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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住校生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住校生安全管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管理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教育先行、明确责任”的原则,特制定住校生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方责任
1、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管理教育和法纪教育,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
2、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学生观和人才观,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依法执教,认真履行教育、管理、预防、告知、制止等义务。开展住校生心理健康教育辅导,调节学生的身心状态,引导学生快乐成长、健康生活。
3、加强校园环境建设,加强内部管理,严格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不断优化校风和学风。
4、建立严密的安全教育管理体系,每位教职工不论任何时候、任何岗位、任何工作环节都要把学生安全放在突出位置,建立严格的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二、住校生本人的责任
(一)住校生往返家校之间的安全
1、住校生每周星期日下午16:30以后返校;七、八年级周五16:20离校,九年级周六14:00后离校,往返家校学生要乘坐有客运资格的车辆或步行。
2、住校生在上学、回家途中要严守交通规则,径直回家,不得在路上逗留、追逐、打闹、打牌、做危险游戏、私自下河(库、塘)游泳、戏水、洗澡等,不得损坏、践踏、攀摘群众庄稼、树木、果实、花草等。
如违反上述规定者,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二)住校生校内学习生活安全
1、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欺侮他人、不拉帮结伙、不敲诈勒索、不打架斗殴、不抽烟酗酒、不骂人、不参与危险性活动,时刻注意安全。违反者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2、一周之内确实需要离校回家的,必须要有充足的理由,向班主任请假(双假条:班上考勤员或老师保存1份),班主任签字同意后,将1份假条交门卫室值班老师方可离校(如班主任不在校,由跟班管理老师或上课老师审批假条),离校后的安全,学生自己负责。
3、正常教学时间不得擅自出校门,有特殊情况须向班主任请假(双假条:同上),请假许可后方能出校,并速去速回。老师准假,学生离校后的安全由学生自己负责。住校生正常教学时间:七八年级为星期日19:10至星期五16:20;九年级为星期日19:10至星期六14:00。
4、住校生在食堂就餐,注意饮食卫生,不吃生冷食品和不洁、霉变、劣质、过期变质及“三无”等食物。用餐时不得追逐打闹、大声喧哗。取饭菜时应有序排队,相互礼让。如果私自外出就餐,买零食吃,造成食物中毒和其他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如需投亲靠友外出就餐,必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批准后外出就餐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生自己负责。
5、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有伤害性的玩具(如打火机、玩具枪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进入学校。如果违反,造成的一切伤害和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6、严禁住校生私自离校。如果学生不听门卫人员、值班老师的教育劝告强行出校门,或攀爬校门、围墙、钻水沟等私自离开学校,造成的人身伤害及其他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7、学生因隐藏家庭地址及联系方式而导致严重后果的,隐藏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而导致出现严重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全部责任。
8、自觉远离安全隐患,对学生违反校规校纪,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不服从学校老师的教育和安排而导致出现安全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全部责任。
(三)住校生宿舍区安全
1、尊重管理老师和值班老师,服从老师的管理和宿舍舍长的安排,树立集体荣誉观念,争创文明宿舍。遵守纪律,按时起床、就寝,不窜宿旷宿,熄灯后不说话、不打闹。违反者,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2、不准在宿舍内打逛、追逐、蹿床、跑跳或做危险性游戏;不准在宿舍内点蜡烛看书,不准触摸带电设施及私拉乱接电线。如果违反,造成的伤害及其他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3、严禁互串宿舍、私换铺位。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亦不得进入男生宿舍。严禁不明身份的人进入宿舍,未经老师允许,不准留宿他人,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值班室报告。违反者,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4、承担卫生值日,认真打扫卫生,规范摆放生活用品,不乱抛橵废弃物;要爱护公共设施,爱惜劳动卫生工具,凡故意损坏公物者,照价双倍赔偿。
