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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78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四川省工程建设质量检测实行有见证取样送检的暂行规定》、《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动态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部门颁发的规章条款、文件精神和我司与你司签定的施工合同之规定,为了达到统一认识、统一思想、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管理,把质量、安全责任到岗,做到责任到人,特签订如下质量安全责任书,以达到工程施工的顺利竣工。
一、 甲方责任:
1 公司工程部和授权的项目监理部对乙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经常开展质量安全施工教育,严格执行施工安全的操作规程和质量安全标准规范,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加强质量安全管理。 2公司工程部和项目监理部加强对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直接监督管理,并把项目建设质量安全工作当作头等任务来抓,要求项目经理部建立质量安全机构和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加强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各种质量安全隐患。
3公司工程部对项目工程展开经常性的质量安全检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拉网式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认真督促项目经理抓好质量安全消防工作的组织落实、责任落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措施落实、做到防范于未然。
二、乙方责任:
1必须履行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严格执行有关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制定具体的质量安全施工方案,并上报 公司工程部、监理部。
2 自觉接受工程部、项目监理部对质量安全生产的教育学习,同时在项目工程开工前,应对项目经理、施工员、质安员、各班组长及施工操作人员进行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教育,经常召开质量安全会议,总结质量安全经验,增强质量安全责任感,并做好记录。
3项目经理应向各岗位人员签订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位在岗员工,做到人人重视工程质量和安全。
4项目经理部应自觉接受公司工程部、监理部对项目工程的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检查时若发现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不在施工现场,第一次给予教育,第二次处以罚款 元/人,第三次罚款 元/人,再违者按不称职或要求更换人员处理。
5项目经理部严格遵照《十项安全技术措施》,把好安全关。否则,公司将对项目经理部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或重新更换岗位人员:
(1)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严禁工人穿拖鞋和高跟鞋作业,否则按 元/人·次罚款处理。
(2)从事外墙的搭架、装饰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否则按 元/人·次罚款处理。
(3)脚手架首层必须设置2米宽安全网,每隔四层设固定安全网,且按规定设45○支杆,每交接处必须要重叠接密,网内无杂质。否则每次按 元罚款处理。
(4)楼梯、阳台、屋面、预留洞口要有防护措施,否则按 元/部位·次进行罚款处理。
6、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和遵守各种施工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的《六大纪律》。
7、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各种安全生产标志牌,切实履行《安全十大禁令》和《施工现场十不准》,为保证施工安全创造必要条件。
8、一切工伤安全责任事故费用全由项目经理承担。
9、保证所建设的工程质量、安全达标。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罚如下:
(1)项目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由于项目经理指挥造成的,根据事故大小,处罚项目经理 元。
(2)项目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由于施工员、项目负责人指挥造成的 ,根据事故大小,处罚施工员、项目负责人 元。
(3)项目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由于质检员指挥造成的,根据事故大小,处罚安全员 元。
(4)项目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由于安全员指挥造成的,根据事故大小,处罚安全员 元。
(5)工程竣工后,不按时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竣工资料未完整交回公司的,处罚项目经理 元。
(6)因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其他有关部门对我公司的处罚,均由乙方承担该罚款,同时立即停工整改外,我司还要再加 元的罚款处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项目经理: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安全施工责任书 (通用版)
甲方:
乙方:
一、目的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内容
1、乙方按中标合同书进场后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遵守甲方工程施工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
2、进场施工前,乙方应对其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所有人员持证上岗;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3、乙方施工队负责人或临时班、组长是施工队伍的第一安全责任者,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负全责。同时乙方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定现场安全员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及技术措施。
4、乙方应在指定工作范围和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进行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不得违章作业和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如乙方有
违章行为或违反甲方的管理规定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工作,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5、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应设围挡做封闭处理,围挡上挂设照明灯,引导夜间车辆行人出行;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6、施工过程中甲方实行公司、项目部、岗位员工三级监督检查制度。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7、乙方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下列规定:
(1)设立现场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对现场施工安全进行全过程监督,对工作地点的临近带电部位,要设有专人监护。
(2)施工人员进场必须佩带施工证,施工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防止发生物体打击,高空物体坠落事故。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
