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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饮食安全责任书
为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要求,本着服务师生,安全第一的原则,经学校与食堂承包人协商签订本责任书。
一、牢固树立“优质服务,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二、采购粮油、蔬菜必须渠道正常、票证等手续齐全,且保证在运输、储藏方面无污染。
三、饭、菜熟透,不向师生供应生冷、霉变食品,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食堂所有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执证上岗。各食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
五、协助值日教师维护好饭场秩序,严防拥挤、烫伤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操作间。加强水源、电源管理,使用电器必须规范操作,经常检查线路,防止火灾发生,定期清洗水塔,保证用水卫生。
七、要定期对食堂灶具进行消毒,定期打扫环境卫生,定期进行灭蝇、灭鼠工作,认真做好防疫工作。
八、学校要尽可能创造条件,为食堂正常运作提供良好环境。
九、安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发现不安全事故,视具体情况进行严肃处理,重大问题交由上级机关甚至司法机关处理。
十、本责任书每学年度签订一次,一式二份,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各存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校长(盖字): 食堂工作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上级关于加强食堂饮食卫生与安全指示精神,维护学校的稳定和安全,强化食堂管理,杜绝中毒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和有关规章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以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特签此书。
一、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直接关系到学生身体健康,食堂承包人是食堂岗位责任人,食堂门以内引发的健康及危害生命健康的事故,人为及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食堂岗位责任人负责。
二、食堂必须讲究卫生,切实保证伙房、餐厅干净整洁,无油垢、无霉点、无老鼠、苍蝇、蟑螂及昆虫活动,不准存放其他有毒物品,伙房,餐厅,餐具,要定期消毒,认真做好防疫工作。
三、严把食品采购关。
责任人必须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把住食品质量关,不得采买霉烂变质食品、蔬菜。
四、学生餐厅,特别是操作重地坚决杜绝非工作人员入内,由此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由食堂责任人负责。防止坏人投毒破坏,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五、严把食品贮存销售关。
(1)食品贮存应当分类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用于保存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应分框存入。
(2)必须严格按规程办事,饭、菜熟透,不准向师生供应生冷、霉变食品、变质的饭菜,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一旦出现中毒事件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
(4)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隔夜剩余饭菜一律不得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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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每餐样菜应各取不少于100克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6)学生食堂不准经营小食品和冷饮等,责任人必须按着《食品卫生法》办事,如不按食品卫生法办事,出现一切事故全由肇事者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六、严把从业人员健康卫生关:
(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
(2)食堂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着装操作规范。炊事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便后洗手,经常剪指甲,勤洗衣服,做饭时必须穿卫生服,戴卫生帽,把好病从口入关。
(3)食堂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及时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此责任状一式二份,学校、食堂责任人、各一份,自签定之日起实施。
学校负责人:
食堂责任人:
XXX中学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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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我校的食堂安全工作管理,确保我校教职工和在校学生的身心安全,特签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持证上岗
食堂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必须合格,每年进行要体检一次,做到人人持证上岗,保证身体健康,一旦发现食堂人员身体有异常,应立即离开岗位。
二、食堂采购
食品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必须索取食品检验报告或化验单,并进行登记。严禁采购下列食品:
1、有害、有毒、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危害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未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或标注不清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5、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三、食品伫存
1、食品贮存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
2、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10厘米、离地20厘米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和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食品应当有专人保管,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接触食品及食品原料。
四、食品操作
1、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工作时不得吸烟;
2、搞好操作间卫生,厨房内严禁存放杂物、农药、鼠药等有害物品;
3、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4、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其他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6、肉类、蔬菜类必须先清洗干净再进行切制,餐具洗消池和肉类、蔬菜洗涤池必须分开使用;
7、食品应煮熟烧透,并用防蝇防尘设施加盖;
8、禁止经营发芽土豆、凉拌食品、野生蘑菇、皮蛋、爆炒四季豆等食品;
9、正确使用添加剂,并做到每日公示。
10、及时处理垃圾和废弃物、垃圾桶、泔水桶应加盖和标记。
五、餐具消毒
1、餐具、食用工具、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做到一刷、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2、消毒可采用煮沸消毒和药物消毒的方法:
①煮沸消毒:将洗净的餐具放入100℃的水中煮沸10分钟;
②药物消毒:除残渣→用餐具洗涤剂清洗→药物侵泡消毒→清水冲洗;
3、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必须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生产的产品;
4、消毒液的浓度,消毒时间必须严格按消毒液使用说明进行;
5、经消毒的餐具应当有专门的存放柜保洁,防止污染。
六、食品留样
1、每餐供应的食品必须留样并有专人负责;
2、每种食品留样不少于100g;
3、每样食品使用使用保鲜袋(保洁袋)分袋装好,标明餐次、时间、食用名称:放入冰箱,在10℃以上,冷藏保存;
4、每餐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食堂负责人:(签字)
食堂工作人员:(签字)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
