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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遵化市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年行动工作方案》,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村(居)委会要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以粮、肉、蔬菜、水果、酒类、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为责任重点品种,以各生产企业、大型商场(市场)、学校(厂矿)集体食堂、餐馆为责任区域,以食品源头、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为责任重点环节,禁止生产经营假冒伪劣、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加强对辖区内企业和个体业主的管理,不得纵容、庇护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食品的行为。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有影响或危及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要及时告知相关职能部门对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场所,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四)要督促各食品企业建立健全质量追溯、召回、封存报告、依法销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和建立大宗食品安全购销档案等制度。
(五)村(居)委会应配合执法部门到本辖区内的企业查处违法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不得在查处案件前先通报案情。
(六)保护食品安全执法人员人身安全,为执法人员办案提供条件。不得消极对待食品安全检查,不为当事人说情,不干扰办案,不搞地方或部门保护。
(七)协助镇政府做好食品安全的宣传,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党峪镇人民政府
(盖章)
负责人:
二○一六年 月 日
乡村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完善和提高村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以村确定食品安全协管员。各村委会对本村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加强对协管员的日常管理,指导并支持协管员工作。
二、负责本村食品监管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及时参加食品安全防范知识培训,并传达和贯彻上级关于食品安全的相关精神及要求。
三、要对本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情况做到及时掌握最新信息,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四、要做好本村农户婚丧嫁娶自办宴席的检查记录工作;完善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村级备案登记,发现无证、无照生产、加工和经营食品的情况及时上报乡食安办并配合有关执法部门进行查处;督促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完善原料、添加剂使用、销售台账,做到可查可溯;加强对在种植、养殖等环节使用高毒农药、饲料等行为的信息收集和监督举报工作;配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事故时及时到位;加强重大节日期间、重点时间节点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及时汇总上报乡食安办。
五、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未按本责任书要求开展工作,履职不到位,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将实行“一票否决制”,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乡村两级各执一份。
***乡人民政府 村民委员会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xx村小卖部食品安全责任书
(甲方) :
经 营 方(乙方):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村民的人身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村委与小卖部经营方特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认真学习执行《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遵守安全工作制度,落实安全措施。
二、小卖部工作人员必须合法经营、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自觉接受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及村民的监督。
三、小卖部各种证照必须齐全,工作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
四、要严把进货关,杜绝假冒伪劣和“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限)商品进入小卖部。健全进货台帐并如实登记。
五、不卖变质、过期产品,小卖部经营者必须定期全面检查。
六、认真做好小卖部营业场所内外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始终保持整齐清洁。
七、随时接受村委及上级的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对所指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若对各级检查时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及时或不整改,村委将提请有关部门予以强制执行,直至解除合同吊销营业执照。
八、小卖部经营者自觉执行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制度,如发生村民食物
中毒事件应负经济、法律责任。
九、本责任书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古马镇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书,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古马镇人民政府与 村签订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本村内,不发生因失职、渎职引发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事故;不出现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规范、有效
二、工作内容
(一)健全农村集体聚餐食备案制度。凡在本村居住的农村居民,举办婚丧嫁娶家宴等事宜,集体聚餐一次50人以上的,必须实行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村委会提前48小时向镇政府食安办提出申报登记,由镇食安办报县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备案, 确保50人以上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98%以上。
(二)落实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制。村委会是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村集体聚餐的申报登记。食品安全监督员负责本村集体聚餐的卫生指导和检查,对不具备举办条件的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聚餐举办人有申报义务,对聚餐食品安全全程负责。强化责任意识,各村村委会要与镇政府签订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书。
(三)各村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制定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宣传计划,定期组织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
与培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家喻户晓,村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
(四)建立农村集体聚餐督查指导制度。各村要教育村民自觉接受镇政府食安办等相关部门对集体聚餐活动进行的督促、检查指导和服务。
(五)建立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村委会要及时上报镇政府并要求举办人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处理和救治工作,确保应急处理和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实施奖惩
镇政府将对各村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对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村年终一次性奖励300分;对工作中玩忽职守、监管不力、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传染病暴发流行,给广大人民群众造成生命安全和经济损失的,年终一次性扣罚500分,并通报批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古马镇人民政府 村委会
签字: 签字: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鲁史镇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责任书
甲方: 镇食品安全管理站、村委会
乙方: 宴席举办者
为确保农村家庭自办宴席中的食品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如下:
一、乙方不得采购腐-败、变质、生虫、长霉、有毒、有害、病死、毒死及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承办宴席的厨师应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加工过程中必须做到生熟分开,菜肴煮熟烧透,不得加工凉菜,餐具餐前餐后清洗消毒;
二、如承办宴席的厨师发现宴席举办者所购买食品原料存在安全隐患,必须报告给甲方指派的村食品安全信息员;
三、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宣传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并派员到现场进行监督指导;
四、甲方的食品安全协管员(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乙方宴席原、辅料及加工过程中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应建议宴席举办者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五、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甲乙双方必须立即上报相关部门,乙方必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救治及事故调查工作;
六、如果乙方不遵守相关规定,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七、本责任书一式三份,镇食品安全管理站一份,村委会一份,宴席举办者一份,经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镇食品安全管理站签字:
2015年 日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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