(3)施工机器进出场或在场内作业应遵守相关规定,注意安全;施工人员场内作业或场外活动应注意交通安全;车辆进场应降低车速,应不大于15km/h;需要断路施工时,应设隔离措施,并须有专人引导,施工用料和工器具应按规定地点摆放整齐,不得随意乱堆乱放。
(4)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应根据动火级别由施工单位向甲方有关单位、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5)使用临时电源时,必须配置合格的漏电保护装置,应经常检查漏电保护装置的可靠性。
(6)使用电动工具前,必须认真检查其是否完好,有无漏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
(7)电气焊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应具备一定水平的电气焊作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8)搬运梯子和长物时,必须放倒搬运,防止触碰带电设备。
(9)进入旧有管线检查井等受限空间作业前,乙方应向甲方工程管理单位和安全管理单位提出作业申请,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乙方执行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对受限空间进行安全检测,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注意通风,防止缺氧及有毒气体对作业人员造成伤害。在电缆通道内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电动工具受潮造成漏电,同时须做好消防措施。
(10)施工现场,禁止流动吸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烟头及其他杂物,保持工作现场的整洁。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通知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保护事故现场,并接受甲方部门的调查。
(12)乙方应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颁布的《卫生防疫法》,做好预防非典、防禽流感等传染病,保证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13)乙方在雨季应做好防汛工作,夏季应做好防暑降温,冬季采取冬施措施,保证生产人员健康安全,保证工程质量。
8、其它额外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部门颁发的规章条款、文件精神,为了达到统一认识、统一思想、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管理,把质量、安全责任到岗,做到责任到人,特签订如下质量安全责任书,以达到工程施工的顺利竣工。
一、 甲方责任:
1、对乙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经常开展质量安全施工教育,严格执行施工安全的操作规程和质量安全标准规范,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加强质量安全管理。
2、加强对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直接监督管理,并把项目建设质量安全工作当作头等任务来抓,要求项目经理部建立质量安全机构和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加强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各种质量安全隐患。
3、对项目工程展开经常性的质量安全检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拉网式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认真督促乙方抓好质量安全消防工作的组织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做到防范于未然。
二、乙方责任:
1、必须履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工程安
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严格执行有关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制定具体的质量安全施工方案,并上报。
2、 自觉接受工程部、项目监理部甲方对质量安全生产的教育学习,同时在项目工程开工前,应对项目经理、施工员、质安员、各班组长及施工操作人员进行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教育,经常召开质量安全会议,总结质量安全经验,增强质量安全责任感,并做好记录。
3、应向各岗位人员签订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位在岗员工,做到人人重视工程质量和安全。
4、自觉接受甲方对项目工程的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检查时若发现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不在施工现场,给予教育并处以罚款。
5、严格遵照《十项安全技术措施》,把好安全关。
6、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和遵守各种施工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的《六大纪律》。
7、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各种安全生产标志牌,切实履行《安全十大禁令》和《施工现场十不准》,为保证施工安全创造必要条件。
8、 保证所建设的工程质量、安全达标。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78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及有关部门颁发的规章条款、文件精神和我司与你司签定的施工合同之规定,为了达到统一认识、统一思想、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把质量责任到岗,做到责任到人,特签订如下质量控制责任书 。
一、 甲方职责:
1 公司工程部和授权的项目监理部对乙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经常开展质量控制检查工作,检查施工单位项目部的管理人员的在岗情况和现场的质量控制管理情况,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管理人员不在岗,或者质量控制不到位,,没有严格按照施工图和规范进行施工的,甲方和监理公司将下发整改通知单,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如果逾期不整改, 将会进行处罚。
二、乙方责任:
1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的具体内容,严格执行有关质量控制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具体的质量控制施工方案,并上报甲方工程部和监理部。
2 自觉接受工程部、项目监理部对质量控制的各种规定,同时在项目
工程开工前,应对项目经理、施工员、质安员、各班组长及施工操作人员进行施工生产操作规程的技术交底,经常召开质量会议,总结经验 ,增强质量控制的责任感,并做好记录。
3项目经理应向各岗位人员签订质量责任书,落实到每位在岗员工,做到人人重视工程的质量,把质量控制放在首位。
4项目经理部应自觉接受公司工程部、监理部对项目工程的质量控制的生产监督检查,检查时若发现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不在施工现场,第一次给予教育,第二次处以罚款200元/人,第三次罚款 500 元/人,再违者按不称职或要求更换人员处理。
5、对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后期的装修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将针对问题的大小和严重情况和整改情况进行罚款处罚。
6 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进行施工,严格履行建设工程报验制度。对甲方和监理提出的质量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如拒不整改,擅自施工的,甲方将会进行严厉的经济处罚,对施工不合格的全部进行返工。
建设单位:内蒙古融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
2015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2015年 月 日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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