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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了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增值,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加强财务管理,根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监督、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三、企业应当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和资金运用全过程的监控,严格内部牵制制度,防止弊端。
四、企业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存货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以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等,都应当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企业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应当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并制定和修订原材料、能源等物资消耗定额和工时定额,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资产清查。
财务管理的结构体系和职责权限
五、本公司财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业务。出纳等重要岗位必须由具有深圳常住户口的人员担任。企业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承办不合法、不真实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经济业务,必须时可直接向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反映。
六、公司财务应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定期、及时、准确地上报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资料。
资金管理
七、本制度所称资金管理包括:
资本金筹集、劳动资金筹集;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管理;
结算资金(应收款项)管理;
八、资金、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1.取之合法,使用合规;
2.开源节流,讲求效益;
3.内部牵制,防范风险;
4.管理有序,责任到人;
九、资金筹集:
1.公司倡导多种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包括:吸收现金、非现金投资,长期、短期借款,发行股票、债券等;
2.资本金的增加、变动,应按法律程序经批准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不得弄虚作假;
3.借款应根据经可行性论证的项目和生产经营需要,有可靠的投资回报和还款来源并讲求资金成本。
十、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管理
1.内部牵制
(1)货币资金实行帐款分管,印鉴分管;
(2)出纳不得兼任采购、销售、实物收发、保管业务,不填制票及兼管理往来帐,不核对银行对帐单和银行日记帐;
(3)出纳与本企业主要领导人或财务负责人有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回避原则。
2.财经纪律
(1)现金的提取、保管、使用应遵守国家的《现金管理条例》,不得坐支现金;
(2)银行帐号的设立、使用应遵守国家的《银行结算办法》、《银行帐户管理办法》,严禁设立帐外帐或公-款私存,一经发现,严肃追查并追究责任;
(3)出纳必须凭经审核、编号、手续齐全的记帐凭证办理收付款业务,不得先斩后奏或以借条、白条原始凭证充抵库存;
(4)外汇的收入,使用应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各项法规、政策。
3.现金等价物
短期投资的购入或证券帐号的开设必须遵守证券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并按企业内部职责、权限、程序批准后办理,严禁私自炒作。
十一、结算资金管理:
1.应收款项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入帐有据,处理合规;
(2)跟踪管理,掌握动态;
(3)清理及时,回款迅速;
(4)节约资金,力戒损失;
(5)职责明确,失误必究。
2.债权的成立应符合以下条件:
(1)各类业务发生应收帐款应符合确认销售成立的有关条款;
(2)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符合有关投资项目的规定和文件;
(3)暂借和垫付款项应按内部规定经批准,附件和手续齐全。
3.跟踪管理和清理回款
实行“源头负责制”,谁经办的业务,发生的款项,谁负责到底,并纳入业绩考核。
4.债务重组事项应按程序,经批准,并预测分析可有发生的重组损益。
投资管理
十二、本公司对全资、控股、联营企业以现金、实物和无形资产进行投资;兼并、收购、租凭其它企业的股权;购入一年内不予出售的股票以及其他有价证券(包括公债、国库券、企业债券等)均构成公司的长期投资。
十三、对外投资的计价方法,应以投资时支付的价款或者评估确定的金额计价,即按成本法计价。企业对外投资应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分清占股比例、投资总额等并妥善保管。对企业溢价或折价购入的长期债券,其溢价或折价差额,应采用直线法在债券存续期内分期摊销。对短期投资或者说长期债券的转让,应严格审批手续,正确计算损益。中期或年度终了,应对长期投资逐项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并且此项降低的差额在可预计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应按此差额计提长期投资跌价准备。
