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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公司根据安全卫生相关要求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责任书。
一、餐厅经理职责与义务:
1、餐厅经理及时向厨师长传达上级有关食品卫生方面的指示精神,定期向厨师长布置厨房食品卫生要求。
2、由餐厅经理定期对厨师长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检查监督其做好食品安全、卫生工作。
3、根据厨师长的工作表现和能力,餐厅经理定期安排厨师长参加相应的岗位培训。
4、厨师长若缺乏工作责任心,不能履行食品安全、卫生制度和职责,一经查实公司有权立即作出辞退处理。
二、厨师长职责与义务:
1、厨师长接受每年的健康体检,做到持证上岗。
2、熟悉和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3、注意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佩带金银首饰,在工作岗位上不吸烟、喝酒。
4、上岗前加强自身检查,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头发放入帽子内),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患有妨碍食品卫生疾病者必须服从领导安排,调离本岗位。
5、严格把好食品验收关,认真做好验收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处理。
6、做好物品进出仓库的索证、登记工作,储存食品必须挂牌明示,拒收三无产品及过期食品;食品存放必须隔墙、离地、分类、分架。
7、食品加工做到分池、分台,工用具分开、不着地操作;操作时做到先洗后切,避免营养素流失。
8、洗刷餐饮具必须用专用水池,餐具洗净无残留食物,容器用具等必须有生熟标记,并严格分开使用。
9、严格执行消毒制度,在操作前做好餐具、工用具的消毒,做好事后清洁工作,并做好有记录。
10、冷荤间间专人管理,做到“五专”,即;专人、专室、专工具、专冷藏、专消毒。保证每天用紫外线消毒空气不少于2小时,保证食品在做好两小时内食用,食品出冷荤间间必须加盖,并做好食品留样(200G/样,48小时),并有记录。
11、保持厨房环境卫生,做好除四害工作。
12、非厨房工作人员不得进人厨房,确保厨房安全。
本责任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餐厅经理(签字): 厨师长(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我园食品卫生管理,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防止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幼儿及教师生命安全,特制定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一、厨师
1、持证上岗
食堂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必须合格,每年要进行体检一次,做到人人持证上岗,保证身体健康,一旦发现食堂人员身体有异常,应立即离开岗位。
2、服从领导,热爱本职工作。
3、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
4、搞好操作间卫生,厨房内严禁存放杂物、农药、鼠药等有害物品。
5、严格遵守卫生管理制度,搞好个人卫生,工作时要做到: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工作时不得吸烟,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幼儿餐具及厨具做到一餐一清洗或消毒,物品要摆放整齐有序,搞好门前卫生,并保持清洁,下班前检查好水、电、煤气、门窗是否关好。
6、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7、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其他用
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8、肉类、蔬菜类必须先清洗干净再进行切制,餐具洗消池和肉类、蔬菜洗涤池必须分开使用;
9、食品应煮熟烧透,并用防蝇防尘设施加盖;
10、禁止经营发芽土豆、凉拌食品、野生蘑菇、皮蛋、爆炒四季豆等食品;
11、及时处理垃圾和废弃物、垃圾桶、泔水桶应加盖和标记。
12、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食堂,注意食品卫生;使用好食堂配备的设施,注意安全,严防意外事故发生,发现问题及隐患及时上报。
13、勤俭节约,不浪费粮食和副食品,虚心听取教师及家长意见,保证主、副食质量,保证幼儿吃的好、吃的饱。
二、餐具、物品消毒
1、餐具、食用工具、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做到一刷、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2、餐具、食具消毒可采用热力消毒的方法:将洗净的餐具放入消毒柜消毒15分钟;物品消毒可采用药物消毒:除残渣→用餐具洗涤剂清洗→药物浸泡消毒→清水冲洗;
3、掌握正确的消毒液配置和消毒方法,严格按消毒程序进行操作,保证消毒效果和消毒安全。
4、做好餐具的保洁工作,防止污染。
5、物品消毒:根据不同的类别用消毒夜清洗、擦拭、浸泡。消毒液必须放置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
6、对所承担的消毒区域彻底消毒,不留死角。
7、严格遵守消毒规定,如有违约造成不良后果的,幼儿园将追究责任人应有的责任。
三、食品留样
1、每餐供应的食品必须留样并有专人负责;
2、每种食品留样不少于100g;
3、每样食品使用使用保鲜袋(保洁袋)分袋装好,标明餐次、时间、食用名称:放入冰箱,在10℃以上,冷藏保存; 4、每餐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离岗或调离之日止。
幼儿园负责人:(签字) 食堂工作人员:(签字)
幼儿园:(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为切实做好我处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落实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保障学校(幼儿园)饮食卫生安全,依据上级领导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要求,老城教育办公室与各学校(幼儿园)签定2011年度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㈠加强组织领导。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制定并落实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单位主要领导为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具体办事机构及相关规章制度,年内召开专题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两次以上。
㈡落实工作措施。按照《肥城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认真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支持、配合、协调、督导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有关问题。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时进行应急处理,有效控制事态,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规定时限上报。认真完成教育办公室部署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任务。
二、事故控制指标
