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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道路安全责任书
为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机动 车、摩托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与各 位车主签定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所有车主、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公安部门、交通部门、乡 安办的指挥和管理,保障交通安全。
二、车主、驾驶员必须按规定定期参加安全学习,接受安全教育,不得拒绝 或无故不参加。
三、车主必须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牌证,领取号牌、行驶证,方准上路行驶, 严禁无牌无证的车辆上路。
四、车辆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证件齐全有效,严禁拼装车、故障 车、“带病、带残”车辆上路行驶。车辆必须定期年检,未按规定检验合格的, 不准继续行驶。
五、驾驶证必须按规定审检,未经审检合格的,不准继续行驶。
六、驾驶车辆时必须带齐驾驶证、行驶证,严禁无驾驶证开车。
七、二轮摩托车只准坐二人,严禁超坐、超速,严禁农用车客货混装。
八、机动车辆必须参加强制保险,禁止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
九、保证政令畅通,发生事故及时上报。不准隐瞒不报或迟报。
学校领导 (签字):
镇 政 府 (签字):
学校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
为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预防各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及整治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机动车辆非法营运、载客的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各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培养师生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推动学校各项教育活动的健康发展,特与全校教职工签订该责任书。内容如下:
1、全校教工要认真学习省、州、县、道路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行车安全规定,提高认识,增强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责任感,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强防范。
2、学校教师应以保护学生的安全为己任。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时刻注意交通安全,上学、放学回家不得在路上追逐、玩耍、横穿公路,不追车、不爬车。
3、培养师生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一切隐患。全校教工及全体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4、持有机动车辆的教师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管理,文明行车,及时排除事故隐患,杜绝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5、持有机动车辆的教师自觉消除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醉酒驾驶、违反规定利用自家车从事非法运营、及超载拉客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一经公安交-警部门查处,学校将从严处罚。
6、严禁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人驾驶,一经查处,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7、严禁教职工利用学校食堂生活用车进行营运、载客等活动。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决不辜息。
8、加大安全工作的惩处力度,凡在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方面力度不大,且有事故发生的班级,班级评优一票否决,该班任课教师、班主任不得评优,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失误且造成损失的,要视其情况扣除个人奖金和津贴,并根据上级相关法规追究责任并进行处理。
校长(签字): 教师(签字):
普安县青山镇青山小学(盖 章 )
2012年 月 日
学校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教师、学校)
为进一步促进安各庄中学创建“平安校园”教育活动的开展,促进社会稳定,增强我校师生安全意识,确保我校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安全,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班主任工作:
1、每学期开学初,班主任对本班步行、骑自行车、坐车上下学的学生要做到心中有数。禁止学生电动车、骑摩托车上下学。
2、班主任要抓住一切教育机会,通过多种形式,经常向学生及家长进行各方面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
3、每月各班板报必须设立交通安全角,每月至少两次。各班定期开展交通安全主题班会。
4、加强路队管理,班主任要随时了解学生路队情况。对表现好的个人与小队及时进行表扬,对违反路队要求的学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并及时记录。必要时要与学校领导、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共同教育帮助个别生迅速转变。
5、班主任对学生行走安全、乘车安全必须要强化管理。每月至少要进行两次交通安全教育。
6、努力培养安全员、路队长的管理能力,使他们能够真正成为教师的得力助手,成为班级的骨干力量。
二、教师工作:
1、全体教师要认真学习国家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认真遵照执行。杜绝违法,违纪现象。
2、教师要经常向学生进行各方面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教学中要渗透交通安全教育。
3、各位任课教师要按时上下课,不拖堂、放学后不留学生进行补课。对于违纪学生要配合班主任进行耐心细致的教育帮助,促其改正。
各班主任、教师要各行其是、各司其职、各站其岗,采取切实可行而又有效的方法以保障学生上下学途中的安全。若因教师渎职而造成学生受到交通安全伤害的,或受到伤害后不能得到及时的救助的,学校将根据有关制度追究教师的责任。
凯里市第十二小学(章)
学校负责人(签名):
责任人(签名):
学校 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
为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管理精神,增强我校拥有私家车、摩托车教职工交通安全管理,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根据县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教职工交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特与我校各位老师签订此责任书。
一、全校教职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提高交通安全防范意识。
二、全校教职工在工作时间(上下班)或业余时间,严禁乘(驾)证照不全、未经审验、车辆状况差的车辆上路,严禁黑车非驾。教职工所有车辆不得进行非法营运,不得搭乘学生上放学,不得违规驾驶。
三、严禁教职工个人雇用无牌无证车辆运输物资或拉运人员,不得将车辆交由无驾驶证者驾驶,严禁在校园内学车、试驾。
四、严禁教职员工个人使用三轮摩托车、农用车载人;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超载、客货混装等违章行为的发生。
五、教职工要遵守交通事故上报制度,发生事故,要立即报告交-警部门。发生伤亡事故后,本人或亲属应及时上报本单位或公安部门(死亡重伤事故在2小时之内,必须保护好现场)。
六、校内禁鸣喇叭,车辆进入校园时必须限速在每小时15公里以下,车辆务必停在指定位置。
七、严禁支教教师骑乘摩托车从郧西上班、从夹河返家。严禁本校教职工长途骑乘摩托车外出。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夹河镇初级中学负责人:
教职工(签字):
二0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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