通讯设备、交通运输设备 3 年
(三)电子电脑、办公及文字处理设备 3 年
(四)电器设备、安全保卫设备 3 年
第二十五条 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提取折旧,提
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第二十六条 对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要进行定期盘点,每年末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盘点一次,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盘盈盘亏表,报财务部审核后,经管委会批准后进行帐务处理。
第二十七条 无形资产指被中心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入帐,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余 10 年的期限摊销。
第二十八条 递延资产是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需要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和摊销期限超过一年,金额较大的修理费支出。开办费自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成本。分摊期不短余 5 年,以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内分期摊销。
第二十九条 后的营业收入包括成果转化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中心损益的真实性。
第三十条 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到帐外或作其他处理。
第三十一条 中心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中心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二条 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二)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保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劳务费、董事会费、奖励费、各种准备金等其他费用。
(三)固定资产折旧费:指中心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计算摊销的费用。
(四)摊销费:指递延资产的摊销费用,分摊期不短余 5 年。
(五)各种准备金:各种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和坏帐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按年末长期投资馀额的 1%实行差额提取,坏帐准备金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 1%提取。
(六)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第三十三条 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三十四条 公司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管理中心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三十五条 公司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支出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一)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等。
(二)营业外收入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没收入、罚款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式经批准的应付款项等。
(三)营业外支出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和毁损报废净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第三十六条 公司利润总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後,依照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後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弭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三)提取法定盈馀公积金,法定盈馀公积金按照税後利润扣除前
两项後的 10%提取,盈馀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 50%时不再提取。
(四)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根据股东会决议,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九章 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第三十七条 财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月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营业费用明细表、利润分配表。中心财务月报表应於次月 15 日内完成,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於次年 90 日内制作,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第三十八条 年末还应报送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内容包括:
(一)业务、经营情况,利润实现情况,资金增减及周转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
(二)财务会计方法变动情况及原因,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制表日至报出期之间发生的对中心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为正确理解财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 财务分析是中心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中心应对中心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总结、评价和考核,通过财务分析促进增收节支,充分发挥资金效能,通过对财务活动不同方案和经济效益的比较,为领导或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
第四十条 总结和评价本中心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报告指标包括:
①经营状况指标:流动比率、负债比率、所有者权益比率;②经营成果指标:利润率、资本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
第四十一条 每月 10 日前对上个月的会计资料进行备份。操作人员运用财务软体必须是通过系统功能表选项进入系统操作,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操作许可权和密码。操作人员对使用的硬体设备的安全负责。下班时,应关闭设备的电源。设备的开启和关闭应严格按规范程式进行。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施行。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委员会
年 月 日
XXX活动中心财务管理规定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本制度;