十四、企业根据拥有被投资单位股权比例分别采用成本法权益法进行核算,企业对外投资股权在20%以下(不含20%)的采用成本法,股权在20%—50%的采用权益法、股权在50%以上(不含50%)的,应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十五、本公司对外投资实行风险抵押制。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投资额或承包方式,依一定比例向本公司交纳风险抵押金。项目投资按期收回或完成利润上缴计划的,逐步退还企业交纳的风险抵押金并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支付利息,到期未收回投资或未完成利润上交计划的,由本公司财务部按比例扣减风险抵押金。
十六、本公司对投资项目实行专人跟踪管理,财务部门应做好项目投资成本与收益的核算。凡是本公司投资的项目,都要建立项目投资档案,按照投资对象、反映和记录自该项目资金投入之日起的投资成本(包括应计利息和有关费用)和投资回报(实现上交利润)对每个项目的投资回报率进行定期与不定期考核。
财产物资管理
十七、企业应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对非货币性资产的购置、建造、增加、出售、耗用、减少、盘存、计价、管理作出规定,规范操作。
十八、财产物资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1.全员管理:物资管理是企业各部门、有关人员共同的任务;
2.全过程监控:从采购、生产耗用、出售到保管、收、发、存动态监控;
3.综合管理与分级归口管理相结合;
4.遵守内部牵制制度,涉及采购、验收、保管、使用中环节的业务实行物、款、帐三分管原则,不同同一人单独完成。
5.实行资金管理、物资管理,业务工作相结合,管物的部门和人员,必须对相应的采购成本、资金占用等负责。
十九、物资增加:
1.企业应建立物资询价制度,掌握市场价格信息,货比三家,主要生产物资应有定点供应单位;
2.采购、生产、加工、盘盈及接受投资、损赠或债务重组的物资应按规定计价;
3.物资应按归口管理坚持质量检验、核实数量、凭证验收;
4.固定资产的购置,应符合企业投资业务管理的要求;
5.禁止使用部门自行采购物资,必要时先经批准并办理入库手续。
二十、物资减少:
1.不论什么原因发出和减少物资必须按规定办理手续,严禁以购代耗或以便条、借条发货和充抵库存;
2.存货减少应按企业会计政策进行计价;
3.处置、转让固定资产应按内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办理;
4.商品、产品销售应加强合同管理,落实货款回笼的保障程序,对赊销业务应慎重,并需了解客户资信程度和信誉;
5.盘亏、报损物资应按规定权限经批准,并分别情况由保险公司责任人赔偿后按净损处理;
6.生产耗用物资应按企业计划生产管理、费用指标管理规定,使用凭证、办理手续,产品报废补料应有质检部门确认;
7.贵重物资出库应按规定的权限实行双签。
二十一、物资保管和盘存
1.仓库存保管人员对库房实物数量完整、质量完好、帐务记录正确、手续完备、库房整洁安全及资金定额负责;
2.有关业务人员对经营的分销网点、代销点、展品、陈列品安全完好负责;
投资成本及效益预测、决策与监控体系;
销售网络管理制度;
新产品研制、开发管理与成本控制;
各项消耗指标及行政费用管理制度;
分析考核奖惩制度。
成本管理中涉及按侧外原则处理事项的范围、权限与责任。
二十五、建立定期、不定期的多种形式的定性、定量分析、“会诊”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迅速予以纠正。
二十六、以部门、个人对所分管的指标、业务纳入考核、奖惩范围。
计划和预算
二十七、为确保企业年度经营发展目标的实现,做到心中有数,应编制年度分季财务计划,通过组织实施、过程控制、分析、考核,确保预定经济效益目标利润实现。 二十八、编制的依据:
1.根据本公司年度“战略决策指导委员会”的专家决策会议制订的发展方向,投资规划、经营目标、效益指标,在财务计划中体同和落实;
2.根据市场调查、反馈信息,才计划及时进行检查修订、调整;
3.根据上一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判断,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在本年计划中防止和纠正。
二十九、编制的原则:
1.真实、积极、可靠、适当留有余地,保障国有资产及资本增值;
2.计划的严肃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在保障年度总目标实现的前提下,在进度安排、项目构成等方面允许有变动、调整;
3.强调计划的科学性,计划数据应建立在充分的、可靠的市场信息,运用适当的数学模型、科学的预测、判断的基础上;
4.经过“两上两上”反复平衡、落实;
即下达目标→上报计划→综合平衡→下达指村→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分管的指标
5.资金调配的顺序:在首先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寻求投资与发展,兼顾职工集体福利。
三十、计划的主要内容:
1.销售收入、利润计划;
2.物资供应保障计划;
3.资金筹集方式、规模及投资收益计划;
4.产品、工程、资金成本计划及费用预算;
5.投资方式及支出计划;
6.现金流量计划;
7.利润分配及税收缴纳计划;
8.其他收入、支出计划。
三十一、综合平衡的主要指标:
1.利润总额、净利润及上交利润;
2.净资产增长率;
3.资产负债率;
4.速动比率;
5.净资产利润率。
三十二、分析、考核是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的最后一环也是检查、评估企业、领导、部门、职工业绩的依据。
三十三、企业应建立、健全分析考核制度、分析考核标准,业绩与工资福利挂勾的奖惩条例。
三十四、分析的内容、形式和方法:
1.全面分析和专题分析结合。
年度、季度进行全面检查分析,及时纠正问题和调整计划,不定期地按需要进行专题分析,如利润指标、费用完成情况,产品质量、投资报酬、现金流量等;
2.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
对难以量化的工作侧重于定性分析,例如企业兼并收购情况总结,应收款面清理回收情况;定量分析可按需要选取用差异分析、对比分析,与计划对比、与历年实际数对比。
3.书面分析和会议分析相结合。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面或专题的分析会,如经营活动分析会、各种专题分析会,向领导递交书面分析报告,提出问题、建议和措施;
4.有条件的应建立分析数据库,储存各类数据,提高分析的科学性和工作效率。 三十五、考核的原则和要求:
1.逐级考核,层层考核。公司考核二级企业及其经营班子和公司各部门领导,二级企业考核三级企业及其经营班子,部门负责人考核所属员工;
2.科学、合理、有根有据。根据不同部门和业务特点,采用不同的考核标准和方法,例如新产品开发业绩应以最终形成商品化进入市场为标志,不用单纯以技术衡量;销售业债应以货款到帐为依据;指标完成情况以计划、指标、会计记录为依据;
3.考核和奖惩相结合。根据考核结果应有相应的奖惩兑现。
三十六、考核的主要内容和指标
1.对企业和负责人主要考核净利润、上交利润、现金流量净增加额、速动比率和净资产利润率、净资产增长率;
2.对部门考核其所分管的指标,如资金定额、存货周转率、费用计划、采购成本、产品质量、货款回收(应收帐款周转率)筹资成本、投资报酬率等;
