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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公司管理制度

时间:2022-05-06 05:03:44 公司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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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公司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签到规定,按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午四次签到,违者每次给予50元处罚。

供水公司管理制度

2、所有在岗人员外出工作,必须由科长同意、分管经理批准、值班经理同时签字。警卫室凭此证方可放行。违者给予100元的处罚。

3、严格出勤管理,对迟到、早退人员,每次给予100元的处罚,对旷工人员每次给予200元处罚,当月迟到早退次数累计超过5次或当月旷工超过三次的人员,只发生活费。

4、上岗时间不允许串岗聊天,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中午一律不允许饮酒,否则,除扣罚当事人每人100元的工资外,给予科室负责人每人50元的经济处罚。

5、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服从分配,不接受领导安排的工作,工作中消极怠工、酗酒上班、打架斗殴或犯有其它错误,被经理或分管经理停止工作的,停工一天扣除100元;停工一周以上的,每月只发基本生活费300元,停工期间到公司指定的地点学习待岗。

6、请事假必须经科室和分管经理批准,副中层以上必须经理批准,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由分管经理批准;一天以上的,由经理批准。特殊情况可后补假条,否则按旷工处理。

7、病假每天扣发20元的工资,病假2天(含2天)以上的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长期病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8、探亲、产假、婚丧嫁娶、工伤等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9、事假一天扣30元,当月累计4天的每天扣罚50元,超过15天的为长期事假,长期事假按停薪留职规定执行。

10、旷工一天扣200元;五天以上者,解除劳动合同。

2011年6月15日

xx供水公司管理制度

vv湖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vv湖水源地保护区范围: 一级保护区:南、北清水库、沉砂池等库区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的水域范围和水库外延2000米的陆域范围。

第二条 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一级保护区内

1、禁止在大坝上取土、打井、挖坑、埋葬、耕种、放牧和毁坏护坡、林木草皮等其它行为;

2、禁止损坏联通涵闸、泄水闸、泵站、水文、通讯、供水、观测等设施;

3、禁止在库区滩地上圈埂、堆放垃圾、堆土或堆放其它物料;

4、禁止未经管理部门批准的车辆在大坝上行驶,禁止机动车辆雨天在水库大坝的泥泞路面上行驶和停靠;

5、禁止擅自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保护水库工程和水资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在水库附近进行生产、建设的爆破活动,不得危害水利工程安全;

6、禁止直接或间接向水库排放污水、废液、倾倒垃圾、渣土和其它固体废弃物;

7、禁止在水库水面开设游泳、水上训练及其它水上体育娱乐活动,禁止直接在水库内洗刷车辆、衣物和其它器具;

8、禁止设置畜禽养殖场和其它一切污染水质的行为;

9、禁止在水库内电鱼,炸鱼、毒鱼及毒杀禽类。

(二)二级保护区内

1、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建设项目和集约化家禽家畜养殖项目; 2,禁止擅自新建不符合有关规划的旅游、服务建设项目;

3、禁止设置有毒有害化学品仓库及堆栈;

4、禁止施用对人体有害的鱼药和高毒、高残留农药;

5、禁止向涧河排放不符合排放标准污水、污物;

6、禁止从事非法开矿、垦荒等破坏植被和水土保持的各种行为。

第三条 在二级保护区内禁止的行为,在一级保护区内同时禁止。

第四条 vv湖水库的防汛抗旱工作由xx公司配合所在乡水利站负责,由县防汛防旱指

挥部统一调度指挥。

第五条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相应的责任和处罚。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山东水务xx供水有限公司

值班人员责任制度

为了确保vv湖的安全运行,最大限度的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落实vv湖保护责任制,明确值班人员的责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值班制度:

1、值班时间:上午9∶00—次日下午6∶00 ,要求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必须在岗,不得迟到或早退。

2、值班地点:监控室和进水库大门口。

3、值班要求:

(1)值班时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2)对进入库区的车辆人员及时拦截、询问,摩托车一律不准入内;

(3)每天值班时,对进入库区的闲杂人员要进行清理,对通过除大门口以外的渠道进入库区的人员车辆也要负责驱逐出库区;

