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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用电安全责任书
做好安全工作,是学校搞好各项工作的前提。用电安全、节约用电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常抓不懈。为规范学校各类用电行为,做好学校安全用电、节电管理工作,需要明确各部门或个人责任要求,结合学校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的教育
1、总务科要制定学校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制度,同时广泛深入地贯彻宣传。
2、学校各部门应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节约和安全用电意识,杜绝浪费,避免用电事故发生。
3、教师会对用电管理承担起节约和安全用电的教育责任,要经常对教师进行用电安全、节约用电教育,规范教师的用电行为,确保教师和学生的用电安全。
4、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要爱护学校用电设施,不得故意损坏。
二、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的直接管理责任人
1、各班级教室内一切照明、电器设备均由所在班级负责管理,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
2、各部门、教研组、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德育办间等的照明和电器设备(电壶、电脑、等),由各部门负责人、教研组长、实验室管理人、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分别负责管理,各部门负责人、教研 1
组长、实验室管理人、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室用电节电的第一责任人。
3、教学区走廊的各种照明、电器设备由教导处负责管理,教导处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6、校园照明、厕所照明及电器设备办公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三、安全用电的基本要求
1、禁止自行乱开电源闸门;严禁学生拆卸教室的电器接线、开关、插座等;禁止用手摸灯头、开关、插座及其它家用电器金属外壳;严禁在灯具、电扇、背投、配电箱等电器上悬挂覆盖饰品等易燃物品;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灯头、灯线、开关、插座等电器设备;严禁用湿布去抹电线和日光灯管、电扇、电器上的灰尘,如果有必要进行彻底清扫,也要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进行,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2、禁止在教学区、办公室、教学楼、实验室所使用电饭堡、电磁炉、热得快、电茶壶等大容量电器设备。禁止在教室、学生内手机充电。擅自使用、擅自充电的,一律予以没收。
3、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发现电线短路起火时,要先切断电源,不要用水泼;发现电气故障、漏电或触电等,应立即将电源断开,并及时报告学校教导处。
4、各部门、各班级、一律按规定使用照明灯具。灯具已经配齐,不得随意增加。确因工作需要安装照明灯具以外的电器,必须经校办公会研究批准。实验室、实训场所在实验或加工过程中要密切注意设备的漏电现象,做到不违规操作电器设备,如有状况及时报告实验教 2
师并通知总务科。
四、节约用电的基本要求
1、各部门、教室、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作息时间及时关闭。只要光线充足,不得开灯。必须做到人走灯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教室要根椐学生进教室人数多少增开室内照明灯数,严禁一人到校,灯亮一片的现象。各科室使用的吊扇、电脑、打印机、空调等电气设备的电源,下班后用全部关闭,多媒体教室、机房和实验室等使用后要及时关闭电源,严禁夜间通电。
3、路灯和厕所照明灯,早上应及时关闭,严禁长明灯。食堂餐厅就餐后,餐厅的灯及吊扇应及时关闭,不用的设施也应该关掉。
4、为了保障节约用电,冬天最低温度摄氏8度以下,夏天最高温度28度以上方可开启使用空调。使用空调时门窗必须关闭。
五、线路、电器检查及维修
1、各办部门、教研室、各班级每天要对室内用电设施进行自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报教导处。总务科要及时维修。
2、多媒体教室、实验室管理人每天要对管理的用电设施进行一次检查,做好检查记录,确保用电设施正常使用。发现问题及时报总务科。总务科要及时维修。
3、总务科要加强安全、节约用电的检查,每月要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设备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若发生紧急情况,即使不能及时排除故障,也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发现违章违纪,严格查处,追究责任。同时要每
天对用电线路、设施的巡检。一般的故障必须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修复。
六、检查考核处罚
1、教导处要全面落实部门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保证做到节约用电,安全用电。要经常检查校内各场所的电路及有关电设备使用情况,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造成学校用电设施损坏和浪费的现象,追究其赔偿责任。
2、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学校用电管理、节约用电管理制度。如发现违反用电管理、节约用电管理制度现象,对责任人按照工作考核中的履责不到位予以追究,同时按程度给予100-200元的罚款。对因违章造成安全用电事故的,将追究肇事者和相应部门的责任。
3、班主任对班级、实行量化管理,违犯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管理制度的,发现一次,并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凡是出现人为因素造成用电事故的,均要照价赔偿。
4、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责任。
甲方:喀什市第十五小学 乙方:
2015年3月2日 2015 年 3 月 2 日
学校用电、防火安全责任书
一、目的: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师生安危重于一切。为加强学校用电、防火安全工作,增强教师的用电、防火安全意识,确保学校的财产安全和师生的生命安全,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区教育局对安全工作的要求和我校安全工作的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与学校教职工签定炼化中学用电、防火安全管理责任书。
二、安全责任人:学校的每一位教职工对校内学生、教师的安全为直接负责人。
三、安全工作职责范围:
1、严格按照用电安全程序来完成各种用电工作,不能私自安装和乱拉乱接电线。
2、各处室的电源和用电器材由该处室领导负责管理,即用即开、不用则关,特别是放学、放假,更要特别查看,确保万无一失。
3、校内禁止使用热得快、电炉子、电热壶等大功率的用电器。如必需使用大功率的用电器者,经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谁使用、谁负责;出现安全事故,一切责任自负)。
4、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线路、不得乱搭乱扯。私自安装、乱搭乱扯者,学校将追查当事人的责任,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自负。
5、经常性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严禁学生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学,严禁学生弄电、玩火,损坏消防器械设备。
6、在微机课及实验教学过程中,要认真组织,严格要求,按规范程序操作,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7、定期自查电源电器和消防火灾隐患,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否则,造成严重后果,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严肃处理。
四、责任追究:在工作范围内发生有责任安全事故,学校将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与教职工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学校法人签字: 教职工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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