3.对个人考核其所分管的业务工作质量和指标完成情况;
4.对于难以量化的工作,应建立总结、汇报、讲评制度、述职报告和业绩登记工员簿。
内部稽核
三十七、为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财产安全、酱增值和经营业绩真实,信息数据正确,根据有关法规拟订本制度。
三十八、企业应建立内部稽核制度,设置稽核部门、人员或岗位,明确职责、权限、业务范围、职业纪律、工作程序和对相关部门的要求,确保顺利开发工作。 三十九、内部稽核的职责:
1.以各项财经法律、法规为准绳,对企业筹资、投资,经营活动中的经济事项的佥性核查:
2.企业制度的各项制度、内部政策、办法的合规性核查;
3.企业计划、预算、会计记录、会计住处的真实性核查;
4.企业财产物资的采购、管理、使用、安全、效益核查;
5.对企业内部牵制订的完善性和执行情况核查;
6.对分析、考核、业绩评价的公证性核查;
7.对外勤单位业务人员的督导、抽查、考核;
8.对特殊案件的调查、审议、核实。
四十、内部稽核的职业纪律:
客观、公正、保密
核查事实,提出建议。
四十一、财务部应相应设置财务稽核人员或岗位,按《内部稽核制度》和《会计基础工程规范》要求进行财务稽核;
1.对会计各岗位处理的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帐簿启用、结转、会计报告的核查;
2.对计划、预算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3.对银行及证券保证金帐号开设的管理,帐款清理、税收缴纳核查;
4.财产物资出入库凭证及帐实相符等情况稽核;
5.重要票证管理情况核查;
6.其他必要的内容。
内部管理基础工作
四十二、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基础工作,保障管理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地进行。
四十三、建立内部牵制制度,确保有利管理,防止弊端:
1.明确牵制制度的原则、组织、分工;
2.对有关人员和岗位的牵制规定;
3.出纳岗位的限制条件;
4.保障牵制制度实施的规定。
四十四、建立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数据完整、准确、真实、及时。
1.统一内部原始记录的格式、用途、联数;
2.明确内部原始记录的填制、传递流程;
3.规定原始记录的审核、签署、批准权限;
4.规范原始记录在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会计核算、成本计算、经济活动分析中的作用和关系。
四十五、编制内部价格,满足会计核算,内部经济核算和经济责任划分的需要。
1.制订与企业内部管理经济责任的划分、考核相配套的内部价,如材料、产品、工具、内部劳务的计划价格、调拔价格、内部结逄价格等;
2.明确价格制订、修改的权限和实施的部门。
四十六、制订各种消耗定额、开支标准:按节约、合理的原则制订和修改。包括材料定额、工时定额、流动资金定额、劳动保护用品配置标准、各项费用开支标准等。 四十七、完善计量、检测、仪器和手段,保障各项消耗质量的数据准确可靠能分清经济责任和费用归属,包括质量检测、财产计量验收和内部劳务计量的仪器仪表。 附 则
四十八、附则:
1.企业应根据本制度规定结合具体情况拟订具体的实施细则,报本公司备案。
2.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一般贸易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建立并逐步完善公司的财务体系,全面准确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全面监督公司各项财产的使用及流转,以维护公司股东的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公司财务部直接受控于公司股东并对其负责,财务部依据公司章程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修订本制度
第3条 公司各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部工作及促进本制度的实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本制度的精神及规定严格执行公司所制度的各项财务制度,其他各部门所制定的规章制度除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外,还不得违返公司章程及本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货币资金管理
第一节 现金管理
第4条 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合理使用现金
第5条 本公司现金使用范围包括:支付工资、日常费用报销、员工个人借款、预借差旅费、支付小额购物款、公司备用现金等及其他必须以现金支付的支出
第6条 出纳应当严格按照现金付款程序支付现金,即报销/申请付款必须由申请人填写报销单/付款申请单,经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批准并由财务进行审核后,出纳方可支付现金
第7条 报销单/借款单金额在500元(不含500元)以下的,由部门经理批准、财务审核后,出纳可予支付现金,金额在500元及以上的,由部门主管/经理批准、财务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出纳方可支付现金
第8条 出纳收到现金应填写现金收款单,并有交款人签名,对于所收现金数额较大的,应即时送存银行,避免做支现金及风险
第9条 出纳应在现金收、付款单上详细注明款项来源或用途,以便于财务作账
第10条 出纳应对所收、付的现金及时登记现金流水账,当天下班前结出账面现金余额并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
第11条 出纳应当日将收、付现金单据送交财务部,并定期与财务部对账,不符时应即时查明原因,做处相应处理
第12条 对于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发生长短款时,应即时查明原因,并做出书面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交由财务部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第二节 银行存款管理
第13条 公司办理货款支付及回收销货款,原则上均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其他收、付款金额较大的款项支付也应通过银行转账进行
第14条 通过转账付款的,付款人填写付款申请单,由财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收出纳办理付款
第15条 出纳应当日将收、付银行存款单据送交至财务部,财务部应当定期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
