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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经营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保卫与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稳定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省教育厅和市政府、教育局等有关文件精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为确保学校安全责任落到实处,明确食堂管-理-员在学校稳定保卫与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中的责任目标,制定本责任书。
一、总体要求:
1、食堂管-理-员为食堂安全稳定与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食堂管-理-员应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实做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办好自家事”。
3、食堂管-理-员应经常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遵纪守法教育以及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增强食堂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防止事故发生。
二、责任目标
1、食堂管-理-员是食堂安全卫生的责任人,把关好学校食堂安全卫生工作。持食品卫生安全证上岗。
2、督促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无健康证者决不允许上岗。
3、每学期开学前,重点检查、清理调味品、食品,并全面检查食堂内外的卫生。
4、每天做好对食堂工作人员的检查工作,保证其健康上岗;检查食堂通风防尘防四害设施及生熟食品容器冰箱冷柜,保证各项设施设备齐全并运作正常;监督副食品的采购、储存、初加工、烹饪加工、供应、禁食、餐具清洗消毒保洁各个环节。
5、严格把关食品原料的进货。有责任要求查看当天主要货源的原料进货证明、加工时间证明等。一旦发现有疑点,立即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得到同意后有权拒绝进货。
6、检查每天的食堂清洁卫生打扫工作,不留死角;处理好食品废弃物;定期开展设备检修、内外环境整治、消毒、灭四害工作。确保食堂的整体环境整洁。
7、每天做好饭菜的48小时留样记录工作。
三、奖惩制度
(1)食品安全工作实行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对已出现的安全问题有能力处理的应及时处理,边处理边报告;对发现问题和出现问题不报告的,将追究安全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学校坚持校园安全检查制度,在检查中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未报告,将视同安全工作责任人工作失职,对于存在安全隐患不报告,不采取补救措施,或由于工作态度不认真,玩忽职守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将追究安全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2)凡因相关责任人未按要求完成以上责任目标,导致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的,本年度将不予评先、评优和评奖。
(3)凡因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整改不及时、职责不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将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追究其责任;当年年度考核等第一律定为“不合格”,三年内一律不得提拔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也不得评为先进。
城阳乡徐毅小学(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责任人(签名):
食堂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推进寄宿制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给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前沟寄宿制学校食堂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1、任何学校食堂,无论是否实行社会化运作和其他经营形式,学校对食堂安全负总责,校长是食堂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有管理、安排、督促、检查全面安全的职责。学校必须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与食堂经营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2、食堂管理制度必须健全、过程性资料详细,有完整的记载。
3、食堂必须有防腐措施,禁止出售腐烂、变质、剩余饭菜。
4、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并定期进行验证。
5、炊事员必须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有工作衣帽,有体检证,食堂内必须经常保持卫生、干净。
6、灶房必须有严格的灭蝇、防鼠措施、杜绝苍蝇、老鼠的出现。
7、严格实行定点采购制度,所购蔬菜、食油、食盐、肉类、面粉等全部实行定点采购,渠道正规,标志(QS)齐全,购物索证,如实填写购物登记,专人负责。
8、坚决消灭不安全隐患,杜绝食物中毒等责任事故发生。
9、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在校内经营食品、冷饮等商品。
10、食堂必须强化安全意识,非本食堂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本食堂操作间和库房,白天、晚上必须有本食堂工作人员值班,严防投毒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发生。
前沟小学(公章)
食堂管理责任人:
食堂工作人员目标责任书
为了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为师生创造安宁和-谐的校园环境,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确保师生员工生命的安全。强化安全工作意识,使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本校特与食堂工作人员签订以下安全工作综合管理目标责任书:
1、食堂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切实做好食品卫生、设施卫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确保教师就餐安全。
2、坚持饮食物资集中定点采购制度,严格进货渠道,加强源头管理,坚决杜绝污染、腐烂、过期、变质的食品进入食堂。食堂大宗物品的采购必须到持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购买,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索证及备查。若不按规定进货,验收手续不全,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应属个人行为 ,相关人员由此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
3、炊事人员必须采用新鲜的原料制作食品,加工食品必须蒸熟煮透。严禁供应隔餐(夜)饭菜。
4、炊事用具在食品加工时必须生熟分开,用后洗净保洁存放,必要时进行消毒。
5、食堂剩余成品、半成品必须生、熟、荤、素分隔、分层,冷藏、冷冻保存。
6、餐具必须每餐严格清洗后消毒,落实保洁措施。
7、定期进行食堂内外环境大扫除,减少或杜绝蚊蝇的产生地。
8、严格按规范操作炊事用具,经常检查、保养,发现损坏及时上报。