4、值班时间内对于在库区内钓鱼、洗澡、放牧等现象有值班人员承担责任,如遇到个别不服从管理的人员,要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汇报情况。

5、值班记录表每页最后有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保存。

6、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值班情况进行核查,对于玩忽职守不认真履行值班责任的人员给予处罚,对于认真值班尽职尽责的人员给予奖励。

2015年5月26日

山东水务xx供水有限公司

巡查人员责任制度

为了确保vv湖的安全运行,最大限度的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落实vv湖保护责任制,明确巡查人员的责任,规范公司责任制管理,根据有关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巡查制度:

1、巡查时间:每天24小时,要求巡查人员在巡查期间必须每两小时巡查一次,不得减少巡查次数。

2、巡查路线:vv湖各个大坝、泵站及泄水闸等。

3、巡查要求:

(1)巡查时巡查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巡查记录;

(2)对于在其它渠道进入库区的车辆人员及时拦截、询问,劝说其离开库区;

4、巡查期间内对于在库区内钓鱼、洗澡、放牧等现象有巡查人员承担责任,如遇到个

别不服从管理的人员,要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汇报情况。

5、巡查记录表每页最后有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保存。

6、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巡查情况进行核查,对于玩忽职守不认真履行巡查责任的人员给予处罚,对于认真巡查尽职尽责的人员给予奖励。

2015年5月26日

泵站安全管理规定

一、日常管理规定

(一)泵站由专人负责日常管理,管理人员要实行值班制度,保证每天24小时有人在岗。做好值班记录。

(二)保持泵站内外环境整洁,严禁在室内堆放杂物。

(三)设备及物资应妥善保管,不得外借或挪用。

(四)机电设备应定期进行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始终处于完好技术状态。

(五) 环境温度低于0℃时,必须放掉泵壳内的存水。

二、运行管理

(一)在水泵在运行中,必须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并符合下列规定。1、应注意观察各种仪表显示是否正常、稳定。2、轴承温升不得超过环境温度35℃,总和温度最高不得超过75℃。3、应检查水泵填料压盖处是否发热,滴水是否正常。4、水泵机组不得有异常的噪音或震动

(二)应使泵房的机电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三)操作人员应保持泵站的清洁卫生,各种器具应摆放整齐。

(四)应及时清除集水池、管道的堵塞物。

三、安全操作

(一)水泵启动和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得接触转动部位。

(二)当泵房突然断电或设备发生重大事故时,应关闭电源,并及时向领导报告,不得擅自接通电源或修理设备。

(三)清洗泵房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全操作。

(四)操作人员在水泵开启至运行稳定后,方可离开。

(五)严禁频繁启动水泵。

(六)水泵运行中发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机:

1、水泵发生断轴故障;

2、突然发生异常声响;

3、轴承温度过高;

4、压力表、电流表的显示值过低或过高;

5、电机发生严重故障。

配电室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工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熟悉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2、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及担任监护人的人员,应经公司领导批准。

3、不论配电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操作

4、巡视配电装置设备,应穿绝缘靴,进出配电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

5、用绝缘棒拉合高压刀闸应戴绝缘手套,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6、带电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上。

7、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开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有电不得触及设备以防突然来电。

2015年5月26日

县级自来水公司规章制度2016-06-26 15:45 | #2楼

为了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管理理念,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完善企业内部规范、科学的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社会效益,增强企业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能力,真正使企业的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为实现各项管理有制可依、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总则

1、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本职工作,强化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努力提高服务水平,本着用户就是上帝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

3、牢固树立企业主人翁精神,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群策群力、民-主管理,为涞水城区供水事业的发展做贡献。

4、爱公司如家,坚持“树立行业新风,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社会效益”的管理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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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制度

1、公司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相互协调配合工作,严禁各自为政,推拉扯皮。不协调配合者,造成损失、影响正常生产,追究分管经理责任。

2、全体员工要紧紧团结在公司领导班子周围,服从组织分配,听从组织指挥,凡不服从分管经理及各科室负责人的管理,对分配的工作挑肥拣瘦,甚至顶撞、辱骂管理人员的,分管经理和科室负责人有权给予处理。