第16条 出现银行存款账面数与银行对账单不符时,必需查明原因,直至核对正确为止
第三节 其他货币资金管理
第17条 公司因业务需要使用或收到其他形式的货币资金,如支票、银行本票等,应进行项登记管理,并将复印件送交财务部入账
第18条 对于收到的其他货币资金,出纳应即时办理银行入账手续,以免超期
第10条 对其他货币资金的收付,比照银行存款管理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费用报销管理
第一节 差旅费报销
第20条 差旅费指公司业务人员、管理人员等因公外出(本地或外地)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餐费、出差补贴等费用
第21条 出差旅人员应本着合理、必要、节简的原则支付各项费用
第22条 公司员工划分为经理级、主管级、普通级三大类,出差人员根据各自相应级别与出差地,按相关规定的限额内报销出差费用
第23条 为鼓励出差人员节省差旅费,享有某一级别待遇的出差人员如果实际采用了下一级别出差人员待遇标准花费费用,公司可以将两级待遇差额部分的50%补偿给出差人员
第24条 出差人员外出,预计所需费用在300元以上的,可向公司预借差旅费,借款人填写借款单由经理批准后送至财务审核。其中借款金额在500元(含500元)以上的,还需由总经理审批,经审核/审批后出纳方可支付现金
第25条 预借差旅费在出差人员报销时冲抵报销款,报销时实行多退少补的原则
第26条 普通人员、主管级人员的报销单分别由部门主管、经理批准,再交由财务审核后方可至出纳处领款,经理级人员的报销单先由财务审核后送交总经理批准,再到出纳处领款
第27条 对于超过差旅费用规定的标准而需要报销的,报销单必须先交总经理特别批准,后由财务审核,再至出纳处报销领款
第28条 差旅费费用控制标准由公司根据人员级别+出差地+补贴+其他制定,具体详细标准另行专门制定
第二节 业务招待费报销
第29条 业务招待费指公司业务人员陪同、招待客户用餐、住宿、交通、送礼等所花费用,包括在本地与外地招待客户所花生的各项费用
第30条 业务陪同人员应本着必要、适当、合理、节简的原则,招待好公司的客户及其派出的代表
第31条 公司将客户分为A、B、C三大类,A类客户为订单业务量大,又有可能发展为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的大客户,B类客户为订单量较多,合作关系相对稳定的客户,C类客户为其他普通客户
第32条 业务招待费根据客户类别及人数控制费用上限标准,业务陪同人员应根据客户情况适当按捺陪同人数,业务招待费费用控制标准由公司另行专门制定
第33条 业务招待人员根据需要可向公司预借招待款,所借现金在500元以下(不含500元)的,借款单由业务经理批准财务审核后,至出纳处领款,所借金额在500元以上的,需再经总经理审批方可至出纳处领款
第34条 费用报销人员填写报销单经业务经理批准、财务审核后,方可至出纳处报销领款,对于业务招待费超过标准上限的,财务人员在报销单中注明超标金额
第35条 业务费报销金额超过费用标准时,报销人员必须将报销单交由总经理审批,未经审批的,出纳根据报销总额扣除财务注明超标金额后的余额支付报销款
第36条 业务人员出差至外地,同时有发生招待客户费用情况时,业务招待费根据公司标准结合异地物价情况适当调整报销上限,报销人员应当将自身差旅费与异地业务招待费分别填差旅费报销单及业务招待费销单进行分项报销
第三节 工伤医药费报销
第37条 工伤医药费是指公司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或其他因公出现工伤事故时发生的费用,包括医药费、医疗费、工伤补偿费等
第38条 员工发生一般性的工伤事故,可凭正规医院出具的诊疗书及发票填写费用报销单,经部门主管批准、财务审核后到出纳处报销领款
第39条 公司员工发生重大工伤事故急需用款时,部门主管可经总经理口头批准后直接至出纳处借款,事后借款人应即时补填借款单并交由总经理补签批准,再由财务审核后交由出纳留底及入账
第40条 重大工伤事故当事人的借款及费用报销根据情况可由部门主管负责代为办理,报销单均需由财务审核后交由总经理批准,再至出纳处领款或冲预借款
第41条 员工工伤事故的工伤补偿费由当事人自行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财务审核后方可至出纳处领款
第四节 其他费用的报销
第42条 其他费用的报销指除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工伤医药费以外的日常营业费用的报销
第43条 其他费用的报销由报销人填写报销单经总门主管批准后送交财务部,财务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审核报销项目,有相关规定的,经财务审核后可直接至出纳处领款,无相关规定的,需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至出纳处领款
第四章 产品销售管理
第一节 销售合同
第44条 公司业务员与客户签订订单,均需以公司的名义与客户签订书面销售合同
第45条 业务员签订合同后应即时将合同复本送交至财务部,合同被取消时,应即时告知财务部
第46条 公司合同专用印章应由专人保管,所有销售合同应当经总经理审批后才能加盖合同专用章,未经审批的合同,由此产生的合同责任由签单人自行承担,如果合同有加盖印章的,印章保管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节 销售出货
第47条 业务部根据产品完工情况拟定发货通知单,通知单交由总经理审批后分送至财务部及仓库
第48条 仓库根据发货通知单填写发货单,仓库主管应对货物出库及装车进行监督并负责
第49条 财务部对仓库开具的发货单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过的发货单开具销售发票
第50条 已发出的货物如因质量等问题客户要求退货的,应取得本公司业务部的同意,仓库根据业务部的退货通知书办理产品的退库手续,未经本公司同意,客户退回的产品仓库暂只做代管商品处理
第51条 成品仓仓管人员应严格按照发货通知单及相关程序组织发货,并即时填写发货单,发货单应当即时送交财务部
第52条 仓管应在产品出库时起8小时内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发货单,24小时内将发货单送交至财务部,退货单应自办理退货入库手续时起48小时内将退货单送交至财务部
第三节 收取货款
第53条 财务部根据仓库的发货单及销售合同单价计算确定应收账款的金额
第54条 财务部根据出纳提供的收款凭证即时核销客户的应收账款,如为收取客户的订金,应先做预收货款入账,待尾款收齐时再予以冲销
第55条 财务部定期制作客户对账单送交业务部,由业务部负责直接与客户进行对账
第56条 财务部应定期检查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对于未及时收回货款的客户,应通知业务部进行催收,仍无法收回货款的,应当即时告知部经理以便进行相应处理
第57 业务部或财务部应告知客户本公司收款的详细账号,客户应当将货款汇入本公司指定的账号,客户汇款后应当以传真或电话方式即时告知本公司财务部
