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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作业指导书
1.0目的
保持安全员良好的形象、言行举止、精神风貌,以提高工作质量及服务水平。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格林郡管理处安全管-理-员。
3.0职责
3.1当班保安分队长负责督促和检查队员的仪容、仪表和用语规范。
3.2安全主管负责检查和考评。
4.0内容
4.1着装
4.1.1安全管-理-员上岗、执勤、操练及参加会议,必须按规定穿统一配发的制服,系统一样式武装带、领带,挂精神带,上衣配肩牌,左胸上衣袋上方佩带工号牌。
4.1.2上班着制服应干净、整齐、无异味,钮扣要全部扣好,不得敞衣开怀卷裤腿、歪戴帽子,不得留长发、蓄胡子,领带系正、武装带系紧。
4.1.3制服外衣衣袖、衣领、制服衬衣领口处,不得显露个人衣物,制服外不得显露个人物品,如笔、纸张、手机、锁匙扣等,服装衣袋不得装过大过厚物品。
4.1.4上下班途中必须着装整齐,不得不带帽子或将帽子拿在手上,不得将腰(皮)带拿在手上和其他不规范动作,非当班时间,不准穿着或携带制服离开辖区。
4.2仪容仪表
4.2.1身体、面部、手部必须清洁,提倡每天冲凉换洗内衣物。
4.2.2每天要刷牙、漱口,提倡上班前不吃异味食物以保证口腔清洁。
4.2.3头发要常洗、整齐,上班前要梳头,提倡加少量发油,头发不得有头屑,男士不留大鬃角和胡须,提倡平头,女士不留披肩发,不涂指甲油、不留长指甲,化淡装。
4.3行为举止
4.3.1安全管-理-员上岗时举止文明、大方,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不得东歪西倒、前倾后靠,不得伸懒腰,不袖手、装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不准吸烟、吃零食。
临时动火管理作业指导书——油库安全作业指导书
一、按动火等级分别上报,审批动火安全检查措施由安技部负责审查、把关,并报油库主任批准。
二、在油库内临时动火,必须通知防火责任人到现场、共同协调施工安全与油库生产。
三、施工前要落实现场安全施工指挥责任人、安全设备、措施落实,安技部负责人到达现场逐项确认后方可动火。
四、所有临时动火必须有消防员携带相关的消防器材在现场值班,属一、二级动火而且须明火施工时,须有安技部负责人到场值班并有消防车在场警戒。
五、施工人员因工作需要携带火种进场,必须经安技部批准、指定专人保管,并在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监护下使用。
六、动火施工必须在批准的范围和时间内进行,否则须重新申请或办理廷期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
七、当天临时动火结束后,施工人员必须清理好施工现场,切断电源,在安全管理人员的确认后、方可离开现场。
安全生产管理作业指导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第七十三条对事故调查处理
的规定,为了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企业在出现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事故的处理,最大限度的降低生产事故给企业及从业人员所造成的损失,特制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理与勘查指导书。
第二章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第二条 事故调查的目的
依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方针、政策,通过逻辑推理等科学的方法来调查和分析事故,澄清事故的基本事实,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规律,分清事故责任,制定改进措施,从而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三条 事故调查的任务
事故处理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需要结合各方面的因素,弄清事故发生的经过,其次对造成事故的人为因素、管理因素、环境因素等进行综合分析,用科学的方法全面分析这些因素之间的内在关系,找出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并能够从中吸取事故的教训,提高安全意识。将事故调查资料进行存档,以便找出规律,为事故的预防提供依据。通过事故调查,修正安全法规标准,强化企业的安全监察,分清事故责任,以达到恢复、建立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
第四条 事故调查组
(一) 组成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由有关任命政府、安全监管部门、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代表派人组成,并应要求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特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同时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二) 职责
1、 查明事故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的经济损失情况;
2、 查明事故原因和性质;
3、 确定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4、 提出预防措施
5、 提交事故调查的报告。
第三章 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理与勘查的程序
第五条 现场处理
事故调查人员携带必要的调查工具及装备安全的抵达事故现场后,应及时收集和封存事故单位的有关资料;进行现场安全分析,及时救助受伤害的人员,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进一步蔓延;尽可能的保护现场,凡是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被破坏;若为抢救伤员需要移动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第六条 事故现场勘查及证据的搜集
1、 物证的搜集
现场物证包括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致害物的位置、有关文件资料、各类票据、记录、数据记录装置等。所有物件均应贴上
标签,注明时间、地点、管理者;且所有物件应保持原样,不准冲洗擦拭;对健康有危害的物品,应采取不损坏原始证据的安全防护措施。
2、 事故真实材料的搜集
其一是与事故鉴别、记录有关的资料;
其二是事故发生的有关事实。
3、 证人材料的搜集
调查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尽快寻找证人,并对其进行保护,最好避免其相互接触或离开现场,使问询工作能尽快开始,以期获得尽可能多的信息。需要注意的是,对证人的口述材料,应认真考虑其真实程度。
4、 现场摄影
利用摄影或录像,获取和固定证据,为事故的分析和处理提供较为完善的信息内容。
5、 现场绘图
运用制图学的原理和方法,通过几何图形来表现现场活动的空间形态。在现场绘图中,一般应在图中标明方向;天气、高度、距离、时间、绘制者等有关信息;主要残骸及关键物证的位置;受伤害者的原始存息地;关键照片拍摄的位置和距离。
第七条 事故原因的分析
通过整理和阅读调查资料,按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7项内容进行分析。
直接原因:从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综合分析。
间接原因: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劳动组织不合理;对象常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没有操作安全规程或不健全;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其他管理上的缺陷等。
第八条 事故责任分析
在事故调查过程中,要区分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和破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性质从“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两种里面选择。对于责任事故,应根据企业里的安全责任生产制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领导责任者和主要责任者进行认定。并对事故的发生负各自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 事故调查报告的撰写
事故调查组在最终完成事故调查时,应当形成一份书面的、完整的事故调查报告,在撰写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用朴实无华的语言描述,以法律为准绳,尽量使用法律语言,并使所阐述的内容前后呼应。
事故调查报告中应包含的主要信息有以下几个方面:背景信息、事故描述、事故原因、事故教训及预防事故发生的建议、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组的成员名单、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理与勘查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
是对企业发生事故的一项重要处理依据,事故调查组应严格遵照执
行。
第十一条 本指导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和有关法律为基础而制定,确保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能公开、公正、实事求是、有条不紊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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