3、公司上下要处理好各种关系,搞好团结,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形成一个团结和-谐的工作生活氛围。凡无中生有,造谣生事,拨弄是非,中伤他人者,给予停职待岗处理,停职期间,无任何待遇。

4、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搅乱社会及公司工作秩序者,视情节处50----200元罚款。

5、无意损坏公物造价赔偿,故意损坏公物处以2倍以上罚款,并做出书面检讨。

6、在工作中因不注意工作方法和工作态度,谩骂或殴打用户,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由本人负责,公司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停职待岗处理。

7、被公安机关查处或拘留的给予无限期停职待岗处理,被判刑的给予除名处理,上报主管局、人事局备案。

8、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者,按《计划生育管理条例》 2

处理,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超过规定期限,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

9、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统一分配,对所分配的工作不讲条件、不计代价,不服从统一安排的,停职待岗处理,不享受公司任何待遇。

10、凡打着公司旗号到社会上坑、蒙、拐、骗,给公司名誉或经济利益造成损失的,一旦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停职待岗一至五年处理,并不得享受停职期间的奖金、劳保福利待遇。

11、对公司所有设施的管理、维护人人有责,如公司职工发现有盗窃、破坏供水设施行为,既不上前制止,又不向公司汇报者,一切损失由当事人负担。

12、公司全体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主人翁的思想,维护集体利益,不得在社会上散布有损公司利益以及公司规章制度不符的言论,否则一经查证,给予停职待岗一年处理,停职期间,不享受公司任何待遇。

三、考勤制度

1、公司全体员工要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请假要有假条,凡捎话请假一律不予批准,三日以内,由科室负责人、分管经理批准,报办公室方可生效,三日以上由分管经理报总经理批准,超假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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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迟到一次罚款三十元,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工资,请假一天扣除当日工资。连续旷工5天以上,给予无限期停职待岗处理,停职期间,不享受公司任何待遇。

3、请病假必须有医院诊断书,职工请假必须逐级批准,越级请假不予批准。长期病假,工资按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工伤除外),全年奖金、福利待遇,根据出勤情况按比例发放。

4、所有人员必须先签到,后外出办事,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如遇特殊情况,提前告知办公室,酌情允许。

四、办公室岗位责任制

1、负责公司内部除库房以外所有财产、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做好办公用品的发放工作,做到所管理的财产物品完好无损,使用发放有序。

2、负责公司的考勤考记工作,抓好公司的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做好考勤记录,按制度月月兑现。办公室考勤工作要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实事求是、准确无误。

3、负责公司的后勤保障工作,管理好锅炉房及门卫夜勤人员,锅炉应做到勤检查、勤检修,对值班人员要经常抽查,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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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好公司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文化学习、普法教育工作。负责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对职工中的一些大的思想苗头和不正确的思潮,要积极疏导,并向领导及时反馈,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本单位,解决在萌芽状态,杜绝不必要的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

5、做好各种会议及各项集体活动筹备、召集、记录工作,做到快速、优质、高效。避免因人为因素而贻误会议的召开及活动的举行。

6、负责管理好公司的印鉴,不得私盖,外出移交专人管理,公司内重大事项必须经总经理同意方可盖章,否则造成后果,由责任人自负。

7、负责管理和使用所有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印复印机、传真机等)无关人员不得使用,严格控制纸张浪费。

五、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好公司的财务处理,把好公司各环节的收支关,当好家,理好财。

2、坚决有效地履行各项财务审批制度,财务支出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没有总经理和经办人签字,不得支出任何费用,否则调离工作岗位。

3、财务人员要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记好帐,管好 5

钱,各项帐务处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规定执行,如因财务人员业务不熟,政策掌握不准,财务处理不当,给公司造成损失,由财务人员承担相应的损失。

4、出纳要管理好现金,日清月结,做到帐帐相符,账款相符,如账款不符,所缺现金由出纳自己负责赔偿。

5、搞好成本核算工作,严格控制各项资金支出,按期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表,每月定期向领导汇报财务收支情况。