第58条 因退货、合同违约等情况发生退款、赔付违约金时,付款单需由财务审核、总经理批准,出纳方可办理付款
第五章 物料采购管理
第一节 采购订单
第59条 业务部根据销售合同所列产品,计算出物料需求计划清单,物料需求单交由采购部负责办理物料采购
第60条 采购部根据物料需求清单在考虑现有库存量的基础上,拟定物料采购计划申请单,采购申请单需经总经理批准,然后采购部才可向供应商发出采购订货单
第61条 对于所有原材料及主要辅助材料的采购均需制定采购订单,采购部应将采购订单送交仓库,以便于仓库按订单进行收料,对于取消或更改过的采购订单,应当即时通知仓库进行相应的更改
第二节 材料入库
第62条 仓库收料时,应当按照采购部的采购订单严格控制收料,对于原材料(布料及主要辅料)在收料前均需取得采购订单
第63条 仓库收到材料时,先应进行质检验,未经检验合格的各类材料,均不得办理库入库而暂只做待管材料处理
第64条 对于供应商未按订单要求而多送的材料部分,仓库应暂做代管材料,经请求总经理后,如果同意做为购入处理,则可一同办理入库,否则多送的材料退回原供应商
第65条 仓库办理材料入库,应即时填写材料入库单并向供应商索取送货单(客户联),材料入库单应按照财务部规定的要求填写完整
第66条 已办理入库的材料,如发现材料有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需要退货时,仓库应当即时通知采购部,采购部与供应商协商同意退货后,即时通知仓库办理退货
第67条 仓库退回材料给供应商时,应即时填写采购退货单,退货单原则上均应取得供应商收货人的签名,退货单必须即时送交财务部
第68条 仓库应自办理材料入库或退货时起8小时内填写采购入库单,采购入库单送交财务部的时间按财务部的要求规定执行
第三节 支付材料货款
第69条 财务部根据供应商的送货单(或发票)、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对仓库开具的采购入库/退货单进行审核
第70条 财务部按已审核过的采购入库总价款挂应付账款,按退货单的总价款扣减应付账款,财务部应定期与供应商核对往来账款
第71条 付款由采购部申请、财务审核、总经理批准或财务部申请、总经理批准后,申请付款单交由出纳办理付款
第72条 出纳付款后,财务部应即时告知供应商查收,出纳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账号汇款,代应商的传真件应盖有对方有效的公章
第六章 存货管理
第一节 原材料
第73条 原材料是公司业务的主要材料,是公司财产管理的重要对象
第74条 仓管人员应严格控制原材料的出入库,原材料的出入库应办理规定的手续,即时开具材料出入库单并送交财务部,原材料的出库应经相应的审批程序
第75条 仓库应根据原材料的类别、规格、性质、特征等分别存放,各种原材料存放区应标有物料标识卡,以便于收发及管理
第76条 仓管人员应定期检查各种材料的状况,如发现变质、损坏等情形,应即时填写报告单送交总经理申请处理
第二节 产品
第77条 本处所指产成品包括已完工但未包装的销售成品、已包装可随时发货的库存成品及各种样品
第78条 产成品是公司的重要财产,仓管人员应重点加强对产成品数量的管理,严防被盗、丢失,仓管应保证产品实际库存数与账面数相符
第79条 出现产成品丢失或实有数与账面数不符时,仓管应即时查找原因,同时向部门主管、总经理报告,并申请做出相应处理
第80条 样品原则上均应先入成品仓并由专人负责管理,领出样品应按照按照领料材料的规定办理出库手续
第81条 对于客户退回的产品,仓库收到退货后,填写退货单送交财务部
第三节 低值易耗品
第82条 低值易耗品是公司生产、办公用的价值较低的消耗性物料,如机台配件、办公用品等
第83条 低值易耗品的收发原则上都要通过仓管进行,通过仓库收发的按照材料的出入库规定办理手续,直接报销的,报销单所付的购料单应有仓管或领用人的签名
第84条 对于价值不高,使用时间较长但未做固定资产管理的生产用具、配件等,应由使用人或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财务部建立备查账簿进行登记并定期进行检查,物品用具不能使用时由相关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经批准后予以报废
第四节 盘点及盈亏处理
第85条 仓管应做好仓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财产物资的安全性管理,仓库应当定期对库存材料、物料、半成品、成品等进行盘点,盘点方式采取仓管自盘,财务监盘或抽盘
第86条 公司对所有的存货进行全盘的次数每年至少一次,全盘应当在停产停工的状态下进行,以保证盘点数的准确性,非全面性的部分存货盘点每年不应少于三次,盘点时应当暂停盘点材料部分的收发料工作
第87条 仓库根据实盘数量与账面数计算出盘盈或盘亏的数量,对于账实不符的,仓库应制作盘点盈亏处理意见申请报告,说明原因及处理意见,交由总经理批准
第88条 财务部根据报告单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对于盘亏的存货,如非属于正常的损耗应追查仓管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 成本核算
第89条 财务部应定期核算公司的经营成本,准确反应公司的各项费用及开支
第90条 公司成本核算采用订单法,根据销售合同订单归集结转成本支出及费用
第91条 其他成本核算的方法由财务部另行具体规定
第八章 工资核算
第92条 公司员工工资为计时工资,管理人员采用计时工资制,按实际出勤时间计算应付工资
第93条 工资项目由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全勤奖、奖金、补贴款及其他款组成,为员工代扣代缴的款项不列入应付工资
第94条 工资的具体核算办法及程序由公司另行专门规定
第九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95条 固定资产指单位价值较高,使用期限在一个会计年度以上的房屋、机器设备、工具、配件等资产
第96条 固定资产是公司的重要财产,对其加强管理主要表现在对资产的安全性及使用功能上的管理,防止各种资产被盗、丢失及被损坏
第97条 财务部应对公司的所有固定资产详细登记,制定固定资产目录表,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档案,固定资产应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保证固定资产的既定使用功能
第98条 固定资产应进行相应的分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实际情况对固定资产采用适当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第99条 对于不能使用而需报废的固定资产,资产管理人应填写报废申请单,经财务部审核后交由总经理批准
第100条 对于丢失或多出的固定资产,资产管理人员应填写报告单并查找原因,报告单交由总经理批准并做出处理意见后交由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