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确保本监管环节无因履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不力造成的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三、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中所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按《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执行。因履行职责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办法》规定,追究单位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有效。
老城教育办公室(章) (签字)
责任单位(章) (签字)
二O一一年三月
2011年度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 责 任 书
2015年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为保证学生身心健康,防止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发生,促进食堂相关人员规范操作,确保学生食堂食品卫生,德昌民族中学特与学校各学生食堂负责人签订以下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1、学生食堂管理人员是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切实做好本职工作。
2、学生食堂必须取得卫生部门核发的《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食品加工必须符合卫生安全要求,做到清污分流,防止交叉感染。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食堂从业人员要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更-衣,工作时不吸烟,上岗穿着工作服、戴工作帽、佩戴《健康合格证》。
3、学生食堂所出售的食品必须卫生,确保安全。不得采用过期、霉烂、变质或不新鲜的食物和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成品原料;四季豆类、野生菌类、出芽洋芋、青西红柿等蔬菜坚决不准进入食堂;不得采购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家畜、家禽肉,不得出售凉菜和剩菜剩饭,不得加工或使用感官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
4、食堂内物品摆放要规范,不得将食物混装。食用物品和非食用物品要分开摆放,防止误食;购进的原料要妥善存放并符合卫生要求,对购进的米、面、肉、油等发现异常,食堂人员要拒绝使用;炊具用后立即洗净入柜,不能入柜的一定要妥善保管;食堂内不得存放有毒、易爆等妨害师生人身安全的物品。
5、所用餐具、用具每天洗刷干净后要进行充分消毒,严格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五保洁的程序操作。凡得传染性疾病的学生要及时隔离,防止传染。除食堂从业人员和检查人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准进入厨房。
6、厨房、餐具、用餐场所、食堂周围等卫生要责任到人包干负责,垃圾及时清除,天天保持清洁,存放食品、餐具的箱柜要经常进行消毒处理。食堂内外要定期消毒,以免蟑螂、苍蝇等害虫滋生。
7、要采取措施认真落实好厨房、保管室、用餐场所的防火、防电、防盗、防鼠、防蝇、防霉、防尘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食品、器具安全卫生。每天下班前,要将材料入库,切断电源,关闭气阀,关好门窗,各处检查无误后才能离岗。
8、食堂禁止使用有色金塑料制品和洗衣粉,食堂大小电器、线路、炊具、气灶、开关等要规范操作、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食堂物品要登记造册,管理责任到人,任何物品发现失盗现象要追究责任并做出赔偿。食堂必须做好食品进购记录,购买大宗物品要索证。
10、食堂每餐饭、菜必须留样,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至少48小时,以备查验。
11、食堂要自觉接受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督导,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对学校例行检查和上级监督检查等规范化管理不得有抵触情绪。
12、食堂从业人员要加强业务技能学习,不断提高烹饪水平;要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强化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责任书一经签订,必须自觉遵守。如因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失职,或操作不当而对学生身体、学校声誉造成损害的,要根据学校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食堂负责人各执一份。
学校(盖章) : 食堂负责人(签名):
日期:2015年 月 日 日期:2015年 月 日
小卖部食品卫生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我校的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江县县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学校与小卖部承包人特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工作宗旨:服务师生生活,保障师生健康。
二、安全意识:认真学习执行《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学校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健全安全工作制度,明确职责,落实措施。
三、具体要求:
1.小卖部工作人员必须合法经营、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自觉接受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及师生的监督。
2.小卖部各种证照必须齐全,工作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
3.要严把进货关,杜绝假冒伪劣和“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限)和无QS标识的商品进入小卖部。
4.不卖变质、过期产品,小卖部经营者必须定期全面检查。如发现变质、过期产品必须销毁。
5.认真做好小卖部营业场所内外环境的清卫工作,始终保持整齐清洁。
6.小卖部经营者如不按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制度执行,如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应负全责。
7.小卖部工作人员,必须穿清洁衣上岗。
四、责任措施
1.学校必须十分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校长总管,后勤处分管,政教处监管,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做到有措施,有检查,有保障。
2.学校小卖部的食品卫生安全,承包者是直接责任人,在食品安全出问题,承包者必须负全部责任。
3.学校安全工作出了问题,要及时报告,同时,要果断采取措施,使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4.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校(盖章): 承包人(签名):
2011年 2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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