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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保卫科安全责任书
学校安全,责任重大。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建设平安和-谐校园,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具体行动。根据各级各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和规定,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实际,为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强化监管工作,防范、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当前的校园暴-力伤害事件的频繁发生,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及校产安全,特制订本安全责任书。
1、保卫科负责门卫及校园安全巡视人员的安排和到岗情况检查。
2、维护校内治安秩序,保护学校师生的安全,保证正常教学。
3、保护学校和师生合法财产不受侵犯。
4、加强校园安全(防火、防盗、学生纠纷)巡查,预防各类治安事故发生;夜间巡视值班包干负责,不间断巡视责任区域,保证责任区域安全,如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应及时积极想办法制止事故发生,同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如因工作不到位造成被盗等安全事件由值班人员负责相关责任。
5、保证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防止外来骚扰。
6、及时调解、处理区域内发生的小型治安事件和纠纷。重大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应立即报告公安部门处理,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部门调查案件。
7、对学生违纪或不文明行为,有责任纠正和教育,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处理。绝不允许殴打学生,不允许对违纪学生进行罚款。
8、外来人员到校做好登记,上课期间家长不能进校找学生;闲杂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校园。
9、对外来人员扰乱学校正常秩序,有权采取一定措施制止,送公安机关处理。
10、负责学校安全设施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同时提出整改方案。
11、加强消防检查,及时添置和更新消防设施,消灭火灾隐患;消防通道必须畅通,消防应急指示灯和消防标识齐全;有防火安全制度,有灭火措施;严禁住校学生使用蜡烛照明学习。
12、分管领导要加强巡视发现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处理,因管理疏忽造成的安全损失或财产损失由分管领导负责。
13、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和部门负责人各一份。
校长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卫处主任安全责任书
1.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制定部门实施细则,定期向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汇报学校安全工作情况。
2.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安全会议并按相关要求,上报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总结、报表、材料、信息等。
3.坚持每天对校园及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启动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完成整改的时间。问题严重的要及时向分管副校长汇报,制定详尽的整改方案。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相关负责人及时在记录表上签字。
4.结合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开展治安、消防、交通等校园安全宣传教育。
5.履行校园日常安全管理和活动安全管理职责,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各种活动安全预案及安全措施。
6.负责校园“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管理安保人员,维护安防设施。
7.负责学校门卫管理,夜间、节假日值班和巡逻安排,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管理和检查。
8.负责全校消防栓、灭火器、报警器、疏散通道等消防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证校内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确保正常使用。
9.配合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建立密切的工作关系,搞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10.校内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根据应急预案配合指挥组落实报警、抢救、疏散、保护现场、调查取证、信息上报等工作,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11.根据有关规定妥善保管视频监控录像资料,并建立资料档案。
12.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宁晋县第六中学
保卫处主任安全工作责任书
为了加强学校的治安保卫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危害师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事件发生,加强对学校防护设施的安全检查,确保不出现严重的人身伤害事故。学校与保卫处签订本责任目标:
1、认真贯彻学校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贯彻依靠群众、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组织师生进行综合治理,提高学校的自防、自卫和自治能力。
2、负责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做好防止盗窃、火灾、破坏和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工作;
3、负责制定治安保卫、安全检查防火等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要害和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措施,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4、搞好学校内部的综合治安管理工作,防止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的发生,经常深入现场,进行调查研究,加强对要害部门和薄弱环节的安全防治工作,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
5、加强治安秩序管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6、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学校动态,负责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校内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7、负责全校的安全防火工作,严密消防制度、健全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训练,管理消防设备,开展防火宣传,进行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8、加强对门卫的领导与管理,建立值班制度,做好接待和来访登记工作。