第101条 财务部应组织人员定期对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全面清盘的次数每年至少一次,对盘盈或盘亏的资产,由资产管理人员填写盘盈/亏表,由财务签属处理意见,交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做出相应账务处理
第十章 财务报表及报告
第102条 财务报表是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信息的基本资料,财务部应对公司的各项经济业务活动进行全面准确的核算,并定期向股东提交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费用支出表、销售报表及其他相关报表
第103条 财务部在全面监督管理公司的财产及经营活动过程中,对发现的重要问题,应拟写相关财务报告送交总经理,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以促进问题的解决或改善
第104条 财务部除应定期向董事会提交财务报表外,还应定期拟写工作报告,向股东及总经理详细反应及说明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提出解决方案或参考建议,并向总经理反应财务部监督、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十一章 罚则
第105条 公司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应严格执行财务部制度的各项财务制度及相关规定,为保证本制度的顺利执行,特制定本罚则
第106条 本罚则所制定的惩罚措施包括:会议点名批评、全公司通报批评、罚款、辞退、开除等,其他部门制定的罚则与本罚则有冲突的,以财务部制定的内容或解释为准
第107条 各种原始凭证及单据是财务部工作的重要依据,单据分为从外部门/公司取得的原始单据(送货单、发票、收据等)和公司内部自制单据(材料入库单、采购订货单、领料单、发货单、报销单等),对于应取得而未取得外部门/公司原始单据的相关人员,采取“会议点名批评+罚款”的处罚措施,对于应填制而未填制内部自制单据的相关人员,采取“全公司通报批评+罚款”的处罚措施
第108条 履行单据审批手续是制度执行的重要保障,对应当履行相关批准、审核、审批等手续而未履行的,首先采取会议点名批评的处罚措施,但最多批评两次,以后再次违规的采取直接罚款的处罚措施
第109条 公司各部门间是一种合作共事的关系,财务部的工作更需要其他各部门的积极协助与支持,对于不积极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的人员,采取全公司通报批评的方式处罚,对于累教不改的(指次数为三次以上不含三次)采取罚款措施
第110条 财务部招集各类人员开会时,相关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会议,无正当理由缺席会议的采取罚款措施,相关人员三次以上(不含三次)以同样或类似的理由拒不出席会议的,视同无正当理由缺席会议(因出差或总经理特批的例外)
第111条 会议点名批评指在由财务部招集的会议或有财务经理出席的会议上,对违规人员进行点名批评,全公司通报批评是指以公告的形式将打印的书面批评文件张贴于公司的宣传栏或醒目位置,张贴时间不少于三日
第112条 罚款指对个人进行现金扣款,罚款区分人员级别,普通员工级的违规罚款金额在0~50元(不含50元),主管级的违规罚款金额在50~100元(不含100元),经理级以上人员,罚款金额在100~200元(含200元),罚款将直接从违规人员的工资中扣除
第113条 对于累计违规5次(不含5次)且不听从劝改的,公司对其提请辞退,辞退通知时间不应少于15天
第114条,对于累计违规10次(含10次)且无诲改表现的,公司对其予以开除,被开除的人员扣发最后一整月的工资,开除应提前三日通知其本人,其本人有向公司进行申辩的权力
第115条 对于公司主管级以上人员介绍进入公司工作的员工,在累次违规达到辞退或开除标准,但障于人情关系不能做相应处罚的,此介绍人应代为写检讨书,检讨书应在会议上由介绍人自行宣读,同时检讨书应公布于公司公告栏不少于一日
第116条 对于公司股东的亲属在公司任职且累次违规达到辞退或开除标准的,股东应在会议上代为作出口头检讨,并应责成其亲属严格执行公司的相关制度及规定
第117条 对本罚则制定的批评或罚款措施,由财务部负责监督执行,批评或罚款处理意见书由财务部做出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第十二章 附则
第118条 本制度由财务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增加或删除,财务部负责本制度的解释
第119 本制度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执行
商贸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总 则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 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1、 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于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门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 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 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 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 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 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5、 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6、 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7、 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8、 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9、 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10、 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11、 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 1