二、为规范中心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中心管理中的作用,便于中心各部门及员工对中心财务管理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中心财务管理制度,维护中心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范 围
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对财务工作的管理,中心各部门和员工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章 财务管理体系
一、中心的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财务管理体系中各层级、各岗位按照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履行财务管理制度,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中心主任是中心财务管理工作的最终负责人,对中心的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中心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最终责任;
三、中心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预算方案、财务决算资料以及其他法定财务报告应由中心主任签署。
第四章 财务管理职能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中心综合管理办公室在财务管理方面的职责与权力依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中心的章程规定执行;
三、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四、积极为中心资金管理服务,促进中心财务工作安全有序运行;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中心主任对中心的一切经济活动负责;综合管理办公室、财务人员和其他人员认真执行财会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审核重大财务事项,接受上级单位的检查和监督;
六、中心的财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由综合管理办公室具体组织进行。
第五章 财务管理部部门岗位职责
一、参与制定中心财务制度及相应的实施细则;
二、参与中心的财务分析工作;
三、负责上级机关及中心主任所需的财务数据资料的整理编报;
四、负责对财务工作有关的局机关、税务、银行、会计事务所等对接、沟通工作;
五、负责资金管理、调度;编制月、季、年度财务情况说明分析,并向中心领导报告中心经营情况;
六、负责资金统计、复核,每月负责编制销售应收款报表,负责各单位的收款工作;
七、负责每月凭证的编制,汇总所有的记账凭证;
八、负责中心总账及所有明细分类账的记账、结账、核对,完成会计报表的编制,并及时清理应收、应付款项;
九、协助做好卫生保健所收款工作,并配合卫生保健所做好资金分析;
十、负责中心全年的会计报表、账薄装订及会计资料保管;
十一、负责银行财务管理、支票等有关结算凭证的购买、领用及保管,办理银行收付业务;
十二、负责现金管理,审核收付原始凭证;
十三、负责编制银行收付凭证、现金收付凭证,登记银行存款及现金日记账,月末与银行对账单核对银行存款余额,并编制余额调节表;
十四、负责中心员工工资的发放、现金收付等。
第六章 财务员工岗位职责
一、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1. 具体负责中心的财务会计工作;
2. 对各项财务会计工作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总结。严格遵守财务纪律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改进和提高财务会计工作水平;
3. 督促中心加强定额管理、原始记录和计量检验等基础;
4. 认真审核会计凭证和会计报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
5. 制定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应便于各部门管理和核算并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
6. 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违反财务纪律、财务会计制度的,及时制止和纠正,重大问题应向中心领导汇报;
7. 组织编制中心的财务收支计划,按时报送中心领导,并检查各部门执行情
况;
8. 在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前,应要求各职能部门提供切实可行的收支计划明细表,经审核验证后据此编制中心的财务收支计划和编制说明;
9. 经中心主任审批的财务收支计划,应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严格实施;
10. 组织编制中心的成本计划和费用预算,并将各项计划指标分解下达落实并检查执行情况;
11. 编制的成本计划应现金合理,费用预算应厉行节约,费用开支不超越规定范围;
12. 在中心主任的组织下,应将成本计划和费用预算案项目分解,逐步落实到各职能部门;
13. 设计必要的台帐及时反映、分析计划或预算执行情况,并向各职能部门反馈;
14. 充分运用会计资料,分析经济效果,提供可靠信息,预算经济前景,为中心领导决策提供数据;
15. 组织中心财务人员学习政策法规和业务技术,负责财务人员的考核;
16. 负责协调财务和各部门的工作,多与其他部门联系、协调,把财务工作纳入正轨;
17. 负责保管中心财务专用印鉴,并按中心财务制度使用印鉴;
18. 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主管会计
1. 负责中心日常财务核算,参与中心的经营管理,拟定和完善中心财务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各专业体系;
2. 根据中心资金运营情况合理调配资金,确保中心资金正常运转;
3. 搜集中心活动情况、资金动态、收入和费用开支数据并进行分析、提出建议,定期向中心主任报告;
4. 严格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监督财务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和财务纪律;
5. 负责全中心各项财产的登记、核对、抽查、调拨,按规定计算折旧费用,保证资产的资金来源;
6. 参与中心及各部门对外经济合同的签定审核;
7. 负责中心现有资产管理;
8. 收集有关单位审核及账务处理;各项费用支付审核及账务处理;应收账款账务处理;
9. 总分类账、日记账等账簿处理;财务报表及会计科目明细表;
10. 统一票据作业;
11.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出 纳
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现金管理制度,熟练掌握收付办法和手续;
2. 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正确和完整性,保证内容真实、手续完备;
3. 记账凭证的填制要准确反映中心经济的状况,正确运用会计科目和记账规则,做到摘要简明扼要,数字准确,内容完整;
4. 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时办理收付款业务。对于大的开支项目,必须经过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报中心主任审批后方可办理。收付款后,要在收付凭证上加盖收、付讫戳记或相关人员名章;
5. 根据办理完毕的记账凭证,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并结出当日余额,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6.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库存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保证现金安全。不得以借款单或欠款单充抵库存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库存现金与账不相符时,应及时报告领导查明原因;
7. 不准“坐收坐支”现金,做到“收到解交”、“支则提取”,不套取现金;