9、 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管理制度,做好平时与假日的值班保卫工作。
10、负责办理校领导和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11、本责任书自签字起有效期至2015年9月1日。
1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校长(签章): 保卫处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高中保卫科安全责任书
学校安全,责任重大。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建设平安和-谐校园。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各级各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和规定,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实际,为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强化监管工作,防范、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及校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安全责任书。
1、门卫必须坚守岗位,准时到岗,不得擅自离岗,如因擅自离岗而发生安全事故,由门卫负责。
2、按照校园封闭管理规定进行操作。平时学生因病、因特殊事出校,须由班主任亲自签字的请假条出校门,否则门卫不允许学生出校门。
3、严把入口关,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内,凡校外人员进入校门,须经接待人员同意,并认真作好外来人员的记录(何时来校、姓名、性别、年龄、寻找对象及出校时间), 闲杂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校园。
4、保护学校和师生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对任何人从学校拿出的财物进行盘查,核实,特殊情况报告学校。。
5、对进入校园寻衅滋事者,要坚决予以阻止,并及时与学校领导、派出所联系,以确保师生安全。
6、加强校园安全(防火、防盗、学生纠纷)巡查,预防各类治安事故发生;夜间巡视值班由2人分区域包干负责,不间断巡视责任区域,保证责任区域安全,如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应及时积极想办法制止事故发生,同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如因工作不到位造成被盗等安全事件由值班人员负责相关责任。
7、加强消防检查,及时添置和更新消防设施,消灭火灾隐患;消防通道必须畅通,消防应急指示灯和消防标识齐全;有防火安全制度,有灭火措施;严禁住校学生使用蜡烛照明学习。
8、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处室自存一份、签订人一份、交政教处存档一份)签订好将纸质责任书交一份给政教处存档。
责任部门:浠水实验高中保卫科 处室负责人:
处室责任人:
责任书签定时间:2015.9.5
余江二中保卫科安全责任书
学校安全,责任重大。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建设平安和-谐校园,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校园的具体行动。根据各级各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和规定,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实际,为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强化监管工作,防范、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及校产安全,特制订本安全责任书。
1、维护校内治安秩序,保护学校师生的安全,保证正常教学。
2、保护学校和师生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对拿出学校的财物进行盘查,核实,特殊情况报告学校。
3、加强校园安全(防火、防盗、学生纠纷)巡查,预防各类治安事故发生;夜间巡视值班,不间断巡视责任区域,保证责任区域安全,如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应及时积极想办法制止事故发生,同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如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件由值班人员负责相关责任。
4、保证各类学校大型活动的安全,防止外来骚扰。
5、及时调解、处理校园内发生的治安事件和纠纷。重大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应立即报告公安部门处理,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部门调查案件
6、对学生违纪或不文明行为,有责任纠正和教育,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7、学生佩戴校牌方可出入校门,外来人员到校做好登记,原则上上课期间家长不能进校找学生;闲杂人员,车辆一律不允许进入校园。
8、对外来人员扰乱学校正常秩序,有权采取一定措施制止,送公安机关处理。
9、做好住校生外出管理工作,如特殊情况要外出,必须具备学校统一印制、班主任签名的请假条并做好登记方可同意外出;如住校生未具备相关手续放出的一切后果由保卫科人员负责。
10、负责学校安全设施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同时提出整改方案。
11、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学校和部门及保卫科人员各一份。
分 管 校长:
保 卫 科长:
保卫科人员:
余江二中
2015年9月1日
职业中学保卫科安全责任书
宜川县职业中学保卫科安全责任书 为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强化监管工作,防范、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及校产安全,特制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维护校内治安秩序,保护学校师生的安全,保证正常教学。
二、加强校园安全(防火、防盗、学生纠纷)巡查,预防各类治安事故发生;夜间巡视值班由2人分区域包干负责,不间断巡视责任区域,保证责任区域安全,如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应及时积极想办法制止事故发生,同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如因工作不到位造成被盗等安全事件由值班人员负责相关责任,同时扣除相关人员当月奖金。
三、保证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防止外来骚扰。
四、及时调解、处理区域内发生的小型治安事件和纠纷。重大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应立即报告公安部门处理,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部门调查案件。
五、对学生违纪或不文明行为,有责任纠正和教育,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处理。绝不允许殴打学生,不允许对违纪学生进行罚款。
六、外来人员到校做好登记,上课期间家长不能进校找学生;闲杂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校园。
七、对外来人员扰乱学校正常秩序,有权采取一定措施制止,送公安机关处理。
八、做好住校生外出管理工作,除周日下午和归宿假外,其它时间如特殊情况要外出,必须具备班主任出据的请假手续后做好登记方
可同意外出;如住校生未具备相关手续放出的一切后果由门卫管理人员负责。
九、负责学校安全设施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同时提出整改方案。
主管领导:
保卫人员: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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