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2、 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3、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会计职责
1、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 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 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 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三、现金管理制度
1、 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 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 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 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 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 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四、支票管理
1、 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 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2
3、 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 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 ,由经办人、部门经理、 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 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 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五、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 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 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 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支出审批制度
一、目的
1、为简化支出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2、防止因私占用公司财产。
二、适用原则
1、使用商业单位制,经营计划和财政预算内,授权行使终审权。(经理/部门负责人对该单位之营业指标负全责)。
2、部门经理可适当的将其权限或部份权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权给其副经理或部门主管等。
3、授权方式可分为两类: 总经理授权、部门经理或主管授权。
三、审批程序
1、计划内报销:
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 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财务部
2、超计划报销:
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和超支报告)、 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财务、总经理
四、计划审批内容
1、 购买日常办公用品、计算机的外设配件和耗材支出计划,由办公室负责人收齐汇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原则上由办公室负责人统一购买并库存,各部门登记领用,并进入各部门的费用。每月底由办公室负责人向财务提供有关方面的明细表(经各部门签字确认)。
2、 固定资产与办公家具:其购买由各部门报申请计划,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公司总经理批准。
3、 参展/会费:由经办人随借款单附上邀请函与盖章完全的参展申请表复印件,由部门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付款。本地展会原则上不得支付会务费;外地展会如在参展费中包含会务费用的,必须注明人数与明细并履行上述审批手续。凡批准住会,予以报销往返车票与会务费;不住会的,报销车票与差旅补助。 凡是参加展览会,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总经理提交专项申请报告,注明参展必要性、参展人数、费用预算等。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4、 差旅费: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出差计划,应注明出差地点、事由、时间、人数、由部门经理审核出差的必要性和借款的合理性、经理签字后交财务付款。各部门经理凭出差报告先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所有境外出差必须提前书面请示总经理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5、 工资、奖金的支出:由公司人事部核准每月考勤,财务部编制发放表,经理签字确认,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财务发放。
6、 业务费用:业务费用包括业务交通费(含油费、保养费、过路费、搬运费)、快递费、礼品费及业务招待费。经总经理批准的计划内业务费用由部门经理审批;计划外业务费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五、报销手续
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款项支出时填写支出凭单并将发票(所有票据须开明细发票,经手人须在票据背面签字)交给财务。由客户或分公司报销的要向财务注明并留复印件,原件给客户。 计划内报销必须提供的原始凭证:
1、 版面费、广告代理费:由部门凭发票填写费用(成本)报销单,财务部对票具进行核实(附上媒体刊登的详细清单),核对无误后付款。
2、 印刷费(出片费):部门凭发票,附印刷品结算单,进行核实无误后,填写费用(成本)报销单,财务审核无误后付款。
3、 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的,办公室保管人员根据发票同实物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后(低值易耗品还需有出库单),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及分摊明细)填写