8. 做好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对各项借款要定期清理催收。做到一事一借一报,原则上对同一人的现金借款要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9. 按时发放员工薪酬、生活补贴等费用;
10. 认真做好总账的记账、报账工作,按时编制和报送报表;
11. 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有关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对于重大的开支项目,必须经过会计主管人员、中心主任审核签章方可办理;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
2)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出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 “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
12. 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
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账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示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的报销期限,并由使用支票人在支票登记薄上签章。逾期未用的空白转账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签发。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 ,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13. 编制和保管会计记账凭证;
1)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填齐,附有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的字迹必须清晰、工整并正确使用会计科目。要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应按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月装订成册,加盖封面、封底、盖章归档;
14. 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根据记账凭证,逐笔按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日结。现金的账面余额要同时及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帐面余额与对账单上余额调节相符,对于未达账项要及时查询,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15. 保管库存现金;
对于现金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责赔偿,保险箱密码要保密,保管好钥匙,不得转交他人;
16. 保管有关空白收据和支票;
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薄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第八章 财务各项工作管理要求
一、资产管理要求
1. 中心的资产按以下原则确定主要管理部门:
1) 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由财务管理部负
责管理;
2) 办公用固定资产由行政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管理;
3) 未开发土地、在建项目及工程用设备物料由项目管理部负责管理;
4) 已完工项目由物业公司负责管理;
各项资产统一由中心财务管理部核算,各级财务人员应对资产的管理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在资产的日常管理过程中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
2. 中心在购买、出售资产金额过于庞大时,需经董事长审批执行;
3. 中心应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办法,规范资产管理行为,依法管理和经营中心资产,保证中心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促进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 资金管理要求
1. 中心的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制度,资金由中心统一调度和统筹安排使用;财务管理部门于每年末按照中心整体发展规划和下年度财务计划做好下年度中心整体的资金预算,对资金整体需求、资金保障计划提出可行方案,报中心主任和综合管理办公室审批后执行;资金预算经批准后,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认真组织落实,做好资金筹集和使用的计划安排;
2. 中心的所有资金必须纳入相关会计账册核算,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周转,确保应收资金的及时回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 中心的各项资金的支付必须严格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对于未经规定程序审批或超越权限审批的款项,现金会计不得支付资金,其他财务人员不得办理有关财务事项;付款申请需提交相关证明票据和证明;
4. 所有的资金的支付必须依据有效、齐全的手续,并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据,
杜绝白条或不规范凭证、票据支取资金;由于特殊原因暂时未能取得合法有效票据的,应做好相应台账记录,明确催收责任人和催收期限;
5. 除按照规定统一调拨资金及员工正常业务工作借支外,中心的资金原则上不得外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如确需,必须经中心主任和综合管理办公室审批;资金的外借使用应遵循等价有偿原则,并确保安全回收;
6. 员工因办理业务需要预先借支资金的,必须按照规定审批办理借支手续,并在相关业务办妥后及时报销销账或退还所借支的资金;
7. 财务人员不得将中心的资金投入证券市场从事有价证券买卖活动,或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委托理财、风险投资活动;
8. 中心财务管理部须加强对现金的管理和监督,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保证库存现金的安全;财务管理部应建立现金定额制度,对于超出定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中心的所有银行账户必须由财务管理部统一管理,其他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开立银行账户;
9. 银行账户必须以中心的名义开立,不得违反规定以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名义开立,严禁将公-款私存、出租或出借中心银行账户;
10. 资金收支必须及时入账,做到日清月结;财务人员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盘点现金,保证账实相符,出现账实不符情形的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纠正或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应收及预付款管理要求
1. 中心应建立完善的应收及预付款管理制度,完善相关业务流程,确保应收及预付款的安全回收;
2. 财务管理部应对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设立台账逐笔登记发生时间、欠款
单位或个人、欠款原因、欠款金额、到期时间、催收责任人等,定期清理,按时催收;台账中记录的应收账款除账面反映的应收账款外,还应包括账上尚未结转收入;