6、做好职工工资的发放工作,每月按时准确无误的发放工资,做到干部职工满意。做好干部、职工的调资和离退休人员申报、办理工作,工资调整及离退休手续的办理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做到准确无误,若因人为因素造成失误,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7、单位职工借款一律由总经理签字批准,按批准期限为准,如按期不还按银行利率加收利息,并从工资中扣除。

六、工程人员岗位责任制

1、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定额标准,搞好各项工程的预结算,业务人员必须经实地勘察丈量后方可出具工程预结算。

2、在进行管网维修中,工作人员必须先清理掉维修点周围的有害物质和杂质,严禁有害物质和杂质从破损口进入供水管网,因工作责任心不强,使有害物质和杂质进入供水 6

管网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维修人员负责。接到报修电话后,应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因工作拖拉、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延误,一经查实,按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或停职。

3、工程科根据材料消耗情况提前拿出购料计划,及时向领导汇报,否则造成停工待料,一切损失和后果由工程科负责。

4、工程人员要严把工程质量关,对供水设施(包括管网和水源井、阀门等)运行状况、布臵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并会同相关部门提出整改计划。

七、库房人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管理公司内生产所用的材料、设备的保管和分类,并按规定出入库,严禁所保管的财物流失,做到帐物相符。

2、材料入库必须填写入库单,所进材料要做到数量准确,规格型号清楚,摆放合理有序。

3、所入库材料,保管员要会同工程人员严把质量关,不符合要求一律不准入库,否则入库材料低劣、数量不符、规格型号有误,一切后果自负。

4、材料出库,必须凭工程的预算办理出库单,如不按规定出料,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5、库存材料一年一盘点,年终盘点所缺材料由保管员 7

照价赔偿。

6、根据公司生产和维修情况,及时向办公室提供进料

计划,如不及时提供进料计划,造成停工待料,后果由保管员负责。

7、每月材料消耗月底结算,帐物相符,账账相符,库

存材料做到心中有数。

8、未经领导同意,任何材料、物质、设备不得外借,

否则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所借出材料、物质、设备如有损失的,由保管员负责赔偿或修理。

八、供水人员岗位责任制

1、按照规定和要求供好水,供足水,坚守工作岗位,

搞好安全防范工作。

2、供水科负责各泵站所属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要

做到勤保养、勤检查、勤维修,确保供水设备正常运行。

3、供水设施的启闭,必须按照国家操作规范操作,凡

因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报废,按照损失总额相应处罚。

4、根据用水高低峰,合理安排泵的启闭时间,在保证

供足水的情况下,搞好节能工作。

5、各泵站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交接-班,

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公司领导及负责人不定时抽查,不按时交接-班,造成重大事故给予无限期停职待岗处理。

6、严禁带酒上岗,严禁在泵站内饮酒,严禁聚众赌博,

严禁夜间非值班人员留宿,严禁非值班人员在泵房逗留,否则一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如造成损失和后果,由责任人自负。

7、搞好泵房环境卫生,管理好泵房的财产、公物,造

成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8、泵站值班人员必须保持时刻警惕,加强泵站安全保

卫工作,经常巡查泵站及供水点周围的情况,发现可疑现象或事故苗头,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九、收费人员岗位责任制

1、收费人员必须按标准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水

费标准。

2、收费人员收费必须出具发票,如不出票收费,一经

发现,没收其非法所得,同时处以非法所得5倍罚款。

3、严格票据管理,按规定认真填写发票,严禁涂改、

伪造、丢失或上下联不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收费人员在收费过程中,必须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耐心细致的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以情动人,以理服人,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

5、所收水费必须如数交回财务,不得截留挪用。

6、收费发票必须标明用户的姓名、用水量、收费金额、

年月日及开票人姓名。发票无用户姓名或收款人签字的,发现一次处当事人10元罚款。

7、收费人员对所有自来水用户的用水情况,要随时监

督、检查,对用户私安、私装、表外偷水及其他违反《城市供水条例》和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的行为,要及时反馈,由公司出面处理,对上述违章行为视而不见,坐视不管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损失大小,给予处罚。

8、对每月新发展的用户,应及时征收水费,遗漏不收

的,一经查实,处以责任人遗漏水费200%的罚款。

十、监察人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抓好公司及各泵站的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好公

