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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落实环境目标责任制,推进环保重点工作开展,依据河北省2015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和卢龙县环境保护工作实际要求,******人民政府与各行政村签订以下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 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1、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督促本行政区域内企业落实县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年度削减计划。
2、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二、 环境保护工作目标
1、加强污染防治。配合镇政府及环保部门加强大气、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综合治理,搞好燃煤设施治理,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确保饮用水达到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标准。
2、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是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焚烧工作力度,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确保实现“不点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的焚烧目标;指导督促辖区内较大规模养殖小区、养殖户,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抓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发展农村沼气,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等问题;指导农民适度使用农药、化肥,降低面源污染。
3、解决突出环境问题。配合环保部门及时查处违法排污、超标排污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无环保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现象,公众对区域环境质量满意率达到80%以上。
4、加强辖区内违法企业监管,配合执法部门,对出现十五小和新六小企业采取收回企业占地、拆除生产设备等强制措施进行坚决取缔。
5、加大雾霾天气防治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加大燃煤、机动车、扬尘等治理力度,对随意焚烧杂草、树叶和其他垃圾现象严加治理,减少 3、水环境质量改善,辖区内地下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
大气污染。
6、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聘请环保信息员,对网格内污染源进行定期巡查,发现环境违法排污问题及时制止并上报镇政府;负责调解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减少环境信访数量;负责辖区内秸秆禁烧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发现辖区内发生污染及出现新的污染源,要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和环保部门;及时向政府和环保部门反映群众对环境质量的需求,以及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 奖惩
年终由环保部门对行政村环保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对未完成目标的行政村落实“环保一票否决”。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评定为未完成目标:因领导不力或决策失误,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故;国家明令取缔关停重污染企业出现大面积反弹,造成严重污染或引发严重社会问题的;对环保工作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的。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镇政府和各行政村各一份。
******人民政府(盖章) 行政村(盖章)
签字: 签字:
2015年1月1日 2015年1月1日
安全健康环境管理目标责任书
责任部门、项目部:
新疆电力建设公司起重运输/风电工程公司
安全环境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规范标准及中能建和起重运输/风电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切实落实各级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制,确保分公司各项安全健康、环境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分公司特与风电项目部签订本责任书。
一 目 标
1 安全健康管理目标
1.1 不发生人员重伤及以上事故;
1.2 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及以上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1.3 不发生主要责任在我方的交通责任事故(造成重伤1人以上或轻伤2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及以上);
1.4 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及以上的火灾事故;
1.5 人身轻伤事故频率年度控制在百分之一以内;
1.6 不发生大面积传染病及急性中毒事件;
1.7 无职业病发生;
1.8 分公司人员培训教育合格率100%;
1.9 努力创建同行业一流的风电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2 环境管理目标
2.1 合理节约用纸、用水、用电和其它能源;
2.2 施工现场产生的污水排放到指定的地点;
2.3 合理控制施工粉尘;
2.5 不发生对业主和社会产生不利影响的环境污染投诉事件。
二 考 核
1 考核依据
1.1 上级部门及分公司安全、消防、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规定、标准;
1.2 部门、项目部安全、消防、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规定、细则、办法;
1.3 部门、项目部日常监督检查记录;
1.4 部门、项目部每月对现场进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考核记录;