3. 对于逾期时间较长的应收款项,应作为重点催收对象,由财务管理部及相关部门共同催收;
4. 由于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收回,符合中心坏账确认条件的应收款项,中心应在取得核销证据后及时按规定程序报中心主任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核销坏账;
5. 中心员工因工作调动、辞退、辞职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单位的,应结清所欠中心款项,未办妥结清手续的不得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
四、固定资产管理要求
1. 财务管理部应在编制下一年度财务预算时确定下一年度的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并按照预算实施固定资产购置,超出预算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购置,应按规定权限审批;
2. 中心固定购置应报中心主任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报中心财务管理部备案;
3. 严禁用公-款以私人名义购置固定资产,所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全部纳入相关现金会计的账内管理和核算;
4. 中心的固定资产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并与会计账上记录核算,确保账实相符,不相符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于已经失去使用价值、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按照权限报请审批清理。
五、 会计档案管理要求
1. 会计档案的立卷
1) 会计凭证由会计按先后序进行编号,负责整理保管,并按固定格式装订成册,存放在财务档案室的指定档案柜内,指定人员监督;
2) 会计账薄在每次结算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装订成册;
3) 财务报告及其附表、附注说明等由相关财务人员集中保管,并在年度结算终了后10个工作日内装订成册;
4) 其他会计档案在本年度内由相应的财务人员整理保管,并在年度结算终了后20个工作日内移交至财务管理部档案室指定档案柜中保存;
5) 非纸质的会计档案必须同时保存印制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2. 会计档案的查阅
1) 会计档案与中心其他档案使用统一查阅、复印登记制度;
2) 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中心主任批准后,可以进行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印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3. 凡是中心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4.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年度、月份、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5.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并分类填制目录;
6. 原则上任何人不得携带会计档案外出,凡查阅、复印、摘录会计档案,须登记在案;会计档案每月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工作由指定人员负责;。
十、支票管理
1. 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现金会计负责;
2. 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现金会计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个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
3. 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送往银行,不得私自保存;
4. 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 ,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 中心主任签字后现金会计方可开据支票;
5. 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 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十一、印章管理要求
1. 银行印章必须由综合管理办公室保管;
2. 财务专用章和法人公章分别由中心主任和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保管;
3. 中心印章除部门专门印章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保管外,其余印章均由综合管理办公室保管。
第九章 财务各项工作流程
一、借款流程
1. 中心相关人员可以根据签订的合同约定申请预借款项,填写相应的单据,根据借款金额的大小获得不同层级领导的批准。向财务管理部提交已批准的审批单时,应附上借款原因说明,财务相关现金会计根据资金情况予以付款,原则上列入资金计划的款项优先安排;
2. 员工出差时可根据出差地点、出差期间和所办事由预借差旅费。填写借
款单时,应简要列明申请借款金额的计算过程:如多少天,每天花费的金额,包含的项目等;
3. 员工个人借款出差或办理中心事务的,应在出差或办完事后尽快填写报销单。个人因公借款不能超过30天。超过期限的,财务管理部有权从其工资中扣回。旧帐未清时,原则上不再准予新借款;
4. 借款单由经办人统一交给中心相应现金会计,综合管理办公室核实现有借款和其他信息后,再由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管理部根据审批情况,安排付款并进行帐务处理;
5. 借款后,根据借款目的不同,由财务管理部现金会计进行帐务处理并保留相关凭证; 7. 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据,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填写一致,不得涂改);
8. 财务付款:借款凭证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管理部办理领款手续。
二、报销流程 1. 日常报销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通讯费、交通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采购费、资料费等;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
2. 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1) 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相关规定见发票管理制度);
2) 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3) 报销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管理部以便备款;
3. 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综合管理办公室复核→中心主任审批→到相应现金会计处报销;。
三、薪资福利支付流程
1. 每月5日-10日由综合管理办公室将本月工资支付标准(含人员变动、工资变动、社会保险等信息) 经中心主任审批后转交财务管理部;
2. 按薪资审批流程审批;
3. 每月10日由财务管理部通过直接发放的形式支付工资。
四、支出审批流程
1. 日常办公用品、计算机的外设配件和耗材等采购计划,由综合管理办公室收齐汇总,上报中心主任审批;由综合管理办公室统计库存,各部门填写《办公用品登记表》后领用;
2. 工资或奖金的支出:由综合管理办公室核准每月考勤,财务管理部编制工资发放表,综合管理办公室签字确认,并报中心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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