司所有供水设备,严禁他人破坏。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供水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严肃认真监督、查处用户违章安装和违章用水行为,监督查处公司内部职工违法乱纪、违反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行为,确保正常的供水秩序及公司正常的工作生产秩序。

3、积极协助配合收费人员做好拖欠水费追缴工作,负

责欠费用户的停水、切水工作的组织安排、落实。

4、对公司及各泵站的安全保卫工作,如因责任不到,

措施不力等人为因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发生案件,被司法机关查处,取消监察人员全年奖金,并不享受本年度福利待

遇。

5、监察人员查处公司内部各种违章行为,一经事实清

楚,证据确凿,立即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由公司按规章制度作出处理,监察人员在查处公司各种违章行为时,要程序完善,手续齐全,使用规章适当,不得利用职权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否则一经发现,处以造成损失两倍以上罚款。

6、对用户轻微的违章行为,由监察人员直接查处,对

一些大的违章行为(如私自安装、私自接水、违章建筑、大的违章用水等)一经查实,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不得擅自处理,否则一经发现,处以造成损失两倍以上罚款。查处过程中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处以造成损失的三倍罚款。

7、对盗窃、破坏供水设施者或擅自启闭阀门者,监察

人员视而不见,坐视不管,查处不力,造成的损失由监察人员负责。

十一、门卫夜勤人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公司的财产安全,看户好公司院内所有设备和

财产,严防设备遭到破坏和财产受到损害,凡出公司一切材

料、设备、物质,必须有出库手续,否则不预放行。

2、做好收发工作,及时送发各类报纸、文件和信件,

看好电话,负责传达找人。

3、接待来人来客,落实来人是由。严禁闲杂人员在公司院内逗留,发现可疑人员或事故苗头及时向领导汇报,如对闲杂人员放任自流,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4、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擅离职守,值班人员按时上岗,不得睡岗、醉岗,不得在值班室聚众赌博、饮酒,不得有非值班人员留宿,否则一经发现罚款50元。

5、公司院内的财产、物质、设备、工具丢失,由当班人员负责全部赔偿。

6、值班期间,公司内有重大情况或重大事故,要及时向领导汇报。隐瞒不报,延误不报,造成后果损失,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罚款、停职待岗或除名处理。

供水企业全面水质管理制度2016-06-26 9:52 | #3楼

1 总则

1.1 水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健康和工业产品质量,因此必须加强水质管理。水质管理不仅仅是对水质进行检验,更为重要的是要致力于各个环节的工作质量管理。

1.2 全面水质管理就是把影响水质的各种因素,全面地、有效地控制起来,贯彻于产、供、销各个方面,实现“水质以国际标准为准”的质量方针。

1.3 水厂水质管理是保证水质的关键,它主要是通过对水厂净化操作人员、处理构筑物、设备、药剂、工艺方法等影响水质的主要因素的控制,达到保证水质的目的。

2 范围

全面水质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水处理构筑物的设计质量管理、施工质量管理、水源水

质管理、水厂水质管理、管网水质管理、净水水质管理等。

3 职责

3.1 对水处理构筑物设计进行质量管理

3.1.1 合理的选择取水口地点和水厂厂址,要考虑周围卫生条件和“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2001)中的卫生防护要求。

3.1.2 根据原水水质和用户对水质的要求,合理选择工艺流程和处理构筑物。

3.1.3 合理选择设计参数。

3.2 对施工质量进行质量管理

3.2.1 树立“质量第一”的观点,在施工中实行层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返工。

3.2.2 监督工艺与土建紧密配合,共同把好质量关。

3.2.3 工程竣工时,按照设计要求,按规定组织验收。

3.3 抓好水源水质管理

3.3.1 水源防护按照江阴市政府关于“水源保护区通告”的规定。专人负责,加强巡视、督察,做好水源卫生防护工作。

3.3.2 水源管理

加强水源水质检测,做好水源环境调查和水质评价。

3.4 水厂水质管理

3.4.1 抓好中间水水质管理

合理控制加矾量,保证沉淀水浊度。保证进行前加氯时的中间水游离余氯。

3.4.2 抓好出厂水水质管理

3.4.2.1 保证出厂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15)要求,浊度等关键指标优于标准值。