三、家长方的责任
1、与学校、班主任保持联系,告知自己最新的联系方式方法,支持学校采取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措施。根据党和国家对学生的要求,结合自己子女的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办法,履行好自己作为法定监护人的职责,绝不能出现让自己的子女失去监护和监护不力的状况。子女因病因事不能按时返校的,应及时打电话告知班主。
2、加强家庭中长辈与子女的思想交流工作,经常进行安全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努力使自己的子女法制观念不断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培养子女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3、教育子女远离“黄”“毒”“赌”,慎重结交朋友;督促子女按时到校,准确掌握和了解子女双休日和节假日离校、返校的时间,并要在双休日和节假日期间教育管理好子女。
4、子女在校若遇生病、违纪、旷课(宿)等重大事宜,接到学校老师通知后要立即赶往学校,配合学校做好处理,并主动做好子女的教育工作。
5、自觉完全承担子女在校外发生的安全责任;承担子女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责任。
凡自愿住校的学生及家长,视为同意上述住校生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校纪校规,并请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努力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安全、健康的教育环境。
以上责任书一式二份,由学校和学生及家长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因学生不遵守本协议,经教育不听劝告而导致出现安全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以上事项已知悉。
班主任签名: 学生签名:
学校盖章:剑川县羊岑乡初级中学 学生家长签名: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住校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住宿期间的人身安全,保证学生的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赵堡中学住校学生安全责任书》以明确责任,请各位家长积极配合。 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A其监护权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之间没有监护与被监护的关系,只是教育管理关系;学校和学生的监护人应共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一、家长(或监护人)应尽的责任
1、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子女要遵纪守法,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
2、教育子女在住宿期间遵守有关的各种规章制度,严防伤害事故发生。
3、告诫子女不要在宿舍内吃零食、喝酒、抽烟,特别是不要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宿舍。 4、告诫子女放假回家和返校途中注意交通安全,按照学校要求按时返校,因事因病不能返校的,需家长打电话请假。 5、子女在校期间因病要和老师积极配合,必要时到医院就医,以免延误病情。 6、家长或子女要把自己的病史反映给老师,以便得到老师的帮助。
7、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子女在校的违纪行为的纠正、教育,理解和支持学校对自己子女的批评教育。 8、加强对子女的安全自救、自我保护知识的教育,增强孩子自我防范的能力。 9、要关心孩子的健康成长,对孩子要多些关爱和鼓励,少一些简单和粗暴。 10、告诫子女在住宿期间,未经许可严禁私自离校。 二、住宿生的责任
1、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校规校纪。
2、遵守住宿生的各种制度要求。特别是《住宿生安全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宿舍内的安全。不打架斗殴,不聚众闹-事,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不带管制刀具进入宿舍内、不在宿舍内追跑打闹、大声喧哗。按值周师或宿舍管-理-员的要求去做,确保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 3、遵守交通法规,按时离校和返校。
4、在日常生活中远离火源,不带任何有火灾隐患的物品进入宿舍内。
5、爱护宿舍内一切设施,严防搬弄各种开关。不要动用电源插座及电器设备,严防触电。 6、保护好自己的物品,严防丢失,贵重物品不要带进宿舍。