9、食堂人员严格讲究个人卫生,在食堂内不得吸烟。
10、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发生不正常事件。
11、食堂人员严格管理措施,认真做好防火、防事故工作,努力做好食堂安全工作。
12、食堂从业人员在服务时应做到:衣帽整洁,仪表大方,热情周到,使用文明用语,不和就餐者发生争吵。
13、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校长签名:
工作人员签名:
学校(盖章):
2015年9月1日
学校食堂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卫生安全,维护好全体师生的就餐环境,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与学校食堂负责人签定本安全目标责任书:
1、食堂工作人员应作好健康检查和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岗。
2、食品采购定人、定责、定岗,每天采购的食品都要有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价格、金额等事项。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与规定,必须新鲜、卫生、清洁。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和有营业执照及质检合格的经营单位采购食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
3、在操作间内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分装食品、售菜时戴好口罩。 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均用肥皂及流动清洗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先洗手消毒。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间内吸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5、严禁采购以下食物:
一是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二是未经生猪产品卫生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 三是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四是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包括半成品。
6、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储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7、认真做好蔬菜农药检测工作,对蔬菜、豆制品、肉类每次有记录,并
48小时留样。对达不到食品卫生标准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要坚决清退。
8、餐饮具洗刷消毒要以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严禁使用。餐饮具保结柜应每天清洗消毒,保持洁净。
9、食堂工作人员患有皮炎及痢疾、肝病等传染性疾病,不得上岗操作。
10、成品(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1、生与熟隔离。2、食物与杂物隔离。3、成品与半成品隔离。4、食物与天然水隔离。
11、用具实行“四过关”。1、洗 2、刷 3、冲 4、消毒
12、个人卫生做到“四勤”。1、勤洗手剪指甲。2、勤洗澡理发。3、勤洗衣服、被褥。4、勤洗换工作衣帽。
13、食堂工作人员自觉接受校膳管会的监督,虚心听取师生的意见,不断改进,提高饭菜质量,增加菜品种,在色、香、味上下功夫。
14、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保持厨房、饭厅及周围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定位,讲究个人卫生,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工作衣帽。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全心全意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自觉遵守食堂规章制度,尽心尽职为食堂做好各项工作。
15、对于上级部门和膳管会提出的建议和整改措施要坚决执行、落实和完善。
以上目标责任书,希望食堂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执行,由于疏于管理和措施不力而造成的学生安全责任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学校食堂责任人(签字): 东山乡中牌小学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东山乡中牌学校食堂饮食卫生
2015年2月25日
餐饮经营安全目标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为切实加强我院食堂餐饮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学院特与各食堂经营业主签订餐饮经营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各经营业主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必须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院的各项规定,合法经营。
二、各经营业主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它食品卫生法规。证件要齐全(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原料要新鲜、无毒、无害、无化学污染;一切食品不准使用添加剂,不准出售剩饭、剩菜、剩汤;按要求配备灭蝇设施,严防饭、菜、汤中混有发丝、蚊、蝇等杂物,油炸类食品严禁半生不熟。
三、各食堂必须配备消毒设施,所用碗、筷等餐具必须经过消毒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必须佩戴胸卡、统一着装(工作服每人应有两套),并保持整洁。
五、食堂操作间地面、墙面须贴浅色瓷砖,要有三个水池(洗菜、洗肉、洗餐具),备有两个菜案、刀(生、熟),增设专用凉菜间,夏季加工凉菜必须经管理人员检验,符合卫生标准,报学院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售。
六、严禁出售烟、酒等禁卖物品。
七、成品食物存放做到“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八、米、面、油、盐、菜严格执行定点采购。
九、食堂从业人员要增强防患意识,严禁学生和其他无关人员出入操作间,更不准 1
在操作间就餐。
十、在使用液化气、缸瓶、胶皮管、液压阀等灶具前,应仔细检查,发现漏气、漏油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维修。使用完毕后应检查阀门是否关闭完好。
十一、不得私自乱接电线,不得私自改动、迁移各种公用电源设备。
十二、建立逐级负责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各窗口要有两个能够使用的灭火器,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的方法。
十三、严格执行学院餐厅开关门时间,早餐6:30——7:30、中餐11:30——13:
30、晚餐17:00——19:00(冬)、17:30——19:30(夏)。
十四、各业主在经营期间,必须保证安全。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过期、霉烂、变质及不合格食品,如出现就餐者拉肚子、吃入钢丝、食物中毒等事故,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五、凡违反上述规定者,一次给予警告并通报批评;两次停业整顿;三次取缔经营资格。
十六、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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