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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安全责任书
出租方:
承租方:
鉴于承租方承租松榆西里小区18号楼地下室空间,为了强化承租方的安全管理职责,维护松榆西里小区整体安全,本着“谁经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和“积极防范、保障安全”的方针,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和《北京市消防条例》,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承租方对管理区域(系指北京市朝阳区松榆西里18号楼地下室B1层、B2层出租区域)的消防安全、治安保卫工作负全面责任 要设立安全防火负责人并要设标牌上墙,将安全防火负责人报出租方安保部备案。
二、承租方要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5)规定,合理配置灭火器材、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在进出口和通道要设置安全疏散图,保证疏散通道、出入口的畅通。
三、承租方要严格执行《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和《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规范》,用于居住的普通地下室要符合以下条件:(1)房间内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2)不得设置上下床;(3)地下室不得存放烟花爆竹、易燃、易爆物品等。
四、承租方要加强地下室的日常管理,建立防火、防汛、治安、卫生等管理制度,进行经常性内部安全检查,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及
时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五、承租方要建立健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进行培训和演练,对事故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消除。
六、承租方要负责教育地下室租住人员增强安全、防盗意识,做到人离关窗锁门,遇有闲杂人员进入地下空间区域要及时清理。
七、承租方要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杜绝租住人员在地下室内吸烟或动用明火。
八、承租方要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严禁私自乱拉用电线路,严禁超负荷用电,严禁在地下室内使用电炉子等大功率耗电设备。
九、承租方要经常向地下室租住人员宣传有关消防方面的常识及正常使用灭火器的方法,提高租户的火灾自救能力和疏散能力,避免人员伤亡。
十、承租方要对租户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对承租区域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不得向身份不明的人员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租房屋。发现承租区域内有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嫌疑的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十一、承租方要严格执行国家、政府各项法律法规和本责任书内的各项条款。承租期内,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十二、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十三、本责任书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承租方负责人(签字)
二0一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责任书(静安庄地下室)
出租方:
承租方:
鉴于承租方承租静安庄6号院地下室空间,为了强化承租方的安全管理职责,维护静安庄6号院整体安全,本着“谁经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和“积极防范、保障安全”的方针,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和《北京市消防条例》,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承租方对管理区域(系指北京市朝阳区静安庄6号院地下室B1层、B2层出租区域)的消防安全、治安保卫工作负全面责任要设 立安全防火负责人并要设标牌上墙,将安全防火负责人报出租方安保部备案。
二、承租方要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5)规定,合理配置灭火器材、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在进出口和通道要设置安全疏散图,保证疏散通道、出入口的畅通。
三、承租方要严格执行《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和《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规范》,用于居住的普通地下室要符合以下条件:(1)房间内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2)不得设置上下床;(3)地下室不得存放烟花爆竹、易燃、易爆物品等。
四、承租方要加强地下室的日常管理,建立防火、防汛、治安、卫生等管理制度,进行经常性内部安全检查,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及
时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五、承租方要建立健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进行培训和演练,对事故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消除。
六、承租方要负责教育地下室租住人员增强安全、防盗意识,做到人离关窗锁门,遇有闲杂人员进入地下空间区域要及时清理。
七、承租方要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承租区域消防设备设施处于完好有效状态,严格杜绝租住人员在地下室内吸烟或动用明火。
八、承租方要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严禁私自乱拉用电线路,严禁超负荷用电,严禁在地下室内使用电炉子等大功率耗电设备。
九、承租方要经常向地下室租住人员宣传有关消防方面的常识及使用灭火器的方法,提高租户的火灾自救能力和疏散能力,避免人员伤亡。
十、承租方要对租户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对承租区域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不得向身份不明的人员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租房屋。发现承租区域内有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嫌疑的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十一、承租方要严格执行国家、政府各项法律法规和本责任书内的各项条款。承租期内,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十二、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十三、本责任书于二0一三年一月一日至二0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有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承租方负责人(签字)
二0一三年一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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