费用报销单。各单位自行购买的凭发票填写费用报销单经相应级别的领导审批后报销。
4、 资料费:各单位购书及其它资料,首先将书、资料和发票拿到资料管理部门(办公室)进行登记验收,并在书、资料上盖章、编号。经手人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填写费用报销单。
5、 差旅费:于返回3天内必须报销,由部门经理审核票据的合理性并在报销单上随同差旅者签字认证,后至财务核销借款。各单位经理报差旅费凭报销单经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核销借款。对3天内无故不及时报销的,财务部应催办一次,仍不办理者,财务部有责任从其当月工资和奖金中扣除。试用人员出差借款须由经理担保,视同经理借款。
6、 业务费用:所有业务费用票据须开明细发票,经手人须在票据背面签字。各单位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使用业务费用,任何人不得用于除业务需要以外的个人消费。业务招待费须有两人以上签字并注明时间及招待客户名称;加班用餐费须有全体用餐人签字;交通费须注明起始、地点及原因;礼品费须注明所送人名及礼品名称、数量;快递费单据上请注明客户名称。所有费用均计入部门成本。未按规定填写说明或签字的,财务人员应将报销凭证退回并说明原因。
7、 超计划报销手续必须有审批报告,其它同计划内报销手续一样。
六、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为保证公司差旅费的合理使用,规范差旅费的开支标准,特制定此规定,具体如下:
1、 出差人员是指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离开本市一天以上进行各项公务活动的员工。
2、 出差人员出差需持有经部门经理、公司总经理签字的《出差申请表》。申请表中需注明部门名称、出差人姓名、出差时间、出差地点、出差事由、 出差来回乘坐交通工具、预计差旅费金额,报总经理审批,凭申请单办理借款和报销手续后将申请单交办公室存档。
3、一般人员出差,在特殊情况下需乘飞机,必须有总经理审批同意,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4、 因公出差到外地,可预借一定金额的差旅费。出差回来后凭单据在三日内报销,逾期不报销者,将从工资中扣除所借款项。
5、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详见后附差旅费报销标准),由出差人员调剂使用,节余归己、超支不补。
6、 出差乘坐火车,一般以硬卧为标准,如买不到硬卧票,按硬座票价的60% 予以补助。
7、 出差期间的交际应酬费,须事先请示总经理特批。
8、 往返机场、车站的市内交通费准予单独凭车票报销。
9、 出差参加展示会的运杂费、门票等准予单独凭票报销;对于到外地参加会议、展览、及其他活动的人员食宿及其他费用由对方负担的,不得在公司报销路费并领取补助.
10、 出差或外出学习、培训、参加会议等,由集体统一安排食宿的,按其统一标准报销,
不享受任何补助。
11、 出差补助天数的计算方法:
1)、 出发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准确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上午12:00前出发的可享受全天补助;12:00后出发的,当日不能到达目的地的,可享受半天补助;12:00后出发的,当天到达目的地的并住宿,可享受全天补助;
2)、到达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准确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上午12:00前返回的可享受半天补助;12:00后返回的可享受全天补助。
12、 出差天数的计算方法:按照实有天数计算。
13、 费用核算:公司所有人员出差费用均计入各部门成本。
14、 其它
1) 报销差旅费时,应提供出差期间相应票据(如住宿费、市内交通费、餐费等),以便财务部进行帐目财务处理。如无法提供相应票据,日补助超过30元以上的部分将由财务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 凡购买打折机票的(票面有不得签转更改字样的),在报销时必须按打折后的实际价格填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后将加倍扣还。
附件: 差旅费报销标准
注解:
1、事业部副总经理/职能部门副总经理(副主任)与部门经理补助标准相同;
2、经理助理、行政主管等享受主管待遇。
往 来 帐 务 管 理 制 度
一、应收帐款管理
(一)收款方针
1、 公司业务人员在公司为其客户提供了相应的商品或服务后,应及时把收货认定单交由
客户确认,并及时催收款项。
2、 收款时间:次月13日前。
3、 回款方式:转帐支票、承兑汇票、现金
4、 部门人员调动或离职等,部门经理必须监督其业务款项的回收及移交,必须填写移交清单一式四份(一份交财务、一份部门留存、移交人接受人各执一份),移交人、接受人、监交人及财务部相关统计人员均应签字,并报财务备案。接受人应核对帐单金额及是否经过客户确认。
(二)未回款考核办法
1、未回款处罚
1)由于业务人员失职造成的未回款,扣全额;
2)由于公司内部原因造成的未回款,分相关责任扣罚;
3)由于外部不可抗力(如客户倒闭、破产等)造成的未回款,持相关部门证明,只扣业务成本。
2、若第3个月仍未回收该款项,该员工停止业务,专职收款。
3、财务部对部门未回款进行监督。对3个月以上部门未回款财务部上报公司总裁。
二、应付帐款管理
(一)付款时间:
1、业务款项由部门申请,经过审批后执行;
2、次月20日左右支付;
3、购置固定资产款项于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后支付。
(二) 付款方式:
1、转帐支票,承兑汇票;
2、现金;
××商贸有限公司
2012年2月26日
贸易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
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 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 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
告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四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 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一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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