学校食堂饮食卫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对传染病的科学管理,预防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为加强学校食堂饮食卫生和安全的管理,防止学校食堂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按照省、市、县《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和教育部、卫生部印发的《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乡镇卫生院责任:
负责对学校传染病的监督和食堂行使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协助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查处违法行为。
1、对学校食堂申办《卫生许可证》进行现场审查评价;
2、对学校食堂或学生集体用餐供餐单位进行预防性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落实;
3、协助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对主管领导、卫生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饮食卫生相关知识培训;
4、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食品安全事故,若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并积极协助上级部门调查处理。
5、对学校疫情报告制度进行核查,是否由专人管理进行报告。
6、对学校开展健康教育进行现场查看。
7、对学校开展晨检情况进行查看。
二、学校方责任:
(一)严格管理,落实责任。
1、建立学校食堂饮食卫生安全校长负责制,设立专职或兼职饮食卫生安全管理人员。学校法人代表是学校食堂饮食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主管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2、实行食堂承包(托管)经营的学校建立准入制度并严格落实;
3、建立学校食堂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完善食堂各工作环节卫生制度、落实责任到人;
4、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不得向学生供餐;
5、组织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
6、学校自备生活饮用水必须经检测合格后方可饮用;
7、及时落实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
8、及时上报食品安全事件,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并保护现场。
9、具体落实责任人进行传染病管理和报告,对学生进行晨检,并对因病缺课的学生开展追踪和登记;
10、每学期开展至少两期以上的健康教育,并要有课时安排和资料;在健康教育宣传栏中也要体现。
11、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要建立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落实到位。
(二)加强硬件建设,规范经营行为。
1、学校食堂建设(房屋、布局、卫生设施、设备)达到《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为“生进熟出”出的单一流向;
2、学校食堂悬挂有效《卫生许可证》;
3、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培训合格证、着洁净工作衣帽上岗;
4、食堂内外环境干净整洁,“三防”设施齐全并确保效果;
5、餐具、饮具和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保持清洁、定位存放、专人负责,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对人体安全无害;
6、建立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和添加剂索证制度,出入库造册登记、签字;
7、不得向学生供应凉拌食品和隔夜食品;
8、每餐供应的主、副食品留样100g,冰箱(柜)中保存72小时。
9、传染病报告制度要上墙。
(三)禁止向学生供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所列食品: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2、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3、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4、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6、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7、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8、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9、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10、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11、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三、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监督方:永和镇卫生院 被监督方(学校名称):
负责人: 校 长:
年 月 日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邵阳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预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学校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
2、建立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3、设立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相关制度,并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4、学校开办食堂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有关要求规范操作。
5、学校食堂严禁承包形式经营。
6、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采购有证照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按规定进行索证索票,认真记好进货台帐,并按要求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7、确保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操作,并按规定安排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8、及时整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整改意见,并整改到位。
9、做好食品安全的教育宣传工作,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10、建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如实上报、保留现场,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组织抢救工作,防止
食物中毒事态扩大。积极配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进
行食物中毒调查。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责:
1、严格按照学校食堂许可条件审核、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2、根据学校食堂上一年评定等级实施监管,全年监管频率不少于2次;继续实施学校食堂监督公示、量化分级管理。
3、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检查中发现的未达到食品安全要求的学校食堂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行政处罚情况及学校食堂评级情况。
4、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在规定时限内追踪复查整改情况,对严重违法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5、对学校主管领导、卫生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知识培训。
6、接到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及时组织现场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防止事故事态扩大,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学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安全职责等失职行为,造成学校食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各责任主体、有关责任人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执一份。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盖章) 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
二O一二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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