7、住宿生在校期间一律不准私自离校,有事有病必须请假,否则因此引发的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8、认真学习安全自救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自我解救的能力。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学校签章
兴隆中学住校生安全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国家教委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强化安全教育,消除安全隐患,杜绝校内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每一个住校生在校学习生活期间平安、健康,全面发展,每一个住校生应履行以下安全责任,住校生家长应督促其子女自觉履行。
一、住校生必须自觉学习和遵守我校《学生安全规则》、《学生安全“十不准”》《学生宿舍安全规定》《学生周末、节假日留校、离校管理规定》等校规校纪,学习和掌握《学生自教自护安全常识》,做到经常温习和自查自纠。
二、服从管理,按指定的床位就宿。
三、严格遵守住校纪律,严格遵守作息时间。除节假日外,住校生外宿必须向班主任请假,并报宿舍管-理-员登记,周末留宿学校的要做好登记。
四、住校生不得留客住宿。父母因特殊原因需要留宿,应经管理人员同意并进行登记。
五、住校生不得乱接电线,不得将火源(打火机、火柴等)带入宿舍,不准在宿舍内点蜡烛。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
六、发现可疑的陌生人要注意盘查,及时报告。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大宗钱币存入银行。
七、不准攀爬窗户,不准在宿舍过道上追逐打闹,不乱起哄、吼叫。
八、住校生不准在宿舍区进行球类活动。
九、 在不该出校门时通过不当途径外出,周末乘车不按规定车辆坐车,若出现安全事故由学生自己负全部责任。
十、 学校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全部责任。
十一、 因自己隐藏家庭地址及联系方式而导致严重后果的,自己负全部责任。
十二、因自己隐藏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而导致出现严重后果的,由自己负全部责任。
十三凡出现安全事故的学生该期期末操行考核不能评良和优。
十四、住校生离开宿舍时和晚上睡觉前,值日生要关好门窗,舍长要负责检查落实。
十五、住校生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带入宿舍。
住校生如不认真履行以上责任,发生安全事故后造成的损失,由住校生本人和家长承担,学校还将根据事故情节轻重给予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交国家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级 班 学 生: 家 长
年 月 日
兴隆中学文明寝室量化评比细则
住校生安全责任书
为保证住校生人身安全,加强学校、家长对学生的安全管理,根据各级各部门有关安全管理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学校
1、负责交通、煤气中毒、触电、溺水、食物中毒等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2、对校园内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经常性检查和排除(不能排除的上报有关部门)。并对学生进行经常性教育。
3、学生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学校将全力施救并尽快通知家长。
二、家长或监管人
1、经常性对子女进行严格的安全教育。
2、经常保持与班主任、科任教师、生活老师的联系(牢记其电话号码),切实把握孩子的动向。
3、保证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不换号,不停机、换号必须立即告知生活老师等)。
4、不当着孩子的面打架、吵架或说流话。
5、不因家庭原因让孩子有异常心态进入校园。
6、不说不做容易造成孩子安全事故的话或事。
7、若孩子有特殊病症,要及时告知生活老师、班主任等。
三、学生
1、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进网吧及不健康场所,不看黄色碟片。
2、不带火源、刀具、棍棒及其它危险品进校园。
3、不触摸电源、电路、开关等电路设施,不私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电老虎、电热器等电器。
4、不准翻越围墙进出校园,不准翻越门窗、下水管等进出宿舍。
5、过马路时注意来往车辆,不在公路上玩球、打闹等。
6、生病或有急事需出校,必须有书面假条,生活老师签字,在门卫登记方可出校,并按时返回,若确实不能按时返回要及时告知班主任、生活老师、家长等。
7、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学校活动时,要提前告知生活老师、班主任、体育老师等。
8、不到水坝游玩,不下水洗澡。
9、不在校园内(特别是楼道走廊)奔跑、追逐、打闹。
10、严格服从班主任的管理,牢记班主任、家长电话号码。
11、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签字之日起到学生在本校毕业止。
对以上各款各条,谁违反造成的安全事故谁负责。
学校负责人签字: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协和中学
2015年2月28日
坡贡中学住校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给住校学生创造一个舒适、安静、温馨的住宿环境,保障学生的人身、财物安全,根据住校学生管理制度要求,住校学生须签订安全责任书。
