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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保障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防止火灾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并确定 (施工单位及具体责任人) 为该施工区域的防火责任人。其责任如下:
一、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部门(或单位)负责。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规、行业行规,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杜绝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发生。建设单位保卫部门负责督促检查施工方防火负责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施工方必须认真配合。
二、施工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严格防火措施,禁止违章作业。电源部分必须在建设单位电工的协助下开通。
三、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作业。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动火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明确专人监护,清除周围可燃物;动火结束,必须认真检查,彻底熄灭遗留火种。
四、施工中需使用汽油、脱漆剂等易燃物品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易燃品要存入专用库房,由专人保管,不可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现场。
五、施工中不准大面积使用脱漆剂等易燃液体,尽可能不在现场进行喷漆作业。如必须在现场喷漆时,要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六、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限额领料,随用随领;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等。
七、工程施工如果影响原有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使用功能时,须事先报消防监督机构同意,并采取有效措施。
八、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设施、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楼梯等疏散通道。
九、对本单位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逃生、自救技能培训,使其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器材。对内
十、对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工作要经常检查、定期总结,同时接受消防监督机构的检查监督。
十一、发生火灾要积极组织扑救,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并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
十二、火灾扑灭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十四、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施工单位离开现场为止。 十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为确保施工期间的人身、设备安全,以及运行中设备的安全运行,进一步明确施工中甲乙双方职责,落实安全责任,根据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特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有关条文如下:
一、甲方职责:
1、开工前甲方负责向乙方负责人和现场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全面交待现场工作条件及工作环境,对有关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交底,传达上级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消防安全法规和规定。。
2、施工期间甲方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监督,发现违章作业及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可及时制止、纠正,必要时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3、制定和完善项目部有关消防管理制度以及奖罚条例,并督促分包单位实施。
4、项目部每周组织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工作和平时不定期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时发整改通知,并督促项目部整改。
5、根据项目部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奖罚条例对乙方实施奖罚。
6、负责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有关职责。
二、乙方职责
1、分包项目经理即为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分包项目安全防火的第一责任人。
2、开工前乙方应填写《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表》、《施工(工作)人员概况》,提供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名单及“上岗证”复印件,提供经主管部门确认的工程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名单的证明原件。
3、开工前组织对全体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技术交底,对进场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明确工作任务,使全体施工现场各级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项。对施工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活动和总结,并有记录,必要时请甲方派员参加。
4、禁止使用未成年人及老弱、残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新入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与参加劳动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交待现场安全注意事项,相关记录、资料正确齐全,方可进场作业。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禁止使用临时工、民工或劳务协作工,临时招用的民工进行适合现场作业的安全教育后方可进行地面辅助作业工作,民工、临时工的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5、施工期间,各种设备和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工程使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防护设施的必须有安全检查记录。设备和工具的维修与保养,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伤亡事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6、施工时,乙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明确安全员。对在正在使用的设备上施工的,应与甲方一起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才能施工。施工中一旦发现有安全隐患的,乙方应立即停工,并报告甲方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整治后确保万无一失再施工。施工人员进行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切实保证施工中的人身、设备安全。
7、乙方施工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方可参加施工。对从事垂直运输机械、安装拆卸、爆破等特种作业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全体施工人员(包括民工)必须按甲方规定佩证上岗。
8、乙方应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乙方对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电力、通信线路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如没有防护,或防护不当而导致既有设施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9、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督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施工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乙方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甲方提出的有效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0、乙方必须全面落实消防责任制,建立和完善以第一责任人为核心负责、层层把关的消防责任制。组织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技术交底,对进场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11、乙方在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生活区,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在防火间距内严禁搭建其他建筑或堆放可燃材料。如果条件有限,防火间距不够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12、乙方在临建设施、仓库、易燃料场和用火处必须设有足够的灭火工具和设备,对消防器材要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
13、乙方安装使用电器设备和使用明火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明火作业实行动火审批手续,落实防火措施并安排专人进行监护。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做到全部持证上岗。
14、乙方在施工现场出现火险或火灾时,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把损失缩小到最低限度,并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灭火以后要保护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
15、报警电话:火警119,匪警110。
16、负责合同中规定由乙方承担有关职责。
三、考核:
1、若因乙方人员违反本责任书或违反《安规》及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2、若因合同期内乙方维护不力或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并且可以作出取消其代维资格,合同终止的处理。
3、若因乙方人员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无违反本责任书或违反《安规》及安全规章制度,并在合同期内没有发生责任安全事故,甲方应对乙方在安全工作上给于适当奖励。(建议奖励XX元左右)
4、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责任书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责任书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
签订日期: 乙方盖章: 代表: 签订日期:
施工消防安全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为加强 白家庄商务中心装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和北京市消防局对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制定施工单位防火安全责任如下:
1. 案(包括:防火安全措施、火灾应急方案)报甲方审核备案,以保证施工期间防火工作的顺利进行。
2. 乙方外包或自承二次精装修工程的,需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装修使用材料的检测证明、防火安全措施以及防火负责人名单交甲方备案。
3. 乙方要严格按照工程部审批的方案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变原设计方案,如需改动,需向工程部申报,得到批准后,方可施工,如不按工程部要求自行施工,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4. 乙方负责施工现场、料场和库房的治安、防火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上述区域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由于事故造成工乙方进驻本商务中心施工必须设有专职或兼职的防火负责人,并将防火程延期及对甲方或第三者财产造成损失或人员伤亡,乙方负全部责任。
5. 乙方进入现场前,应由乙方防火负责人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6. 施工人员需自觉维护商务中心形象,不得与其他用户发生争执。乙方在施工人员下班时,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及火险隐患,人员离开时,须将电气设备电源切断。各装修单位的装修垃圾必须定时、定地点、定量清运,按甲方安排的时间清运,其他时间不得将垃圾移出室外或公共区域。
7. 乙方人员出入商务中心,应按指定路线行走,主动出示证件接受甲方保安人员检查,不得串楼层或进入非乙方施工区域,无证人员不得进入商务中心。
8. 施工现场动火,应由乙方施工人员提前到甲方申请,办理动火证后方可施工,乙方负责人要加强动火人员的管理,落实安全措施。
9. 工程中使用的易燃、易爆、易挥发的材料不允许在施工现场或商务中心内任何地方设置库房保存,施工现场存放量不得超过当日用量。在进行易燃、易挥发液体作业时,不准与易产生火花的工种交叉作业。
10.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无证动火。
11. 严禁私自动用消防自动报警设施,如有特殊需要,需经物业公司工程部、保安部同意并登记备案,同时在施工现场做好防护工作。
12. 乙方施工过程中严禁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和其他消防设施,乙方必须自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能了解其性能和使用方法。
1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提前将用电量、用电部位报甲方公司工程部批准后方可使用,要按指定部位取得电源,不准超负荷用电,严禁乱接电线。乙方临时拆卸、安装电器设备时,须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由正式电工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操作。
14. 施工现场需停水、停电、停气必须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15. 施工现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施工时,双方之间要另签防火安全责任书。
16. 在甲方重点防火部位施工,必须报甲方同意并做相应保护后方可施工。
17. 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时,乙方必须采取有效的方法组织扑救,并及时报警,保护火灾现场,配合火灾调查。
18. 乙方施工人员要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甲方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纠正。
19. 如乙方违反有关规定并造成后果,甲方有关部门有权根据其情节进行批评教育或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将由国家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责任。
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白家庄商务中心 乙方: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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