3.4.2.2 建立中间水和出厂水的统计、考核制度。

水质指标与经济责任制直接挂钩。

3.4.3 加强净化工艺管理

3.4.3.1 利用清水池的调节作用,做到均衡生产,保证水质的稳定。

3.4.3.2 做好净水原材料的监督检查,严禁不合格品入库。提供合适的加矾、加氯量,经济、合理、科学指导生产。

3.4.3.3 督促做好沉淀池、澄清池的排泥,以保证水质。

3.4.3.4 管理好滤池运行及反冲洗。

3.4.3.5 控制好消毒,提供氯气投加量及控制值,保证消毒效果。

3.4.4 加强净化设备管理

3.4.4.1 对进水管、配水井定期检查,加以疏通;药剂、溶液池、贮液池、投配池要定期洗刷池壁和池底积泥。

3.4.4.2 定期检查滤层情况,看滤层、垫层有无水平移动,滤层表面有无局部隆起下陷,滤池有无裂缝,滤层有无泥球。

3.4.4.3 清水库定期检查池底积泥情况,并定期清洗,清洗后需用10—20mg/L的氯水消毒。

3.4.4.4 输配水明渠应加盖并经常检查,明渠应及时清除清苔杂物。

3.4.4.5 定期检查各种机械设备运行情况并作维护保养。

3.5 管网水质管理

3.5.1 维修和更新管道水质管理

所有管道和配件在安装前必须将内壁的污物去掉并洗净,安装时应保证沟内无水,以免管道受污染,安装完毕后应冲洗消毒并进行监督检查。

3.5.2 管道在输水中水质管理

各自备水厂的管道不得与自来水公司供水管连通。对管网要作定期和不定期的放水,以使管中沉积的杂质放出。

3.5.3 加强管网水质检验

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15)要求执行。

3.5.4 建立用户访问制度

对用户的意见和要求应尽快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应提供有关部门作为新建、改建工程时提供设计方案的根据,使管网水质能满足用户要求。

3.6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

生产中所使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必须符合卫生安全和产品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并持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批准文件,方可使用。在购入产品时,应索取产品的卫生许可证,并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待用。

3.6.1 净水剂管理

质管部组织与水厂共同协商,组织小试、中试,确定净水剂品种,不能随便更改,经鉴定合格方能进货。

3.6.2 滤料管理

新建或检修滤池需要的各种滤料必须由水厂化验室对样品进行质量鉴定,合格后方能批量进货。进货时,必须抽样检查,合格后方能付款。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滤料。对使用的滤料要定期进行质量和数量的测定,不合格时应立即加以改正。

3.7 水质检验及汇总

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15)要求及检验规程要求,对各过程水进行分类检验,对水质计划指标的执行情况进行统计、考核。

水质卫生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进一步加强供水的卫生监督管理,保证生活饮用水符合有关卫生规范,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及《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水厂的水源选择与卫生防护,生活饮用水生产和污染事件报告处理,水质检验,从事人员等方面的卫生要求。

1.3 公司下属各增压站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1.4 该制度由水质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执行。

2 水源选择和卫生防护

2.1 水厂应选择水质良好、水量充沛、便于防护的水源。

2.2 新建、改建、扩建集中式供水工程的水源选择,应根据城市远期和近期规划,历年来的水质、水文、水文地质、环境影响评价资料,取水点及附近地区的卫生状况和地方病等因素,从卫生、环保、水资源、技术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水源水质监测和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2.3 供水水源应符合有关国家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的规定。若限于条件需加以利用时,应采用相应的净化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水质应符合规定,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批准。

2.4 生活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区应按《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要求,由环保、卫生、公安、城建、水利等部门共同划定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供水单位应在防护地带设臵固定的告示牌,落实相应的水源保护工作。水源保护按“水源保护通告”执行。

2.5 对生活饮用水水源的输水明渠、暗渠,应重点保护,严防污染和水量流失。

3 生活饮用水生产的卫生要求和污染事件的报告处理

3.1 总公司、水厂及各部门应备有并遵守有关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的法规、标准和规范。《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