1、住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住校学生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宿舍安全,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和管理能力。
2、 每天起床后必须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值日生及时打扫宿舍卫生。
3、 离开宿舍时,必须关好门窗,及时上锁。
4 、 爱护好本宿舍公物,如损坏照价赔偿,同时,保护好自己财物,贵重物品不准存放与携带于宿舍,否则后果自负。
5、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杜绝使用明火(吸烟、点蜡烛和酒精灯等);严禁私接电源和私拉电线。
6、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积极进行演练,学会逃生自救办法。
7、不准留宿非寄宿学生和外来人员,因留宿非寄宿学生和外来人员造成人身伤害和财物丢失的,留宿者必需承担连带责任。
8、宿舍内不存放贵重物品,现金及卡应随身携带,切忌随处乱放,以免丢失。
9、住校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须向管-理-员请假外出,凡无假外出者,一切责任自负。10、住校学生不得随意在校外就餐,如因在校外就餐引起的饮食安全和人身安全,一切责任自负。
11、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严禁打架斗殴和打闹。
12、严格遵守纪律,不准串宿舍,不旷宿外出;不爬楼门窗、登高;严禁偷盗、敲诈勒索、破坏公物。
13、学生往返学校必须由家长接送,禁止学生骑车或者乘坐农用车和无资质的车辆往返学校,
14、住校学生必须认真遵守学校卫生管理制度,注重个人卫生,保护环境卫生。
15、严禁住校学生私自下河游泳(洗澡)。
16、如有不住宿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回家后,给班主任报平安。
住校学生(签名): 班主任(签名): 电话:
坡贡中学(盖章)
学生家长(签字): 电话:
2015年3月1日
住校生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加强寄宿制学校住校生安全管理,确保住校生在校及家校往返途中安全,维护寄宿制办学的正常教学、生活等管理秩序,特定此责任书。住校生必须遵守以下规定,否则,出现的各种,如:意外事故、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由学生及家长自己负全部责任,而且,住校生有违反下列规定任何一条者,报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多次违反者取消住校生生活补助,直至取消住宿资格。
(一)、关于住校生往返家校之间的规定:
1、住校生每周周一早自习前到校,周五或周六由学校组织放学,平安回家。
2、住校生家校往返途中禁止乘坐无牌无证、有安全隐患和超载的车辆,积极向家长宣传交通安全以及其他安全的重要性和要求,取得家长配合和支持。
3、住校生家校往返途中要严守交通规则,一径回家,不得在路上逗留、追逐、打闹和玩危险游戏,不得在途中私自游泳、爬山等。
4、住校生家校往返途中,未经家长同意,不得结伙外出或到同学家玩耍。
(二)、关于住校生校内生活安全的规定:
1、住校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学校规定的生活和作息时间有规律地生活、作息,文明活动,不打架、不骂人、不做危险动作,时刻注意安全。
2、住校期间确需离校回家必须有充足的理由,并填写请假条交-班主任老师签署意见后到值班领导签字、门卫登记方可离校。
3、住校生平时不得擅自脱离生活区或教学区,有特殊情况必须暂时外出者,必须向班主任或有关老师请假并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并速去速回。
4、住校生必须在学校食堂就餐,注意饮食卫生,不吃生食和不洁、伪劣、霉变等食物。用餐时必须排队,不得追逐打闹,大声喧哗。取饭菜时应遵守纪律,相互礼让,防止烫伤,不得截拿其他同学的饭菜等。自觉接受值周值日教师以及食堂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住校生不得在外就餐,特别是不得在无牌无证的“黑猫餐馆”和路边饮食店就餐。打开水是要遵守纪律,听从管理人员管理,防止烫伤。
5、住校生必须践行“三创一办”,文明生活,节约用水、用电,讲究各种卫生,不污染、破坏环境。
6、住校生不得有抽烟、赌博、酗酒、私自上网等不良行为。
(三)、住校生宿舍区安全工作的规定:
1、住校生就寝由值周、值日、生活教师(门卫、及生活区负责老师)共同管理,有关教师必须到岗,巡视学生就餐、就寝情况,了解住校生生活困难,处理偶发事件,维护就寝纪律,检查、追踪住校生情况。
2、住校生不得私自串寝室,不得在本寝室或其他寝室私自翻拿他人物品。
3、住校生整体离开(无人)时,寝室门要及时上锁,晚上就寝后关好门、窗。个人贵重物品或较大数额现金要注意保管(或可交由班主任老师等代为保管),防止失窃。
4、住校生有家长或亲属来访,必须到门卫处登记。住校生不得招领其他人员进入生活区、寝室。
5、住校生严禁携带锋利的刀具,有伤害性的玩具、如打火机、爆竹等危险物品进入生活区、寝室。。
6、住校生不得在两床之间来回跨越或在寝室打闹,不得在室内点燃蜡烛或用火,不得私自使用电器。学生不准带手机到校,不准用其它充电设备在校充电。
7、住校生发生疾病或意外事件(事故),要及时与有关老师联系。 本安全责任书有效期为自签字之日起至毕业或退学之日止。
学生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20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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