1.5 部门、项目部建立的事故、违章违纪、安全奖惩等台帐记录;
1.6 业主、监理及其他上级部门有关奖励与处罚记录。
2 考核内容
2.1 部门、项目部安全健康管理目标及环境管理目标是否完成。
2.2 部门、项目部第一责任人是否履行了安全职责;是否把安全放在首位来抓、支持安全工作、认真开展安全活动。
2.3 部门、项目部第一责任人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和落实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和通知精神。
2.4 部门、项目部第一责任人区域是否管理混乱;人员是否不服从现场管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或野蛮施工现象是否屡禁不止。
2.5 部门、项目部第一责任人区域是否文明施工;材料、设备是否摆放整齐有序;施工场地、作业环境是否清洁,通道是否畅通;安全防护设施是否规范有效;作业处所警示、警句标牌是否齐全、美观、醒目。
2.6 部门、项目部第一责任人施工区域的隐患、问题是否按期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3 考核办法
3.1 考核原则分季度进行,每季度末分公司根据本责任书内容及上述考评依据进行考核。
3.2 考核由分公司安委会负责进行。
三 奖励与处罚
1 奖励
1.1 在安全、环境、消防等工作中做出一定贡献的。
1.2 及时发现报告或制止消除了重大安全、环境、火灾等隐患事故,使国家、企业免遭重大损失的。
1.3 凡一年中安全文明施工状况良好,全面实现了上述控制目标的。
1.4 凡有以上奖励项目之一的,分公司对其给予2000-5000元的奖励。 2 处罚
2.1 凡在一个季度中安全文明施工状况不佳,或未能实现上述控制目标,或给分公司在上级部门造成较坏影响的,分公司视情节轻重对第一责任人、安监人员、现场主管生产的管理人员给予2000-5000元的处罚。
2.2 由于第一责任人管理不善,从而导致发生伤亡一人及以上或经济损失在1万元及以上事故的,给于第一责任者、安全员、生产主管人员处以2000元—10000元的罚款。
2.3 对第一责任人、安全员管辖中的违章作业人员,分公司依据安全管理
制度奖罚规定予以100%的经济处罚。
2.4 对第一责任者管辖中有重复违章,经教育不改者,除对违章者处以重罚外,另将违章者清退出场;第一责任者、安全员除承担领导和管理责任外,并以连带责任按规定给于违章者处罚金额50%的罚款。
2.5 施工区域的安全文明施工由班组负责清理,项目部有权安排他人整改,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班组责任人承担。
2.6 日常违章执行项目部有关制度、规定。
四 其它
1 违章人员的违章罚款,经安全员督促后必须于三日内在项目部安监人员处办理手续,逾期加倍扣除。
2 分包(外协)单位的违章罚款,由安全员向分公司财务部门递交罚款证明,财务部门则依照安全员递交的罚款证明,从工程款中相应给予扣减。
3 如遇责任承包者中途变更,则变更后的继承者履行职责,本责任书延续有效。
4 本责任书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日起生效,责任承包部门的施工任务结束且人员退场为止。
单位:新疆电力建设公司起重运输/风电工程公司 部门、项目部: 部门、项目经理: (签字) 外包队负责人: (签字) 2015年 月 日 2015年 月 日
工程项目环境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国家、地方、行业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公司项目部管理制度、标准等,坚持“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和“可持续发展”的方针,以建立和完善工程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制为手段,全面落实公司及项目部管理方针,实现公司及项目部环境管理目标和指标,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目标
环境管理目标:符合施工现场污染物排放达标。
二、责任和权利
1、杭氧集团地块(文晖单元)农转非居民拆迁安置工程J-01地块项目部按照公司及项目部环境管理的各项规定对工程项目环境管理工作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并与各班组签订本责任书
2、各班组在环境保护上必须服从项目部的管理
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将按照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法律、 法规、标准以及公司项目管理制度、标准要求,对班组现场环境进行检查并对目标责任实施检查结果进行奖罚。
4、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对班组在施工环境检查出需纠正和整改的问
题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5、当项目部发现其班组出现环境污染事件和隐息,有权令整改、停工
和更换施工班组。
6、土建班组必须建立环保意识,将环保管理目标和责任层层分解到责任人.
7、班组必须对施工现场员工进行环保法制教育。
8、班组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公司项目部相关管理制度,标准等,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9、项目部根据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建立的管理体系的各项要求和工作程序,运用管理方案控制、日常巡视检查和制度检查等,对各班组在施工过程的环保工作和污染源进行控制和改进
10、班组有权对项目部的管理不当行为进行监督、申诉和控告。
11、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12、本责任书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项目负责人:
班 组 长:
日期: 年 月 日
环境管理责任书
甲方:陕西苍松机械厂
乙方:
甲方将________工程交予乙方施工,为保证施工过程中不发生环境污染现象,经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1、 乙方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中乙方应严格照此执行。
2、 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环境保护措施,并有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
3、 乙方施工中要采取妥善措施,防止建筑扬尘的发生。
4、 乙方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绝不允许建筑垃圾长时间堆放在施工现场影响环境卫生。
5、 乙方施工中眼严格控制噪音排放,严禁噪音扰民,中午12:00时至下午14:00时,晚上20:00时以后禁止施工。
6、 甲方检查施工现场的环境因素时,发生存在“建筑扬尘、建筑垃圾、噪音排放”时立即勒令乙方停工整改,整改合格后才能复工。
甲方:陕西苍松机械厂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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