3.2 应有分管领导和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管理生活饮用水卫生工作。

3.3 在新建、改建、扩建集中式供水工程时,需向当地卫生行政申请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给水工程设计必须符合有关国家给水设计规范和标准。

3.4 配备的水净化处理设备、设施必须满足净水工艺要求,必须有消毒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

3.5 生活饮用水的输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应密封,严禁与排水设施及生活饮用水的管网相连接。

3.6 使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必须符合卫生安全和产品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并持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文,方可使用。

3.7 在购入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时,应索取产品的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并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待用,并按品种、批次分类储存于原料库,避免混杂,防止污染。

3.8 应对取水、输水、净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加强质量管理,建立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制度及操作规程,保证供水水质。

3.8.1 对取水、输水、净水、蓄水、储水及配水等设施,每年一次进行放水、清洗、重氯消毒,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3.8.2 加强对取水、输水、净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的日常巡检、维护、保养,与放水清洗同时进行检修,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3.8.3 管网末梢应定期放水清洗,防止水质污染。

3.9 新建水处理设备、设施、管网投产前,及设备、设施、管网修复后,必须严格冲洗、消毒,经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正式通水。

3.10 水处理剂和消毒剂的投加和贮存间应通风良好,防腐蚀、防潮,备有安全防范和事故的应急处理设施,并有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

3.11 不得将未经处理的污泥水直接排入地表生活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水域。

3.12 应划定生产区的范围。生产区外围30m 的范围内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不得设臵生活居住区,不得修建渗水厕所和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和铺设污水渠道。

3.13 应对取水、输水、净水、蓄水和配水等可能发生污染的环节,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加强检查,严防污染事件发生。

3.14 遇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爆发事件时,须在发现上述情况后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建设行政部门,并及时进行水质监测,报送处理报告。见“水源污染应急措施”。

3.15 对污泥处臵池的进行监督管理。对池中溢出清水,在排放口设臵检测点,定期检测,检测及排放标准按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未达标水严禁排放。严格控制排放水的SS值,如超标,说明该池的自净沉降效果已较差,应启用备用池。池中污泥经自然晒干,需处理时,运输填埋过程应严格按要求进行,严禁抛、洒、滴、漏,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 水质检验管理见“水质检验规程”

5 从业人员的卫生要求

5.1 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疾病或病源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

5.2 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上岗前须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上岗后每年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培训,未经卫生知识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工作。

5.3 从业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行为。不得在生产场所吸烟,不得进行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活动。

水质信息报告与发布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城市供水的水质管理,保障城市供水水质安全,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15)、《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67号令)、《江苏省城市供水水质督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公司特制定如下水质信息报告与发布制度:

1.公司严格按规定建立水质全过程监控体系,确保供水安全。

2.做好水质检测工作。

2.1按班组、厂级、公司“三级”检测网络的职能要求,分别做好公司内部水质(水源水、工艺过程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检测数据统计、分析、汇总、报表存档工作,于每月5日前报公司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

2.2不能自检的项目,按要求委托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3.严格执行水质信息的报告。

3.1正常情况下,由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每月5日前向市建设局的行业主管部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上报上月的水质检测数据和分析报告。

3.2出现水质事故的,公司应有专项的事故情况和分析报告,报建设、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3.3发生突发性的水源污染或重大水质事故,由质量管理部做出快速分析报公司主管领导和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由公司办公室统一扎口报建设局、环保局、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当出厂水质难以达

到标准要求需要采取临时停水措施的,必须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4.严格做好水质信息的发布制度。

4.1由质量管理部提供数据,办公室负责每周(或根据需要)在公司网站或按要求向有关部门通报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情况。

4.2由质量管理部提供,办公室负责每季度公示出厂水质数据。

水质的预警制度

JNSW/C-ZLG-204

1、日常预警

根据长江水源的特点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各水厂以pH、浊度、氨氮、亚硝酸盐氮、耗氧量、色度、臭和味作为水源水质预警指标,正常情况下检测结果于当天下午2:00前上报质量管理部。一旦水源pH≤6.5或≥8.5,氨氮+亚硝酸盐氮≥2mg/L,耗氧量≥5mg/L或水源有异色异味时,水厂应立即向质量管理部汇报,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调整水厂处理工艺的运行参数,确保出厂水质符合要求。必要时,应及时上报环保、卫生等部门。

2、突发性事件的预警

当水务公司接到环保、海事、水利、卫生、建设等部门或长江上下游水司通报的水源突发性事件,质量管理部应组织人力进行核实和分析;同时,检测中心工作由日常检测转向的应急水质监测,直至警报解除再转入日常检测。

质量管理部在应急时期,应根据事件的种类和性质,及时调整检测项目和频率,检测中心应按时完成并及时汇总水质资料,供指挥领导小组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

自来水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016-06-26 21:50 | #4楼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水厂工作,提高效率,保证供水安全,根据公司制度建设规划,结合水厂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水厂是自来水生产部门,履行以下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供用水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各项供水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完成各项生产技术和经济指标,不断提高社会和经济效益。

2、负责公司供水生产计划的落实,根据市区用水需要与供水设备的生产能力,科学合理调度水生产。

3、负责管理使用水厂供水生产设备,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研发,提交每年的设备小修、大修、技术改造计划,定期对各类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各类设备安全运行。

4、定期和不定期对供水生产环节和供水设施进行安全检查,保证供水生产工作正常运行。

5、负责水厂净化工艺等工作,与化验部门加强配合,严格抓好出厂水的水质,保证出厂水和管网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6、负责水源潜水泵提水、输水管道输水、一级曝气、铁锰过滤、加氯、蓄水池蓄水、二级加压配水等生产全过程的协调运行,保证供水生产安全,努力提高生产效益。

7、负责用电、水厂绿化、锅炉供热、水源管理工作。

8、负责水源地和水厂的安全保卫工作。

9、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三条 水厂各个岗位职工要保持高度责任心,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术,熟练掌握各种生产工艺及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搞好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四条 水厂实行厂长负责制,履行全面管理职责。车间班组长负责组织当班期间的各项生产工作,水厂相关岗位要服从值班班长的统一调度。

第五条 水厂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睡觉,不得容留闲杂人员进入水厂。

第六条 水厂实行轮班岗位的,接-班人要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值班的准备工作;交接-班时,双方共同巡视设备的运行情况,清查交接-班室内财物;记录交接-班情况,并双方签名;如果接-班人员未能准时到岗,交-班人不得离开岗位;接-班人醉酒或身体明显有病不适,交-班人应拒绝交-班;凡领导指令事项、其它工序要求事项以及供电部门要求事项,需要接-班人员知道的,交-班人应口头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并在交-班记录中写明。

第七条 水厂水处理车间、二泵站工作程序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有关《水处理操作规程》、《泵站安全操作规程》及其它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第八条 净水工应穿工作服,佩戴健康证上岗。身体状况必须符合要求,无传染病,定期检查身体,如发现身体状况不合格的一律严禁上岗;水厂值班班长、净水工、水源值班员、二泵值班员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与职业道德,坚持“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换工作服。禁止披发、穿裙子、拖鞋、短裤、背心上岗。

第九条 水厂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依据公司的考勤制度及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水厂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部门主管责令改正:

1、上班期间聊天串岗的;

2、上班玩电脑游戏的;

3、上班期间打扑克的。

第十一条 水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公司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分公司报经公司决定对其处直接损失等额罚款(直接责任人承担损失赔偿金额三分之二,值班班长承担损失赔偿金额三分之一)、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待岗:

1、带无关人员进入水厂的;

2、水源地水源井、配电柜等运行异常,输电线路、电杆损坏,有建筑、施工侵占管线等现象值班员未发现或不及时汇报的;

3、带酒上岗的;

4、上班期间睡觉的;

5、脱岗或擅离职守的;

6、违反操作规程的;

第十二条 水厂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公司报经公司决定,对其作出停薪待岗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偷盗水厂财物的;

2、故意损坏水厂设施的。

第十三条 水厂厂长不严格履行职责致使本部门员工常有第十条所列行为,或者本部门员工有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所列行为的,确认其为不称职,分公司报经公司决定调整其岗位;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撤销其职务;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土库振祥自来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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